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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二章 有什么不對的?

  “酒樓在東街,店名叫水云間,董青風在二樓定了臨河岸的包間。”

  董曉珠一邊走,一邊與季軒說。

  “他點了幾道特色菜,有香辣螃蟹,紅燒河魚,三杯鳳爪…就等我們過去了。”講到這里,董曉珠笑的歡喜。

  最近和董青風接觸下來,她發現這個同姓氏的男生,特別體貼溫柔。

  她從沒遇到過這么體貼的男生。

  董青風還點了一道菠蘿炒飯,她只是昨天和董青風隨口一提,說她很喜歡,結果他居然那么貼心。

  天啊!這樣細心的男生,誰不喜歡啊?

  如果董青風有追她的打算,董曉珠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控制住自己。

  董曉珠講話的語氣洋溢喜悅,可聽在季軒耳朵里,卻很不對味。

  ‘你明明在和我一塊逛街,卻這樣說另一個男人,什么意思啊?’

  季軒自小學,初中,乃至于進入高中后,他稱得上同齡人的優等生,屬于半個別人家的孩子。

  尤其是他的歌聲,每次但凡有活動,季軒從來是主動上臺演唱,他唱周董的歌曲,堪稱一絕,吸粉無數。

  這樣的男人,是自信的,是驕傲的!

  他絕對無法容忍,看上的女孩子,眼中有光的談論著別的男生。

  就如同,每次季軒看到新聞上,有些男人花錢給女朋友買票,讓她去追星,追男明星,季軒覺得這些男人無可救藥,絲毫沒有男人的尊嚴!

  一直沉默的季軒,突然說:“你還記得初中嗎,我們一起去吃校門口的那家肉蟹煲?”

  “你還記得那個場面嗎?”他語氣低沉。

  董曉珠:“我當然不會忘,當時還有葉夢辰他們。”

  季軒說:“嗯。”

  董曉珠:“我總覺得你話里有話。”

  她剛才和季軒進入錢莊,他輸完碎銀子,自己還借給了他,結果硬是被他全輸了,若說她內心沒想法,那肯定不可能,她又不是圣人。

  季軒:“還記得我教你的剝螃蟹的技巧嗎?”

  董曉珠:“當然記得。”

  季軒:“我教你剝螃蟹,不是為了讓你和別人男生一起吃螃蟹。”

  說完這句話,他如釋重負,他準備回到錢莊,換一份門票的一份碎銀子,而不是去吃蹉來之食!

  董曉珠考慮了一下,點點頭:“懂了,我不吃螃蟹了。”

  季軒心情更加舒暢了,那股輸錢后的郁悶,隨之煙消云散。

  他的嘴角扯出一個自信的弧度。

  他季軒,終究還是那個校園風流狂少!

  結果董曉珠下一句說:“我不吃螃蟹,我吃其他的。”

  季軒的表情瞬間僵硬。

  東街的街角。

  扎著雙丫髻的薛元桐,掃蕩了兩條街,收獲了一堆雜七雜八的小吃,還有一個猴兒臉譜面具,她本想戴在臉上。

  奈何,戴了面具后,影響她吃東西,只能掛在了頭發上。

  色彩鮮艷,圖案怪奇的面具,與她稚嫩的臉龐相映成趣,有種特殊的魅力。

  前面有個攤位,似乎是街頭游戲,薛元桐以前對這類場合避而遠之,因為她總是忍不住想玩,可又怕虧錢,于是內心往往特糾結。

  但現在不怕了,有姜寧這員大將在此,她無所畏懼。

  與此同時,學姐顏初晨也穿了漢服,這是一身素雅的米白色漢服,表面還有精美的刺繡,讓她的氣質變得端莊大氣。

  她身旁依然是武允之,他一身黑色漢服,襯托出他高大的身材,僅從外表同樣瀟灑帥氣。

  武允之與顏初晨同行,一對帥男靚女的古裝組合,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讓武允之斥巨資的心情,緩解了不少。

  他把顏初晨,當做了展示自身實力的招牌!

  此時,他注意著令人驚艷的薛楚楚,他心里自信涌出,‘一身漢服而已?我給顏初晨買的漢服,放在整個布莊,也堪稱頂級!’

  只是,那股花費,還是讓他感到隱隱肉痛!

