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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生的人們

  公元二六一八年,人類闖過了記憶移植關。愛迪森公司當即買下了此項專利并結合克隆技術創造出了“克隆永生術”。即當某人逐漸走向衰老時,先從此人的身上取下一個體細胞,利用此細胞在寂靜、黑暗的地下室中培養出此人的又一個成熟個體。然后在睡夢中將老人的記憶轉移到克隆人的大腦中,于是一覺醒來老人變成了年輕人,從而獲得了永生!

  愛迪森永生公司生意興隆,財源廣進,愛迪森一躍成為世界首富。

  “克隆永生術剝奪了克隆人的最基本的人權——生命權!是比謀殺更大的犯罪!”湯姆生博士一紙述狀將愛迪森永生公司告上了法庭。地球最高法院作出裁決,禁止“克隆永生術”。

  好一個愛迪森,腦筋一轉,計上心來。“克隆人有生命權,納米產品總沒有生命權吧”于是愛迪森公司根據買主的遺傳基因利用納米技術又推出了“納米復制人”,將人的記憶移入“納米人”使人獲得了永生。

  成了世界首富的愛迪森最近又睡不著覺了。“我這么富有,要是突然被人綁架了或者謀殺了怎么辦?我就會因來不及復制自己而從這個世界永遠消失!”于是他又設計了這樣一套裝置:在自己的大腦中安裝一臺腦電波發射儀,將大腦中的信息隨時發往一臺計算機,而此計算機又與自己的“納米復制人”相聯。若自己被綁架(可用意念啟動大腦中的自殺裝置無痛苦自殺)或意外死亡,計算機則自動激活“納米復制人”使自己“死而復生”。

  “Holla,你好”,一天,當愛迪森走進自己的總裁辦公室的時候,他傻眼了!

  “你,你怎么出來的!”原來,不知是誰(計算機?助手!)將愛迪森的“納米復制人”催熟并激活了!

  “來人呀,快將這個假愛迪森趕出去。”兩人同時喊到!

  “假愛迪森事件”轟動了全球,兩人將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可誰也無法判斷出誰真誰假。但很顯然又不能讓兩人同時生活在地球上。

  最高法院最后作出裁決:

  愛迪森私自制造違法裝置,理應受到重罰,罰將其中一人流放太空,永不得返回地球。

  至于誰上天堂,誰下地獄,也只好讓兩人賭一把了。

  事后最高法院又制訂法律:

  1、禁止發射或探測腦電波;(否則有太多太多的后遺癥)

  2、在復制人時對記憶只能“剪切”,不能“復制”。

  地球又恢復了平靜。可獲得了永生的人們,變得越來越懶惰了。他們懶得生兒育女、懶得工作、懶得做事情。人們最常說的話是:“這件事下輩子再說吧”;“我先睡上幾輩子再說。”

  轉眼間四十億年過去了,在這漫長的時間里,科技在緩慢地發展,可人類賴以生存的太陽卻在快速的燃燒,即將膨脹為一顆紅巨星,那時地球也將被淹沒在這顆紅巨星內,人類還將如何永生?哈恩總督早就責成地球科學院拿出解決方案,可問題還是被一拖再拖。無奈之下哈恩只好設置了一套太陽監控系統,密切監視太陽的變化并向科學院發出相應級別的警報。于是地球科學院上空就經常響起這樣的警報聲:

  “嗚……”

  “一級警報!一級警報!太陽即將爆炸!請院士們趕快采取行動”

  可院士們依然無動于衷。

  今天怎么變成了特級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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