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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藝人跟公司的關系

  “那你確定準備出專輯么?”

  劉雅婷一臉嚴肅。

  “嗯,讓公司安排監制,明天開始搞起……”

  方宇摸著下巴著說道。

  “這么著急的,你不是說太累了……想休息兩天的嗎?”

  劉雅婷小聲說道。

  方宇沉吟片刻,反問道:“我有說過嗎?”

  劉雅婷:“……”

  臉上是不在意的模樣,心里卻是咯噔一下。

  “來自劉雅婷的負面情緒值787……”

  對于這貨翻臉不認賬的臭不要臉,劉雅婷始終難以接受。

  “行吧,我到時候跟經理匯報一下,讓公司給安排兩位老師幫你。”

  劉雅婷認真把這件事記在小本本上面。

  “好的,麻煩你了!”

  方宇想了想,

  反正選擇的歌曲問題不大,關鍵是后期處理。

  讓他一個人搞定十二首歌,這難度可不是一般的高。

  找兩個幫手也行。

  按照方宇的打算,是希望能多點時間,準備他的專輯。

  那些代言花了他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累得跟什么一樣,哪有空專心錄歌。

  作為經紀人,劉雅婷自然要考慮方宇的感受。

  之前是屬于綁定合同,不得不完成。

  既然方宇希望準備出專輯,那她肯定要尊重方宇的想法。

  畢竟她是在為方宇服務。

  反正這段時間拿到的公演費用跟代言費用,賺取了不少分成。

  短時間來說,他們這支團隊不缺經費。

  至少目前來說是這樣的。

  在劉雅婷的安排下,他暫時不接任何商演。

  專心弄他的音樂專輯。

  公司方面知道緣由,沒有強求他去作。

  反正已經完成了合作商指定方宇代言的任務,忙了這么多天,休息一段時間也是應該的。

  大型公司很少存在壓榨藝人,尤其是潛力藝人的事情。

  最多是資源分配不公。

  在別的方面,公司可以對潛力新人予以各種。

  比如在公關、渠道、宣傳方面。

  但有些事情,即便是強如天娛傳媒,也沒辦法做到面面俱到。

  比如代言。

  公司方面能獲得代言本來就不多。

  商家廠家大多有各自的代言人。

  換代言人的事,可不是隨隨便便就決定。

  難得有幾個代言合同,你不要,有的是人要。

  說到底,還是資源傾斜問題。

  旗下有那么多藝人,不可能每個藝人都能照顧到。

  更不可能將這些資源均勻分配。

  最多是在公司內部放出消息。

  然后各自的經紀人前往競爭商家溝通談判,能不能得到產品代言權,全靠自身本是。

  又或者是商家過來點名。

  然后公司再轉而跟經紀人和藝人交流溝通。

  談成了自然最好。

  談不妥,那再各退一步。

  公司跟商家協商討論,考慮換個人選……

  這屬于資源分配不公。

  在娛樂圈里,是很正常的現象。

  但要說公司故意打壓新人,不讓藝人冒頭,這問題根本不先是。

  公司簽約新人的目的就是為了掙錢。

  沒有任何理由得打壓你?

  不僅不能幫公司掙錢,每個月還要給你發工資……

  浪費錢不說,還要浪費精力。

  打壓你的人不是有病么?

  當然,你要是得罪某些大佬,被打壓了,那權當我沒說……

  想到之前產生的想法,依舊覺得不可思議。

  讓方宇一個人操刀。

  完成整整十二首原創歌曲。

  簡直不可思議。

  最重要的是,還要保證每首都是不屬于《當你》這樣的精品歌。

  想想都覺得刺激。

  劉雅婷離開后,便在為方宇專輯的事張羅。

  這件事需要鄭重對待。

  畢竟這可是方宇的第一張專輯。

  必須得全力以赴,積攢人品,爭取拿到一個不錯的成績。

  相比起那些普通歌手,方宇的起點要高得多。

  怎么說都有二線的人氣水準。

  相比那些人,他要強得太多了。

  不僅是她,包括公司,同樣很在意這件事。

  這事關旗下藝人的潛力,怎么可能會不在意?

  劉雅婷之前特意聽過方宇為專輯準備的那些歌。

  她并非專業人士,但她個人感覺,這些歌無一例外,都很好聽。

  她不太相信自己的感官,私底下問了杜月。

  杜月回答也是很好聽。

  連杜月這位跟方宇不對付的女孩子,都覺得這幾首歌好聽,那就證明的確很好聽。

  所以劉雅婷現在莫名充滿了信心。

  甚至做好賠本的準備。

  如果說商演、代言什么的,是為了給藝人和公司掙錢,那么專輯出售,更多的是為了提升藝人的人氣和知名度。

  積攢底蘊。

  倒是有歌手嘗試用出專輯的方式撈金。

  很可惜,除了那些名氣大,粉絲黏性高的歌手,大部分歌手的專輯,基本都屬于賠本賺吆喝。

  別說是賺錢,能少賠點就不錯了。

  更多的可能培成傻子。

  劉雅婷并不擔心公司方面的態度。

  她大概是知道,

  像方宇這樣的重點關注藝人,公司向來很大度。

  愿意花錢來培養。

  越大的公司,越是明白一個道理。

  有潛力的藝人,用人情捆綁,肯定比合同束縛更有效。

  誠然,藝人吃里扒外、恩將仇報、乃至跟原公司反目成仇的例子。

  但仔細回顧,類似于這樣行為不端的藝人,最后能有什么好的下場?

  最多晃蕩一段時間,然后就銷聲匿跡。

  說到底,實力決定了說話底氣。

  小型經紀公司還擔心藝人坐大。

  最后反客為主。

  可在大型公司看來,尤其是像天娛傳媒這樣的龍頭經紀公司,從來就不怕藝人坐大。

  大不了你咖位提升后,公司就提高你的合同待遇。

  絕對委屈不了你。

  大家一起和氣生財。

  實在想跳槽或者想單干,咱們好聚好散。

  有機會合作發財。

  偌大的公司總是有點氣量,可你弱勢敢在臨走前倒打一耙,呵呵呵,你就會知道,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

  即便是被競爭對手收下,依舊免不了被雪藏或被拋棄的下場。

  不論是什么公司,對于劣跡藝人、不可能存有好感……

  怎么可能會耗費大量資源、浪費在這種行為不端的藝人身上?

  別開玩笑了好不好。

  有那個資源,不如多栽培幾個靠得住的新人。

  起碼不一定像這群養不熟的白眼狼,說不準就撲上來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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