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嗎?”羅夏穿著一件褐色大衣,帶著圓頂硬禮帽走進了案發現場。
他的打扮很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便衣警探的風格,非常的芝加哥風。這是羅夏的個人興趣,他似乎對那個時代非常的迷戀。
“是的,長官!”一個新人警探看著羅夏那不斷變換的免遭,心中不由自主的感到懼怕,但還是馬上立正站好大聲的問好。
羅夏的墨跡面具,面具上的墨跡會隨著他的心情不斷變化。那是由托尼·斯塔克發明的一種新型面料,雙層布料中間的粘性流體對熱量和壓力敏感。托尼·斯塔克是打算用其來討好佩珀的,但佩珀覺得托尼完全沒有時尚感,這面料丑爆了!于是果斷拒絕,于是這玩意就成了托尼眾多無用發明之一,被丟進了斯塔克集團的倉庫中。
羅夏原本的面具在抓捕中被破壞了,于是薩吉就想著給羅夏重新搞一套面具。結果羅夏看中了這種面料,羅夏覺得布料很美。而且這面具有類似羅夏墨跡測試的不斷變換的對稱墨跡,于是羅夏認為這是一個完美的巧合,所以選中了它。
但不得不說,當你看到這個面具,再加上羅夏那冷酷的氣質,讓他看起來非常的可怕。
羅夏卻對此更加高興了。
帶給罪人恐懼,是他最大的樂趣。
羅夏沒理他,直接走了進去。
羅夏之所以答應進入特部,其實就是為了所謂的殺人執照。特部有能力把他的任何一次殺戮給壓下去,比如逮捕某個罪犯,罪犯持槍拒捕,于是羅夏不得已開槍反擊……
這種話術美國警察可是很會的。
至少在紐約,任何負面新聞,凱都可以壓下去。
羅夏雖然堅持絕對正義,但不代表他真的不會變通。他的目的是為了懲戒罪犯,至于其他的……倒也沒多大需求。
可這也不能說明,羅夏有多喜歡警察。
芝加哥底層人,就沒一個喜歡警察的,羅夏自然也不例外。
他依然認為,美國之所以變成這樣,就是因為警察的無能和法律的軟弱。
所以他還是不喜歡警察,即便現在也是警察。
不過,暫時容身而已。
羅夏很快來到了案發現場。
這里是屬于哥倫比亞黑幫的老巢,一座歷史悠久的老房子。
老房子不一定貴,關鍵是位置在哪里。
這里屬于紐約鐵銹帶,屬于以前的工廠,后來被黑幫的人買了下來。
外面看著破舊,實際上里面的裝修和設備都相當好。
“嗚……”不等羅夏走進,就看到一個女警捂著嘴巴從房間里沖了出來。
然后她撞到了羅夏。
剛剛準備說對不起。
結果一抬頭看到了羅夏……立刻把要吐出來的東西給吞了回去……
“長……長官……”
“要吐離遠一點,不要破壞現場!”
羅夏的聲音從面罩下傳出來,就像是從地獄傳出來的聲音一樣。
讓人不由自主的汗毛直立!
“對……對……對不起!”
羅夏卻根本沒理她直接走了進去。
進去之后,羅夏才知道為什么那個女警會這個樣子。
太慘了。
一個男人被吊在了窗戶前,身上被幾根繩子穿過身體,背后的肌膚和血肉被撕開,做成了翅膀的樣子!
這雙翅膀非常的大!
足足有兩米的翼展!
一個人背后有多少血肉?于是這對翅膀非常的薄,它是由極為精湛的手法,由背后的血肉片成的!
現在正是白天,透過窗口進來的光,可以清晰的看到血肉的紋理和血管……有一種異常的美感!
羅夏的眉頭一下子皺了起來。
這可不是普通殺人犯可以做到的。
專業!太專業了!
