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瑟這么做也是有很多種原因的,畢竟她和凌云長得很象這個是事實,未來肯定會反復被人比較,那就不如直接挑明這層關系,倒也還好些。
徐勇和凌母偷情這么多年,神鬼不知的,保密方面肯定是一把好手,最重要的是,這也是極大的滿足了凌母的幸福度。
雖然大兒子死了,可是這個女兒太爭氣了,已經爭氣到了一定的境界,能讓未來小女婿退讓到這一步,可見女兒是有 多受寵,不得不說最能讓母親開懷的一件事。
而且家里的小兒子又生得活潑可愛,正是招人喜歡的時候,打小由原文瑟親手喂養,小胖睡著的時候,原文瑟還會放進空間里溫養,所以體質特別好,精力十足的,被原文瑟親自帶著,教育的極好。
不得不說,教育孩子,原文瑟遠比凌母更稱職。
徐小胖知道心愛的姐姐要出嫁,立刻不干了,抱著原文瑟不肯放:“姐姐嫁人為什么可以有陪嫁丫頭,陪嫁侍衛,就不能陪嫁個弟弟?!”
一家子簡直是要給霸道小胖笑死了。
凌母解釋,打從盤古開天地,就沒有陪嫁弟弟這一說,可見弟弟都是討人厭的,陪嫁不得。
可這孩子抱著原文瑟不放手,誰說都不行:不陪嫁那讓那討人厭的姐夫來我們家隔壁買房子,不然姐姐不會嫁給他的。”
兩地相隔極遠,原文瑟嫁人之后,可以說十年八年能見一面就是好事,凌母也有些傷心,但她是絕對不會搬到封地的,住得太近了,有些事真是紙里包不住火,再說干媽也不必走得這么親密。
可凌小胖這樣抱著原文瑟不撒手的,原文瑟也有些舍不得,最重要的是,原文瑟覺得凌母實在是不會教育孩子。
有些人自己是很好很好的,但在教育孩子方面,真是白癡,原文瑟覺得這孩子要在凌母手里再教育毀了的話,凌母這輩子還真沒有機會再生一個養老送終的了。
想來想去的,還真的需要一個陪嫁的弟弟呢?
她就和凌母商量了一下。
凌母道:“按道理是有一個送嫁的兄弟,你弟這么小,也不能辦成什么事,反而添亂,我才不想讓他去的,但你要是覺得他去合適的話,我是不會反對的。”
原文瑟道:“按理說孩子在父親和母親身邊長大是最好不過的了,但是我很喜歡弟弟,我初去那邊人生地不熟的倒是不好帶著他怎么樣的,只等弟弟大些了,就等太平的時候,隔幾年來我這里住一段時間我覺得挺好的。”
徐勇也是很喜歡小兒子,但他的性格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凌母,其它的人,都是次一等的,特別是這二年,有原文瑟幫著帶孩子,他是真的沒什么后顧之憂,全力和凌母發展船廠,加上有原文瑟的大的武器支持,他和凌母將生意開展的如魚得水,徐氏海上運輸公司也在這幾年變得赫赫有名了。
人不能偷懶,我雙十一偷懶后,這幾天感覺全身懶筋都犯了,我認錯!然后……慢慢恢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