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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茶樓

  薛之謙的出現,證實了曹寧的猜測,這屋人出事了。

  薛之謙本來對曹寧的出現有懷疑,但是,曹寧的身上,沒有讓他能夠懷疑的東西,所以,便與張萍關上大門了。

  曹寧知道,說不定這時候,薛之謙與張萍依然在窗戶盯著自己,所以,他繼續敲著門,一路走出了揚州街。

  出了揚州街后,曹寧便快速地離開,去了放衣服的那條街,在那個沒人住的屋子內,洗了臉,弄干凈了頭發,穿上了自己的衣服。

  用最快的時間,曹寧出了屋。

  在他離開那條街的時候,曹寧看到了許多人向著揚州街跑去,他們的腰上都是鼓鼓地,不用說,那是槍。

  而那些人,很可能是中統的人。估計是薛之謙懷疑這個收破爛的有問題,所以便召集人去抓那個收破爛的人。

  曹寧坐上了一輛黃包車,在車子起動時,回頭看了看后面,心里感到一陣慶幸。如果自已不是用收破爛的形式進去,說不定自已現在是就被抓起來了。

  回到家后,曹寧沒有再出去。

  他再一次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檢討。對于自已的應變能力打了八分的評分。

  差分的部分是,自已應該想到,南京的形式,不可能有人不逃,還守在那里。

  這條線索斷了。

  現在,剩下的就是最后的那一條線。

  對于是否去見那個人,曹寧猶豫起來。

  如果沒有發生張萍的事,他會選擇去。但是,對于那位,會不會發生意外情況,曹寧不知道。

  如果那位也出了事,那么自己找上門去,就是送死。

  不去是安全的,但是,就挖不出來那個人了。

  在去與不去的矛盾中,曹寧睡了一個熟覺。

  第二天,曹寧還是出了門,他決定去。

  但是,他不會再去冒險了。

  投石問路。他先試一試對方。

  中午吃完飯后,曹寧去了凌云茶館。

  凌云茶館,是廣西人喜歡的地方。在這里,你可以聽到廣西的口音。從伙計,老板到客人,說的都是廣西話。

  凌云茶館,最有名的是兩種茶。金花茶與凌云白毫茶。

  金花茶由中國植物學家左景烈于1933年7月29日在廣西防城縣大菉鄉阿泄隘第一次發現,被我國植物學家戚經文正式命名為“CamellianitidissimaC.”。國外稱之為神奇的東方魔茶,被譽為“植物界大熊貓”、“茶族皇后”。

  凌云白毫茶有獨特的板栗清香,滋味鮮醇回甜,湯色嫩黃清澈,且特別耐沖泡,一杯白毫茶泡飲四五次不減其味,其渣放置數日余香猶存。

  曹寧點了一壸白毫銀針,品嘗了起來。

  曹寧坐的位置,正在一樓的過道邊,所有進出的人,都在他的身邊經過。

  到了一點鐘的時候,從店外走進來了兩個人。走在前面的人,肩扛兩顆金星,陸軍中將。

  在中將的后面,跟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兵,左右各掛著一支槍,一雙眼睛來回地看著。

  那個中將經過的時候,不但地有人同他打招呼。

  “劉將軍好!”

  “劉歡,今天來遲了。”

  中將一邊走著,一邊向著喝茶的人揮著手,用廣西的家鄉話,回應著那些打招呼的人。

  不用打聽了,曹寧知道了這人就是他的目標。

  王皓向他介紹了劉歡的外貌特征,與這人一模一樣。再加上那些茶客的稱呼,跑不了了。

  劉歡進入了一樓的包間,包間就在轉角處。一樓的大部分人都看不到那間包間。但是曹寧的坐處可以看到包間。

  伙計很快給包間中送上了茶。

  過了五分鐘,曹寧看到了守在包間門口的那個警衛員離開了包間。

  可能考慮到這些人都是熟人鄉親,所以警衛員的警惕性不高,他來到了收銀臺,與一個女孩聊起天來。

  曹寧站起身,向著包間走去。

  包間的前面十米處,正是茅廁,曹寧向那個方向走,沒有人懷疑他。誰會懷疑上廁所的人。

  這也是曹寧考慮好的辦法。

  慢慢地走著,來到了包間的前面。曹寧從口袋中掏出了一封信,透過包間門的門縫,塞了進去。

  他做的動作很快,信投過去后,他便快速地離開了,但是沒有去廁所,轉了一圈回來了。

  如果劉歡收到了信,他的第一反應就是找到投信的人。投信的人,用這種辦法來投信,肯定是打著上廁所的借口。只要在廁所的門口堵著,就能堵到這個人。

  所以,曹寧不能在廁所內被人堵著。

  回到了位置,曹寧沒有繼續喝茶,而是結了帳,離開了凌云茶館。

  當然,他這樣的離開,肯定會被懷疑。但是,曹寧是化裝來的,不怕被人記住。只要能安全離開,就是上策。

  再說劉歡坐在包間內喝茶,無意中,看到了地上有一封信。

  正常的情況下,有人找自己,都會直接找警衛員,不會釆取這種辦法。所以,這封信有問題。

  劉歡來到了包間門,打開了門,探頭四周看了看,沒有發現有人,他便走到了廁所。廁所也沒有人。

  回到了包間,劉歡從地上拿起信,放到鼻子上聞了聞,沒有什么異味。

  劉歡還是將包間門閂了起來。

  有些事情,他不想讓人看到。

  拿著信,回到了坐椅前,劉歡抽出一把小刀!將信的封口割開,這樣是安全的開信方法。

  內面有一張紙,上面的字,寫的歪七扭八的。一看,就知道是寫信人用另外的一只手寫出來的。

  當劉歡看到信后,臉色都變了。

  “將軍,我的朋友認識你。在去年的中秋節前一天,他陪著上司見過你,你那天穿的是便裝,戴的是一頂禮帽,禮帽的沿上有濕,還是他幫你抹干的。”

  劉歡一看,馬上想起了那天的事。

  那天下雨,劉歡在進屋前,帽子被雨水淋濕。當時,那個日本人的警衛,拿過劉歡的帽子幫忙抹干。

  這么祥細的說明,證實了寫信人是那個警衛的朋友。

  混蛋!這個事,不能對外人說的呀,為什么告訴人。

  劉歡心里煩著,繼續將信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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