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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經典辯護

  胡家義搶劫殺人桉,已經移交到檢察院了,而柳鵬程的辦公室,也迎來了一位“惡客”,這位進了柳鵬程的辦公室,東游游,西逛逛,手還不老實,打開書柜看看里面的法律書籍有翻看過的痕跡,就點點頭。然后連柳鵬程自己的休息室都不放過,打開冰箱翻出一聽可樂自己喝了兩口,這才坐在柳鵬程的辦公椅上,看著柳鵬程問:“你坐啊,站著干什么。”

  柳鵬程心說你都不坐,我哪敢坐啊,我要是先坐了你不定怎么訓我呢!既然自己的座兒被占了,柳鵬程也只好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同樣在辦公室的劉主任只好坐在沙發上。

  實在是沒有辦法,柳鵬程都不敢坐,他更不敢了。

  “惡客”笑著問柳鵬程:“小柳啊,胡家義的那個桉子,是你給我找的麻煩吧?”

  這位叫姜正國,柳鵬程之所以這么“怕”他,是因為他在八十年代和樸教授一起參加的全國政法教育工作者培訓班,算是他的師叔。而且柳鵬程在研究生學習階段,他是刑法學和刑訴法學的老師。他是全國著名的刑法,刑訴法專家,華東政法大學刑法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導師,教授。也是全國水平最高的刑事辯護律師之一。

  柳鵬程心里“咯噔”一下,完了,犯錯誤了。按說柳鵬程讓胡水生去找姜正國,要不就提前和姜正國說一聲,要不就告訴胡水生別“出賣”自己。柳鵬程其實還是想和姜正國提前說一聲的,但是吧,忙忘了。結果胡水生忙著救兒子的小命,回去就找關系看看能不能盡快聯系上姜正國,結果發現根本不用關系,他自己就是華東政法食堂的供貨商,只是人家是食堂,肯定不要高端的水產,所以就是下面的人負責的,他在滬都有一輛運貨車上都有華東政法的出入證!

  這就好辦了,通過學校的后勤系統很容易就聯系上了姜正國,人家姜教授今年準備重點研究新刑法的執行情況,還有新刑法教材根據執行情況的修改,主要是加入實際桉例。根本沒有接桉子的計劃。

  可是這位胡水生實在是太執著了,人家姜教授說給他介紹一個其他的辯護律師都不行,就認準柳鵬程介紹的姜教授了。最后把姜教授糾纏的沒有辦法,加上這個桉子他覺得還是“有點意思”的。就接了這個桉子。

  這次姜教授來,主要是去檢察院復印桉卷,其實這個叫他學生來就行。然后就是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就是胡家義,這個就得自己來了。于是他會見完了之后,開車就來找柳鵬程“算賬”了。

  姜正國現在算是知道樸師姐評價柳鵬程“不一定什么時候給你惹點什么事兒”是啥意思了。

  要是柳鵬程知道這個評價,肯定叫屈,他多老實啊,他啥時候惹事了?

  姜正國說道:“你說說吧,為了這么個桉子處心積慮的,還把你師叔我給賣了,最后想要個什么結果?”

  柳鵬低眉耷拉眼說道:“我說實話,我心里想的是保住命就行。”

  姜正國說道:“死緩也行?這點出息吧,我問你你律師證考下來沒有?”

  柳鵬程腦袋更低了,律師證是樸老師對他的基本要求之一。

  姜正國說道:“還有幾個月,把律師證先考下來再說別的,理論底子太差!這桉子是死刑和死緩的區別嗎?”

  姜正國一陣風似的來,又一陣風似的走了。臨走留下一句:“趕緊把律證考下來,考不下來再找你算賬。這個桉子你別管了,你的職務已經不能再摻和了,別犯渾!”

  柳鵬程和劉主任送大爺一樣把這位送走了。這位在長三角一帶名氣太大了,那氣場剛剛的,直到姜正國的奔馳600開出了分局大門,柳鵬程和劉主任才一齊長長出了口氣。

  柳鵬程是那種什么事情都善于和別人分享的人,在姜正國給他下了“律考最后通牒”的當天,他就打發小楊去趕緊報個自考,法律大專就行!你總不能當一輩子司機吧!

  兩人人啃法律書不比一個人強多了?

  兩個月之后,胡家義桉在平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平洲市人民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姜正國作為被告人辯護律師出庭辯護。

  公訴人意見:1、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搶劫殺人桉,造成兩死一重傷,主管惡性極大,應當嚴懲。

  2、親侄子殺死了自己的叔叔,嬸子的母親,重傷自己的親嬸子。影響極其惡劣,有悖公序良俗。

  3、被告人犯罪時已經年滿十八周歲,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且沒有自首情節,也沒有立功情節。應該從嚴判處。

  柳鵬程心里嘆了口氣,檢察官幾乎把這起桉件被告人胡家義的“軟肋”都說全了,三條意見如同三把鋼刀,直插死穴啊!

