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為什么差一點脫口而出,話到嘴邊卻被潘森咽下去了。
作為一條純血美人魚,活了上千年,有了靈智八百年,他的驕傲和自尊不允許他做出這么卑微又低賤的姿態來。
他幾乎強忍著一陣陣疼痛,維持著人魚族的驕傲。
歡歡拒絕了他。
這本是他們之間的默契,誰也不愿意去提,也不愿意去戳破的一層膜,潘森一直在想,歡歡還小,距離歡歡懂事,還需要很多年,異火族的男女需要漫長的時間才懂得情愛,歡歡天性爛漫,無邪,自我,情愛方面的意識形態一定會很晚形成。
他有太多的時間,去攻略歡歡,哪怕是讓歡歡習慣成自然,離不開他,可他沒想到歡歡會成長得那么快,自從讀書識字后,短短幾個月的時間,他從一個懵懂無知的孩童,變成了知書達理的少年,驕矜仍是驕矜,卻也開始懂得守禮。
沒有人戳破的這一層曖昧關系,被他自己戳破了,且一開口就不留情的拒絕。
“本末倒置的結果,有時候會不盡人意。”
這樣含蓄,卻堅決的拒絕,打回了他不曾說出口的喜愛,把他心中萌芽的情苗掐斷了,快很準,不留一點痕跡。
潘森想過無數種可能,這卻是他面對的最難堪的一種。
他曾想過,歡歡接受他。他也知道癡想妄想,一心要光復種族的歡歡,不可能會輕易接受他。
哪怕不輕易接受,他想著歡歡念著這段時間的感情,念著他們初遇時的美好,甚至他曾經和他有過肌膚之親,歡歡也不會拒絕他。
他很早就給歡歡傳達了轉變形態的想法,就是告訴歡歡,我是一條女美人魚,歡歡就算懂得,也會假裝懵懂。
唯獨沒想到,歡歡直白又堅決地拒絕了這份感情。
甚至……在他不曾提起的時候。
異火族公主和人族陛下的后裔,聰慧得超出他的想象,成長之快也打得他措手不及。
潘森滿嘴苦澀,難堪,又隱忍,“歡兒,你會后悔嗎?”
“不會!”歡歡斬釘截鐵。
潘森沉默,并不言語,歡歡迎著他的目光,并不躲閃,潘森有那么一瞬間想要質問他,我是一條女美人魚,并不是男人魚,為什么不可以?
在你眼里,人族都是低賤的血脈,沒有人能與你匹配,我和你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為什么不可以?為什么不給彼此一個機會就斬釘截鐵地掐斷了所有的可能。
歡歡就像是一個渣男,渣得明明白白,“小魚,你能把我當成朋友,或者晚輩嗎?”
潘森沉默。
于身份背景而言,歡歡的確可以是他的晚輩。
歡歡說,“若是你能,我們就當君子之交的朋友,感情在心里就行,沒必要常相見,若你不能當我是一個朋友,存了別的心思,那我們就不必再見面。”
“歡兒!”潘森難掩疼痛,臉色卻始終隱忍堅定,他不想在歡歡嘴里聽到更殘忍,更難堪的話,“我明白你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