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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⑤章 苗床

  ——六月一日記。

主講人林奇書記員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國會議談判時,我們把目光轉移到傷心河畔。

  它順著月牙關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脈分作三條大江,像是旭日之國的好幾條大動脈,一路往南洶洶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鴿隨著溪流中產卵的魚群遷徙。

  它飛過戰火連天的大地,兩翼讓狼煙熏得發黃,血紅的眼睛和烏鴉是一個顏色。有時死亡與和平也是一個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還不敢來到南國腹地,因為這里滿是毒煙和硝火,遍地的尸體讓禿鷲啃得不成人形,蠅蟲成群結伴在空中飛舞,成了一道無形的壁障。

  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小白鴿很開心,它飛得又快又穩。

  說起來,它還要謝謝那些人類。

  尸體堆積成山,變成細菌的苗床,焚燒時涌動出刺眼的烈焰,熱氣流將它拋得更高,更平穩,兩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氣。

  飛過一座山頭,還有一條大河。

  它看見亂石灘里的清水讓血染成暗紅色。

  丟盔棄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綁在樹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質的一條腿,當做口糧。

  在這場戰爭的幸存者中。

  ——有拿槍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賊。

  ——有殘疾的,做了菜。

  ——有識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經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還想年少一回。

  不少舉著國旗吶喊著的,嘴里的話語和咽喉里的聲帶一樣,讓彎刀割開砍斷。

  橙黃色的彩旗國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亞米特蘭的櫻花旗放在一塊,共同成為做飯的熱源。

  幾個高高矮矮參差不齊的小草屋壘起來,用泥巴封了頂,不過一場雨的功夫,它就能壽終正寢。

  小白鴿飛得更高了,它害怕這些人把槍口和石頭都對準它。

  它得離開這個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這里——

  ——列儂與亞米特蘭的交界處。

  傷心河的一條支脈淺灘上,從尸山中傳來一聲聲粗重的喘息。

  林奇睜開了雙眼。

  他驚恐萬分,眼睛已經讓血糊住,分不清光還是暗,看不見黑或者白。

  他內心錯認為自己瞎了。

  其實沒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開一層層厚實的肉塊,從一團團發膿腫脹的尸體中爬了出來。

  他幾欲虛脫,肚子餓得讓他發瘋,兩眼血紅,看見腐肉都像看見珍饈美味,難以克制肚子里的饞蟲。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絕對不能吃!”

  他咬緊牙關,在石灘上佝僂匍匐,好幾次爬起來,又摔倒好幾次。

  兩眼滿是血絲,指甲里都是泥巴和頭發。

  這些頭發是誰的?

  是活人還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們應該是魔鬼的發須。

  “不能吃……”

  哪怕這些肉看上去很誘人。

  對一個餓了七天的人來說,就算沾滿細菌的蛋白質,也是蛋白質,也是維持身體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別來誘惑我。”

  他的聲音嘶啞,喉嚨里冒著水聲。

  這七天七夜,他靠喝傷心河的水過活,藏在尸體中,躲過一波又一波搜查。

  來搜他的人是誰?

  是農民?

  是土匪?

  是軍人或者曾經是軍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

  他才二十四歲,剛從大學畢業。

  對他來說,生活就應該像是故事的開頭一樣,每一天都是一個新的驚喜或驚嚇。

  但這種驚嚇對他來說未免也太刺激了。

  從昏昏欲睡的大學講堂一覺醒來……

  和伍德·普拉克身體中的陳玄穹一樣。

  ——天變地異。

  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覺心肺功能出了問題,一定是水源里的細菌讓他患了病。

  他知道這樣下去自己會死,但是他別無選擇。

  ——別無選擇的原因也很簡單。

  自他醒來時就披上了向日葵軍裝,身上的衣服讓一幫暴民扒去,連一套里衫都沒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敵國的兵員,被一刀砍去半個腦袋,上槽牙剛好磕在林奇的天靈蓋上,頗有一種后現代服裝藝術的感覺,當場給他戴了個人頭兜帽,他就這么嚇昏過去。

