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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章 真心實意

  商探著頭看了兩眼,便笑了起來。

  “誥書。”

  誥者,上告下曰誥。

  也意味著帝王對于臣子的命令。

  顧名思義,所謂誥書,自然便是帝王對于臣子的命令之集合。

  這本書是荀師走后,承平帝尚且在位之時,他主導編撰而成的,自然是再熟悉不過。

  承平帝在位之時,除了延續先帝的治國理念之外,做的最大也最值得驕傲的一件事,絕不是法家領袖于他在位之際成長起來。

  也不是有心胸和魄力看著商一口氣宰了千余位儒生,強勢推行法家。

  承平帝最大的貢獻與心血,就在《誥書》,就在眼前。

  《誥書》之中,有重大罪罰列舉,比如結黨亂政、抗糧抗拆、抗租等事——其實本來還應該有個誹謗皇帝。

  只是開國皇帝王莽當初都不曾用過這個理由去懲治別人,最終被民間譽為圣王。

  承平帝左思右想,在位成就超不過也就算了,這個是實在沒辦法。

  但格局可不能再差了,于是就沒加上去。

  啟志帝繼位后也是雄心勃勃,甚至還想翻轉一下夏朝的國策,所以也沒定下誹謗皇帝的罪名。

  也就是說,如今的夏朝,普通人還是有資格對皇帝去評頭論足的,起碼不能用這個理由去抓人。

  當然,誹謗在位的還好,要是真敢誹謗王莽或是承平帝,那是絕對不行的。

  畢竟活的人還可以吵架、還嘴,死了那便是蓋棺定論,一切交給史書。

  此時再非議,那可就是數典忘祖,而非誹謗皇帝了。

  千秋功過,留與后人評。

  而《誥書》之中除了各種重大罪責之外,還有承平帝對于夏朝子民的殷切期盼。

  包括但不限于墨家的兼愛非攻、儒家的仁義道德、法家的額,遵紀守法。

  倒不是到法家這里就拉了胯了,實在是普通人真沒什么好跟法家學的。

  最低也得是個小吏,才能用到法家的理念吧?

  再不然就得是違逆律法的時候了。

  正常人想炫耀自己,可以說自己仁愛、說自己兼愛,也沒誰腦子抽了喝醉酒吹牛說自己遵紀守法吧?

  哪怕是真得調查一下了。

  說白了,承平帝的意思就是以此書,來指點夏朝子民們一些個人行為和道德上的目標。

  墨、儒、法三家的理念這本書上也有記載,算是一碗水端平,起碼在承平帝在位時期,承平帝通過自己和商的共同努力,將法家拉到了跟墨家、儒家一個檔次的存在。

  如今也算是實至名歸,未曾辜負承平帝的期待。

  “哈。”

  聽著商的講述,顧擔輕輕笑了起來。

  這些帝王啊,奢華享受或許可以抗拒,尋常誘惑也能夠一笑而過。

  但對于青史留名、萬古流芳這種事情,幾乎沒有一絲抵抗可言,準確的說,應當是做夢都想。

  他可還記得,當年在天下學宮,商登臺質疑荀軻的禮與法之理念時,四周的儒生群情激奮,甚至要拔劍砍了商。

  唯有臺上的荀軻和承平帝沒有氣憤。

  荀軻不氣憤,那是他有自己的修養,也篤定自己的眼光和能力。

  承平帝不氣憤,是因為他又找到了一個真正的大才。

  他繼位之后,發掘出來的大才。

  眾所周知,臣子干的壞事兒那是臣子的問題,但臣子干的好事兒,定是有皇帝的授意。

  這就叫帝王之道。

  在他手中成長起來的驚世大才,最少也得有三分功勞算在他的身上。

  法家能夠崛起,甚至如今深深的影響到了夏朝,也確實離不開承平帝的堅定支持。

  如今法家甚至壓制了墨家乃至儒家,已是相當了不得的成就。

  當然,這個問題的根本原因,還是在于法家本就是專攻上層,是自上而下的理念,自己就是規則的制定者,這一點與墨家和儒家都有著根本的不同。

  法家真正有能力的人都在廟堂上混,越厲害位置也就越高,墨者和儒生怎么跟朝廷的鷹犬碰一碰呢?

