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不敢跑了,只能暫時先躲起來,等風頭過了再想辦法跑。
在這過程中,他意識到了自己的長相很容易暴露,于是開始胡吃海塞,想著快速地把自己吃胖,起碼從外觀上可以先安全點。
效果也是挺明顯的,把自己吃成一個胖子后,他試著上街走了一圈,再也沒有那種被別人盯著的緊張感了。
有一回他迎面碰上兩個巡邏的警察,雖然心里很害怕,但還是大著膽子從兩人跟前走過去,警察一點反應都沒有。
他覺得時機差不多了,就準備跑路。
但轉頭就發生了一件事,把他直接給干懵了。
他當時住在一個大雜院里,租了間小房子。
當初在洛河搶金店,銷贓之后分了幾萬塊錢,他逃跑的時候用膠帶捆在了身上,一直帶著。
來了宏城之后,他也一直這么干,因為他覺得錢只有隨身帶著才安心。
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因為當他沒把錢帶在身上后沒多久,就被偷了。
他吃胖了以后,天氣也開始熱了,體型變胖加衣服少了,錢就沒法繼續用膠帶捆身上了,會很明顯,而且出了點汗就特別不舒服。
他只能把錢包起來之后,藏在了租住的小房子的房梁上面。
那天他興沖沖地跑回去,準備收拾東西跑路。
結果爬上去一摸房梁,傻眼了,錢沒了!
急得他滿屋子找,就差把房子拆了。
最后,他只能接受錢被偷了的結果。
由于他本來就是個通緝犯,加上大雜院人多眼雜,他是既不知道是什么人偷的,又不敢查。
最后只能啞巴吃黃連,而且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只能跑路。
可除了身上剩的幾十塊錢零錢,他是身無分文了,逃跑的計劃自然也就直接泡湯了。
走投無路的他,只能睡橋洞。
沒多久,錢就花光了,他從通緝犯變成了一個流浪漢。
實在受不了了,有天晚上他打算晚上重操舊業,去搶劫。
在路邊蹲了半天,都沒人來,正要走的時候,遠處有動靜傳來,他當即又躲了起來。
可就在遠處騎自行車那人快到的時候,卻突然聽到哎喲一聲,然后自行車就摔倒了,接著是一陣哼哼唧唧的慘叫。
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他一時間進退兩難,最后還是決定去看看。
而騎車摔倒的人,正是賣豬頭肉的劉老頭。
老頭顯然摔得不輕,躺地上一動不動,只有嘴里在哼哼唧唧,發出痛苦的聲音。
李勇立刻上前搜老頭的身,想找點錢,可搜了半天也沒找到錢,反而找到了一塊豬頭肉。
餓極了的李勇當時就啃起了豬頭肉,他說這是他那些日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
吃完豬頭肉,他本想一走了之,但是看著地上閉著眼睛哼唧的老頭,他最終良心發現了。
把老頭送到了附近的衛生院,送到之后,他想走,老頭卻拉著他不撒手。
就在他以為老頭要訛人的時候,老頭卻從自己褲襠里摸出了一個小布包,里面有一百多塊的零錢。
劉老頭伸了伸手,意思是這錢給他。
他接過錢,但最終并沒有跑路,而是去給劉老頭交了醫療費。
醫生檢查過后,認為沒有骨折等情況,不過還是建議他們去大醫院看看。
劉老頭搖搖頭,在李勇的攙扶下離開了醫院,送他回家。
那天之后,劉老頭就收留了他。
李勇謊稱自己叫劉大壯,編了一個凄苦的身世,劉老頭一聽他這命這么苦,又跟自己是本家,于是就讓劉大壯跟著自己。
李勇剛好窮途末路了,加上跟著老頭可以更好的隱藏身份,于是就答應了,對外說是老頭老家來的侄子,跟著老頭學做生意。
后面的事,就跟周奕他們從管理員那兒了解到的差不多,只是更詳細一些。
李勇說,自從經歷過前陣子東躲西藏,后面又四處流浪食不果腹的日子后,他覺得跟著老頭相依為命的日子其實挺好的,起碼踏實。
如果不是今天被抓,他甚至都已經想好了要給老頭養老送終。
石濤顯然是不信他這話的,直接讓他別裝好人,犯罪的時候怎么沒這么有人文關懷。
不過石濤讓人給的筆錄里,下面還有一份是那個賣豬頭肉的劉老頭的,從劉老頭的筆錄里,基本和李勇交代的情況差不多。
劉老頭還一直說大壯是個老實人,還替他求情。
這倒讓看筆錄的周奕有些疑惑了,這個李勇莫非真的改過自新了?
