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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告一段落

  順著曲折曼回的廊道邁步,手里拿著一疊奏章,那是天子批復過的政務,需下傳處置。

  范質一身紫服,姿儀端正,然而臉色生硬,神情沈肅,分外威嚴。年近四十,范質也越發透著些“老古板”的氣質,又抑或是身居高位,分執相權的緣故,使得他對自己立人行事有更多的約束與要求。

  腳步顯得有些匆急,步步生風,帶動衣袂,就如范質向來偏急的性格一般,惹得伴其側,王溥得亦步亦趨地跟著。比起范質,王溥的氣度看起來,則明顯有活力多了,青年俊士,不外如此。

  瞥著身邊的緋袍青年,范質心里也難免有些羨慕與嫉妒的情緒。他自后唐年間入仕,在這亂世變遷中,歷三朝六代,直到碰到劉承祐,才得以厚積薄發,馭文執政,撰史修法,揮灑其能。及居相位,人生抱負,才得以初現。

  而王溥,未到而立之年,遇制舉則進士及第,若非有王樸,必是狀元。入仕便逢明君,為近臣,常議軍國大事。朝廷才士漸多,少壯之臣崛起,但王溥比起其他人,起點明顯高了一大步。

  見王溥跟得有些局促,范質放慢了腳步,想了想,說道:“齊物,陛下向來重視你之才干,佛寺監察條制,我看就勞你多多費心了,老夫為輔。”

  聽范質這么講,王溥有些不解,拱手表示謙遜道:“有相公在,下官豈敢用事。《大漢刑統》尚且出于相公之手,區區條制”

  不待王溥說完,范質接話道:“你也知區區條制,耗費不了多少精力,只需對癥下藥,因情制宜,考慮周全即可。”

  頓了一下,范質又道:“‘滅佛’之事,持續不了多久,即將收尾。此事乃陛下與朝廷大計,必定不能有始無終,而此后妥善收場,便在這一份規范條制的基礎上。此番滅佛,上下盡力者,皆是追隨陛下的忠敢之臣,陛下這是欲讓你我也出一份力。然而老夫卻也知曉,陛下更想熬煉你的資歷”

  “相公是否過慮了?”聞其言,王溥嘴角仍掛著一道溫和笑容。他的話,翻譯過來就是,范相公你也許想多了!

  “齊物入朝有兩年了吧!”見狀,范質突然轉變話題。

  王溥點頭,兩眼分外清明:“乾祐元年中秋制舉,而今正兩年有余!”

  停下腳步,同王溥于宮苑內一角亭暫坐,范質遙望重重宮闈,說道:“而今朝廷,老臣隱退,權歸中樞,諸部司職位,仍眾。陛下御臨以來,銳意進取,厲行革興,選賢舉能,你我皆在此列。這兩年制、常舉,雖然也選拔了一些人才,但相較于朝中的情況,仍屬后繼乏人。這些情況,以你王齊物的見識眼光,想必也能看出幾分吧。”

  “老夫作為旁觀者,也能看出來,陛下對你王齊物,是寄予厚望的。假以時日,政事堂必有你一方席位”

  一番論談,讓王溥沉默了一陣,爾后方緩緩起身,朝范質鄭一禮:“下官多謝相公教誨!”

  旋即,又朝向崇政殿方向,鄭重一拜。

范質這番說辭,看起來,倒是有點為了撂事與王溥,而作忽悠的意味  見王溥的反應,范質捋須,生硬的面龐上,多出了一道笑容,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

  閑談幾許,范質當先,返政事堂而去,而今的范相公,已成為政事堂中的骨干之臣,肩挑時務,權柄日重,威望漸隆。

  秋去冬來,隨著天氣漸涼,動物收起了爪牙,朝廷也漸息大政,前后持續了四個月的“整佛治法”,在乾祐三年冬至日這一天,由皇帝下詔,中樞宣發,正式結束。

  在這場名整飭、實滅佛的運動中,共廢置墮毀大小佛寺計三萬三千七百三十所,釋放丁口約以二十三萬人,另緝捕查究犯法忘逸之淄徒七千余人,僅各地上報,收繳土地七百六十余萬畝。

  至于財貨、糧食之類,看得著的眼前利益,則更豐富。作為這場饕餮盛宴中占大頭著,輸往東京的銅料便有上千萬斤,至于金銀、錢糧更是無算,總之是肥了一波,陸續輸入東京的巨大滅佛紅利,早已讓一干朝臣安心了。雖然,總少不了人閑言碎語,把“暴政”、“苛舉”拿來說事,為此,武德司已教彼輩做人了。

  此變之后,大漢全國寺院,僅余三千余座,系籍僧尼不足六萬,大漢佛宗發展,遭到重創。

  當然,巨大的收益背后,沒能避免禍患。在這數月之中,諸道州共生民亂四十余起,民亂雖分大小,然地方將吏平亂亦有效率高低,手段差異,與亂之民死傷逾兩萬。并且河南之地,有不少僧尼偷偷逃亡南唐、荊南避難,雖然朝廷及時發令遣兵攔截,仍舊造成了不小的人口流失。

  當然,南唐佛道益昌,這些寧肯遠避他國的僧人,向佛意志顯然堅韌,這些人到南唐,對于大漢而言,倒也并非完全壞事。

  而受皇帝命,范質與王溥召集一干學士,就佛寺及僧尼的管理制定出了一套比較全面的制度,曰《大漢乾祐中外寺院僧尼管理條制》。

  首先是寺院的存廢,諸道州縣鎮,皆有敕額,以“功德”及戶籍人數定之,無敕額而私建者,法辦。

  其次,僧尼系籍,需在官府登記,上報中央祠部,統一管理。系籍僧尼,定期考核。

  第三,出家剃度,男女有年歲限制,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另需家中父母、祖父母同意,已孤者需同居伯叔兄處分,即便如此,還需官府考驗經文。全部符合條件,方與系籍。

  第四,便是繼續發展度牒制度了,對于往朝度牒,盡數廢棄,而現存寺院之僧尼,需在一年之內向官府申領受牒,當然,免不了再被刮一層油水,畢竟官府也是有行政成本的。

  至于其他,則是一些補充細條,禁絕先時僧尼聚眾眩惑流俗之舉,如戲弄道具、符禁左道、妄稱變現還魂坐化、圣水圣燈妖幻之類,另增觸例懲戒法辦之條例。

  這些條制,無異于對佛門的發展,再增加一層限制,劉承祐粗觀而從之,沒有更多計較,甚至對于這些條制,也并不是特別在意。此次滅佛,在他心里,實則屬于一錘子買賣,抑佛發展,終究不是他最終目的。

  他也不認為,靠著這么些條制,便能真正限制佛門的發展,釋宗的生命力,實在太頑強了。他這一朝,或能壓制,繼世之君呢?隔世之皇呢?

  在劉承祐看來,只要對他的宏圖大業有利,國情發展,時世現狀,需要他滅佛,他就做了,就是這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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