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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征服馬王

  廣闊的草原之上,數以萬計的野馬群疾馳,堪比武宗、武尊高手體魄的野馬掠過。

  其中一匹馬王疾馳,速度極快,氣勢磅礴,隱隱有雷霆之聲!

  一個武者落在其背上,想要馴服這匹操縱野馬群的馬王!

  陳慶之駕馭飛劍跟在馬群上空,而霍去病已經下去,試圖征服馬王。

  他們二人在草原王朝打轉了一段時間,大概了解右屠王的勢力范圍,在返回夏國的途中遇到野馬群,霍去病見馬王體魄強大,便產生了征服野馬群的念頭。

  陳慶之也發覺馬王奇異,是一匹罕見的異獸,于是同意霍去病耽擱時間馴服馬王。

  他還有一個想法,這批誕生于草原北方的野馬血統強大,霍去病只需要引導馬王南下,便可以將馬群引入范仲淹正在籌備的馬場。

  馬場的地址已經選好,范仲淹還在各個部落挑選合格的戰馬品種,有野馬群加入,說不定可以給馬場更好的選擇。

  “不知霍去病將軍是否有能力降服這一匹戰馬……”

  陳慶之感受到馬王的不同尋常。與被馴服的戰馬不同,野馬屬于妖獸的范疇,很少愿意臣服于人族,除非對方足夠強大或者可以有妖獸想要的資源。

  霍去病想要征服這一匹馬王難度不小。

  馬王風馳電掣,率領野馬群在大草原上漫無目狂奔,身上還有雷蛇游走,令霍去病全身發麻。

  “好可怕的雷霆之力!”

  霍去病身上的皮甲被雷蛇劃過,出現裂痕。雷霆蘊含的力量甚至讓纏繞在霍去病腰間的狼皮著火燃燒!

  蒼穹黑云密布,雷霆翻騰,狂風大作!

  陳慶之微微皺眉。

  黑云密布,并非正常天氣,而是馬王的能力。

  轟!!

  一道粗大的雷霆轟隆劈下,電光火石!

  陳慶之感受到雷霆的氣息,提前御劍避開雷光!

  雷光,不,應該說是雷柱,足足有十丈粗,從距離陳慶之只有五丈遠的地方劈下!!

  璀璨的雷光映襯在陳慶之的臉上,連他也不禁汗流浹背。他可不比猛將擁有巨獸般的體魄,如果雷柱攻擊的目標是他,不死也要重傷。

  雷柱劈在馬王以及試圖征服馬王的霍去病身上!馬王為了掙脫霍去病,不惜引天雷自傷!

  璀璨的雷柱吞沒霍去病!

  方圓一里之地被雷光覆蓋,其他野馬紛紛退避!

  草原龜裂,地面凹陷,野草被雷霆劈中而一片焦黑!

  位于天雷之中的霍去病承受著令人難以想象的痛楚,天雷澆灌體魄,身上的甲胄徹底破裂,每一塊筋骨都刺痛無比!

  霍去病強忍疼痛,仍然不脫手!

  雷光逐漸消逝,馬王從凹陷的地面沖出,鬃毛被雷霆燒焦,但霍去病還在它的背上,死不撒手!

  這個人族武王的意志非比尋常,甚至有著令人難以想象的天資!

  可以操縱雷霆的馬王并非這么好征服,它還在試圖擺脫霍去病,或者說是進一步的考驗。

  只有真正的強者才有資格讓其心甘情愿成為坐騎!

  “比起突破至武王境界引發的天雷威力更大,不愧是本將看中的戰馬。本將軍命令你,南下!”

  霍去病強悍的體魄也被燒焦,意志不但沒有消磨或者萎靡,反而更加堅定,還向馬王下達命令,仿佛是指揮兵馬的將軍。

  馬王惱怒,軀體卻不由自主向南邊行進,后方超過十萬野馬跟隨馬王,浩浩蕩蕩!

  “看來霍去病將軍說不定還真的能夠征服這一匹馬王,將其收為坐騎。野馬群都是體魄強大的戰馬品種,只要經過精心蓄養,每隔十幾年、幾十年都會有一批強大的戰馬繁衍,可當數十萬雄獅!沒想到往北方草原探索,還有這般收獲,這下也算是一個大功勞。”

  陳慶之見到霍去病有逐漸征服馬王的趨勢,不禁感慨有意外之收獲。

  夏國北邊毗鄰大草原,不缺戰馬,缺少的是強大的戰馬,足夠承受武宗、武尊高手交鋒時的強大沖擊力。

  這匹霍去病試圖征服的馬王似乎連武王強者的交鋒都可以承受,召來的天雷甚至可以傷霍去病,而自身也沒有受到重創。

  若是有這匹坐騎,霍去病的戰力也許可以更上一個檔次。

  馬王率領野馬群一路向南,疾馳七天七夜,縱橫將近一萬里!

  這還是考慮到野馬群的行進速度,否則馬王疾馳的速度只會更快!

  期間馬王不斷引發天雷,試圖將背上可惡的人族高手劈落。

  大草原上雷霆不時轟鳴作響,雷柱在大草原上留下一個個凹陷的大坑,砂石化為齏粉!

  縱使霍去病身上的甲胄化為飛灰,還是屹立不倒。

  終于,馬王放棄了抵抗,速度逐漸變慢,氣喘吁吁。

  即使是馬王,不斷招引雷霆和疾馳也耗盡體力。

  “是否愿意臣服?跟著本將軍,也許你可以成長到一種令人難以想象的地步。”

  霍去病夾緊馬腹,只有用武力才能征服馬王。

  馬王默不吭聲,不過再沒有動靜的它幾乎已經是選擇了臣服。

  馬王后方超過十萬野馬跟隨馬王晝夜不停疾馳萬里,同樣氣喘吁吁,整個馬群都要一段時間休整。

  陳慶之從后方趕來。御劍飛行極其耗費體力,陳慶之中途經過好幾次休息,才堪堪跟上野馬群。

  馬王率領的這一批野馬,體質異常驚人,陳慶之甚至考慮要走一批野馬用作白袍軍的戰馬。

  白袍軍需要更加健壯的戰馬,方可來去如風。

  “暫時用狼皮遮體。”

  霍去病的衣物已經被雷霆燒成飛灰,陳慶之特意殺了一頭蒼狼,將狼皮扔給霍去病。

  霍去病隨意將狼皮纏在腰間:“我們該返回部落。”

  “嗯,這會是一件難得的功勞。”

  陳慶之也挑選了一匹優良的戰馬,與霍去病一同返回屬于夏國領土的草原部落,同范仲淹匯合。

  馬王臣服之后,整個馬群都聽從命令,跟隨馬王繼續南下。

  馬王也無奈,征服它的人族高手不但意志頑強,而且似乎有些極高的武道天賦,它這才愿意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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