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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7章天價

  羅馬和波斯兩國的軍隊在小亞細亞半島上對峙著!而環球艦隊,在海上晃蕩了2個月進入地中海。他們抵達羅馬,而是在那不勒斯交易。

  羅馬教廷紅衣主教普布利烏斯回到羅馬之后,發現一個事實,就是君士但丁堡對羅馬的控制非常的緊密。

  他知道,這只是普通的商貿交易,但這支艦隊是要去進攻君士但丁堡的,能不能攻下君士但丁堡,他們都會被清算,于是他把交易的點改到卡普里!

  卡普里是著名的休閑勝地,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常到上度假而盛名與整個羅馬。

  現在又是春天,所以去卡普里度假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最重要的是這里地處海上,君士但丁堡的那些人,不會注意這里。

  拍賣非常順利,紅衣主教普布利烏斯的關系,幾乎整個羅馬故地大領主,大商人都來了。

  由于波斯的少量絲綢已經進入,給幾十年沒有見過絲綢的領主們吊足了胃口。

  現在大船運來的絲綢怎么不讓這些大領主,大商人看到錢景?加之這里只賣10萬匹,更加加劇競爭的劇烈程度。

  起拍的價格就十多倍于波斯的價格,每匹的價格在450金索里都斯。實際拍下的價格均價在1460金索里都斯,而最高的拍出2080金索里都斯。

  1金索里都斯4.4克黃金鑄造,價值相當于13個波斯銀幣和1貫。

  為什么,是13個波斯銀幣,卻只能換一貫?這就東西方的貨幣比價差。在地中海,金銀的兌換價格在1比13,14。

  而在中原,金銀都不是貨幣,所以價格都是1:10,非常的穩定。所以一個金幣只能兌換1貫!

  這10萬匹絲綢拍了1億多金幣,出乎艦隊所有人的意料。

  周之翎哪里知道,波斯人賣給這些羅馬人價格是按重量買的,一磅3000多金索里都斯。

  而一匹絲綢有89斤,大約9到10磅,也就是說一匹絲綢,被這些波斯人買到2.7萬3萬金索里都斯,差不多,35萬39萬銀幣。

  而他們從吳歡的手上拍去的價格,最高的也不過800銀幣,這才是真正的暴利。

  其實也難怪,這時候的東羅馬一直延續羅馬帝國的豪奢,非常愿意在身上花費巨額的錢財。他們不能容忍身上是幾十年前的絲綢,或者麻布,棉布。所以絲綢一出現,這個價格就是天價。

  拍賣完,在交割的時候,柴紹后悔不要不要的,他的絲綢在波斯是拍出了所謂的高價,但在這里,不過是一個零頭而已。

  他在拍賣之后就埋怨周之翎:“周團長,你早知道這里能賣高價!所以你才要在波斯拍賣掉是嗎?”

  周之翎心中也后悔不要不要的,要是知道能賣出這樣的高價,他會把所有的絲綢,茶葉,紅糖都在君士但丁堡來拍。至于攻下君士但丁堡,有的是機會和借口。

  他現在聽到柴紹的埋怨,也撩起了他的火氣說道:“我哪里知道啊,如果知道這個價格,我就不會在泰西封搞拍賣,所以你也別怨我!

  再說你也要知足點,你在波斯拍賣掉絲綢得到的錢,差不多是朝廷的一年的稅賦。

  還有這一路來,你用鐵器換的那些東西,價值不菲,有什么好后悔的?”

  周之翎很少生氣,但一生氣了,就非常可怕。柴紹在一起久了,知道周之翎的心性,見他發怒了,立刻軟了下去,說道:“的確!是我心太貪了!”

  周之翎:“你們以后艦隊,自己可以過來交易了!”

  柴紹不瞞周之翎,當然也瞞不了,說道:“不知道怎么樣了!我上奏給皇上了。現在使者應該在沈陽了吧!不知道什么的結果。”

  周之翎:“你放心吧!王爺會答應的!”

  柴紹:“怕是朝內的人阻擾!”

  周之翎:“當今的皇帝并不昏聵!應該說是一個難得的梟雄。你上奏之后,應該就有所行動!”

  柴紹又聽到周之翎對皇帝沒有半點恭敬,這種情況也是見怪不怪了,所以自動忽略了過去。

  這時,紅衣主教普布利烏斯拿著一個金酒杯,后面一個仆人捧著一個托盤,托盤上有一個金壺,還有兩個金杯子。

  他說道:“祝賀!拍賣非常成功!來喝杯酒!一起慶賀一下!”

  紅衣主教普布利烏斯當然高興,因為,周之翎以底價給了他1萬匹絲綢,雖然比在波斯拍到的高上不少,但這樣遠的距離,還有數不清的稅,折算在一起也相差無幾。

  普布利烏斯示意周之翎,柴紹拿酒杯。周之翎拿過酒杯,看了一眼血紅的葡萄酒說道:“好酒!怎么可以沒有好酒具?容我送上好酒具!”

  普布利烏斯看看手中精美的黃金酒杯,居然不是好酒具。也知道周之翎這個東方人手上肯定有好東西,于是好奇:“讓我見識一下好酒具!”

  周之翎回頭向捧著盒子的戰士招招手。

  那戰士捧著盒子快步來到周之翎面前。

  周之翎指指桌子說道:“就放那里!”

  戰士放下箱子,然后退了下去。

  周之翎上前打開盒子,里面中間躺著一個透明,粗口窄口的容器。當然和過紅酒的人都知道,這就是醒酒器!邊上是8只高腳紅酒杯。

  周之翎示意一下侍者,讓他把紅酒倒進醒酒器里。

  侍者看了一眼普布利烏斯,普布利烏斯點點頭。

  侍者紅酒緩慢的倒進醒酒器里,就像血一樣的酒流入瓶子底部!

  醒酒器吸太過扎眼,引了在場的所有客人,他們都圍了過來!

  侍者拿起醒酒器,給8個杯子倒上酒!

  普布利烏斯看了一眼周圍,和他走的近的可不只5個人,這顆不好挑。所以他決定挑分量最重的人,很認真的挑了5個人,親自送上了上去!

  接到酒杯的人,看著手中晶瑩剔透的酒杯,心中無比的驚駭,這是至寶啊!當然他們知道這是玻璃。

  他們也有玻璃,不過都是雜色的玻璃,從來見過這樣透明的玻璃。而且,這時候的玻璃也是一種非常昂貴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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