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永華!”他咳嗽了兩聲:“朝廷下發文案,要求我們陽城全力配合陽翟縣,合陽城、陽翟兩縣之力駐守陽翟,防范來自潁川的黃巾。”
“郡守要求最少有五千可戰之兵!”
“五千?那我們陽城有多少可戰之兵?”司徒永華問道。
“五百。”
“陽翟縣呢?”
老者接過話:“五十。”
“永華,你怎么走了?”
“回家收拾東西去避難!”
五百五十人對上最少數萬黃巾,還是已經和漢軍打過幾個月仗,不是當初剛剛放下鋤頭的那股起義軍,這已經不止是肉包子打狗這么簡單。
還不如氪命換個轉移符。
“永華,你等等啊!我還有事情和你說!”縣公看著離去的司徒永華,十分意外,一把拉住了司徒永華,并拼命向王成之使眼色,但是司徒永華不管不顧,直接往外面走。
司徒永華心里明白,這個時候把自己喊來,還讓自己帶兵過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明顯就是來坑自己,自己為什么還要留著。
“司徒兄!要不聽聽我姑父說些什么!到時候你再做打算不遲。”王成之看見他姑父的眼神,頭上冒出點點細漢,來到一旁勸著,看著自己姑父拉著司徒永華他感覺自己心里有些難受。
他能看出自己姑父在這個時候找司徒永華沒有懷著什么好心意,他也知道自己姑父接到這個消息一夜未睡的消息,一方是親人,一方又是自己最近結交的好友,他內心也很糾結。
司徒永華感覺到了王成之心里的那份糾結,停了下來:“縣公,您還有什么事情要說?”
縣公抹了頭上的汗:“是這樣的!永華,陽翟縣不是由我們兩個縣來守衛的,我們只需要在朝廷派軍前來之前守好陽翟就行,人數方面我會盡快給你湊齊,能湊多少算多少,衙役全都會給你調派過去。”
“等到幾日過后,典農校尉曹操就會率八千兵馬匯聚陽翟,朱儁將軍率三萬大軍駐守梁縣,左軍司馬孫堅領郡兵五千伺機而動,但是這一切都需要時間,如果陽翟一失,黃巾賊就會逆流而上,威脅陽城,陽城一破,到時洛陽就只剩下鄔鄉、太古兩地可守!”
“其實不算很難。”縣公話題一轉:“之前宛城黃巾賊被圍困那么久,肯定需要一段時間來恢復的!有可能在黃巾賊來之前,朝廷的軍隊到了也不一定!到時可是大功一件!到時候封侯,也不是不可能!”
縣公說完看向司徒永華,以為他會被大功和封侯吸引,結果后者笑了笑:“既然如此,讓縣公大人或者本縣縣尉去即可,關我兵曹什么事情?”
司徒永華說的沒有毛病,兵曹的職責只是負責本縣的參軍事宜。
“我年事已高,不便遠行。”縣公摸著自己斑白的胡須:“而且本縣的縣尉,也在昨天晚上掛印辭官而去了!”
他將陽城縣縣尉的印章放在案臺上:“如果永華需要,盡可拿去,我即上奏郡守,命你為陽城縣尉!”
他表現的很大方。
“那不是還有陽翟縣縣令和縣尉嗎?”
大縣為縣公、中縣為縣令、下縣為縣長。
聞言,老者掏出兩塊印章:“陽翟縣縣令章、縣尉章,如果永華小兄弟需要,明日老夫即可上奏郡守,命你為陽翟縣縣令、縣尉!”
“那閣下是?”
“老夫是前陽翟縣縣令,昨天致仕!”
“今日是我司徒永華打擾到了各位,告辭。”
司徒永華轉頭就走,他明白為什么陽翟只有五十人,縣令都跑了,還有多少人能夠留下來?
他也懂了他們的心思,自己跑了,卻硬要拉一個人過來送死,說的好聽是替他們前去陽翟防備黃巾軍,壞一點就是他們不想死,想找司徒永華去替他們送死,可天下哪有這么好的事情。
這一次不是司徒永華不留給王成之面子,這已經超出他的能力范疇之外了,如果說是幾千、萬把人,他還可以試一試,十幾萬的黃巾軍,有可能還不止。
司徒永華突然想到,潁川已經被洛陽的朝廷放棄,等于說整個豫州最富裕的地方在黃巾軍趙宏的手中,憑借著他們的特性,給他們一段時間,二十萬、三十萬都有可能,淹都能把他淹死。
就算他獲得了陽翟縣縣令的官職,那也只不過增加兩千人,想要去和十幾萬黃巾打對頭戲,他的頭還沒有這么鐵。
“司徒兄,上次你來不是和我提過有位叫做劉備的義軍統領在你那里嗎?如果加上他三千多人,陽城湊一下也有一千多人以及數百護院,司徒兄,這五千人不就湊齊了嗎?”
王成之說到了司徒永華的心里,但他還是拒絕了:“那我可以去和劉備他們說,到時候你去,我覺得這樣可以。”
司徒永華的激怒了縣公。
“我實話和你說!不提功勞和封侯,是我不想放棄陽城,如果陽翟那邊沒有人去拖住黃巾賊,陽城必破,我又不能走,我王家祖業全部都在這里,如果我走了,前往其他地方,在這個時候,我王家會被吃的根都不剩!”
“而你司徒永華!要幫我們渡過這次難關!”他說道。
聽到這里,司徒永華覺得有些好笑。
“你們的祖業,與司徒永華有半毛錢關系?就因為這個,我司徒永華就一定需要替你們去送死?難道你們王家救過我的命?”
他說的很直接,沒有給縣公留下面子,什么鬼東西,難道自己要為了他的祖業去讓自己陷入危難?
當他司徒永華是開善堂的?
“司徒永華!我告訴你,你的南陽鄉鄉正是我扶你上去,兵曹也是由我向郡中申報,我對你有知遇之恩,你就是我孫家的家臣!如果你不去,信不信我讓你這輩子都是賤民一個!讓你名聲、遺臭千年!”
“我和你說好聽一點,你現在去,我當什么事情沒有發生過,拉著那個劉備,你還有一條活路,不然,我就讓你血濺當場!”縣公沒有想到司徒永華會這樣說,有些惱羞成怒,不過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沒有人平白無故的去送死。
司徒永華聞言,掏出隨身攜帶的兵曹印章、南陽鄉鄉正章、薔夫章甩到地下:“知遇之恩?那是什么東西?如果不是我剿滅賊寇、黃巾。你能讓我擔任這些官職嗎?而且就這些東西想讓我去送死,你自己拿著!不見!”
從剛開始,司徒永華就感覺一切很不對勁,仿佛就像是特地為他下的局,可惜,他早已不是當初那個十幾歲年輕氣盛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