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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回家

  一念叨起來,蜂巢就精神了許多,嘟嘟囔囔,從拿破侖穿的褲子不好看,到朱八八挽天傾,古今中外,地球上的歷史多多少少都能說出來,而且說的都跟親眼見過一樣。

  梵文,古英語,古漢語,各種語言信手捏來,各種朝代罵人的話倒豆子一樣,把圣甲蟲銳奇一族給罵了個底朝天。

  但嘟囔了半天,見艾德華愣在原地,哈哈大笑起來“小子,別告訴我你下不去手,我可告訴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得那么做,別下不去,來!”

“你害我我殺你,我沒負擔。”艾德華手指伸出,上面冒出火焰來  “但你幫地球擋了那么久,地球人都欠你一個人情,我救不了你,但我可以讓你死之前回趟地球。”

  “哈?”蜂巢一愣,眼神一亮,但緊跟著暗淡下來“別扯那些,地球不欠我的,殺了我,快點結束,我撐不了多久。”

  “圣甲蟲不用你操心,我來處理,你只要說,你想不想再回地球看看。”

  蜂巢手指一動,舔了舔嘴唇,“你真的可以?”

  “可以,但我得拿掉圣甲蟲。”

  艾德華手指一搓,將空氣搓成了一支煙,塞進嘴里,他不喜歡抽煙,也不會,嗆得自己直咳嗽。

  蜂巢和圣甲蟲幾乎合而為一了。

  蜂巢死,圣甲蟲死,是在他配合的情況下里應外合廢了圣甲蟲。

  艾德華不可能冒著蜂巢失控的風險帶他回去。

  但蜂巢脫離圣甲蟲,他活不了。

  想回地球,他必須以將死之軀回去。

  要么死在這外星荒野,要么死在地球。

  “沒想到到最后了我還挺幸運,能選擇自己埋在哪,不錯,動手吧。”

  艾德華走到他身后,手一伸,一拉,圣甲蟲一下從蜂巢身上掉落下來,整個身體不協調的胡亂舞動,像是精神病人的舞蹈一樣。

  艾德華干脆將圣甲蟲扔進了鏡世界,早已準備多時的衛隊在暗黑無雙龍的帶領下,直接把圣甲蟲活捉,將其押送到逢魔星上。

  圣甲蟲再強,也就是單體宇宙的尖端科技,還能隔個宇宙發送信號怎么著?

  圣甲蟲被到逢魔星,立刻送去拆解,等弄明白圣甲蟲的工作原理,艾德華就可以等著接收圣甲蟲系列的超級電腦了。

  失去了圣甲蟲,蜂巢身上的細胞一下潰散起來,不斷有血肉掉下來,仔細看,是死掉的寄生蟲。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內,他身上的所有寄生蟲會依次死去,當最后的寄生蟲死亡,就是‘蜂巢’這一存在徹底湮滅之際。

  “你不會誆我吧?”蜂巢問。

艾德華把煙扔腳下,一踩,直接被分解成分子態  “走,回家。”