  顏初晨看見小丫鬟后,笑了笑,薛元桐個子小小的,看起來很幼稚,這種小姑娘其實很招她這種性格大氣的女孩喜歡。

  上次薛元桐的自行車,擋到她們拍照,顏初晨沒覺得有什么,倒是她同伴還教育人家。

  她笑吟吟說:“薛元桐,你看我這身衣服咋樣?”

  薛元桐:“好看,花了不少銀子吧?”

  顏初晨奇怪:“你怎么知道花了不少銀子,從哪里看出來的?”

  她自問去布莊買漢服時,薛元桐并未跟在身后,難道外表頗為幼態的小姑娘,竟有如此眼力?

  顏初晨腦海中不由得產生各種猜測,例如薛元桐其實是一個資深的漢服愛好者,亦或是,她家里人經常和漢服打交道等等之類。

  她再看向薛元桐的眼神,有了不小的轉變,對于有本事的人,顏初晨向來保持敬意。

  姜寧亦是奇怪,他神識一直展開,自然知曉一切,可薛元桐又沒神識?

  她那點底細,姜寧還不清清楚楚?

  面對眾人的眼神,薛元桐輕飄飄的說:“這還不簡單?看你朋友的臉色,就能看出來很貴了。”

  武允之:“?”

  他略有些壓抑的,不自然的臉色,立馬變了,他不由得心虛:“胡說,我哪里有什么臉色?”

  他心里一亂,故作大方:“顏初晨,今天全場的消費我買單!”

  顏初晨擺擺手:“不用了,我說了是借你的錢,等回去后,這件漢服的錢我發給你。”

  她不會平白無故,占人家那么大的便宜。

  況且,有一定閱歷的顏初晨,亦是清楚,若是沾了便宜,必將平白低人一等,受限于人。

  世上除了父母,沒人會平白無故對你好。

  她不想錯過這件漢服,才讓武允之先付錢了。

  四中,食堂。

  小飯桌的人很少,薛元桐和姜寧去古街了,美術生耿露參加老師組織的畫展,前往安城學習。

  所以飯桌上,只剩下五個女孩子。

  “沒關系,我以一當四!”唐芙抓著一根雞腿,絲毫不顧及吃相,比楊圣霸氣多了。

  “今天居然有果汁,真好哎!”陳思雨端著一次性紙杯,杯里裝了8成的果汁。

  姐姐陳思晴同樣端著杯子,同樣裝了8成左右的果汁。

  “干杯!”陳思雨敬了姐姐一杯。

  唐芙看著愚蠢的雙胞胎,眼里逐漸煥發出睿智的光芒,她的神情隨之變得張揚了許多。

  白雨夏慢悠悠的吃著飯,將桌上所有人的神色,盡收眼底。

  ‘開始了…’她心底如是想到。

  經過這段時間的接觸,她清楚唐芙在運動領域的天賦,是多么卓絕,甚至很多早訓練了一年的高三的體育生,也遠遠不如她。

  但唐芙有一個致命缺點,她時常因為察覺到雙胞胎的愚蠢,而誤以為自己很聰明…其實,她只是愚蠢的領域不同。

  唐芙放下啃了一半的雞腿,她悠哉悠哉的說:“你們光敬酒,但你們知道為什么古人喝酒喜歡碰杯子嗎?”

  陳思雨眨眨眼:“為什么?”

  她還真的不知道咧!

  唐芙捏了顆毛豆,講解:“因為古人流行在酒里下毒,所以拿起酒杯狠狠的一碰,酒花就會濺到別人的杯子里,要死一起死!”

  陳思雨震驚臉:“好有道理的樣子。”

  唐芙淡淡的說:“行走江湖的必要技巧罷了!”

  “厲害!”姐姐陳思晴如此稱贊,如果不是唐芙,她還真不知道這個道理呢。

  見到雙胞胎崇拜的眼神,唐芙心里一時間飄飄然,她端著裝有橙汁的杯子,甚至覺得喝的是美酒。

  唐芙舒爽了一會兒。

  陳思雨吃飯時,不太老實,她打開手機,發現她們飯桌小群里,薛元桐發了她中午的飯,竟然有一塊烤肉。

  “薛元桐竟然吃到烤鹿肉了!”陳思雨羨慕,那可是鹿肉呢,她都沒吃過。

  看著那金黃誘人的外表,真叫她流口水,這可是長青液的烤肉,她又想到了馬拉松的烤小豬,美味至極。

  唐芙說:“鹿肉挺好吃的,有種淡淡的甜香味。”

  陳思雨:“你吃過嗎?”

