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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鮑伯傳記

  吊橋+護城河。

  古老而經典防御組合。

焦油護城河  焦油護城河腐蝕性極強,比現實中的王水還要可怕。

  就算是天使和巨龍之類的頂級生物,在踏入焦油護城河后,都會被逐漸腐蝕成骸骨,十分可怕。

  “玄武巖吊橋一旦收起,整個監牢就會完全處于焦油護城河的包裹之中。

  不會飛的單位,根本沒辦法離開監牢。會飛的單位,又會被天空的石像鬼狙擊。

  理論上,想要離開監牢的唯一道路,就是設法將玄武巖吊橋放下。

  但是,將拉起的吊橋拉下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根據亞沙世界的古怪規則,這座吊橋與整座城堡的城墻是共生命值的。

  若有人能強行把吊橋放下來,她就將整座監牢毀掉——她若有如此力量,壓根沒有拉下吊橋的必要。

  吊橋+護城河這種經典而古老的城防建筑設計,名為防御城堡。在七龍紀元之前就在亞沙世界廣為盛行。

  防御城堡有一個很好玩的弱點,這導致了這種城防建筑被歷史淘汰。

  當吊橋本身處于下放狀態,如果被敵人踩在了吊橋上。或者有敵人的尸體躺在吊橋上,吊橋就會因為規則的原因無法拉起。

  設想一下,一座城堡只要有一個內應把吊橋打開并把吊橋踩住,整座城堡就都能被所有人自由出入。

  這是多么災難的后果。

  可就算有如此巨大的副作用,防御城堡依然能沿用至今,真是神奇。”

  李查德小心翼翼地踏上堅固玄武巖吊橋。

  玄武巖橋面看著粗糙,表面卻平滑如鏡,若是沒有穿特制的釘鞋,便只能慢慢挪動,稍微跑快一些便會滑倒在地,很難起身。

  “就離譜,要是我一不小心走快些,說不定就滑倒在橋上了。

  要是我再掙扎掙扎,搞不好就掉進焦油里把自己燒死。

  幸好我看書夠多,不然死在這里那得多冤枉啊。”

  李查德小心翼翼地穿過玄武巖吊橋,走進了監牢之中。

  一進入監牢,李查德便看到一條空蕩蕩的長廊,走廊的道路有些老舊,巖石地板上能看到許多裂痕,但被打掃得十分干凈,一塵不染。

  長廊的兩側掛著橙色的火晶燈,這些火晶燈散發著溫暖的光,將長廊照亮。

  火晶石燃燒發出的光是純粹的物理光亮,沒有進行任何元素反應,可以在禁魔區使用。

  火晶石是一些高級硫磺類礦物的伴生礦,較為珍惜,成本高昂。

  這種依靠燃燒火晶石發光的火晶燈,因為高昂的成本問題,在市面上一直很少見。

  “喂!”“喂!”

  “有人嗎?”“有人嗎?”

  李查德高聲喊了起來,空曠的長廊中傳來了他的回音,卻沒有任何回應,這讓李查德有些疑惑。

  “嗯?我記得圣羅蘭監獄還有一個矮人族的獄卒,名叫格林·漢姆。

  我今天要來的消息,他應該知道才對,他怎么沒有來迎接我呢?

  我還指望著他帶我去接收圣羅蘭監獄,不然這人生地不熟的,我又碰到什么陷阱咋辦?”

  “有人嗎?”

  “格林·漢姆!”

  “我是新來的典獄長李查德,格林·漢姆你在嗎?”

  李查德對著空氣喊了一陣,沒有任何回應。

  他無奈,只能嘗試著往長廊深處走走。

  地上是古舊的真毛地毯,長廊兩旁是鑲嵌著黃金與珠寶的法師雕像和騎士雕像,加上墻壁和天花板上的火晶燈,這座監獄處處透露出一種低調的奢華。

  “真有錢啊。那一座法師雕像,它手上那整根魔杖都是紅寶石做的。若那根魔杖的材料是真的,光是一根杖子,就頂我兩個月工資了。

  類似的法師雕像在圣羅蘭監獄里到處都是,我都不敢想要是把圣羅蘭監獄拆分賣出去能賣多少錢!

