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深處密林的山洞中,幾個滿身泥土一臉匪相的漢子,正歪歪斜斜的靠在墻上休息。
一個年輕人,手中把玩著泛著金漆的zippo打火機,有一下沒一下的打開,關上。
他點燃嘴里叼了半天的香煙,然后一臉滿足的吐出一個煙圈。
這時候,一個狠厲的聲音突然喝道:“他媽的,老子是不是跟你們說過,不許抽煙,不許抽煙,你他媽的就是不聽。”
“說,你他媽的想害死老子,是不是?”
一個兇猛的漢子猛地站了起來,一腳就將對方手中的香煙踢掉,然后狠狠地踩滅。
他走過來,拽著對方的衣領,餓狼一般兇殘的盯著對方:“你狗日的,是當老子的話當耳旁風么?”
這人叫王五,真名不詳,是這一行偷獵者的首領。
他有著野獸一般敏銳的嗅覺,總能搶在警方行動之前,順利的逃走。
因此,他在道上倒是闖下了一個偌大的名頭。
也因此,道上的人給他起了一個響當當的匪號——不死王五。
不死,意味著他永遠活著,永遠不被人抓住,王五自然就是指他的名字了。
本來一開始,有些人想給他起個霸道點的匪號,比如大刀王五什么的。
可想了想,卻總感覺缺少了那么點意思。
再者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早就不是從前了。
真要是取了這么一個匪號,那恐怕也就不會有今天的王五了。
王五對他的這個匪號那是非常的喜歡,他也不指望這么一幫大老粗,能起出什么好聽的名字來。
有這么一個不死王王的美名,他就已經是相當滿意了。
至于為何他能屢屢的逃脫警方的追捕,那自然離不開以下幾個方面。
這一方面,自然離不開他的經驗老道,試問能有哪個獵人,會像他一樣,在還沒有徹底的學會狩獵之前,就先翻看了幾本有關法律相關知識的大部頭。
又有哪個人跟他一樣,會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硬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學會了一身出色的反偵察追蹤的手段。
當然,最關鍵的,卻是離不開他那野獸一般靈敏的嗅覺,以及老天賞賜的好運。
這些,都是他成功路上,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
燕青一臉緊張的看著王五,他就是那個被王五訓斥的年輕人。
燕青,自然也不是他的真名,只是因為年輕,這才戲稱自一句燕青。
他感覺這個名字,有幾分俠義風范,很是適合他的少年情懷。
其實一開始,他是想叫燕十三的,畢竟那可是他相當崇拜的武俠人物。
對他這種不愛學習,只喜歡武俠小說的年輕人來說,能知道幾個有名有姓的‘大人物’,已經是一件十分難得的事情了。
燕青眼含懼意,一臉訕訕的笑道:“大哥,這里是山洞,應該沒什么問題吧?”
王五咬著牙,瞇著眼,一臉兇相的死死地盯著他。
突然,他雙手用力一推,狠狠地將燕青給摔了出去。
“哼,老子跟你們說過,在行動的時候,不能留下任何的痕跡。要不然的話,那幫嗅覺靈敏的條子,總會找到我們的。”
他瞪了一眼燕青,冷哼一聲說道:“你最好現在就開始祈禱,那幫條子沒有發現我們。”
“要不然的話,老子只能打斷你的雙腿,將你丟下,讓你去給我的這幫兄弟當替罪羊。”
燕青眼里閃過一絲害怕,心里卻愈發不忿起來。
這也就是為什么,他不想取燕十三這個名字的原因了。
因為這個小隊之前的許多成員們,就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從而被王五給推了出去,充當了這個非法狩獵小隊的替罪羊。
在他之前,剛好有十二個人被當成替罪羔羊,被王五給無情的拋棄。
所以,他不想給自己取燕十三這個外號。
他生怕這個名字會給自己帶來厄運,所以這才把名字改為燕青。
燕青滿是尷尬的笑了笑:“老大,你真是太夸張了,咱們之前已經夠小心了。”
“找到這片林子之前,根本就沒有人會想到,我們會趕在警方的反應之前,打他個回馬槍。”
王五想了想,點了點頭,可是他的心里卻依然有些擔心。
“嗯,本來我是想著,帶兄弟們干這一票就走。這一次的收入,怎么也夠咱們哥幾個,瀟灑一段時間了。”
“可是我沒想到,在離開的途中,咱們竟然會走大運,發現了野生的老虎。”
“這筆買賣要是干成了……嘿嘿,那到國外吃香的喝辣的,可就不再是一個美夢了。”
“這年頭只要咱們有錢,什么咱們得不到啊!”