“羅夏長官!”米絲蒂這個時候走了過來。
雖然當初抓住羅夏,主要是因為夜梟和米絲蒂,但米絲蒂和夜梟都非常佩服羅夏這個人的本事……當然對于他的做法兩人都持反面態度。夜梟和米絲蒂都是警察思維,認為羅夏太殘忍了。
“嗯。”對于自己特部的同事,羅夏還是比較認可的。至少不是白癡和廢物。至于說理念差別,羅夏表示并不在意。他維護的是正義,又不是搞獨裁,不需要別人都認可自己。
“兇手很專業。”羅夏不喜歡搞社交,實際上他有輕微的社恐,要不然也不會帶上面具,面具是他最好的保護,帶上面具的他,可以拋開自己的真實身份,完完全全沉浸在羅夏這個身份之中。他厭惡自己的名字和本來的身份,所以很少很少脫下面具,這樣他更自在一點。
羅夏指著那對翅膀:“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夠做的出來的,兇手一定精通解刨,而且從傷口上看,兇手這么做的時候,受害者還沒死,對了。”
羅夏指著那個男人的臉。
“這家伙是活活疼死的。”
米絲蒂打了個冷戰。
她知道受害者死的很慘烈,可沒想到慘烈到這個地步。
而且,羅夏居然只看一眼就能看出這么多東西。
這讓她這個警察有點汗顏啊。
“現場有什么證據沒有?”羅夏問道:“雖然以兇手的手法推測,他一定是個老手,應該不大可能在現場留下什么證據。但還是要循例問一問。”
米絲蒂張張嘴,把剛剛想說的話咽了回去。
羅夏說的真特么對!
“現場什么都沒留下,兇掃了現場,連灰塵都沒留下。”米絲蒂還是老實說道。
羅夏點點頭。
“長官,那我們怎么辦?線索斷了。”
“不!這就是最好的線索!兇手絕對不是第一次行兇,他應該還有很多案子,去查!”
羅夏卻搖搖頭。
“那這個家伙的人際關系要不要查查?”
“可以查,但不需要廢多大力氣,這種貨色,和連環殺人狂不可能有什么交集。”
連環殺人犯有一個共通的地方,他們的目標,一般都以女人居多,或許也和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大多是男人有關。講起來有點詭譎,但確實是女性成為連環殺手的可能性更低一些。所以大多數才認為,連環殺手都是男人,受害者全是女人。其實是因為女性更不容易成為連環殺手。另外一點就是從作案的可持續性來看,體力和膽識上處于弱勢的女性相對于男性更容易殺,那么在連環作案時這一點就大大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因為遭遇到激烈反擊而失敗甚至暴露的風險。
像黑幫老大這種強悍的目標,不是連環殺手的目標。
米絲蒂有點猶豫的看了羅夏一眼,然后問道:“那您覺得,可不可能是另外一個義警做的?”
萬惡的黑幫頭子,殘忍的殺手。
看看羅夏。
覺不覺得這個劇本很熟悉?
羅夏也明白了米絲蒂的意思。
但他并沒有絲毫不適。
畢竟他的確是這樣的人。
“不!絕對不是義警干的。”可羅夏卻可以肯定,做這件事的人,絕對不是因為什么正義的理由!
“額……為什么?”雖然這么問不太好,可米絲蒂還是好奇羅夏為什么這么肯定。
“藝術!”羅夏說道:“沒有義警會做這么無聊的事情。我也不會,我雖然手段殘忍,但絕對不會搞這么多儀式。看看這里,房間一塵不染,沒有任何地方遭到破壞,還有受害者的擺放方式,都需要大量的時間來做,義警的主要目的是懲戒,或許會殘忍,但不會這么用心。我們從來不會把懲戒這種人渣當做藝術來做!那太瞧得起這些人渣了,他們不配!”
米絲蒂聽到羅夏的說法,嘴角扯了扯,感覺好像沒好多少。
不過仔細想想還是很有道理。
義警做事可不會這么優哉游哉,他們不會這么浪費時間,畢竟他們很忙的!
哥倫比亞黑幫的老大被殺這件事……壓根沒引起什么波瀾。
畢竟那可是黑幫,雖然紐約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了,但別忘了這里是紐約!
哪怕是凱也沒辦法消滅這里的黑幫。
黑幫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為基層權力的真空,政府管控不力。可權力真空不會永遠存在,社會有自己的調控能力。權力出現真空,自然會有勢力去填補。而在很多地方,這部分填補的勢力就是黑幫。
雖然這么說有點超常識,但黑幫的確代表了某種秩序!
