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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 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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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嘯的流光飛射,密密麻麻,五顏六色。

  那是雙方發出的攻擊。

  和單打獨斗不一樣,單打獨斗還需試探一番,群戰,從來不需要試探,一上來就全力以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誰留手了,就等于給對方殺死自己的機會,連后悔的余地都沒有。

  轟轟轟!

  絢爛的光芒一片片爆發,不斷有人粉身碎骨,留下無主的鎧甲和武器。

  葉塵明顯感覺到,有十數道印記融入到自己的下級士兵徽章中。

  “原來如此。”

  葉塵恍然。

  這十數道印記,有強有弱,最弱的無疑是下級士兵印記,稍強的是中級士兵印記,最強的是上級士兵印記。

  至于這些印記,來自每個人的軍銜徽章,而印記之所以能產生,估計就是因為滴血煉化的原因。

  原來,軍銜徽章的材料,是一種十分神奇的物質,這種物質,一旦與某個人的鮮血結合在一起,立刻會產生獨有的印記,這種物質有強有弱,大致分成九個等級,印記自然也就分成九個等級。

  若有人擊殺了徽章主人,軍銜徽章便能生出感應,釋放出印記,融入到對方的軍銜徽章中,若不是那個人殺的,那么印記決計不會承認你,因為每個人的攻擊氣息都不一樣,印記只會承認殺死徽章主人的人。

  葉塵的下級士兵徽章中,現在一共有十四個印記,居中的印記散發著微弱的光芒,是葉塵的印記,其它外來的印記光芒黯淡,根據強弱,從上往下排列。強的在上,弱的在下,共分成三排。

  “這樣倒是容易知道自己殺了多少人,不會產生沖突和矛盾。”

  沒有印記,很容易引發矛盾,兩道攻擊落在同一人身上,光靠眼力,誰知道是誰殺的,就算知道,也恐怕不會承認。

  數次呼吸過去。雙方迅速‘接壤’。

  一圈無形的波動擴散開來,足有三四十個魔族忽然發現自己無法動彈了,連動一根手指頭都難。其中包括那個魔族小都統。

  下一刻,無數金色劍光激射過來,穿透了這些魔族的身體,或者直接隔著鎧甲,把他們震成血霧。化為虛無。

  “算你們倒霉,遇到了我們。”

  萬箭王也不在意魔族小都統被葉塵殺了,他現在是小都統,想要成為大都統,需要擊殺一個大都統五個小都統,小都統到處都是。大都統要難殺數倍,畢竟軍銜等級低,不一定實力低。有些高手加入軍隊沒多長時間,但軍銜等級高,實力必然高,運氣逆天者到底是少數,萬中無一。

  “三十六道印記。小都統印記一個,百夫長印記兩個。上級士兵印記八個,中級士兵印記十五個,下級士兵印記十個。”

  葉塵的實力相比這些魔族,強的離譜,若不是這群魔族太過分散,哪怕沒有霎那劍域,他也能一劍秒殺數十個,絕對的實力,一定程度上可以忽略數量,這句話從來都是鐵律。

  “好強!”

  “嘶!”

  葉塵的強大,讓血拳王等人目瞪口呆,他們還以為最強的是萬箭王。

  “葉塵,你總要留幾個給我們。”

  袁鴻身體膨脹,變成一個數十里高的巨人,渾身金光燦燦,拳頭也是金光燦燦,轟的一聲,耀眼金光噴發,至少有六位魔族被他一拳砸成粉碎,不過當他看到葉塵殺的人是他的數倍以上后,臉頓時哭喪下來。

  “袁鴻,你和葉塵比,不是找死嗎?”

  劉迪的殺人效率不比袁鴻低,戰刀揮舞,青色的刀光縱橫,在他視線范圍內的七名魔族慘遭分尸,殘破的身體被電成了虛無。

  “對,和葉塵比那是自虐,不過我們幾個倒是可以比一比。”司馬飛的本體是一只裂風鷹,速度奇快,只見他身影閃爍,每一次轉折,都會有一名魔族被他抓成血霧,看的其余魔族心頭發寒。

  “比就比,我的暗木奧義武學在群殺上可是獨樹一幟。”

  張茵茵嘻嘻一笑,雙手飛快結印,唰唰唰,一條條粗壯如蟒蛇的藤蔓纏繞住了八名魔族,越纏越緊,藤蔓表面還帶著倒刺,刺進體內,鐵人也要脫層皮,這是張茵茵的暗木奧義武學——死亡纏繞,不但可以束縛敵人,還能汲取敵人的力量,這八名魔族太弱,一瞬間就被吸成了人干,被藤蔓一口吞了進去。

  至于陸文杰的實力,僅次于葉塵和萬箭王,他手中的那桿長槍,是名副其實的殺人利器,走到哪里,殺到哪里,長槍一抖,血色槍花漫天綻放,一朵連著一朵,宛如百花齊放,爭相競艷。

  “好可怕,這就是神之樂園天才的實力嗎?”