“到時候妞照泡,酒照喝,危險的買賣咱不干。這一生,可他媽就值了!”
燕青點了點頭,連忙附和的笑道:“嘿嘿,老大你說的對。只是……我們之前留下的那些彈殼,真的沒關系么?”
王五瞇著眼想了想,很是干脆的說了一句:“你放心吧,那些條子不會這么快就反應過來的。”
“哼!憑我跟他們打交道的經驗來看,等他們反應過來的時候,咱們早就收手不干了。”
“到時候,他們要是想找到咱們哥幾個,那就只能跑國外去咯。哈哈哈哈……”
一開始,他們只是想著撈一筆就走,因此根本就沒有在意那些細小的痕跡。
就算有人會去報警,可等到警方到來之前,他們也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那還有什么可怕的。
可是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本以為不過是一個野外資源豐富的森林,頂多能撈到一筆快錢罷了。
哪知道,在他們即將離開的時候,竟然會發現老虎的蹤跡——一堆老虎的糞便。
如果是一般人看見了這些糞便,,頂多會以為這是某些野獸的糞便。
可對他們這些走南闖北這么多年的老獵人們來說,那一坨糞便,簡直就像是在誘導他們犯罪一樣。
畢竟,他們可是靠這個吃飯的,又怎么會認錯呢。
所以膽大包天的王五一行,在認真的思索一番后,就決定暫時先不走,而是留下來抓捕老虎。
當然,為了躲避警方的調查和追蹤,他們還特意做了多方面的準備。
首先就是偽裝腳印,好讓那些警方人員以為他們已經離開了此地。
甚至為了躲避警犬的追蹤,他們特地在河流里泡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以便消除身上的氣味。
最后,則是他們手中那些強大的火力,給了他們十足的信心和把握。
就算是遇到警察……哼!大不了就跟他們拼了。
反正他們這么多年以來,就沒少跟那些條子們打交道。
當然,真下死手的話,王五可不會去做。
他之前那么用功啃下的大部頭,從里面學到的相關法律知識,可不是白學的。
至于什么該干,什么不該干,他的心里,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盜獵者,頂多是被抓住判刑,可這要是跟警方火并,打死了條子,那罪名可就大了。
他只是想賺一大筆錢,好好的享受人生,就算是被抓進去,關個十幾二十年,他也賺夠本了。
可這要是因為誤傷了條子,直接吃一粒花生米的話,那他可就虧大了。
畢竟,他這么多年可不是白過的,就算是被抓,他也給自己留下了足夠東山再起的資本,和過好后半生的財富。
所以這些人里,只有王五是不怕被抓的。
只因為他的準備工作,做的實在是太充分了。
別人只看到他賺到了許多錢,分到了最多的錢。
卻從不知道,他把這些錢分成了許多份。
除了一小部分,被他用來日常生活和享受以外。
其他的錢,全都被他以各種名義,進行投資或是存在了某些安全的賬戶里面。
因為王五的心里十分清楚,一旦有大筆來歷不明的資金的話,就會引起警方的懷疑和調查。
他可不想辛辛苦苦半輩子,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他冒著生命危險去盜獵,不就是為了下半生能夠當個富家翁,好快樂的享受生活么。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很快天色漸晚,終于到了他們的狩獵時分。
白天狩獵固然安全,可那樣做,卻容易被人發現。
而夜晚的狩獵,不但緊張刺激,能夠給他們帶來足夠的快感。
更是能夠讓他們從容不迫的躲開警方的追擊,從而成功的逃離現場。
不知有多少次,他們就是靠著這一手準備工作,從而逃離了警方布下的天羅地網,順利躲開了警方的追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