像華夏,政府的力量直接深入到了街道,基層管控能力強!黑社會、黑幫的生存能力自然就弱,他們發展不起來,最多就是一群土混混,不可能有什么嚴密組織性。
但在國外就不一樣,特別是西方,他們的政府對基層管理能力相對較弱,這就給了黑幫生存空間。
其實觀察黑幫形成和發展最好的例子,就是蘇聯。
蘇聯時期,根本不存在什么黑幫。
因為強大的基層管理能力,讓所有的涉黑分子,都被送進了古拉格種土豆去了。但隨著蘇聯出現問題,對基層管理能力減弱,許許多多的黑幫就開始發展起來。
可即便如此,蘇聯晚期,那些黑幫其實也只是一些松散的小團伙,且壓根沒什么影響力。
但隨著蘇聯的崩盤,原有的社會體系崩盤,底層秩序開始混亂的時候,原蘇聯境內的黑幫就開始野蠻生長。在掌握基層權力之后,這些黑幫發展的非常迅速,并且趁著私有化進程,他們侵吞了大量屬于國家的資產,然后飛速壯大。
然后俄羅斯黑幫短短二三十年的時間內,就成為全球最猖獗的黑幫。
凱就算再厲害,也沒辦法改變美國的政治生態。
美國人本來就有結社傳統,因為他們也沒什么所謂的基層組織,加上貧富差距等等一系列問題!
黑幫幾乎是不可能被消滅的。
凱就算干掉再多黑幫分子,也架不住,這個國家每年都能產生無數預備役黑幫啊!
小約翰的視頻看過么?
龍場悟道了解一下。
美國可是全世界最大的監獄國家!
根據統計,美國的監獄人口高達230萬人,位居世界第一,相比于其總人口3.27億人,其監禁率高達0.7,也位居世界第一。另外還有370萬人接受緩刑或者假釋。(2006年的數據更夸張,全美有近700萬人人被關押在監獄中、被判緩刑或者是假釋,這個數字占到了美國成年人口的1/32這可是美國自己的數據)
另外美國有3800萬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而且其中有超過800萬人處于深度貧困!
想想看,這是多么巨大的一個人口紅利?
很多人窮人吃起飯,只能去犯罪,一旦進入監獄,立刻龍場悟道,從原本的小偷小摸,立刻進化!
他們出獄之后,因為有案底,正規工作不可能招收他們。
干不了正行,又在黑幫學了一身的偷雞摸狗本領,他們能干嘛?可以干嘛?
當然只能參加黑幫。
至少黑幫的人事部門招收員工不需要看文憑和學歷!甚至對于有前科的人員還優先錄用……
可以說,黑幫人口源源不絕!
消滅黑幫?
不可能!
而紐約經濟好,有錢。這可是一大片紅海,沒有黑幫不希望進入紐約的。
凱就算再厲害,也改變不了這個現實。
所以紐約黑幫一直都存在。
黑幫人員被殺……不是很正常的事么?
誰特么會在意黑幫被殺的新聞?
現在連黑人平權都不香了,誰特么會去給黑幫成員叫屈?(最近歐美的政治正確的風已經瘋了,連特么戀童癖槍尖犯都開始要關愛了……真的不能理解這幫損塞是個什么想法,難道這種人也可以影響選票?)
除了警察,沒人在意哥倫比亞怎么樣。
而兇手自然也還在逍遙法外。
“‘修補匠’菲尼亞斯·梅森?”
科技宅肥仔梅森被帶到了一個廢棄工廠。
“你們是誰?我叫克里特·卡爾瑪!我不認識你們?你們要做什么?我可以給錢!求你們不要傷害我?!”
梅森很熟練的報了假名,并且順滑的把自己的錢包給拿了出來。
斯奈特好笑的看著這個小胖子:“梅森,梅森,梅森。你以為我們是誰?街頭混混?”
鏡子大師和尖峰人臉色一紅,他們還真是街頭混混……他們剛剛還想著,自己是不是抓錯人了。
主要是這個小胖子裝的太真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