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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看不起誰呢?

泥鰍—地行龍品質:精英中級—完美下級  進化所需時間:00:29:18(加急成功)

  加急處理所需:加急成功,可再度加急,所需:……

  加急后所需時間:00:10:00(二次加急時間)

  進化后品種、品質:

狂暴地行龍品質:完美下級  能力:……

  弱點:……

再次進化所需:暫時不可進化  很不錯的數據,更不錯的技能。

  方莫不由有些眼睛恍惚,他甚至有些不想去交換了,畢竟在自己的手里,泥鰍都有可能進化成神龍,只要可以繼續用進化空間,而朱雀……

  需要的時間很長,材料也很多,兩者相比,還是朱雀好。

  他嘿嘿一笑,點了點頭。

  為什么說朱雀好呢?

  其實很簡單,因為朱雀已經是神話級的寵獸了,而要是想要把一條泥鰍進化到神話級,估計所需要的材料比之幫助朱雀縮短時間還要多,還要更貴。

  兩者相比之下,還是朱雀要更好一點,起碼對于材料還不夠多的方莫來說,這是最好的選擇了,未來要是材料多了……

  自是不必在乎什么朱雀不朱雀,就算是一只鳥,他說不定都可以進化成為鳳凰。

  “愈發的喜歡幻想了,這可不是什么好兆頭,作為一個普通人,還是要腳踏實地為好,幸虧我還是很清醒的。”方莫搖了搖頭,將那些東西全部都藏好,這才抬腳走了出去。

  想到即將進化完成的那條狗子,他心中便一片激動。

  實驗室里。

  各種顏色的云霧還是不斷地漂浮,這些雖然看似漂亮,可絕對不是什么好東西,就像是某本書里說過,“張媽云:越是漂亮的東西,也就越是危險。”

  顯然這是一句實話,就說此時實驗室里面的這種色彩,方莫要是敢脫下防護套裝,估計分分鐘就得駕鶴飛升,路上能不能見到仙女不一定,但肯定是再也看不到這一方花花世界了。

  實驗臺上,狗子的眼珠子慢慢變紅,顯然還處于進化當中,但是身軀已經漲大了三倍的它,卻是無形中多了幾分威嚴,少了幾分可愛。

  想來,對于少年郎的心臟,會有一定沖擊的吧?

  畢竟少年郎還是喜歡較為可愛的東西,誰會喜歡這種猙獰可怕的東西呢?

  大概,

  也許,

  或者,

  都喜歡?

  方莫輕笑一聲,走過去將固定器又慫了兩個扣子,他又一次的低估了進化后寵獸的身高,可是沒辦法,他才學習了多長時間啊,如果不是每次都可以通過眼睛發現信息,他估計都是不合格的。

  “進化爐都落灰了,要不要裝個逼呢?”

  低調的他,深深地思慮半晌,搖了搖頭,淡然道,“還是算了吧,開爐一次也挺費時間的,那都是進化師故弄玄虛的東西,不玩也罷,不過……

  以后要是有人參觀,還是要做出一副神棍樣子的,讓我想想,神棍是什么樣子來著……

  我說,要有光?

  不對不對,這個有點太囂張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行不行,這個太故弄玄虛!

  阿米托福,貧僧法號虛竹,修行于太青山圣母院哈利路亞房?

  不好不好!”

  思索半天,他將這一切全部都放棄掉了,最后想到的便是老師那一張神秘兮兮的臉頰,那才對他的口味,尤其是嘴里還念叨著讓人聽得懂,卻又聽不懂的咒語時,估計可以讓一些人徹底的陷入迷茫……

  “這個好!”方莫點了點頭,笑吟吟的臉頰,迅速變得神秘了起來,望著依舊還在變大的這只寵獸,他喃喃自語道,“天為羅蓋地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間不敢伸長腳,恐踏山河社稷穿!”

  想到這句話將會帶來的無數驚嘆,他便微微笑了起來。

  據說,這句話是某個乞丐皇帝在當和尚的時候,由于一天沒有吃飯,外加沒有什么地方可以安眠,躺在寺廟外面所作的一首詩。

  打油詩而已,但是卻可以看出其志向。

  一個乞丐一樣的和尚,卻說出恐踏山河社稷穿這等恐怖的話,足以證明對方的志向遠大,且心懷天下。

  十分鐘后。

  方莫抓著一條長長的鎖鏈,臉色陰沉的帶著嘩啦啦的聲音從實驗室里走到了店鋪當中,他站在那里,卻沒有受到其他人的關注,反而是身后那個比驢還大的狗,引起了眾人的圍觀。

  那些人不敢進來,只敢在外面看著,一個個目瞪口呆,嘴里胡言亂語,仿佛見到了神跡一樣。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不和諧的聲音出現了。

  張達貴瘋瘋癲癲的站在外面,望著里面那頭比驢還大,渾身有著一道道藍色虛焰的狗,他徹底陷入了癲狂。

  “他,他就是一個騙子,怎么可能真的成了,而且,而且還是,還是這種可怕的寵獸……”

  這家伙的眼里有著羨慕,嫉妒,以及不服氣,更有著一種深深地挫敗感。

  張達貴跟方莫拜師也就差了那么十多天時間而已,可他所學到的東西,卻連方莫的萬一都沒有。

  本以為大家都是打雜的,誰知道,對方卻是盡得真傳,不僅在眾目睽睽之下進化成功,讓他沒有了話語可說,還進化的那么恐怖。

  “狗子,是你嗎?!”

  少年站了起來,他都有些不敢相認,抓住肥胖的嬸嬸道,“它,它真的是我們家的狗子嗎?”

  激動之下的他,并沒有發現他那肥胖的嬸嬸此時數度變化的臉色,以及最后徹底的化為溫情的柔和,“是,是我們家的狗子!就算是化成了灰,我也認識,你還愣著干什么,快去抱抱它啊!”

  她變了,從剛剛恨不能把這個沒爹沒娘的侄子摁死在茅坑里,變成了我就是他爹娘,誰要是欺負他,先把我弄死。

  世間之事,果然既是神奇又是無聊。

  方莫將這一切看在眼里,默默地發出了一聲感慨,同時將那大鐵鏈子交到了少年手中,“鏈子,五百。”

  “五百?才五百?!你這是看不起誰呢?!”肥胖的嬸嬸噌的一聲就站了起來,找遍全身,拿出來一千塊錢,豪爽的遞給了方莫,傲嬌的抬起頭,肥胖的臉上難掩興奮,“我們家,有那么缺錢嗎?!”

  她仿佛忘記了,方才的她是有多么的可惡。

  那一刻,她就像是一個守財奴,只要少年多花五毛錢,就要打死在街頭。

  現在的她,卻愣是把那一切都忘記了。

  更是將侄子當成了全家的寶貝,掌上明珠,顫悠悠的肥臉上的那一抹驕傲,仿佛就是在說,家里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那都不是個事兒,就算是面朝黃土背朝天,也得讓自己的侄子風風光光的。

  無語的方莫,只能在心里想,“這,大概就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的本質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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