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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做人很好

  四具狼尸的那一處,那頭不要命的家伙已經撕咬上了它那同伴的尸體,饑不擇食,風云殘卷,看的出來,它很餓,它真的很餓。

饑餓到了一定的頂點,會讓動物失去對危險的感知,林森在一次的將槍口瞄向了這個不要命的家伙  他想要打死它,不帶有任何憐憫的要打死它,不是出于某一種戰略戰術的考慮,單純的就不是想要打死它,因為看它不順眼,因為看到它的進食,他也會覺得餓。

  他討厭饑餓的感覺,更討厭進食生肉,那會讓他想到自己是一個野蠻人,他不想使自己成為一個茹毛飲血的野蠻人。

  所以,他必須打死它,以使自己那饑餓的感覺隨之散去。

  就在他準備按下扳機的那一刻,按耐不住的狼王終于再一次的出現了,它渡著輕慢的腳步,走到了沙丘之上,它的目光冷冷的撇向了那個正在吞噬同類的家伙身上。

  他想,狼王對于這只不遵守紀律的家伙,會給予什么樣的懲罰呢?

  這讓他想起了他的新兵連,那個時候,班長們,對于不遵守紀律的士兵,懲罰并不嚴重,僅僅只是罰站軍姿。

  他不會去想,狼王也讓那只不遵守紀律的家伙去站軍姿,野狼就算對比其他的動物很有紀律性,但想來,他們的智慧還沒有高到會整出隊列這樣的東西來。

  狼王的腳步動了,目標直向那四具狼尸和那個正在吞食同伴尸體家伙的方向,它一開始,渡步很慢,但它每走一步,都會加一點速度,最后終于變走為跑了。

  林森移動了槍口,追著那狼王移動的身軀,現在的他,已不去管那個不要命的家伙了,因為現在,那個家伙已經對他不在重要了。

  狼王沒有撲向四具狼尸,它直接撲向了那個不遵守紀律的家伙,它的大口咬到了那只不聽話家伙的脖子上,然后往一邊一甩,就將那個不遵守紀律的家伙甩到了一邊的地上。

  那不遵守紀律的家伙又爬了起來,但讓人很失望的是,面對狼王,它選擇了屈服,這應該很丟狼的尊嚴吧。

  當然了,這也需要狼知道遵嚴是什么,林森可并不覺得這些家伙們懂什么叫尊嚴。

  林森的槍口已經瞄準了狼王,他瞄準的是狼王的脖子,他還沒殘忍到要一槍爆了這個大家伙的腦袋,因為他不想看到讓他惡心的場面。

  爆頭真的很嚴心,紅紅色色的東西,漸的到處都是,那會給人的心理增加一些不該存在的負擔。

  林森并沒有急于開槍,他很清楚,對付這一個家伙,他必須做到一擊斃命,他不能失誤,因為如果失望了,那他就在沒有機會干死這個家伙了。

  “三點一線,目標靶心,不要晃,移住呼吸。”他竟然在這個時候,想到了新兵班長的話來。

  “呯!”槍響了,等待了三天的這一槍終于響了。

  就在林森呼吸短暫停頓的那一瞬間,他猝然果斷的摳動板機,他眼中的那一只野狼王隨著槍聲響起,整個身體都被那射去的子彈給帶的倒飛出去,不要小看了八一杠那7.62口經子彈的威力,就是比這野狼大了數倍的大象,致命點挨上這么一槍,也是送命的料。

  林森的臉從槍拖上移開了,他抬頭看向了外面,看向了他打中的目標,他竟然看到,那狼王的頸動脈,鮮血涌流而出,很快就染紅了它半個血子。

  狼王不愧是這個群體中的王,就是挨了這么重重的一槍,它的生命還沒有流失散去,它使著把著沙地,想要在一次的站起來,但生命能量已經在流失的它,在想要站起來,那,是何等之難。

  林森沒有想過在開槍給它補上一槍,讓它可以痛快的死去,他對于這個給他帶來了三天災難的家伙,不會可憐,他要讓它在痛苦中死去,讓它限提會一下死亡的恐懼。

  站在不起身的野狼王,不甘的用它那還能移動的腿轉動了身體,它將它那已經失去了支撐的頭面向了避難所的方向,它的眼睛朝著林森投去一個充滿了仇恨的兇光。

  這一刻,林森知道他之前的想法是錯的,狼,應該也有自己的尊嚴,特別是這只一直處于高位之上的狼王,它絕對的有屬于一個群體領導者的尊嚴。

  可就是是它這樣有尊嚴的家伙,最后不還是憋屈的死了,而且還死的很慘,甚至最后極有可能被他曾經統領過的家活們給吞食的一干二凈。

  林森是看著這個曾經的上位者,那帶著仇恨的目光一點點的失去了精光,它就這么的死了,從頭至尾,它甚至連一聲呻吟也沒有,就已經徹底的氣絕身亡了。

  看著狼王的死,林森看明白了,原來在死亡的面前,狼王和野狼一個逑樣的樣軟弱,等它也倒下以之后,它就不再是王,也不再是狼了!