  唐芙說:“那當然了,以前爺爺給我烤過,很好吃的,而且很有營養。”

  白雨夏特意瞧了瞧唐芙,她隱隱覺得,唐芙的家庭條件屬于很不錯的那種,尋常人家,養不出她這樣的孩子。

  白雨夏補充:“鹿的確不錯,古代有八珍的說法,其中有熊掌,猴腦,其中有兩種,一種是鹿筋,另一種叫猩唇,它并不是猩猩的嘴唇,而是麋鹿臉部,八珍占了兩珍,足以見珍貴程度。”

  陳思雨聽到唐芙和白雨夏的話,不禁感到自卑,相比兩人,她簡直一無所知。

  若非她心態堅強,怕是要在桌底吃飯了。

  陳思雨說:“鹿肉我只是聽說,我第一次知道鹿肉能吃,還是聽我爺爺講三國,說曹操有天吃鹿肉,覺得特別好吃,特意差人給關羽送去。”

  陳思晴在旁邊點頭,至今記得,爺爺特別惋惜曹操。

  唐芙冷不丁的說:“冷知識,三國時期沒有鹿。”

  陳思雨驚:“啊,難道三國里面是假的嗎?”

  白雨夏看不過去了,她發言:“秦朝時,趙高準備作亂,顧慮群臣不從,于是指鹿為馬,測驗群臣是否順從與他。”

  此言一出,陳思雨豁然大悟,還是白雨夏學識淵博,才思敏捷,不愧是她的前同桌。

  她和姐姐一起看向唐芙,準備看她該如何應對。

  唐芙反駁:“我沒說錯啊,所以趙高指的是馬啊!”

  白雨夏:“?”

  她再次強調:“趙高指鹿為馬。”

  唐芙一臉的理所當然:“你就說指的是不是馬吧?”

  白雨夏被她氣的胃疼。

  古街,東街街角。

  “套圈?不,不是套圈!”顏初晨望著被人群包圍的空地,地上擺著一個貫耳瓶。

  薛楚楚說:“是投壺,套圈應該是由投壺演變而來的,先秦時期就出現了。”

  所謂的投壺,是古代一種由射箭演變來的娛樂方式,地上放置貫耳瓶,由賓客拿著箭,在距離兩三米的位置,望壺口投擲。

  顏初晨看了一眼薛楚楚,覺得對方懂得還蠻多的,連她這個學姐,亦不清楚這種玩法。

  她仔細看了看木牌,明晰了規則:“連中四箭,即可登上游船。”

  正巧這時,一個外國人站在大概兩米五的距離,朝青銅制的貫耳壺,投擲箭矢。

  不出意料,直接空了。

  “看起來很難的樣子,比套圈難。”顏初晨判斷。

  只是,她看向河面之上,系著花燈,造型精美的游船,面色期盼:“如果能登上游船,這次就算圓滿了。”

  聽到她的話,武允之笑笑:“我來試試,我經常打籃球,準頭應該不錯。”

  他說到這里,看了看姜寧,男人嘛,在漂亮女孩子面前,總想表現一下自己,以此展示能力和風度。

  作為四中籃球場的常客,武允之曾經虐過很多人,連那個自帶狗腿子的齊天恒,亦是被他蓋壓,從此不敢出現在籃球場。

  武允之打過很多次籃球,唯一一次受挫,就是被那個小矮子吳小啟偷襲了!

  私底下,武允之已經著手組建籃球隊,等到籃球隊組建完成,他會正式向吳小啟的籃球隊發起挑戰,走向制霸四中籃球場的道路!

  顏初晨見他主動請纓,她笑得端莊:“你們經常打籃球,對于這些項目,應該很擅長吧?”

  武允之道:“還行,至少比不打籃球的人好。”

  說到這里,他暗指姜寧,他的確在籃球場,見過姜寧自場外丟球入筐,但他的的確確沒見過姜寧打籃球。

  一兩次的運氣好,其實并不能說明什么,以前武允之還見過有人站在場外,一腳將足球踢入球門呢!

  武允之看向木牌:“價格還行,一顆碎銀子玩一次,一共十支箭。”

  眼見外國小哥投完箭矢,他向姜寧,禮讓道:“你們準備先玩,還是…”

  姜寧:“你先吧,畢竟登船名額只有一個。”

  武允之奇怪:“什么意思?”

  顏初晨同樣不解,琢磨不出姜寧的意思。

  不過…武允之覺得不太需要琢磨了,反正,那張船票的歸屬,已無多少懸念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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