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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酒館和商人

  為了應對南北兩方的威脅,阿爾德瑪公爵在軍備上從沒放松,波因布魯雖然治安環境一般般,但只要不出城還是很安全的。

  王子軒騎馬走在街上,除了上述因為見到太多士兵產生的聯想外,另一個感覺就是:這波因布魯和臨冬城實在是太特么像了。

  同樣的灰石磚建筑上搭建木閣樓,同樣的棕皮甲尖頂盔士兵,同樣的天氣寒冷,一年有六個月在下雪。

  可惜阿爾德瑪公爵只有一子一女兩個孩子,他也不姓史塔克,沒有金紅色的鋼鐵戰衣。不過他還是有自己的王牌的,他的軍隊里除了王國正規軍外還有兩種他訓練的特殊兵種。一種是使用超長弓的波因布魯守備軍,一種是為了抵抗加圖騎兵訓練的超長槍騎兵。這兩種兵種都是阿爾德瑪公爵獨有,而且顏值很高。

  王子軒先后逛了逛市場和武器商店盔甲商店,簡單打聽了一下物價,本來還想去名下的面包店和磨坊轉轉的,可惜不認識路,而且天色也有點晚了。

  波因布魯夏天的白晝有點短,但好處是從不會過于悶熱,尤其是一道傍晚,從迷霧山上吹過來的清涼晚風能帶走所有的暑氣。今天有些陰天,天黑的早,路邊的房間里逐漸曳出溫暖的燈火,夜色下的波因布魯似乎要比白天還要熱鬧。

  忙了一天的男人們三五成群的走進酒館,呼朋喚友,交杯換盞的八卦一下預兆之狼和天琴圣女不得不說的故事,烏老五和格老四相愛相殺的愛恨情仇。

  王子軒也有些餓了,他跟著幾個酒客到了一間酒館門外。他看到酒館門口釘這塊木板,上面寫著“#豬與口哨”,第一個詞有點模糊了看不清,應該是這個酒館的名字。

  招牌下邊有另外一行字:山民與狗,不得入內。調戲老板娘的一律打死。

  旁邊的墻壁上用粉筆寫了今日推薦菜:香煎鹿肉配奶油土豆泥,贈送賣酒一杯,6個第納爾。

  “看起來還不錯。關鍵是老板看起來很有性格,不是么。”王子軒拴好馬,進就酒館。

  其實不用去特意描繪也大概能想象出這種街邊酒館的環境,王子軒走進來的第一個感覺是昏暗,整個酒吧只有吧臺那點了一盞不大的油燈,加上后邊壁爐里的火焰就是這里全部的光源。第二個感覺是狹窄,本就不寬敞的空間里密密麻麻的擺了十幾套桌椅,座椅之間想要過一個人都需要側身擠過去。

  不過王子軒在看到那個擠來擠去的女侍者之后有點明白這種局促擺放的意義了,高,實在是高。

  側身走到吧臺邊坐下,王子軒發現了這間酒吧的另一個亮點,老板娘漂亮。或者說有女人味更恰當,那種帶點慵懶的成熟女性風韻。

  “一個體面人,第一次來么,那么…”老板娘一邊擦拭著杯子一邊招呼道:“歡迎光臨旅者與口哨,要來點什么?”

  原來是叫旅者與口哨嗎,我還以為是什么豬與口哨呢。王子軒心里吐槽了一句老板娘的字,嘴里說:“就門口的推薦菜吧。”

  “好的。”然后她提高聲音對后邊喊:“煎鹿肉土豆泥,快一點!”

  隨后老板娘用手里的杯子給王子軒打了一杯麥酒,從吧臺后探出身體,把酒杯放到王子軒的桌上……

  看到了,至少是D!

  端起木酒杯嘗了一口掩飾,有點酸有點苦,但咽下后舌根上有麥子的香氣。

  放下酒杯,王子軒打量了一下酒館中的其他客人。十來張桌子坐的半滿,五六桌酒客。兩個士兵,從身上的皮甲和短弓來看,應該是瑞文斯頓弓箭手,屬于軍隊中的中堅力量。聚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四個人穿著布甲身后的墻上拄著長槍,桌子上放了幾根治安棍,應該是只能打得過農民和最低級逃犯的城鎮民兵。

  一個醉醺醺的酒鬼,三個手臂粗壯的工人,以及一個躲在角落里的商人模樣的家伙。

  從客人的身份上看,這家酒館的定位是面向中低層民眾。

  “有什么消息能說來聽聽嗎?”王子軒狀似隨意的問老板娘。

  老板娘飛了個媚眼,意有所指的反問:“你想問哪種消息?”

  “能賺錢的那種。”

  “那樣的消息我也想知道。”看到王子軒不上道,老板娘興意闌珊的回道。

  果然,那些點杯酒就能在酒館接任務的段子都是騙人的。王子軒撇撇嘴。

  正好后廚做好了煎肉土豆泥,滿滿的一大盤。老板娘借著送菜的機會,突然壓低聲音說:“你帶著劍,看起來像個有實力的人。或許你可以問問那個人。”她悄悄指了指角落里的商人。

  王子軒切了塊鹿肉送進嘴里,味道意外的還不錯。他邊吃邊看向老板娘說的那個商人。羅恩·韋斯萊式的紅色長發,遮住嘴巴的紅色大胡子,人有些胖,穿著瑞文斯頓傳統的藍色方格裙。

  三兩口解決食物,王子軒端著酒杯踱到商人那,問:“你似乎有什么麻煩事。說說看。”

  商人上下打量了王子軒一圈,問:“你覺得你能幫我解決麻煩?”

  “那要看是什么樣的麻煩。”

  “需要刀劍的麻煩。”商人說。

  “那我不是正合適么。”王子軒亮了亮腰間的長劍,表現的就像一個喜歡多管閑事又自不量力的貴族青年。

  “你有…多少人。”商人問。

  “那要看你的麻煩有多大。”王子軒沒有正面回答,他總不能說自己是光桿司令。

  “好吧。”商人嘆了口氣:“至少你看起來像個有實力的。”他說:“那些該死的迷霧山劫掠者總是在人最無防備的時候出現,我承認我跟他們做過買賣——錢畢竟是錢。但這次他們做的太過了,他們綁架了我的弟弟。這幫迷霧山蠻子把他的耳朵裝在袋子里送回來,還附了一張寫得歪歪扭扭的字條,索要2000第納爾的贖金。如果我不能在三天內交付贖金的話,他們就會把他身上更重要的部分送來……”

  “所以?”

  商人沒有回答,他自言自語一樣的說:“我的父母已經過世了,我弟弟…是我唯一的親人,我在父親臨死前答應過會好好照顧他。我向祖先發過誓會讓他平安。所以我必須要救他!”

  “嗯哼~你能出多少錢?”王子軒單刀直入的問。

  “五百第納爾。我需要你找到那些強盜的老巢,狠狠的教訓他們一頓,然后再把我弟弟安全的帶回來。作為回報,你會得到我的感激和五百第納爾。有興趣嗎?”

  “我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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