  碰贏了沒什么太大的好處,只算唇舌之辯,碰輸了那可就鐵定進去了。

  “前面那些東西,其實說起來沒什么值得在意的,無非只是勸人向善之言語,也不見得是金玉良言。僅僅如此的話,所謂《誥書》也只是一本普通的書而已,不值一提。”

  嘴上說著不值一提,商的腰桿卻是挺得筆直,就差把我驕傲幾個字寫在自己的臉上了。

  “真正重要的東西,其實是最后那一部分,關于法令的部分。里面有的不止是普通百姓的罪責,亦有官員的罪狀、懲治之法。”

  商引導著毛驢,跟在那頭頂《誥書》之人的身后不遠處,緩緩說道:“除此之外,若有貪污枉法,朝廷不查者,民眾可頭頂誥書,擒束官員,敲鑼打鼓送往皇都治罪。

  沿途官員非但不得阻攔,還必須提供食宿。”

  顧擔眉頭微挑。

  好家伙!

  以民擒官,緣由在此!

  難怪有這么多人圍觀,甚至有身著甲胄的士卒跟隨,卻未曾上前阻攔。

  因為那一本《誥書》代表著的是法家的權威,也代表著皇權的許可。

  “不過,從羽州去皇都,有點太遠了吧?”

  顧擔挑刺道。

  對普通人來說,這可是一段相當不短的路了。

  就算一路上好吃好喝,都難保不出現任何的意外。

  “哈哈,這一點我也考慮到了。所以民眾可以將所束官員押到更高一級的官員那里審理,再由那位官員通報皇都。

  若民眾仍舊不服,亦可頭頂誥書,再去皇都申訴。”

  商訴說道:“自《誥書》成型以來,夏朝百姓家家戶戶,定有存放。至今頭頂《誥書》前往皇都告發、檢舉官員者三十一例。

  其中證據確鑿,明正典刑者二十六例。

  其余五例之中,三例為個人爭斗;兩例為民眾誤判,誤判者以狀告之罪責加倍返還,以示其威。”

  獎懲有度。

  敢拿《誥書》當令箭者,沒有十成的把握,最好先想一想自己的九族。

  此事成了,除掉一位貪官污吏,但沒有額外的獎賞,不予鼓勵,但可以做。

  但若不成,九族都要被狠狠問候一下了。

  這雖不是絕對的公平,卻也殊為不易,給了底層民眾一個合理合法反抗的機會。

至于在路上偷偷干掉頭頂《誥書》的百姓  那最好先弄死所有目擊者,其次保證不被其他人調查、揭發。

  否則九族的在天之靈應該好好反思一下,為什么會生出此等孽畜。

  大街上的百姓越聚越多。

  看熱鬧正是人之天性,更何況是這種‘下犯上’的熱鬧,不看就是虧。

  沒有等待太長的時間,有一人乘騎著快馬直奔而來。

  人未至,聲先聞。

  “吾乃羽州布政使,你有何等冤屈,他有何等罪責,自可盡數道來!

  本官治下子民,盡可聽聞,無有隱瞞。本官也必會派人仔細核查,若不能明斷,必稟告當今圣上,以正視聽!”

  駿馬都尚且沒有站穩,羽州布政使就身形矯健的從馬上翻身而下,胸膛急速的起伏著。

  親娘喲,正在辦公,突然聽到手下人匯報有人頭頂《誥書》,擒拿了一位官員。

  給他的仕途當即就來了一個晴天霹靂,平地驚雷。

  這事兒要處理不好,以后的前途就別想了,不降職受罰就算成功。

  “稟告大人!此人三年前大災之時,吞沒朝廷賑災糧草,導致翠巖村百戶人家,今僅余十戶不到!”

  那握緊繩索的百姓雙目通紅,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淚流滿面的說道:“若非他喝醉了酒,提及此事,我們還一直被他蒙騙!還請大人,為翠巖村那活生生餓死的人家做主!”

  三年前。

  大災。

  此言一出,可謂是群情激奮。

  就連商,臉色一下子也冷了起來。

  當年他就說過,夏朝是不缺糧食的。

  難的是如何將糧食送到需要的人手中。

  運糧其間的損耗暫且不提,糧食到了發放之人的手里,真能足額發放,不中途吞沒么?