  甚至它也象任何那四具狼尸一樣,最終的成為狼群的食物。

  首先沖向狼王的,是那一只不遵守紀律的不要命的家伙,它首先撲向了那已經沒有了任何氣息的狼王的脖子,它既將拉開它狼生之中,最盛大的一場豪華的盛宴。

  看著撲向狼王尸體的這只既不要命,也不遵守紀律的家伙,林森不由的開始懷疑,懷疑這只屬于狼王的臣民,它是在向狼王報復、在向狼王發泄。

  很快,就有有新的野狼也撲刁過去,去搶食那曾經屬于它們的王的肉身。

  真是血肉橫飛,灰沙彌天。

  一只狼有了很動,就有了另一只狼的加入,然后,又有其他的狼也擠進去。

  一只狼王,就算它的肉食遠比其他他狼們要大的多,但也不夠這些狼們圍的下的,于是,想要爭搶狼王肉食的家伙們也干起了架來。

  一只被擠出去,立馬就會在次撲進來,還會向同伴張開它那一口的利牙,一只狼攻擊向了對了對方,就還會有另一只也進攻起來,很快的,圍在一起的狼群就反目了。

  它們的周邊,沒有了同伴,仿佛都成了敵人,吼聲震耳欲聾,亂成一團。

  的確,有狼王的狼群才是可怕的,失去了狼王,狼群之間,都不在和諧了,那曾經的同伴,也都不在是同伴了。

  林森將槍收了起來,他沒有想過給那位曾經的王留下點尊嚴,沒有在向它的這一群失去了約束的臣民們開上一槍,他并非不想干死這一群已經亂成一片的家伙們,主要還是因為他的子彈并不足意將這群家伙們干死完。

  他計算過,他的槍里還有四顆子彈,這四顆子彈,現在對他來說,很重要,他需要等這群沒有了王領導的家伙們散去,然后依靠著僅剩的四顆子彈來護衛他回去的路。

  林森的目光盯著這群饑不擇食的家伙,看著他們很快就將它們曾經的王吞食了干凈,這還不夠,它們又撲向了另外的四具狼尸。

  林森吞了口并沒有多少的口水,他并不比這群家伙們好到那去,他遠比那些野狼要饑餓得多,它們差不多都飽餐過一頓同類的血肉。

  看著外面這群沒有形象的撕咬生肉的野狼們,林森想著,如果他自己也在它們的中間,那他會不會也一樣,去爭搶、去撕咬那只只曾經的死狼?

  會!一定會的。

  他這樣的回答了自己,他想,他不僅會,而且他還會是搶的被兇的那一只,因為劉一個群體里已經沒有了王了,要想在這個群體之中活的更好的話,那就需要個體更加的強大,而強大的前提,那得先能喂飽自己的肚子。

  他看著那此家伙,心想著自己會是像那一只一樣,他想,這些家伙們應該都比不了他的,他想著,如果他在它們之中的話,那他能一口氣吃掉整整兩條狼后腿,他會比這些它伙們還要殘忍,他會連同狼腿之中的筋腱還有骨頭,甚至連在處面的皮毛,都統統吃掉。

  他突然被自己的這可怕的念頭給嚇到了,他不由的捫心自問:“如果那搶食的不是狼肉,不是狼尸,如果是他的同伴,他做為人類的同伴,那他還會那樣子嘛?”

  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會怎樣,是成為那可怕的野狼,還是繼續做有著底限的人類,他不知道,因為他還沒有到達那一步,甚至真的到了那一步,擺在他面前的,真的成了和他一樣的人類以及人肉,那他敢不敢吃?

  他不由自主的將目光轉向了昏迷中的班長牛犇身上,在看到牛犇的那張和他一樣熟悉的屬于人類的臉,他的那各種不好的想法竟然散去了,他這才發現,他還是人類,文明的人類,就算他在餓,也不會向著自己的同類撲去。

  當他明白了自己做為一個人類的本質想法之后,他總算是放下心來了,他深吐了一口氣出去,然后抱著手里的八一杠步機座到了牛犇的身邊。

  座下的他,頭靠著門上,歪過頭去,看著牛犇,難看的笑容掛到了臉上。

  “做人很好,真的很好,你說我說的對嘛,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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