  直到他醒來時,他明白。

  除了躲在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這個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別無選擇。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膽小鬼”一類的詞也不能加在一個求生如此強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環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斷氣,然后盡量地,盡量地遠離這些危險之物、危險之人。

  他兩眼因為血污和泥巴暫時失明,摸到河床時,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開臉上的穢物,想要讓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樣,看清自己的臉。

  他低下頭,盡量把腦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饑餓的本能,與身體做抗爭。

  他穿著鏈條甲,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給壓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頭,甩干凈腦袋上的細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終于重新回到了人間。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發出幽幽風聲。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靜。

  連蟲豸和飛鳥都不見了。

  他的心在狂跳,這是危險的信。

  他睜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淺灘里,再也不去看腳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顧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這片陽光下和熙溫暖的山水中步步為營。

  他知道,有人要來了。

  只有人,能把野獸趕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蟲子殺死。

  上游飄來結垢的黃液,林奇立馬就認出來了。

  ——這是血混著組織液的顏色。

  還在打仗,他們還沒停止廝殺。

  朝著這邊來啦!

  他四顧張望,生怕從山石之后,從林地深處蹦出來一個影子。

  哪怕一個逃兵,都能把他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給殺死。

  在這里,殺人不問理由,更不談結果。

  ——有錢都不好使。

  夏日時郁熱的空氣燥得令人發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過“苗床”。

  他看見一張張猙獰可怖的臉,一個個扭曲變形的姿勢。

  多是大哭,常見猙獰。

  不少解脫,稀罕笑臉。

  比起活人,他更喜歡這些死人。

  沒有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無數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個地方把你們好好葬了。”

  林奇只說了這一句話,只這一句話,就壞了事。

  一匹鐵騎從林間一躍而出!

  馬蹄把亂石踩得稀碎,從河流中迸出的水花帶著血漿四濺,打在林奇的臉上火辣辣的疼。

  騎士居高臨下,遮住太陽。

  一身漆黑的鋼甲,像是被戰火煅燒過,手臂上的大弩箭頭足有一指粗細,腰上的火槍槍管能塞進一個嬰兒的拳頭。

  從騎士鎧的頭盔里,甕聲甕氣地傳出一個冰冷的男中音。

  “你是逃兵?”

  林奇矢口否認“不是!不是的!我是平民!”

  騎士“你穿著士兵的鏈甲,是哪一國人?”

  林奇連忙解釋“我不是哪國人……我不是……”

  騎士抬起手臂,大弩直指林奇的腦袋。

  “不論哪國,逃兵都要死。”

  “不不不!不不不不!”林奇驚慌失措,在這一刻渾身汗毛倒豎,拔腿就要跑!

  騎士吹著響亮的哨子,從林中鉆出三四條軍犬,黝黑的毛發配著油綠色獸瞳,從嘴里冒出的腥臭味能熏死人。

  這些畜生追了上去,林奇連忙站定,乖乖回頭。

  他在河里跑不過狗,在林子里跑不過馬,兩條腿更跑不過箭。

  他苦苦求饒“饒了我吧……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有什么?”騎士問。

  林奇“我只有這條命了……”

  騎士沉默了。

  ——像是一尊雕塑。

  在這短短的數秒之內,林奇決然不會猜到,眼前這位騎士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他會讀心,像索尼婭老師那樣,分辨出靈魂的形狀和光譜,讀出想法的顏色和善惡。

  他就可以看見,在鐵盔之中的靈魂,已經變成一團黑中有紅的惡焰。

  ——下一秒。

  他看見了鋒利的箭頭。

  他看見破碎的骨片。

  他看見自己的腦漿從前額迸出,紅白一片。

  仰天倒地,最后看見軍犬猩紅的長舌。

  騎士默不作聲,策馬上前佝腰折箭,把尾羽留下,箭頭還留在林奇的腦袋里。

  他要這枚箭頭作為證據,作殺敵的證明。

  他要林奇完整的新鮮的尸首,身上的鏈甲是戰功的證明。

  他要帶著林奇回軍營,這個星期的物資補給又多了一塊人肉。

  他也要活下去,活到戰爭結束,回到故鄉見心愛的姑娘。

  騎士剛想下馬拖尸體,一個不合時宜的聲音響起。

  是個中氣十足的男聲。

  “你不能帶走他。”