  這誰也不敢保證。

  大災之下,道路難行不說,說不定還有余震、劫匪.意外著實太多了,越遠的地方越是如此,偏偏朝廷也人手折損嚴重。

  如果定下死線,根本沒人能做。

  可一旦給了‘輾轉騰挪’,便宜行事的機會,就注定了會滋生。

  在一聲聲叱罵之中,那被繩索捆住的官員低下頭來,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咬牙硬撐的話,先不說能不能經的住調查,真鬧到上面去,會有宗師出馬。

  到了那時,想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這件事其實也并不復雜。

  無非是運糧的時候,利欲熏心之下,偷偷克扣了一部分糧食,賣給了富商。

  理由自然是推給天災。

  再加上少的那部分又不算多,災難那幾年處處缺人手,倒是未曾露餡。

  直到醉酒之后被正主聽到。

  他克扣的那部分糧食的確不算多。

  不過是翠巖村幾十戶人家的命而已。

  大貪都算不上。

  可對恰恰缺了那部分糧食的人而言,就是萬劫不復。

  而當年買下他糧食的富商——正是他們喝了兩碗綠豆粥的范先生家,儒商之首!

  一不小心,這件事就有可能成為真正的大案。

  甚至直接重創儒家。

  羽州布政使絲毫不敢大意。

  就連顧擔和商,也暫時留了下來。

  他們并沒有去找羽州布政使,而是默默旁觀,要看看這件事會如何發展,又會怎么處理。

  乃至能否給出讓他們滿意的答案——在他們遠離夏朝的權利中心,不再作為夏朝的支撐者之后。

  但事情很快就已經有了眉目。

  解決速度出乎意料的快。

  不足一個月的時間,這件事便已經水落石出。

  當年購買那批糧食的人,確實是儒商之首,范先生的孫子。

  但他買糧食,是為了救濟災民。

  也并未哄抬糧價,借此牟利。

  至于是不是真的也很簡單,只要查一查賬本,問一問當時的人,范先生家的那批商隊里有沒有高價售賣過糧食,乃至拿出存糧的支出和消耗即可。

  最終證明,范先生家儒商之首的位置還坐得住。

  他的孫子買糧食真是為了救濟災民,買來之后當即就已施粥。

  如果真要說唯一的錯,大概就是未曾仔細調查糧食的來歷。

  可救人心切,也確實是買糧施粥,正是大災之際,又哪有那么多的功夫去打探呢?連朝廷都有些自顧不暇,分身乏術。

  不可能不出現任何紕漏。

  那個時候隨便編一個身份,還有誰真去查證不成?

  更何況買糧也并非范先生家的孫子親自買,而是叮囑手底下的掌柜,多多收糧,救濟災民,花錢救人這種事情,再行苛責,實數太過。

  所以對于儒商之首,范先生家的孫子,羽州布政使決定不予追究。

  真正的源頭,自然是膽敢將朝廷賑災之糧拿去販賣的罪魁禍首。

  既認罪認罰,人證物證俱有,自是殺無赦!

  這件事的處理,顧擔還算滿意。

  只是該死的人死了,因為缺糧活生生餓死的翠巖村幾十戶人家,也無法復生。

  畢竟律法,再怎么正義和高效,也必定是慢人一步。

  刑罰便是遲到的正義,遲到的正義并非等同于無。

  那是留給活人看的。

  如果說墨家、儒家是在事情發生前,教導百姓如何如何,不要如何如何;那法家最大的作用,則是在事情發生之后,再告訴百姓如何如何,做了又會如何如何。

  要維持一個龐大王朝的運轉,這些皆是缺一不可。

  這件事不算皆大歡喜,甚至可以說讓人心中痛惜。

  但終歸是給出了一個讓顧擔還算滿意的答卷。

  頭頂《誥書》的百姓也將誥書放回到了懷中。

  待得這件事塵埃落定之后,大家尚且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顧擔和商帶著小毛驢也重新踏上了路。

  “誥書挺好的,怎不給我一本?”

  路上,顧擔有些不滿的說道。

  說好夏朝百姓家家戶戶最少也有一本誥書呢?

  欺負顧家小院沒有房產證了是吧!

  仔細回想一下,屋子里墻磚底下壓著的,好像確實還是大月時期的房契,已經失了效用。

  嚴格意義上來說,如今的顧家小院屬于非法建筑,沒在官府報備來著,這件事王莽也沒跟他提過。

  唉,那都是啟志帝的爺爺,承平帝老爹那一代人的事情了。

  他其實一直非常遵紀守法來著,個人素質這塊絕對挑不出什么毛病。

  這就是長生者的自律!

  “您這是說的什么話。”

  商滿臉無辜的說道:“您哪里需要《誥書》?您的話便是夏朝的話,您的意志便是夏朝的意志,您的決定便是夏朝的決定。

  誥書雖好,卻不及顧先生半分。遠遜之。”

  “咦?”

  顧擔驚咦一聲,“原來你也會溜須拍馬啊?”

  “真心實意之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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