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梅如今在修真界非常有名。
長得漂亮,天資高,機緣多,還有無數優秀的裙下之臣。
據說連她的魔道的魔君都心儀于她 柳柊不愧是有著金手指的存在。
柳柊可不想跟柳梅扯上關系,他就聽柳梅的八卦打發時間。
柳柊沒有想到自己會再見到柳梅。
雖然柳梅變化十分大,但柳柊還是一眼認出了她。
但柳梅可沒有認出柳柊。
畢竟她離家的時候,柳柊還只是一個六歲的小屁孩。
自從她擁有了金手指,成為了高高在上的修士,便將柳家人都丟在了腦后,都已經忘記柳家人長得什么模樣了。
當然更不記得柳柊了。
柳梅的身邊跟著兩個十分英俊的男人。
他們氣質不同,但同樣出眾,讓許多女修士看著臉紅。
但看到那兩人對著柳梅各種獻殷勤,女修士們的戀慕眼神變成了嫉妒眼神。
但在聽到其他人給她們科普被她們嫉妒的女子的身份后,她們嚇得收回了自己的視線。
冷梅仙子啊 修真界最天才的女修士。
不過短短十年,就從一個凡人成為了筑基期的高手。
不止自己實力強大,且背景更加強大。
師尊是修真界實力頂峰的青陽真人,還有好幾個實力不差的裙下之臣。
誰若是得罪冷梅仙子,不用她自己出手,她的裙下之臣就會讓那人后悔來到這個世界。
柳梅來到柳柊的攤子前,掃描了一遍他攤子上的東西。
“這是什么”柳梅拿起一個手掌大小的扁平方塊問道。
她直覺這東西不簡單。
柳柊“這是手機。”
柳梅“手機是什么”
柳柊拿過修真版的手機,給柳梅進行演示。
“按這里可以錄制畫面和聲音這個只拍攝畫面這里跟人聯系,前提是那人也有手機”
柳梅眼睛灼灼,對手機十分感興趣,問道“手機多少錢一個”
柳柊眨巴一下眼睛,看了眼兒柳梅身上價值上萬靈珠的法衣,道“一萬靈珠一個。”
旁邊的攤主倒抽一口冷氣。
柳梅卻是眼睛眨也不眨,直接拿出一個儲物袋丟給柳柊“所有的手機,我都要了。”
“好咧。”柳柊笑瞇瞇。
對于給自己錢的冤大頭,柳柊態度要多好有多好。
他總共制做了十個手機,打包好都遞給柳梅。
柳梅身旁穿藍色衣服的男人先一步伸手接過。
柳柊微笑,仿佛沒有看到藍衣服男人嫌棄的表情。
客戶就是上帝。
有錢的客戶那就是傳世神。
十個手機,柳梅嫌不夠,她的裙下之臣可不止十個。
柳梅遂又給了柳柊訂金,要再定制十個手機。
柳柊笑呵呵地應了。
這場名人效應給柳柊帶來了生意。
柳梅三人離開后,許多人圍了少來,將柳柊攤子上的東西都買走了。
更有不少人向柳柊預定了手機。
柳柊這一下子賺了幾十萬顆靈珠。
自然,他也被人盯上了。
雖然有規定城里不準殺戮搶劫。
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為了銀錢,有的是人會不遵守規矩。
只要他們迅速干掉搶劫對象,在城里執法者趕來前逃走就沒事了。
讓那些惦記讓柳柊的人最高興的是,柳柊住在靠近城墻的一處偏僻的房子里。
那邊不但人少,還都是一些修為低下的窮鬼,不會妨礙到他們行事的。
于是,晚上的時候,那些人便“造訪”了柳柊的住處。
柳柊怎么會沒有發現那些人的覬覦 不過是一些煉氣期的家伙罷了。
便是筑基期,柳柊相信以自己的能力,也能夠解決掉。
他在自己租賃的院子里守株待兔,抓了好幾伙的“兔子”。
柳柊沒有殺人,第二天叫來城里執法隊的人,直接將那些人給帶走了。
這一舉震懾住了還有貪念而沒有來得及行動的人。
他們知道柳柊不是軟柿子,沒有再上門。
柳柊安安靜靜地在院子里面待了半個月,趕制出了一批手機。
他剛剛擺好攤子,便有一個男人前來,要拿走柳梅訂購的那批手機。
柳柊爽快地將手機給了男人,不管男人是不是柳梅派來的。
他只要錢,不管其他。
所幸男人真的是來為柳梅跑腿的,之后柳梅沒有來找柳柊的麻煩。
剩下的五個手機,也被人很快地買光了。
柳柊如今身懷巨款,便想著買買買。
他發現了,自己也是有金手指存在的人。
就在他筑基后,他發現自己有一個跟自己靈魂綁定的空間。
這說明,這一世的東西,他可以通過靈魂空間帶到下一世去。
不知道下一世自己會轉生到哪個世界,但多囤點東西是必要的。
特別是修真界中的東西,拿到普通的現代社會,絕對是開掛了的存在。
更要多多存。
誰知道以后還會不會重生到修真世界呢 柳柊開始在各個店鋪和地攤晃悠,看到順眼的東西,便買了下來。
大多買的都是原材料。
也有一些奇怪而不知道用處的東西。
這類東西價格都很便宜,買下來也花不了多少錢。
但誰知道其中會不會有什么機緣呢。
就比如好些玄幻中,主角在地攤上隨意買了一塊石頭,里面藏著神血什么的。
柳柊將地攤上的好些東西都買走了,拐進一間賣衣服的鋪子里。
一個少女匆匆從他的身邊經過,前往擺地攤的所在。
當她來到自己記憶中的某個地點,卻發現那里并沒有自己聽說過的攤主,更沒有自己一心想要搶先得到的某樣東西。
難道是自己來早了 少女困惑又焦慮。
但人不在她也沒有辦法,只能在城中客棧開了一間房,每天跑來這邊尋找她想找的攤主。
但是,少女一直在城里守了一個月,也沒有看到那個聽說過的攤主,更無法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主意。
少女向其他人打聽那位攤主的情報。
“哦,他之前的貨物被人買光了。手中有錢了,便買了自己想要的武器,跟人一起外出探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