  具有侵略意味的眼神。

  “他還沒死。”

  從上游姍姍來遲,趕到尸山旁,凱恩·巴巴耶夫就這么突然登場。

  像是命中注定,一個沉睡的愚者總會遇見生命中的引路人魔術師。

  他穿著神袍,作為戰場上的無國界醫師,是兩方兵員的再生父母,在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躺上病床之前,沒有人愿意主動將槍口指向醫生。

  騎士憤憤不平,還想爭辯幾句。

  凱恩從袍子里露出軍裝一角,露出校官的章。

  “士官,你是哪個營的?”

  騎士撇下林奇的肉身,敬禮告退。

  軍犬悻悻不滿,一張張狗臉齜牙咧嘴,像是對著凱恩獰笑,畏懼著這頭雄獅的聲與威,只得作罷,跟著主人回了營地。

  凱恩漠然不語,低頭看著林奇的傷勢,觀察著林奇的靈體。

  有兩個靈魂在這具身體中打架,在互相爭斗。

  他驚訝地盯著林奇的傷口,為這個小子頑強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他信仰的亞蒙神祇代表著生命。

  這個小子身上同樣有生命,完全不輸給一般的星界魔鬼。

  凱恩扶著林奇的腦殼,摸到后腦的透骨箭頭,小心翼翼地去掉木渣。兩手扶住天靈蓋,心中沒底。

  ——能治好嗎?

  他不知道,內心沒有一點把握。

  在這場戰爭開始時,凱恩先生作為森萊斯的兵員上了戰場,高強度的戰爭任務讓他徘徊在生與死的大門前,自然學會了魔術。

  兩只大手托著林奇的腦殼,陽光在凱恩手中,匯做一枚精致的鐘擺,這就是他在星界得到的魂威。

  它叫喪鐘,也是凱恩醫生內心深處的恐懼之源。

  但是喪鐘也為生命而鳴。

  凱恩看來,一個人死去了,遵循著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環,尸體會在土壤中自然沉降,變成泥土的一部分,亞蒙作為大地的母親,將泥土重新塑形成樹木,變成生命的養分。是自然的循環。

  此時此刻,他將喪鐘貼在林奇的傷處,抓起一把泥土捂上去。

  這種做法會讓傷口感染,讓病人無藥可醫。

  但是凱恩的魔術生效了。

  只在一呼一吸的時間里,林奇大腦的損傷迅速復原,額頭的骨質因為過度生長,一枚潔白的犄角刺出皮膚,血痂也跟著脫落。

  不過幾分鐘的功夫,林奇又醒了過來。

  這個小家伙醒來時刻表現得非常冷靜,這一切像是一場夢,饒是任何正常人都會被大起大落而逼得歇斯底里,但他不太正常。

  他的記憶有一部分缺失,大腦中的語言區塊剛剛復原,眼睛也是處于色盲狀態,分不清紅色與藍色。

  當他醒來時,凱恩正在焚燒尸體,像一個戰場打掃者,為戰火中犧牲的生命做收尾工作,把尸體中的病菌和迷途的靈魂送回亞蒙懷抱。

  “你是誰?”

  林奇認出河谷的模樣,心知肚明,自己再也回不去地球了。

  凱恩的臉藏在袍子里,只露出高挺的鼻梁,粗獷的眉弓,厚實的嘴唇。

  “凱恩·巴巴耶夫。”

  林奇又問“我在哪兒?”

  凱恩“傷心河,具體來說,是加拉哈德星球,四國交界處,列儂與森萊斯國的主戰場,有七個國家的人種在這里混戰,武器和裝備有著兩百年的差距,天上有飛機,地上有盾牌。”

  林奇冒著冷汗,心中原本只有一個問,現在變成了一百個,一千個。

  眼下又有最重要的一個。

  “你在干什么……”

  指著凱恩身邊的火堆,指著尸體燃燒時,冒出滾滾濃煙,指著余燼里那一團蠕動的肉塊。

  林奇追問著“你在干什么?凱恩!凱恩先生!這東西是什么?”

