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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四十一)中國式“天命所歸”的悲哀

  當時的中國君憲論者們之所以鼓吹以無限權力的君主來推五“兀波。從根與他們對憲政的理解有密切的關系。在他們看來,立憲是穩定政治秩序、實現國家富強的手段。立憲的實質是“蓋立憲者,國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國人皆不能為法律外之行動,,賢者不能逾法律而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為惡。”那么,立憲政治何以能保證自元首以及國人都能切實信守法制、不逾法律而行動呢?其實這才是最根本的問題。對此問題的回答直接揭示了憲政的本質所在:憲政其實就是通過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合理安排而達到制約公共權力、保護公民權利的日的。離開了這個核心問題,就根本談不上“法治”的意義。而中國君憲說的致命之處也正在這里:完全回避了制約公權、保護公民權利的問題,把保障法制的希望完全寄托在統治者對法律的信守上。這無疑依然是“人治”的思路。

  后人經過總結后認為,君憲論者們的憲政觀是典型的“法律工具”主義,簡單地以“國富民強”的物質標準來衡量政治法律制度的良善與否,因而對于法治本身其實并無堅定的信念。立憲政治從長遠看是有利于國家的富強,但是如果一開始就將憲政目標僅僅鎖定在片面的物質主義方向上(“富國強兵。”或工業化之類),把憲政當成純粹服務于經濟發展的手段、工具而完全無視憲政本身的政治、倫理意義和內在價值。那么其結果勢必與立憲政治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馳。

  所謂“挾之權以推行憲政”之類的說法,其實正是這種“工具主義。思維的必然產物。

  中國政治傳統中的君主,其神圣地位與絕對權力的密切關系,大體由兩方面因素造成的:其一是君主的產生方式,其二是視國家為私產的家天下傳統。兩千多年來。中國歷代王朝無不是通過暴力、陰謀奪權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并且總是將“天下”視為君主一家的私有產業,絕對不容他人染指。正是這種“打江山者坐江山。的政治游戲規則決定了君主在中國只能是掌握絕對權力的君主而不可能是“活菩薩”式的虛君,從而使君主的神圣地位與絕對權力不可分離地緊密結合起來。但是,暴力、陰謀可以奪取權力卻不能證明權力的神圣性;同時令中國的歷代君主們沒有料到的是,一旦皇帝的神圣性是依靠絕對權力來維護和體現的話,那么這種神圣性的基礎注定了必然是虛弱的,是外強中干的。越是依賴絕對權力就越是使君主頭上的神圣靈光褪色,所以中國的歷代皇帝嚴格地說根本不具有真正意義的“活菩薩”地位。

  當年楊度等人拋出君憲說論調時,著名學者章士釗立刻就撰文指出。楊度所倡的帝制斷斷不可能與立憲相容,“蓋此種帝政與沿于歷史本乎神權者不同,后者可言立憲。而前者則否。”其原因在于這種帝制是通過“以謫而不以正”的陰謀手段建立起來的,“凡源不正者其流不清,帝政由是而立,而望其從容入乎憲政之軌,其事誠與逆行求前無異。”君主的產生方式規定了君主制的性質,也決定了君主的統治合法性來源。中國的政治文化傳統與英國、德國、日本等君主立憲國家的根本區別實際上就淵源于此,中國與這些國家的君主統治的神圣性、合法性基礎之差異也是由此決定的。

  由于君主制的權力交接模式是依照“父死子繼。的宗法血緣關系。但是王朝內部的君位交接之合法性、神圣性必須由王朝本身的合法性、神圣性來保證,而王朝的合法性則來自王朝的產生方式。就是在這個問題上,中國主流的政治文化傳統存在著無法自圓其說的致命漏洞。中國傳統的儒家學說雖然提出了抽象的“天命論”來給世俗皇權設置了一個超越性的權威,但卻沒能提供相應的可操作的程序和儀式,結果反而讓世俗的統治者竊取了“天命”的話語權,由王朝統治者自己給自己論證其天命!