  而圣羅蘭監獄,只是馬希爾常任家族產業中毫不起眼的一小部分,甚至能被他隨手拿出來送給我。

  嘶,簡直壕無人性。”

  李查德一邊左右觀察,一邊沿著長廊朝監獄深處走去。

  很快,他便在平坦的墻壁上看到了一扇鮮紅色的小門。

  門牌上清晰地寫著幾個大字:獄卒休息室。

  “嗯?難道格林·漢姆在這里睡著了?”

  咚咚咚!

  “有人嗎?”李查德敲了敲門,沒有人回應。

  他等待了一會,又喊了一次,還是沒有人回應。

  于是李查德握著門把,往下一壓,嘎吱一聲,門沒鎖,開了。

  李查德悄悄把門推開一個小縫,趴在門縫往屋里看。

  獄卒休息室顯得十分狹小,李查德哪怕只能通過門縫觀察視野嚴重受限,也能把整個休息室看得七七八八。

  休息室四壁由粗糙的黑色大石塊砌成,歲月留下的痕跡讓它顯得更加逼仄和陰暗。空氣中彌漫著潮濕和霉味,令李查德有些不適。

  整間休息室中唯一的光源來自房間一隅的火晶燈。

  燈光之下,無數書籍堆滿了簡陋的木制書架,它們或厚或薄,封面上布滿了塵埃,書脊上的字跡模糊不清,顯露出歲月的痕跡。

  這些書籍在火晶燈的映照下,似乎成了唯一能穿透這厚重黑暗的存在,它們靜靜地躺在那里,許多被書都因翻閱頻繁而變得磨損不堪,頁角翹起。

  在休息室中,有一張略顯低矮的桌子和一張厚重寬大的椅子,椅子上墊著厚厚的毛絨毯。這毛絨毯折疊了好幾次,似乎故意在增加厚度,好墊得更高些。

  “這里應該就是矮人獄卒格林·漢姆的休息室。”

  看著獄卒休息室里的場景,李查德腦海中甚至都能浮現出一個畫面。

  一個胡子拉碴不修邊幅的矮人,抱著一堆書籍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轉身跳上椅子,屁股挪動,調整毛毯的位置,讓自己的手臂可以正好放在桌面上。

  他就在這個幾乎與世隔絕的空間里,孤身一人看著書籍,依靠這些書籍來消磨時間。

  在這座監獄,他身為一個獄卒,沒有囚犯,也沒有同事,因為禁魔的緣故,所有跟魔法有關的娛樂器械也都不能使用。

  無數個日日夜夜,格林·漢姆就只能借助著昏暗的燈光,尋求知識的慰藉。

  李查德可以看出,盡管條件艱苦,但休息室中的書籍,都被保存得很好。

  這些書籍的存在使得這休息室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休憩之地,還是靈魂得以短暫旅行的避風港。

  又觀察了一會兒,確認房間大致安全,李查德才推開門走進休息室。

  他走到了書架前,好奇地查看書架上的書籍。

和平的贊歌萬族爭霸最初的混沌亞沙英雄起源遠古神靈錄·十古神天外有天,天外還有天,諸神戰場與虛空之謎離經叛道的陰謀家與他的小嬌妻——山德魯和維德尼娜  “嗯?”看到書架上的書籍,李查德微微有些驚訝。

  矮人格林·漢姆看的這些書,大部分都是記載著七龍紀元甚至六龍紀元之前歷史的歷史書籍和歷史小說。

  而且絕大多數都是遠古時期,也就是距今大約 8000~10000年前的事情。

  亞沙世界經歷過三次幾乎滅世又重獲新生,無數的種族在災難中沉浮興旺,輪轉不休。

  那些久遠的過去,早就已經如時間的塵埃一般破碎在歷史的長河之中,連這些記載歷史書,都變得真假難分。

  比如,有很多本那個時期的歷史書籍,都不約而同地記載著亞沙世界存在過一種名為獅鷲人的生物——這種生物有著人類的身體和獅鷲的腦袋,可以飛行,戰斗力強悍,擅長使用弩箭。

  可考古界挖穿了地層,都找不到獅鷲人曾經存在過的化石證據。

  正因如此,格林·漢姆看的這些書,通常都被歸為遠古代歷史書籍,研究價值不高,屬于研究人員很少的小眾歷史。

  就在這時,李查德注意到,格林·漢姆書桌上,正放著一本攤開來的書籍,書籍上還壓著一塊黑色的石頭作為書簽。

  “嗯?這是?”