  “這是魔鬼。”凱恩解釋道“每當有人類成批成片的死去,能直接打開星界的大門,這些無主的靈媒是魔鬼降生的材料。”

  林奇“魔鬼?”

  “是的,這個世上沒有神,但是有魔鬼。”凱恩冷靜地闡述著這個事實,一腳將肉塊踩得粉碎,大皮靴上沾滿了污穢之物,神袍也變得臟兮兮的“它絕對超出你的認知,小家伙,我要告訴你一些事情,你不要害怕。”

  林奇咽著唾沫,把身上的鏈甲裹得更緊,生怕它們擋不住魔鬼的犄角,用力點點頭。

  凱恩接著說“我希望你能成為我的學生,我是對付魔鬼的專家。”

  林奇“我需要時間來消化信息。”

  “我的時間也不多。”凱恩念念有詞“首先,我要歡迎你,來自星界的客人,這么稱呼你沒問題吧?地球人?”

  此話一出,林奇身心俱震。

  凱恩接著說“我之所以要收你為學生,是因為你身上的魂靈非常特殊,你的純度和份量遠超一般人,生命力旺盛又甘甜,對于魔鬼來說,你就像是一份在周末不需要工作時,晚上七點半特價打折售賣的戰斧牛排,烤得滋滋響的那種,往外冒著香氣。只要你出現的地方,絕對會有魔鬼想方設法制造媒介,來找你,來吃掉你。”

  林奇抬手想打斷“等一下!”

  凱恩不給林奇打斷的機會。

  “不用等了,它馬上要來了,地球人。你等不及。”

  林奇問“你沒有騙我?”

  凱恩“好吧我騙了你。”

  林奇松了一口氣。

  凱恩立馬改口“不是冒香氣,也不是滋滋響,你現在還凍在冰柜里,只要你吃飽穿暖,身體健康,你的魂火洶洶燃起時,立馬要上餐桌。”

  林奇剛松的一口氣又提了回去。

  “此話當真?”

  凱恩用實際行動告訴林奇。

  “是千真萬確。”

  從尸體做的篝火中冒出一團黑影,在魔術媒介中匯做一個鹿角人身的怪形!

  它叫溫迪戈,是食人劣魔。

  也是最低等的,最容易對付的魔鬼。

  它的下半身長著一對毛茸茸的蹄髈,支撐著接近三米高的健壯軀干,身上的肌肉虬札盤結,像是一條條蠕蟲慢慢抽動著肥大的身體那樣。四條手臂像是枯萎的枝干那樣,鋒利如刀,粗壯似樹。

  凱恩面對這頭巨物時,攥緊了手里的魂靈化身。

  他輕聲呼喚著魂威。

  “喪鐘。”

  鐘擺的鋼絲在瞬間變形延長,死死縛住溫迪戈魔鬼的四肢。

  怪物的四肢受制,剛睜開眼,就看見凱恩這個人類神官兇神惡煞的樣子。

  它在咆哮,光是從喉結中鼓動出雷鳴一般的嘯叫,就把林奇震得頭昏眼花,喉舌發腥。

  它掙扎著,被喪鐘的鋼絲繩索勒出汩汩腥臭的血,鹿角戳刺在粗糲的山石上化出一道道深刻的痕。

  它的眼睛從來沒離開林奇半分,仿佛從星界中降臨至這團爛肉里,就是為了解開生命中最復雜的公式,就是為了林奇這團洶涌的魂火。

  “你的名字是什么!?告訴它!不然它會追到天涯海角!”凱恩攥住鐘擺的那只手,已經發脹通紅,讓絲線纏繞一層又一層,腕關節開始變形。

  林奇只得大聲喊出自己的真名。

  “林奇!”

  “很好,這下它就記住你了!”凱恩大笑“歡迎!歡迎!歡迎!”

  林奇驚訝地罵出聲來。

  “你在坑害我?”

  “就像是姑娘倒追你時做的那樣。”凱恩猛然松開手,在腕骨到達極限之前放魔鬼自由,“如果不留個電話碼,她在公開場合對你糾纏不休!”