  艾德華的聲音有些震顫,他的眼睛里隱隱泛著純白色的光芒。

  沒有帶蜂巢走巨石陣,艾德華手一滑,開啟了口袋空間“地球長城”,又從地球長城跳躍回了地球。

  一般情況下他不能這么做,但祂們默許的話就可以了。

  空間門打開,蜂巢和艾德華踩在一片叢林的土地上。

  地球,洪都拉斯叢林。

  天高云厚也擋不住毒辣的陽光照射,面前是一片郁郁蔥蔥的熱帶雨林,一片充滿神秘色彩的叢林。

  瑪雅文明的第一處遺跡面世之地。

  蜂巢沒有艾德華預想中的激動,顯得異常的平靜,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

  在踏入叢林的剎那,蜂巢的形象變化,不再是怪物一樣的蜂巢,而是一個身上刻畫著神秘紋樣,在眼睛處涂上黑色色彩的遠古戰士。

  仿若從遙遠的過去走出一般,這遙遠時代最英勇的戰士縱橫跳躍,穿梭在這數千年之后的叢林之中,沒有絲毫生疏。

  蜂巢很冷靜,他并非茫無目的的奔跑,而是在尋找著什么,他的手里綽著長槍,他時不時蹲身下伏,躲避那打量過來的眼神,當眼神移走,他就會站起來過去接近。

  那是一只跑的很快的鹿,它不屬于世界上任何一種綱目,而是一種被記錄為已滅絕的存在。

  它似乎察覺到了什么,撒蹄狂奔。

  見狀,蜂巢提著長槍,快速穿梭雨林,樹木長出土壤的根莖攔在路上被他敏捷的越過去,地面上一些嶙峋的石頭,危險的蟲子被他豐富的經驗躲避。

  他已一種身經百戰的姿態快速接近那鹿,在到達一定距離后,他右手長槍一挑,右臂用力,一擲。

  長槍劃過一條完美的拋物線,射到那鹿的胸口,鹿掙扎兩下,發出一聲哀鳴,倒地不懂。

  蜂巢發出一聲有規律的嗷嗚聲,快速接近,看到獵物,拔出長槍,補了兩下。

  隨后自己圍繞著獵物手舞足蹈的轉了兩圈,像是某種神秘的意識一樣,跳完,他回到自己來的方向,拜了拜,嘴里念念有詞,似乎是在祈禱。

  做完這些,他高興的背起鹿的尸體,帶著艾德華再次穿越雨林,來到了一處開闊地。

  一處不存在于現代衛星地圖、紙質地圖上的開闊地。

  蜂巢帶著艾德華登上繁茂的山坡,坐在山坡的崖上,山坡下是一片片的畦田、梯田和沼澤水田,上面種滿了成熟的糧食,風一吹,涌動著金色的浪。

  “啊嗚嗚嗚嗚嗚……”

  蜂巢嘴里發出晦澀難明的呼號,聲音很響,回蕩在整片天地,傳來陣陣回音。

  “大祭司說,只有最勇敢的勇士才有資格喊太陽神的口號。”

  蜂巢終于開口,他的身體開始逐漸透明起來。

  “小子,你知道嗎?當初我也是部落里最勇敢的勇士,抵擋隔壁部落的時候,咱一個人砍了十幾個。

  最早一個沖上去,最后一個沖下來,滿身是傷,整個部落的人給我叫好,祭司給我縫傷口的時候,咱眼睛眨都不眨一下,那真是咱最威風的一次。

  可惜后來就給那群藍孫子給抓了,憋屈,呸。

  說起來,咱那次出門,還是給部落里祭祀打獵物,本來也不該咱去,咱正幫幾個人收拾玉米,準備給太陽神呢,我沒什么別的愛好,就喜歡玉米田成熟那一陣的田里的味道,特香。

  可惜原本該打獵的那家伙摔了,胳膊折了,沒轍,祭祀耽誤不多,只能我去。

  這一去,就再沒回去啊。

  后來吧,地球上來人了,我沒寄生他們,就倆人一起說話,挺好,但是他們不行,瘋了,沒人說話,而且那地方沒什么吃的,他們活不了多久,有時候他們求我吃他們,沒辦法,太偏了。

  記憶一多,我就發現了,當初打架最兇的幾個部落最后組成了瑪雅文明,操,那一陣我真懷疑我們打那幾架的意義在哪。

  現在想想,也是蠢,當時哪有空想以后?當時不打,部落里的食物女人就得給他們搶走,以后,現在都吃不飽誰有空想以后。

  小子,咱和你說,當初從地球上和我一樣被綁走的人不少,遇見了,別留情,幾千年了,他們真回來不一定是朋友還是敵人呢。

  小子。”

  蜂巢一頓。

  “啊。”

  “我回家了。”

  風一吹,成熟的玉米田香氣四溢。

  山坡上,獨自一人的艾德華站起身,聞了聞。

  “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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