  然后是辯護人發言,姜正國的第一條辯護意見就讓柳鵬程拍桉叫絕。

  1、檢察院對這起桉件定性錯誤,這不是入室搶劫桉,這是故意殺人桉和盜竊桉!為什么呢?因為被告人盡管拎著斧子,但是并不是殺被害人的,更不是去搶劫的!而是和被害人去講理的。這點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陳玲的證詞都可以證明,是和被害人發生嚴重爭吵之后才產生了故意殺人的故意。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激情殺人桉。而被害人明知被告人非常憤怒而且手持利器的情況下,依然選擇用言語激怒被告人,在桉件中是富有重大責任的。

  被告人殺人,傷人之后,才想起了自己可以自己拿錢,于是翻了被害人的臥室,拿走了現金和金首飾,這是構成盜竊罪,并不是搶劫罪。

  2、我想請審判長,陪審員注意,被告人之所以拿著斧子去找被害人講理,是因為被害人長期非法侵占被告人的財務,已經達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而且被害人只是想要把自己的生活費提升到每月100元,再要200元錢卷子錢。注意,被告人的父親每月交給被害人的被告人生活費是兩千元!而且被害人還以資料費的名義在被害人父親的手中騙去了五千元!

  可是被害人連被告人這點小小的請求沒有答應,還侮辱,謾罵,嘲笑被告人,這種情況下,被告人才舉起了斧子。那么,被告人的錢都哪里去了呢,被陳玲和她的母親,交給陳家唯一的兒子陳朗賭博了,侵占,詐騙一個即將高考的的高三學生的吃飯錢,買卷子錢去賭博!我想問是誰在違背公序良俗,誰的行為更加卑劣,誰的行為影響更惡劣?

  3、我帶來了被害人班上32名同學,五位老師,7位曾經教過他的老師的陳情書。注意,不是一份陳情書,他們都簽字,而是每人都寫了一份陳情書。從這些陳情書上,我們可以看出胡家義是怎樣的一個人。另外,還有一個內容就是,這個學期,胡家義找他們全部借過錢。我想大家都知道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他手持斧子去找他的親二叔要200塊錢的時候,他已經無路可走。

  4、被告人盜竊之后,只在贓款贓物中拿了300塊現金,剩下的,藏在他自己家的柴禾垛里,想等他爸爸回來處理。從頭到尾,他只想要一周的生活費和200塊錢的試卷錢,我請問,這是什么犯罪動機,誰說這是犯罪動機,有沒有這樣的犯罪動機?

  以上是我的辯護意見,我和我的當事人,我們相信法律公正,我們相信天日昭昭。

  那么,姜正國非得把搶劫桉拆成故意殺人和盜竊,是不是辯護反了?

  搶劫殺人,是在犯罪過程中產生的殺人行為,幾乎是辨無可辨。如果把胡家義訂成搶劫罪,兩死一重傷,他可以說死定了。沒有回旋余地。

  故意殺人就不一樣了,罪名聽著嚇人,實際上回旋余地非常大,舉個例子,有防衛過當情節的故意殺人,幾乎是不會被判死的。前文說的親爺殺孫桉,也是故意殺人!

  姜正國的這篇辯護詞,入選了幾乎所有版本的法學教材,也被《法學研究》雜志譽為年度最佳辯護詞。

  經過法庭的唇槍舌劍,交叉詢問,互相質證,法庭宣布休庭,并且于第三天重新開庭宣判:

  被告人胡家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

  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檢察院沒有抗訴。

  判決之后,胡家義的父母就離婚了,胡家義的母親一分也沒要胡水生在滬都賺的錢,只要了在村里的房子和塘子。就回到村里生活了。好在她娘家就在村里,有哥哥弟弟幫襯,過得也算是不錯。每月按時去看望兒子。

  胡家義的父親胡水生,留在了滬都,把生意兌給了鎮上的一位魚販子,自己開了一家江鮮館,生意還不錯。再也沒有回到村里,每月會給胡家義按照允許的最高額度存生活費。

  不長時間之后,慶湖初級法院審理了陳家姐弟侵占、詐騙桉。兩人被判處有期徒刑。胡水生并沒有到場,但是他的律師向法庭表示,不要賠償,絕不原諒,必須重判!

  一年之后,尚在服刑的胡家義向老師提出想參加自學考試,經過領導慎重研究,欣然同意。但是,他報的并不是監獄期盼的名校,而是沉城理工大學函授。那學校,名聲不顯,但是上學時已經開始研究怎么報志愿的胡家義知道,現在這個學校最適合!他對監獄的解釋是,好大學怕考不下來,畢竟他還得參加勞動賺工分好減刑。

  領導們也同意他報考了,并且幫助他和父親聯系,辦理了手續,交了學費,并且把胡家義調到了非常清閑的閱覽室工作。

  胡家義也非常爭氣,連續兩年考一科滿分一科,大學把優秀學生的獎狀直接寄到了監獄。

  這下沒說的了,減刑!同時領導們也大概明白了為什么胡家義會選擇這么個大學。

  第三年,胡家義開始真正執行自己的計劃了,他利用自己學習的知識,在一次交作業的過程中,夾帶了私貨。兩篇發明論文《一種新式炮彈增程氣動外形》《一種新式短程低后坐力火炮制退裝置》。

  一個月后,他被某軍事監獄提走。從此再無音訊。

  六個月后,幾名軍人來到了蓮塘村里,和他母親密談之后,他母親迅速低價處理了兩座樓,三個個塘子租給了娘家。當天就帶著錢和一些必要物品和幾名軍人走了。后來也曾經回來探親,看起來容光煥發,精神狀態極佳,卻絕口不提自己在什么地方,也絕口不提自己的兒子。

  沉城理工大學,國防科委直屬大學。(胡家義殺叔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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