  溫迪戈魔鬼猛然一頭撞在山壁上,還沒等它回過神來,從滾滾濃煙中亮起兩只紅彤彤的眼睛。

  它低沉的嗓音在呼喚著獵物的名字。

  凱恩揮著拳頭,把兜里的槍扔給林奇。

  “如果你沒走到絕路,絕對沒那個心情去看頭頂的風景!”

  緊接著!

  雙拳抱架,如瘋牛驚象。

  兩只腳板深深陷進了骨灰之中。猛然朝著魔鬼沖刺。

  “開槍!然后做個選擇吧!rih(林奇,又譯為富有),連它都覺得你很有錢,肯定是賴上你了!”

  凱恩搖擺著上身,在四只巨爪間來回游蕩,軀干像是一頭靈巧的貓科動物,像是身經百戰的叢林之王,兩拳高高抬起,宛如猛虎用爪趾逗弄著獵物。

  他得用這種方式去擊潰身高超出自己一米的巨物!

  依然有閑暇的功夫來換氣,來和林奇交談。

  ——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遇見溫迪戈了。

  “選一個你喜歡的!開槍打我!或者打它!”

  林奇捧著手里的加大加長銀白色手炮。

  ——這幾乎是他柔弱的胳膊不能駕馭的口徑。

  而且還有個事實擺在他面前——他不會開槍。

  “我不會開槍啊!”

  “打開保險,在退彈的膛口下邊,和小紐扣長得一樣。”

  “膛口在哪兒?”

  “在彈匣制退開關上邊。”

  “彈匣又在哪兒?”

  “握住槍,在你的大拇指上。”

  “我的大拇指……哦找到了。”

  “你看!我的學生,你學得多快!”

  從空氣中傳來洶涌的聲響,一陣陣拳風帶著血的味道涌進鼻腔。

  林奇的臉色慘白,他看著那一幕……

  ——看看凱恩,他幾乎在和一個“神”搏斗。

  那頭溫迪戈魔鬼光是用一根指爪就能劃開花崗巖!

  而凱恩先生的神袍完好無缺,手上握著一塊懷表,還能在魔鬼身上留下一道道拳印,從印中迸出刺目的光來,仿佛對魔鬼的攻擊已經奏效。

  他抬起槍口,扣下扳機的動作可用不著別人來教。

  “凱恩先生!你別動!”

  “你要開槍了?你想開槍了?”

  “是的,我想通了!如果你說的是真的!我別無選擇,我接受了!”

  “就這么簡單?”

  “我做你的學生!和你學拳,和你學槍!如果魔鬼的媒介要用這么多人的命來換!我就是魔鬼的敵人!如果有人要召喚出魔鬼!那么我就要去阻止他!就這么簡單!”

  “那就開槍吧!”

  “等一下,我怕我打不準。”

  “你知道自己打不準?”

  “我指著它的腦袋,但是怕子彈不認人。”

  “那就指著我的腦袋,子彈一定能認得它。”

  “你都是這么教學生的嗎?”

  “威逼利誘說胡話都是老三樣了,全都用在你身上。”

  “你能活到今天真是個奇跡……”

  “我見過奇跡,是你的同鄉,也是個地球人。”

  “他在哪兒?”

  “在列儂,當你變得足夠強,我就帶你去見他。”

  “好的!現在我多了個理由,要當你的學生。”

  “你還想開槍嗎?”

  “不,我不想殺死你。我怕槍里沒有子彈。我也不想殺死我自己。”

  “好的!你過關了。”

  砰——

  拳頭轟斷了溫迪戈的鹿角。

  撐捶抵在魔鬼的長臉上,直直按往墻里。

  凱恩怒吼著,渾身的力量都調往一處,如流動不止的大河開閘泄洪。

手中的喪鐘好比超度亡靈的法印,讓不死不活的生物先活過來,讓尸體媒介煥發生機,再一次打進地獄  “林奇!”

  凱恩兩手齊上,生生把巨鹿的腦袋從上下兩顎分開,扯作兩瓣。

  “我的拳頭叫神擊圣格——”

  “——是亞蒙在人間的雙手。”

  “它叫勇氣。”

  “叫普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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