  中國的歷代王朝都企圖依照儒家的“湯武革命說”來為自己的“出身。小提供合法性證明。其實,“湯武革命。的本意是說,一個不得民心、德行敗壞的君主必然是喪盡天命的,因此以暴力將其推翻是正當的。就此而言,儒家的“天命說”未嘗不可視為是對封建統治的一種“軟制衡”具有相當大的積極意義。但問題在于,天命無言,對入幾滬的統治者,誰有資格代替他。或者說如何認定接替者盾貝…?湯武革命模式的致命缺陷恰恰在于,它無法提供任何可操作的、得到公認的合法程序,哪怕是某種宗教性的儀式,來認定合法的權力接替者。于是,新的統治者就只有自己“證明。自己的天命。這樣的“合法性證明”基本上只有兩種途徑:其一是通過實行“仁政”之類的實際政績,其二就是通過所謂“意識形態”的宣傳策略。前一種方法并不總是可靠的,光讓百姓安居樂業雖然有利于穩定政治秩序,但并不能證明君主的神圣性。特別是當社會經濟狀況出現問題的時候,更是迫切需要來自意識形態的“神性。證明。這樣,歷代王朝都必須自己出面大力制造其統治的神圣性,通過意識形態的宣傳證明自己是“天命所在。”是“真龍天子”。這就極大便利了那些通過暴力、陰謀奪權開國的王朝統治者,因為他們可以先奪了權再來證明自己的“天命。!

  通過這種手段產生的君主,其統治的合法性最終只能依靠統治者的自我論證,而不可能來自某種被社會公認的宗教儀式或傳統習俗。然而這種自我論證的意識形態策略卻不可避免地為其合法性埋下危機的禍根,因為這種愚民騙術并不能欺騙所有的人,特別是那些凱覦大寶的野心家們自己就根本不可能相信什么“真命天子”之類的神話!中國歷代王朝以暴力、陰謀奪權為“共同情征。的開國“實踐”本身就為所謂“天命”做了最真實的注解,給凱覦者樹立了最好的榜樣只要奪權成功,就可以自己證明自己是理所當然的天命所系。這樣一種缺乏程序理性的天命論傳統在實際政治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導致“成王敗寇。的游戲規則,因而勢必使關于君主的神圣性成為純粹的欺騙性宣傳。

  暴力奪權的君主建國方式與打江山坐江山的“家天下,傳統密不可分。暴力奪權的動機源于視天下為私有產業的觀念,就是黃宗羲所指出來的“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而暴力奪權的結果則又強化了這種家天下的觀念和傳統。既然君位是通過拋頭顱灑熱血的代價換來的,那么一旦到手,就格外顯得彌足珍貴,君主必然會將絕對的權力視作自己打江山的“合理回報”所以絕不可能接受任何制約、制衡或監督,更不可能甘心作虛君,而必然把公共權力當作實現君主一家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但是,君主越是將絕對權力視為私產。君權越是包含巨大的利益,那么對君位的爭奪也就必然越激烈。為了防范篡權,君主又不得不加強其絕對權力,從而形成一斤,無法擺脫的以爭奪絕對權力為中心的惡性循環。于是,君主的神圣地個愈益離不開世俗權力的支撐和充實,不掌握絕對權力的虛君就成為不可想象之事。

  方面是君主自己不可能甘心于當虛君,另一方面是凱覦者的存在使在朝的君主不能也不敢做虛君。否則勢必江山易主!

  這樣,在中國的政治文化傳統中。君主就僅僅是絕對權力的代名詞。利益最大化的代名詞,而缺乏宗教意義上的神圣性,君主的神圣性不是來自某種超越性的權威,而是來自絕對權力的支撐。所以在中國。君位就不是絕對不可動搖的“圣物”而是各路豪杰可以爭奪的對象。所謂“市井之間,人人可欲”。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貫穿著連綿不絕的君個之爭,血雨腥風的宮廷內斗、盈尸遍野的王朝更迭戰爭,無不是圍繞著奪取皇權而展開的。而在其它成功實行了“君主立憲”國家的歷史上就鮮見如此頻繁如此慘烈的君權之爭,原因就在于其君主既不是靠暴力、陰謀奪得江山,也基本上就不擁有絕對的權中國,不但政治精英們不認為奪權行為是褻瀆神圣,而且社會公眾居然也默認了這種“打江山者坐江山”的游戲規則。這就不難理解何以中國民間流行“皇帝輪流做,明天到我家。的誘語。無論在哪個君主立憲國家,人們都不可能聽到類似的民間說法。

題目有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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