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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口供

  柳鵬程接完電話啥興致都沒有了,包括的睡覺的興致。

  好在沈娟知道他工作的性質,剛才也大概聽到了電話的內容,知道他的案子應該是有了很大的進展,所以也沒說什么。

  打電話叫了回家不到五分鐘的羅興,兩人回到了柳鵬程的辦公室。

  柳鵬程辦公室里,傳真機上搭拉著很長的傳真紙。無疑就是陸判在出去吃夜宵之前給柳鵬程傳的口供了。

  柳鵬程和羅興看了看上面的內容,總算是知道了這個案件的全貌。

  整個案件是由劉喜發出面你的,但是他感覺實際上說的算的是張靜芳。事情要從兩個多月前開始說起。那個時候自己在蜀都自己家里,家里費心費力幫自己找個一個在商場做搬運工的工作。工資低不說,還成天累得要死。

更要命的是,眼看自己很多同事要不就不干了,要不就是因為表現不錯被調往其他的部門了。可是自己卻不行。不干?一個有前科的人,能找到一份相對比較穩定的工作就不錯了,不干這個還能干啥去  至于調走,那就更沒有可能了,公司是不會提拔一個有前科的人的。更不用說自己不是力氣最大,業績最好的,也不是最敬業的,又沒有什么文化和特殊技能,憑什么把你調到其他部門去?

  就在這個時候,他收到了原來在看守所的時候的“室友”劉喜發的信。除了說點原來的事兒,問問他過得怎么樣之外,還留了一個移動電話號碼,告訴他方便的時候找個方便的地方給他回個電話。

  第二天,鄒奎就找了僻靜的磁卡電話給劉喜發回了電話,劉喜發在寒暄了幾句之后,問他有沒有興趣賺點快錢!要是成了,十萬八萬是有的。

  鄒奎怎么可能沒有興趣,他太有興趣了。十萬塊錢,就現在這份破工作,夠他賺將近二十年了。

  于是,他就按照和劉喜發約定好的時間來到了章句市。

  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們這個所謂的團伙,僅僅只有五個人!

  除了劉喜發兩口子之外,還有蜀都的鄒奎,他是劉喜發在特區看守所羈押階段的獄友。

  還有秦大壯,是劉喜發在特區犯案時候的同案。

  還有一個人是趙志強,這個人是劉喜發做生意的時候的合作伙伴,就是章句市本地人,也有過犯罪的前科。

  其實還應該有一個人,但是這個哥們沒有找到合適的下手對象,于是就退出了。當時大家都說他沒有發財的命,至于人家的運氣到底是好是壞,呵呵。

  他們的犯罪過程是這樣的。

  幾個人先確定目標。每人找三個。然后看看哪個上鉤。

  目標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點:

  1、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這個可以理解,要是折騰個半天,人家沒錢,那不是白玩了嗎!

  2、沒有擔任社會職務,沒有很強的關系網。這個也可以理解,萬一你是騙成了,但是人家是市工商聯副職,或者是刑警隊長的拜把子兄弟,你還能跑到月亮去嗎?

  3、性格偏平和,或者是本身不干凈。這個也好理解,你要是騙了個一根筋的暴脾氣,天天到公安局看著人家破案,你鬧心不鬧心。

  4、親友沒有在擬冒充單位任職。這個就重要了,就拿王田富來說,要是他二表哥就是在研究所上班,那個“梁主任”就不可能詐騙成功。

  都布置下去,說了大概套路之后。劉喜發就去了豫東縣。

  為什么選擇豫東縣呢?

  這得從豫東縣的地理環境說起。豫東縣是中原省的大概中心地點,距離省會中都市也不遠。原來他做生意的時候,經常把一些江南賣不出去的貨拿到豫東縣來傾銷。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甚至可以說沒幾個人知道,哪個生意人沒有點秘密呢?

  所以,豫東就是劉喜發非常熟悉,但是又沒有人知道他熟悉的這么個地方。

  他到了豫東縣之后,沒有幾天就找到了原來做生意認識的老關系,并且打聽到了不少關于豫東的情況,比如怎么裝一部沒有手續的電話等等,他的那些生意場上認識的朋友也只是以為他還是要在這邊做點什么生意,也沒有當回事!

那么,他那幾個“員工”是哪里來的呢  招聘的。

  對,就是通過中介找到的。

  人家還以為他們真的是做高科技材料的公司的營銷部呢!

  他有假冒的手續的復印件,還有用“真手續原件”辦下來的114查號和電話。誰都不知道這是假的。

  當然,公司在籌備期,人員在試用期,工資肯定是不高。不過這也不要緊,廠子開工就好了。

  光說是不行的,劉經理還帶著這幾個營銷部籌建處的員工去看了他們正在建設的廠子。其實那是個臺商投資的小家電工廠,正在建設。

  然后,劉經理有用偽造的文件和介紹信,在紙箱廠訂制了一批設計的非常前衛的包裝箱。不過這個包裝箱他根本就沒用,而是直接發給了三個同伙,只有他們才有用。

  那些用來騙人的所謂高科技建材,也是他去特區采購之后直接發給他們三個的。

  那么幾個窮得叮當響的人,怎么就搖身一變成了保密單位的干部,車,大哥大都是哪里來的劉喜發買的?這騙人的成本也太高了吧!

  他才不那么傻呢!

  他給了幾個同伙一筆錢,這個也是不一樣的。比如蜀都是大城市得包裝的像點樣,于是他就給了鄒奎一萬五,用來買西服,二手大哥大和租車。

  平洲的趙志強是一萬。至于西關市的那位,只有可憐巴巴的五千。考慮到那邊的情況和物價,其實也夠了。

  加上劉喜發提供的樣品和紙盒箱,大家約定好了在同一天收網,而且還要約定好時間。因為這三家的“預付款”就得一百多萬,要是同時付可夠受的!

  那這個錢是哪里來到呢?

  對于張靜芳來講,“借”幾十萬用一天,對于她的業務能力和當時的銀行制度而言,還是挺輕松的事情!

  實際上,“梁主任”給財務科長打的那個電話,就是給張靜芳打的,按照事先約定好的暗語,意思就是,可以把錢抽回來給下一家付定金了。

  就這樣,到張靜芳當天下班之前,定金全部抽出,張靜芳“借”的錢也回到了原來的賬面上,天衣無縫。而上百萬的現金,也到了他們手里。

  那么他們兩口子就不怕這幾個同伙黑吃黑嗎?真不怕!因為收錢的三個人不是他們同伙找的,是他們找的!是他倆的親屬!幫著收一次錢,說幾句瞎話,一萬塊!更缺德的是,他倆找的這幾個人都是沒有前科又急需用錢的!所以他們還真干不出“黑吃黑”的事情來。

  而且這樣一來,大車的司機是那幾個團伙成員找的,收錢的人是他們兩口子找的,本身就有了互相監督的意思!

  柳鵬程放下了口供,說道:“唉,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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