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敵方最強王者,我方倔強青銅!
回答了黃山,蘇陽就一直盯著手機,直播結束的第一時間他就把自己的聯系方式私信給了艷艷。
熟悉的信息提示音傳來后,他就立馬通過。
看到艷艷發來的地址。
這事居然發生在隔壁市,蓉城。
而且還不是在市里,是在蓉城下面的一個區縣,叫石原縣。
縣里沒通高鐵,只能開車前往。
蘇陽用電子狗大致估算了下時間,車程最少也要六個小時。
因為明天就要開庭,時間緊迫,蘇陽根本就不給黃山說話的機會。
撂下一句話就走,“幫我跟老季說一聲,請假兩天去蓉城。”
“還有,這事我管定了。”
說完就走了。
留下黃山和張律師更加懵逼。
好半天才回過神來,“都跨省了,他怎么管?”
“而且,他干嘛要蹚這趟渾水。”
“你不是說他不是法律專業的嗎?”
“他去了能做什么?”
兩人連番發出疑問,卻注定沒有人回答他們。
最終,黃山只能按照蘇陽說的,去幫他找老季請假。
而張律師也收拾東西準備離開。
臨走時,他特意拿出手機翻了下這個案件的庭審時間。
10.12號早上9點。
也就是明天早上。
張律師又看了眼當下時間,12點。
距離開庭時間只有不到20個小時,他實在想不到蘇陽過去了能干什么。
出于好奇,他還是點了開庭提醒。
雖然知道這場官司能贏的機會不到1,但也不妨礙他在線上旁聽一下。
此事因為蘇陽的關系傳播得格外迅速。
直播間里吵完了,他們又上網吵,硬生生的吵到了熱搜榜上。
這一屆的網友也格外給力。
很快就把雙方的身份了扒出來。
施暴人陳亮,十五歲,輟學在家,父母離異,跟隨母親生活。
母親開連鎖酒店,家境優渥。
受害人艷艷,十八歲,初中畢業,在奶茶店打工,。
父母早逝。
網友不僅扒出了這些基本信息,同樣也扒出了很多小道消息。
比如陳亮從小就是問題少年,到處惹禍。
每年他媽幫他擺平的事不下十起。
不過他家有錢,這都不算什么。
反倒是艷艷的身世比較可憐。
母親在她六歲的時候就去世了,隔年父親就續弦再娶。
沒想到沒兩年父親也離開了。
她只能無奈跟著繼母生活。
一個女孩子跟著繼母能有什么好日子過。
各種臟活累活不斷,還在初中畢業后還被繼母拉去相親,想要換筆彩禮錢。
美其名曰說是為了養她弟弟,給他們家留后。
可初中畢業的姑娘才十五歲,誰敢要?
繼母見這招不行,又逼她去打工養家。
這女孩子也是堅韌,哪怕過得那么凄苦,卻沒有一句怨言。
除了遇到這件事。
可是當她在努力想為自己討公道的時候,卻又遭到繼母背刺。
這才讓她不顧自身名譽的在直播間里把這件事說了出來。
一反面是想傾訴委屈。
一方面也是想看看有沒有機會獲得幫助。
畢竟她一個人的力量實在太渺小了。
艷艷凄慘的身世一被爆出來,直接引起了無數網友的同情。
也更加堅定了他們想要嚴懲施暴者的決心。
在他們看來,未成年不應該成為犯罪的保護罩,有病也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
他們迫切的希望官司能打贏。
一關注到這場官司,那幫艷艷訴訟的代理律師自然也就成了被關注的對象。
可是一查,居然沒有!
又因為剛才蘇陽在直播間里的舉動,讓人認為蘇陽會成為艷艷的代理律師。
這一下,網上又熱鬧了。
“啥玩意?一個調解員去當代理律師,開什么玩笑!”
“他有律師執業資格證嗎?”
“雖然不需要有證也能幫忙辯護,可這么做是不是有點太兒戲了。”
“我承認,這主播調解確實是把好手,可當律師?那我就只能呵呵了。”
“被網友捧得太高,以為自己什么能行。”
“當事人沒錢請律師,有個嘴皮子利索的幫她辯護已經不錯了,要什么自行車。”
“這個案子沒有勝算的,去又打不贏,就為了出風頭?”
“為了流量不擇手段,呸!”
蘇陽的粉絲固然很多,但黑粉也多。
調解了那么多事,也得罪了不少人。
這個時候不踩一腳,更待何時?
哪怕不是黑粉,很多路人和粉絲都認為蘇陽的此舉是在嘩眾取寵。
以至于在網絡上,唱衰的聲音比支持的聲音多得多。
而當網友得知對方是律師是蓉城首屈一指的大律師后,懸著的心終于死了。
“原告辯護人:無執業資格的調解員。”
“被告辯護人:蓉城排名前三的金牌律師,執業二十幾年,順風局無敗績。”
這一對比,神評出現了。
“敵方最強王者,我方倔強青銅。”
“著名評論家五星上將麥克阿瑟評價:這就好比給馬老師一個機會,他敢單挑拳王泰森。”
“蘇陽訴訟成功的幾率,不亞于十萬中兩億,還不用納稅的那種。”
輿論的的逐漸發酵,讓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到此事。
又因為蘇陽的調解員身份,讓網友對他并不看好。
有的好心人為了幫艷艷打贏官司,甚至還想自己掏錢給他請律師。
只是很可惜。
明天就要開庭,哪怕費用再高,都沒有律師敢接。
畢竟不僅準備時間不夠,而且案件的贏面也不大。
一旦輸了,不僅影響自己的聲譽,還有可能遭到情緒激動網民的網暴。
這么得不償失的事,有點腦子的人都知道怎么選。
這樣對比來看,網友更是覺得蘇陽的舉動很愚蠢。
本來已經在調解員中做到出類拔萃,非得趟這渾水。
毫不夸張的說,一旦敗訴,他之前所積累的名氣將會完全葬送。
流量是把雙刃劍,成了網友,敗也網友。
此時,無論是魔都還是渝市,只要是認識蘇陽人。
都為他提起了心。
而當事人蘇陽,卻優哉游哉的坐在去往蓉城的車上,整理事件時間線。
“9月8號晚10點,艷艷接到外賣電話,將兩杯奶茶送到江河賓館102房間。”
“10點21分,賓館外面的監控顯示艷艷提著奶茶出現。”
“11點04分,一個黃毛匆忙離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