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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章:敘功,大治,食髓

  剛剛上任的張松,所要做的第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和陳憲任命的縣檢察長一起商量出縣警察局長和下面的治安警長和刑偵警長的人選,有了這三個人選,才能將警察局的架子搭起來。

  這三個人選中,除了刑偵警長的人選檢察長的話語權更大一些,警察局長和治安警長任命,張松都擁有最大的話語權。

  張松還決定著縣里財政所所長的任命權,稅務局管地方稅的副局長的任命權……

  權力不可謂不大,責任自然也很重。

  好在這些年,陳憲為了培養人才,在鎮一級就建立了一套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行政管理體系。

  如今成立縣政府,張松無論是任命警察局長,財政所長,稅務副局長,都有現成的人才可備挑選,他只需要在沂源各鎮的警察局,財政所,稅務所中挑選過往履歷優秀的熟練人才就行。

  所以,縣級政府雖然是第一次成立,但建立的速度卻一點也不慢,短短一個月,架子就完全搭了起來。

  在對軍政系統的建設和升級過程中,陳憲順便進行了軍政系統的敘功和獎勵。

  地盤的擴大,軍政系統的升級,自然就意味著職務的提升,而職務提升自然也就成了功勞獎勵的的一部分。

  除了職務提升之外,陳憲還用土地對麾下所有的成員都進行了獎勵,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也得到了各鎮農業公司十畝土地股權的獎勵。

  陳憲將占領地區的所有土地都收歸己有,并不是打算推行土地公有制。

  他這么做,一方面是因為,在初期,為了養比例超高的軍隊,而不得不全面控制土地,控制糧食。

  另外一方面,他也是為了培養麾下百姓將土地土地集中管理運作的習慣,而不是像這個時代的地主那樣,將土地拆分佃租出去,這種土地的運作模式效率太低。

  將來,陳憲打算將各地農業公司的土地股份,以軍功的形式陸續賞賜出去,他希望,這些農業公司股份全部私有化之后,最終能保留下來,保留將土地集中運作的習慣和傳統。

  除了賞賜出去的土地股份,軍隊擴大后,他還以職田的形式,向新兵發放了六七萬畝的土地股份。

  所謂職田,其實就是用土地股份代替軍餉的形式。

  這一次,陳憲擴軍到近萬人,如果發放軍餉的話,他手中的銅錢根本支持不了多久,用糧食發放則會迅速消耗他的糧食庫存,所以,陳憲向每個士兵,在他們家庭所在地,授予了十畝田地的股份作為職田,承諾秋收之后,他們家庭所在鎮的農田收獲后,就發給他們以該鎮畝產的百分之七十計算的十畝地的收成。

  這樣一來,陳憲就只用給軍隊管飯,而不用發放太多軍餉,至于股份田的信用問題,有老兵做免費宣傳,新兵很快就接受了。

  陳憲占領萊蕪縣之后,以強硬手段將全縣四十多萬畝耕地幾乎全部沒收,他有足夠的土地來進行分配。

  陳憲招募士兵只招募十五歲到二十歲的未婚青年,這些青年大都不是家庭收入的的主要來源,將這樣的人抽調出來,不會對他們的家庭造成太大的打擊。

  另外,陳憲還要求各地政府要優待軍屬,各地的水力工廠,建筑公司,農業公司都要優先照顧招收軍屬。

  陳憲治下的各地政府官員,基本上都出身于軍隊,對于照顧軍屬的政策執行非常積極。

  北宋留下的歧視武人,歧視士兵的傳統,本就已經被金國百年統治消磨的差不多了,在陳憲這里就更是反其道而行,大肆宣揚保家衛國的,當兵光榮的理念。

  在這些條件的配合下,陳憲以不多的資源,就成功養活了手下上萬人的軍隊。

  在民政方面,隨著陳憲大力建設水力工廠,大量招募工人,縣里的一些赤貧百姓很快就被吸取到了工廠當中,當地的人地矛盾一下子就得到了解決,短短半年時間,萊蕪縣境內的流民都消失的無影無蹤,連縣城里的乞丐都大都不見了蹤影,竟然出現了一副人人有飯吃的大治景象。

  縣城里原本仇恨陳憲,因為恐懼才交稅,和參與督政院和鎮政府的那些地主富戶,此時也漸漸的嘗到了陳憲給他們甜頭。

  首先是趕鴨子上架的那位鎮長,他很快發現,陳憲似乎真的不管他的事情,他真的可以做縣城大半的主,權力甚至比以前的縣令還大。

  以前的萊蕪縣令別說管理整個縣,就算是在縣城里,也有大戶和胥吏扯后腿,幾乎什么事都做不了。

  這位鎮長發現,自己相比縣令,首先沒有胥吏扯后腿,陳憲派遣來的法院什么的機構,除了拿走了斷案的事務和權力,其他方面,對他基本不干涉,而且陳憲真的就按照約定,將收到的一部分稅款交給了他,這可是一大筆錢,怎么花都由他說了算。

  這錢他貪污是不敢,審計局的人隔三差五的來查賬,但光是掌管這這錢的花銷,就已經是極大的權利了,修補城墻,休整道路,雇傭人工……這些事情背后都有不小的利益。

  這位鎮長沒有多久就醒悟過來,自己接到手里的不是什么燙手山芋,而是一個大肥肉啊!

  督政院里的大戶們也漸漸醒過味來,看著被他們推出去當替罪羊的鎮長因禍得福,嫉妒心的作用下,大戶們也就嘗試著運用督政院的只能去去撤鎮長的后退,然后他們就發現,竟然真的有效!

  這么一來一往,游戲很快就玩了起來,縣里的大戶們很快就發現了這種游戲對他們的好處。

  這些大戶富戶本身就是一些非常精明人,他們很快就用手中的監督權從鎮長那里換來了一部分權利。

  在宋金期間,讀書人還沒有明清時期那么多的特權,舉人秀才都是臨時的身份,三年內考不上進士,就作廢了,只有考中進士的人才有權做官,做了官才算是士大夫。

  沒有做官的讀書人,并沒有什么特權,也就不存在明清時期的士紳階層,這個時代特權都集中在官員和他們的家人手中,這類人叫做官戶。

  宋朝官戶雖然多,特權也多,但官戶相對于明確時期的士紳就少的太多了。

  萊蕪縣的這些豪強大多都是土財主,在政治方面并沒有什么特權,督政員監督權所帶來的隱形權利很快就讓他們欲罷不能。

  所以,第二年陳憲宣布重新選舉的時候,萊蕪縣的大戶們一下子變得無比積極,為了爭奪鎮長和督政員的職位,大戶們花招百出。

  不過這一年來,這些大戶也見識了法院的厲害,所以,在法院的監督下,在陳憲威名的威懾下,他們也不敢出格,只能向有選舉權的富戶們不斷的示好和許諾好處,無形中權利又開始向富戶階層轉移……

  當然,這都是后話了。

  等萊蕪縣城徹底穩定下來之后,陳憲將東莊子楊員外家,西莊子李員外家都遷移到縣城里,將兩家的土地也都換成了縣城附近農業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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