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自己的提議一出,張婆子就會同意的。
沒曾想,張婆子一聲冷笑:“分家?傻閨女,現在分家不是便宜了他們?如今,馬大夫那里,老大的藥還有兩天后就能停了人參,我算過了,滿打滿算三十兩銀子就能把老大接回家。李家的賠償也快要到手里,若是分家,這賠償的五十兩豈不是要分出去?就算老大廢了,他的兩個兒子也能下地干活了,白養他們這么大,就想順順利利的分出去賺錢去?不給老娘老老實實的干上十年八年,把給他們爹花的銀子錢翻倍賺回來,想都別想!當你娘我的銀子是那么好拿的?”
“傻閨女,娘知道你心疼娘!你放心,娘還沒老呢,這些小兔崽子,想在老娘手里翻天?做夢去吧?這些事你別操心,你就跟著老三家的好好好學繡花,攢你的嫁妝就行,一切都有娘在呢!當初娘能熬過你奶那個老不死的,如今就不行斗不過自己肚子里爬出來的那群癟犢子!”
越說越斗志昂揚起來。
王永珠瞠目結舌,她覺得她還是低估了張婆子的戰斗力,這架勢,大有干番所有和她作對的人的氣勢。
吞吞口水,王永珠覺得她先前的擔心都白費了。
看著老閨女放下心來的表情,張婆子忍不住眼眶微紅,心里又軟又甜,她這輩子,吃過苦,受過累,生養了五個兒女,現在看來,也就只有閨女貼心貼肺,沒白疼她一場。
看著王永珠走在前面,張婆子又回想起先前在醫館看到的老大的樣子。
幾日功夫,老大似乎也老了,頭上都有了明顯的白頭發,皮膚又黑又粗,眉心還有了深深的皺紋。
自己有多久沒有好好看看老大了?
對于王永富這個大兒子,張婆子的心情很復雜。
王永富的出生,扭轉了她在王家的地位。這是她第一個孩子,她不是不愛的。
當初她同意嫁給王老柱當續弦,是因為王家許諾,只要她生下兒子,就讓她當家。
老大出生了,婆婆那個老不死的就算再心不甘情不愿,可也沒辦法,只能交出了當家的權利。
可也對她懷恨在心。
剛滿月子,王永富就被抱到了婆婆屋里,每天除了喂奶的時候,婆婆都不讓她見孩子。婆婆那個老不死的,心計又毒,嘴上說是怕她辛苦,替她帶孩子。
實際是她怕孩子跟自己的感情太好,只怕是從那個時候婆婆就已經想好了要用自己的孩子來對付自己這個親娘。
自己舍不得孩子,哭過鬧過也求過,只可惜當時的自己還太傻,怎么敵得過婆婆那么狡猾,反倒讓當家的那段日子對自己十分不滿。
自己想孩子想得厲害,經常半夜淚水打濕枕頭,總想偷空看看老大。
可老大被婆婆看得緊,連喂奶都守在旁邊,吃飽就把孩子帶走,絕對不多留。
孩子開口喊人的第一個是奶,第二個是爹,第三個是爺,第四個是姐,最后才輪到自己這個親娘。
她再大的怨氣,在老大喊娘的時候都煙消云散了。
再后來,她有了老二,身子笨重,又要下地干活;回來還要做飯洗衣服操持家務,回來累得倒頭就睡,實在沒有精力跟以前一樣,偷偷跟老大說兩句話,就因為這個,婆婆在老大面前天天下話,說自己有了老二,就不要他了。
尤其是后來,發現老二會讀書,家里明明是老爺子在世的時候拍板,讓老二去讀書,指望老二能考個秀才舉人,一家子也就不再是泥腿子的鄉下人,也算是耕讀世家了。
可在婆婆嘴里,這也是自己偏心老二,讓老二讀書將來當官,就勒啃老大讓他在地里勤扒苦作,掙的錢全讓自己貼給老二了。
她在后來努力偷偷解釋過,可老大老實也有一樣不好,死心眼,就記住了婆婆說的,自己不疼他。
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自己能不疼?
只不過一個要親近,一個卻心懷芥蒂,日子久了,母子關系也就淡淡的了。
張婆子總想著,孩子慢慢大了就好了,就能理解她的艱難了。可成親那件事,讓她徹底的心寒了。
她給老王家生了四個兒子,一個閨女,讓老王家一個差點絕戶的人家,子孫滿堂。
卻連自己兒子的婚事都做不得主。
林氏娘家,是隔壁村最窮的,那種家里一條褲子,誰出門誰穿的破落戶,十來歲的大姑娘了,還光著腿跟兄弟擠在一個炕上的人家。
這樣的人家,跟人家換親,人家都不肯。婆婆卻非要娶進來當王家的長孫媳婦。
婆婆為啥看中林氏,一是想拉拔一下娘家親戚,二是因為林氏是她的娘家親戚,跟她一條心,嫁過來當長孫媳婦,過兩年,她就能找借口鬧著讓自己把家給林氏當。林氏當家和她當家有什么區別?
這死老太婆惡心挫磨了自己半輩子,還不放過自己的兒子,用自己的兒子來傷害自己。
自己兒子老實,她再跟老大看起來面上淡淡的,可也不想讓兒子找個這樣背后讓人說嘴的媳婦啊?
她第一次跟婆婆大吵了一架,還被當家的男人關著門教訓了一頓,看了冷臉一個月,都沒有放棄。
還苦口婆心的跟老大分析這樁親事的壞處,給他交了底,自己已經給他看好了一門親事,姑娘家上面有個哥哥,下面有弟弟和妹妹,家里清白,條件不錯,人也穩重持家,跟老大正配。
可老大死咬定了要娶林氏,說什么奶不會害他!
張婆子當時心就冷了,這話里話外的意思,是自己這個當娘的要害他?
母子倆大吵一架,老實人說起戳心窩子的話來,真的是又狠又準。
老大說自己生了他滿月了就丟給了婆婆,說自己不管他,說自己偏心弟妹,說他就是自己的長工,一輩子要做牛做馬給家里掙錢,列舉了樁樁件件的小事,來證明自己多么的不慈……
張婆子在院子里坐了一夜沒睡,第二天就同意了親事,只不過有一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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