  李查德本來不想動這本書的,可他眼尖地看到了那本書籍側面的書名。

魔法主宰·大巫師鮑伯傳記  “鮑伯?”李查德精神一振。

  “馬希爾常任要給我的那個勇士陵墓里埋葬的,不就是大巫師鮑伯嗎?”

  李查德不由自主地坐了下來,翻閱起這本書。

  魔法主宰·大巫師鮑伯傳記并不厚,文字非常簡練,李查德很快就看完了。

  它講述的是,在六龍紀元時期有一位名叫鮑伯的大巫師,他戰勝了5個同級別的對手,收集齊神器大巫師之杖的故事。

  李查德注意到,在這本書的末尾,也就是被書簽壓著的地方,寫著這么一段話:

  在第五位大巫師被擊敗后,大巫師鮑伯擁有了所有五件魔法領域的至高寶物,并將其合成了神器大巫師之杖。

  擁有了大巫師之杖的鮑伯,幾乎成為魔法的主宰。敵人一切對魔法的免疫、閃避、抵抗、反射終會被無效。

  他也完全不再需要魔法書進行施法,魔法幾乎成為他的本能——他無需吟唱,無需構造魔法陣,心念起,便能釋放魔法。

  帶著神器的大巫師鮑伯與其他所有在史書中有過記載的史詩英雄一樣,毅然地奔赴了位于天空之上的諸神戰場,并于兩年后,在與XX(模糊不清)的對抗中犧牲。

  鮑伯用最后的法力傳送回了亞沙世界,化為勇士陵墓,伴隨著他一同回來的,還有鮑伯大巫師給整個亞沙的忠告:

  諸神戰場有變,未到半神巔峰,不可踏入諸神戰場。

  從此之后,諸神戰場徹底封閉,不再主動接引亞沙生靈。

  那些從亞沙世界前往諸神戰場的先賢,也全都與亞沙世界失去了聯系,再無音訊。

  鮑伯大巫師僅用一百一十五年便成為半神,驚才絕艷。

  可他依然為了亞沙世界犧牲在了諸神戰場上。

  在他之前,自他之后,都有無數先賢,前赴后繼趕往諸神戰場,對抗天外大敵,這才換來了亞沙世界如今的安寧。

  居安思危,不可忘戰。

  后世生靈,應謹記先賢犧牲,砥礪向前,奮斗不休,似新生驕陽,自強不息。

——杜蘭·希爾  “諸神戰場……神靈對抗天外之敵的終末之地。

  亞沙世界的最終防線,無盡英靈的最終歸宿。”

  李查得的目光閃爍。

  “最重要的是,神器大巫師之杖。

  擁有了大巫師之杖的鮑伯,幾乎成為魔法的主宰,他完全不再需要魔法書進行施法,魔法幾乎成為他的本能。

  嘶,難道說,有了大巫師之杖就可以不需要魔法書進行施法了?這才是馬希爾常任想讓我給勇士陵墓當守陵人的真正原因?

  馬希爾常任的家族找了那么多次的大巫師之杖,他們都找不到,讓我找,是不是有些太高看我了?

  還有,為什么這里正好會放著大巫師鮑伯的傳記?這是巧合,還是馬希爾常任特意安排的?”

  正當李查德想得入神時,他的背后,忽然傳來了推門的聲音。

  “嘎吱——”

  李查德連忙回過頭,一眼便看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矮人。

  這個矮人身高不足一米五,他的皮膚呈現出一種健康的古銅色,肌肉結實有力,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絕對不缺少力量。

  他的頭發是一頭濃密的黑發,每一根都很粗壯,被梳理得整齊而光滑。

  他的白胡須比頭發更加粗獷,所有胡須都被他修剪得干凈利落,充滿力量感。

  他的眉毛濃密而有力,下面是一雙深邃的黑色眼睛,閃爍著智慧和堅毅的光芒。

  他矮小,但十分健壯,一看就是個矮人硬漢。

  只是,他的衣著有些奇怪。

  他上身穿著一件有些破舊的粉紅色的睡衣,這件睡衣臟兮兮的,像是很多年沒有洗過,上面可愛的卡通動物圖案都被污泥覆蓋,就好像是從哪個橋洞里撿來的一樣。

  在他的腳上,還穿著一雙與睡衣相配的粉紅色小兔棉拖,拖鞋上的兔子頭破了洞,矮人的大拇指腳趾頭從洞里鉆了出來。

  那矮人看到李查德,臉上逐漸堆起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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