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第110第 明哲保身

  鄭明杰在地窯里呆了多天,那是一家農戶院內的放菜用的地方,不過,也較寬敞些。

  這天縣尉帶著一個衙役騎馬而來,與大門前站著的的關押人員耳語了一陣,然后進去,把鄭明杰從地窯里扶出來。

  “你們來干什么?”見是武成縣縣尉,自己的老部下,鄭明杰面帶疑惑,問道。

  “我們是接你來的。”縣尉說。

  “我已調往淮南道盛唐縣,不能在回武成了。”鄭縣令掏出那份調令說。

  “前天吏部又來新的調令。讓你重新回武成繼續任縣令。”縣尉掏出新收到的調令給鄭明杰看。

  看罷新的調令,鄭明杰也就跟著縣尉走出院子,騎上縣尉帶來的馬,向東飛奔而去。

  鄭明杰本來就不善于騎馬,不過,因當前縣令后常到各地查看情況,他也慢慢學會了騎馬。現在其馬隨著縣尉與衙役的馬間夾著,飛奔時屁股抵不住馬的快速奔跑下的上下跳動,好幾次差點滾落馬下。

  好在縣尉與衙役衙役二人騎術較高,左右扶持在馬上顛個不停的鄭縣令,使其慢慢適應了騎馬快奔。

  顛著跑了一陣,鄭明杰倒也能在飛奔的馬上從穩身子了,這樣三人就騎著跑得喘著粗氣的馬,沖上大.陸,快速向武成方向跑去。

  “剛才那幾個人是干啥的?為什么抓我?”鄭明杰邊跑邊問。

  “我們哪里知道,可能是你常審案,得罪了不少人,所以抓你發泄罷。”

  “那你們怎么知道我在這里?”

  “崔公告訴我的,他已查明殺案,讓你盡快回去談結案的事宜。”

  “那案不是已結了么?”

  “崔公說,以前的結案無效,現在重新審理。”

  “這,我只能回去后看情況而定。”鄭明杰不急于表態。

  “也行,”縣尉說:“我也是縣丞剛從淮南道撤回來的。一來讓我來接你。”

  “哦,”鄭明杰憂心沖沖地問:“我被關了這么多天,不知武成這邊與盛唐那邊的情況都怎么樣了。”

  鄭明杰的擔心是有道理的,自己失蹤這么多天,按理,如縣丞上報失蹤的話,新縣令早已到任了。

  “這段時間我一直在淮南道辦案,沒人通知我回去,所以武成的事,我都不清楚。你問盛唐縣的事干什么?”

  “我是被調往盛唐縣當縣令的,呂都事都被調到那里去了。所以我一接調令即動身赴任,沒想到半路上被劫持,關了這么久。”

  二人走了一天半,終于回到了縣衙,鄭明杰才長長地舒了口氣。

  第二天上堂,沒什么可審的案件。只好到二堂,叫來縣丞了解情況。

  “我走后淮南那邊的縣令來了吧?”鄭明杰問。

  “他一直沒到任,一來就派人送來他的調令與附信,要我代行其職,自己則要隱身查案,并要縣衙替他保密。”

  “他現在怎么樣?”

  “已來調令,回他的盛唐縣繼續任他的縣令去了。這個人不知怎么搞的,古怪得很,走前還到月亮與太陽內去觀光了一趟。”

  “這么說,他與崔劍鋒與天外來客有聯系了?”

  “誰知道,反正這個老頭老與崔劍鋒他們對著干,抓了崔劍鋒的不少手下,結果弄出了事。”

  “出了什么事?”

  “不太清楚,好像是他的縣尉借調附近的折沖府大量府兵用于抓捕崔劍鋒手下的人,結果遭那些天上來客襲擊,府兵死傷多人。”

  “那天上來客為什么還讓他到月亮上,太陽內去觀光呢?”

  “這我哪能知道。”

  “這說明他明地里給朝庭辦事,暗地里和崔劍鋒一樣與天外來客勾結,是陽奉陰違的家伙。后來什么樣了?”

  “吏部見他遲遲未到任,也就派來了一個新縣令,明叫張業大。不過,他沒干幾天,就說這個縣里的事太古怪,夜里遇到自稱是天外來客的人劫持,威脅。他也就不愿再干下去,走了。”

  “免令到了嗎?哪有來就來,走就走的?”鄭明杰對此產生了懷疑。

  “到了,是他離開后第二天收到的。調令與免令合在一起,也就是讓你返回武成縣,繼續任縣令。”

  “我估計這都是崔劍鋒玩的把戲,全是假的。”鄭明杰憤憤地說。

  “那什么辦?”

  “重新審理那老縣令,哦,我倒是忘了,那老縣令叫什么來著?”

  “他叫高釗,62歲,盛唐縣縣令。”

  “嗯,我想重新審理高縣令與張縣令在在職期間辦的所有案子,因為這些都是在崔劍鋒的假調令下出現的事,如有差錯,我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這兩個人任期不長,大都是我代理辦的,張縣令任其只有幾天,其辦的案子,不過是放走了那兩個折沖府移交的案犯。這二人全是盛唐那縣尉擅自調用折沖府府兵抓捕的平民,我個人也覺得沒什么問題。”

  “不行。”鄭縣令堅決地說:“在我任職期限內,崔劍鋒用假調令辦的案子,如不重新審理,萬一以后出了問題,我有可能被斬首。”

  “那好吧。”縣丞點點頭,說:“一會我讓主簿把這二任縣令在職期間的審案文案給你送來。”

  過了一陣,主簿就把文案送來,放到二堂案幾上,然后準備退下。

  “稍等。”鄭明杰叫住正欲退下的主簿:“我也想了解一下我不在的時候發生的事。”

  “這些你問縣丞就行了。”主簿笑著說,這只是審訓時偶然到大堂驗收審案記錄的。其余的都不太清楚。

  “那最近那個張縣令審案時,你也在大堂里吧?”

  “是的。”說著,主簿上前從案幾上的文案里抽出幾張審案記錄遞給鄭縣令:“這就是張縣令那天的審案記錄。”

  “這兩個案犯,是淮南道,折沖府怎么移交給我們了呢?這也不是我們縣衙受理范圍呀。”

  “這我就不知道了,也許,張縣令根本不懂大唐刑典。”主簿倒是沒想過這類慣例。

  “他算哪門子縣令?”鄭縣令氣得七竅生煙,一拍案幾,咬牙切齒地吼道:“假的。我非重審此案不可。”

  “那行,我走了。”主簿明知那文案上的案犯名字與地址全被張縣令改掉了,但也不敢說。明哲保身,當官的哪有不懂得?

  鄭縣令氣歸氣,但卻心虛得很,剛才那深明大義之舉止,無非是演給主簿看的。

  看著主簿匆匆離開的身影,又看著手里的文案記錄,鄭明杰倒是犯難了。他感到,這些人都與崔劍鋒與那伙天上來客有關,崔劍鋒又是朝庭下派重臣,對朝庭吏部的情況很清楚,所以,自己的官運,也有可能被這位朝庭大員把持著,稍不慎就有可能再來一個調令,讓他卷起鋪蓋滾蛋,他也沒處申訴。

  “唉,”他嘆了口氣,自言自語道:“我也只好順著他們的意思處理這些事了。”</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