從洛河的金店搶劫案來看,當時負責持刀威脅店員的李勇確實沒有傷害對方。
但六一四案里,韓衛民夫婦可是雙雙遇害的。
難道……六一四案里,動手殺人的不是李勇?而是王榮海?
孟慶童交代過,王榮海之前是傷人入獄的,還有虐殺貓的變態行為,比起李勇來倒確實是更符合行兇者的特征。
不過這點還等何彬他們抓到了王榮海再看。
周奕繼續往下看,石濤開始問他和王榮海之間的關系。
他本來還想抵賴,但石濤反問他,你以為我們是怎么找到你的?你要沒給王榮海送豬頭肉,我們就不可能順藤摸瓜找到你。
這話讓李勇追悔莫及,說早知道這樣,自己就不該送給他那塊豬頭肉。
原來,王榮海和李勇在洛河混的時候,就認識。
但來往并不多,李勇只知道王榮海因為砍人進去了。
那天劉老頭身體不舒服,李勇就讓他早早地回去休息了,自己則是一直忙到了收攤才回去。
走在路上,他和一個人擦肩而過,然后那人突然喊了一句“老槍”。
嚇得他渾身一激靈,以為是被警察發現了,立刻撒腿就要跑。
卻被對方一把拉住,說自己是王榮海。
李勇心驚膽戰,但看清了眼前的人才松了口氣。
王榮海說你丫的以前不是很瘦嗎?怎么現在這么胖了,差點沒認出來。
李勇就知道,他應該不清楚自己被通緝的事情。
他本來想把對方給打發走,但又怕對方去舉報自己,于是只能硬著頭皮請對方吃飯。
兩人終歸是老相識,再加上又是老鄉,于是酒過三巡就都淚眼汪汪了。
當時李勇身上帶著一些沒賣完的半熟食,就拿出來當下酒菜了,其中就有一袋子豬頭肉。
后面那袋子豬頭肉沒吃完,王榮海說這肉好吃,就帶回去了。
李勇說自己壓根沒多想,哪里想到就這么一塊肉,最后把自己給賣了。
石濤問他:“還有嗎?”
他回答:“沒了。”
“你再想想。”
“真沒了。”
石濤質問他:“你跟王榮海打算干什么,以為我們什么都不知道是吧?”
石濤想問的,當然是他和王榮海計劃搶銀行的事。
不過這件事的性質界定,其實是比較復雜的。
如果僅僅是停留在口頭討論的階段,比如喝了酒的兩人討論要去搶銀行,但喝完酒之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了,那就不算是犯罪行為,頂多屬于口嗨,警察知道后口頭批評教育一下就行了。
但這種情況,模棱兩可難以界定的地方就在于取證問題,因為在實施犯罪行為之前,任何的犯罪預備行為都可以被強行解釋。
比方說一個人想要投毒,于是買了老鼠藥。
但在他給別人下老鼠藥之前,除非是抓現行,否則就算被發現有犯罪動機,他也可以解釋自己買來是藥耗子的。
只要他咬死不承認,這包老鼠藥并不會成為直接證據。
因為法律是疑罪從無的邏輯。
搶銀行這事也是同樣的道理,所以必須在審訊口供上有所突破。
但是李勇一直拒不承認,這也是石濤和顧長海審訊到后半夜的原因。
不過周奕大概能猜到石濤的想法,李勇本身有通緝令在身上,逃不掉的,承不承認預謀搶銀行,區別也就是最后的刑期加不加的問題。
但王榮海不一樣,王榮海是刑滿釋放人員,自由身了。
不通過這件事把他抓起來,讓他在社會上游蕩,那就是一個十足的不安定因素,后面很容易再出事。
從這點上可以看出來,石濤考慮問題還是很全面的。
當然也不排除石隊太想進步了,想多抓幾個壞人。
李勇的審訊分成了兩次,中間間隔了有兩個多小時。
周奕盲猜,應該是石濤給他安排了兩個小時的旱廁體驗,讓他感受了一把反黑特色。
第二次審訊之后,李勇的態度明顯配合了許多。
在石濤嚴肅地反復警告之后,李勇終于是承認了計劃搶銀行的事。
但他說,這件事并不是自己提出來的,而是王榮海主動提出來的。
王榮海的意思是覺得他現在在菜市場里賣豬頭肉太憋屈了,哥們兒應該干點大事,比如搶個銀行發筆大財什么的。
李勇說經歷了之前的事情后,他已經不想再干這種違法犯罪的勾當了,只想安安穩穩做小買賣。
石濤質問他,那你為什么會動了這歪心思。
李勇嘆了口氣說,自己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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