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街道的兩邊也是店鋪,可店鋪的后邊全是密集的居所,看起來很寧靜。行人少,自行車、小電驢比較多,路燈的亮度比不過店鋪,看著特別不起眼。
胖子小哥的小電驢停在一間古樸的店鋪前,并且把車頭籃和車尾箱、腳踏處的吃食搬進店里。
不像進貨的,因為這間店經營的不是吃食,是瓷器、玉器與銅鐵器皿。
門口的墻邊釘著一盞古式燈,單調的燈光跟其他店鋪的炫麗霓虹招牌相差甚遠。門楣掛著一副木質匾額,上邊寫著“四寶齋”。
店里的擺設也十分簡陋,四面靠墻的博古架分別擺著玉瓷銅鐵四樣材質的器皿。
架上的每一格都有玻璃門鎖著,能看到標價但不能摸,因店員所在的柜臺上擺著一方金屬提示牌,上邊寫著:不可觸摸,買賣一口價。
“好家伙,不讓人上手,只能遠觀,還動輒十萬塊錢以上,這生意他若能做成倒挺有本事的。”蘭秋晨感慨萬分。
人家開店,她開店,她在客人面前唯唯諾諾像孫子,人家坐在店里不招客不攬客,活得像隔壁村的二大爺。
“至少表面看來,你家店門庭若市,他家門可羅雀。”桑月瞅了瞅冷冷清清的店門道。
只不過,他這家店里的物件有點異常。
“一般這種店人家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蘭秋晨瞅了瞅陳舊的店門,以及室內暗沉得好像富有底蘊的店,羨慕妒忌恨,“他這店里擺的可能是古董。”
不然,哪敢標價十萬以上?口氣這么大,肯定有底氣。
“不是古董,”桑月揉了揉眼睛,隨后睜開再仔細瞧了瞧店里的物件,“是靈器。”
難怪要鎖玻璃門,里邊的器皿每一件皆靈氣氤氳。雖是極淡薄的一層,卻絕非凡品。一般人肉眼凡胎看不出它們的珍貴之處,進來逛一圈便搖著頭走了。
殊不知,用這些器皿盛吃的、煮吃的能沾染靈氣。或者把它們擺在臥室日常吸收靈氣,于身體有大裨益。
對于凡軀,靈器的作用也只有這點妙處了。
“啊?!”蘭秋晨一愣,旋即面露驚喜,“果然有高手!”
桑月調整光幕的視角,從俯瞰到入店瀏覽。里邊是否有高手,進去一試便知曉。光幕里看到,胖子小哥把各種吃的擺在柜臺給那位面目清冷的帥哥店員。
他自己沒吃,僅囑咐店員幾句便轉身進入店內的一個門口,再一個拐彎步上樓梯。
這道門的里邊是一個小庭院,院里有道后門通往一條巷子街。終歸是巷子,沒有路燈,但每家每戶的后門都亮著一盞小燈照明。
當然,環境不重要。
光幕的視覺隨那位胖子小哥上了二樓客廳,魔力擴散四周。可惜,三樓的三間室里有一間是空的,一間書房,一間雜物房,里邊擺滿了各種老舊的凡器。
沒看到有高人藏匿,視覺重新回到二樓,正好看到那位胖子小哥脫了外衣,到臥室拿著換洗衣物進了浴室。
桑月略失望,據觀察,這位胖子小哥和樓下那位店員似乎都是普通人。
而且,這棟樓也只有兩個人居住的痕跡。沒有第三者,便意味著沒有高人,或者高人不住這里。有靈器,必有高人,可她不能每天盯著兩個男生的日常。
罷了,高人這等傳奇人物可遇不可求,找不到就算了。
光幕的視覺停留在二樓的客廳,頓了頓,桑月剛要撤去光幕,突然目光一頓,光幕的視覺落在客廳多寶閣里的一塊圓型石頭上。
那是一尊不規則的圓石,目測有籃球般大。外皮是普通的山石,可她眼尖,一眼看到圓石的中間有條縫。
有縫,意味著里邊有東西。
“你盯著人家這塊石頭干嘛?”蘭秋晨見光幕的視覺一直停留在圓石上,不禁暗暗雀躍,但口是心非,“怎么,這里邊是寶貝?”
“不知道,我看不見。”桑月仔細看了看圓石的周邊,沒看到有靈氣滲漏。
但不知怎的,雖然不道德,可她很想知道里邊藏著什么。
“莫拉,能透視嗎?”
不敢擅自施法碰觸,擔心它有結界被人知道自己在窺視。
“闊以。”莫拉應得爽脆。
主人用魔力制造光幕的時間有點久,引起它的注意便出來圍觀了一下。它對這塊圓石不感興趣,但既然她感興趣便得成全,施法一層層地透視石頭表層。
“這樣不好吧?”蘭秋晨心情忐忑,目不轉睛地盯著光幕。
“你可以不看。”
“那不行。”她得盯著偶像別干壞事。
就在兩人貧嘴時,石頭表層被完全透視,一道亮眼的光華迸射而出——
“靈珠?!”桑月霍然起身。
“魔晶?!”莫拉驚喜叫嚷。
“東方哪有魔晶?這應該叫靈珠。”桑月盯著那顆散發純凈幽藍光芒的水晶球,心里砰砰直跳。
“主人,搶它!搶它!”莫拉恨不得即刻動身去搶。
不管是魔晶抑或靈珠,反正是好東西。
瞧那魔力能量在水晶洞里源源不斷地翻涌,直看得它精神亢奮,血液沸騰,如果有的話。
“喂喂,你倆冷靜一點,沖動是魔鬼。”蘭秋晨莫名其妙地打斷一人一靈的對話,“現在是法治社會,阿桑,你是公眾人物要給全球粉絲做出表率,形象不能塌!”
她完全看不到什么靈氣魔力,只看到一顆透明的水晶球安靜地擺在晶簇里。
“我去買。”桑月激蕩的心情平復了些,冷靜道,“莫拉,你找找位置和附近的監控,我換身衣服就出來。”
“好嘞!”莫拉的工作熱情前所未有的積極。
“哎,我去就行了。”蘭秋晨連忙追著回房的桑月道,“那邊正在游行,人太多了,你不方便露面吧?”
瞧那地方的環境也是個小城鎮,沒有完善的安保措施,若被人認出來分分鐘引起踩踏事件。
“我戴口罩。”桑月一邊說著,一邊在衣帽間里換上出行衣物。
長褲、內襯毛衣一件寬松外套,有帽兜。她再戴一頂遮陽帽和口罩,然后把帽兜套上,保證哪怕是最專業的狗仔媒體都認不出她來。
“那我陪你去?”蘭秋晨始終不放心。
“不用,你留守。”
她若一路順利倒罷了,就怕在那店里碰到高手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她一人一器靈要逃跑應該挺容易的。
可蘭秋晨是普通人,萬一被對方盯上就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