  神之樂園是四大生命星域的天才圣地,什么叫頂級天才,神之樂園的天才就是頂級天才,沒進入過神之樂園的人,只敢說自己是天才,但絕對不敢說自己是頂尖天才,因為和神之樂園的天才比起來,他們只能用歲月來拼。

  神之試煉場十年進行一次試煉,每次只有十人左右能進入神之樂園,換算下來,十萬年便是十萬人,當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活下來,天才的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他們的人生充滿輝煌,也充滿坎坷。

  不夸張的說,生死境七重天以上,最少有三成的人曾經進入過神之樂園,這還是因為基數少的原因,而生死境八重天,這個比例要達到七成,生死境九重天,比例接近十成。

  咻咻咻咻……

  若說誰最輕松瀟灑,殺敵又多的,那必然是萬箭王。

  他只需一次次的拉弓射箭,就能擊殺一名名魔族,在他眼中,所有的魔族無疑是一個個靶子,呆頭呆腦。

  “逃!”

  這支魔族隊伍被殺的肝膽欲裂,這才多長時間,來時,有四百多人,十數次呼吸過去,連一百人都不到了。

  最終,只有五名魔族逃出生天,這五人,葉塵等人‘照顧’不到,畢竟剩下來的魔族像炸了窩的蜜蜂一樣,四處逃竄,很難全部殺死。

  “吼!”

  “嗷!”

  人族這邊,眾人如同打了勝仗的士兵,大聲嘶喊著。

  “痛快,實在是痛快。”

  “四百多魔族啊,被我們殺的丟盔棄甲,只有五人逃掉。”

  “痛快是痛快,不過那幾個人實在太厲害了,有三成的人都是他們殺的,我才殺了一個。”

  “你還好,我一個都沒殺。”

  “我殺了兩個。”

  收起銀色巨弓,萬箭王高聲道:“你們打掃一下戰場,值錢的東西自己平分好了。”所謂值錢的東西也就是鎧甲和武器,這些東西可以賣掉,或者自己留著用,至于儲物靈戒,萬箭王只收了二十個,這二十個儲物靈戒是死在他手上的魔族的,其它的他不屑去收,畢竟他們吃肉,總要留點湯給別人喝。

  聞言,大家很高興,他們中大多數人參加軍隊,除了為了可觀的軍餉及待遇之外,就是為了發點戰爭財,鎧甲武器,這些可都值不少元石,偶爾運氣好了,說不定自己所得的儲物靈戒里有很多元石。

  不得不說,萬箭王比較會做人,換成其他的小都統,雖然不至于做的太過分,但肯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很多來不及收的值錢物品,哪里會放過,反正按照軍規,所有無主之物,都歸最高指揮官負責分配,這也刺激了很多人想要提升軍銜等級。

  當然,已經收進自己口袋的值錢物品,指揮官是無權指手畫腳的。

  葉塵收了六十六個儲物靈戒,因為他總共殺了六十六人,至于鎧甲和武器,他選擇性的收了二三十件,其余的都是價值不算很高的。

  六十六人中,小都統一人,百夫長二人,上級士兵十五人,中級士兵二十七人,下級士兵二十一人。

  這些戰績,只能讓葉塵升到上級士兵,因為要成為百夫長,必須殺足五十名上級士兵,他才殺了十五個。

  當然,這才是第一場戰斗。

  六十六個儲物靈戒里面的元石不算多,加起來不過十萬多,想想也是,大家不會帶著全部身家跑來玄武廢墟,自己死了,豈不是便宜敵人。

  打掃戰場,平分值錢物品不是一個很快速的事情,沒有跑去湊熱鬧的只有葉塵七人以及另外一個百夫長血拳王。

  “哈哈,這次沒死一個人,全殲敵人,我看,如果再殲滅幾支魔族隊伍,云來軍營關于我們的戰績,就要流傳開來了。”

  劉迪笑道。

  “不錯,的確很有可能。”司馬飛點頭。

  以往,萬箭王的最高紀錄是殲滅了一千二百敵人,只能屬于中上水平,算不上頂尖,畢竟有時候碰不到敵人也沒辦法,或者碰到的是一支大隊伍,逃都來不及。

  萬箭王笑了笑,不由看向葉塵,沒有葉塵的超強感應力,他們不可能碰到這支魔族隊伍,他在想,或許葉塵能在幾年之內,提升為統領也說不定。

  遙遠的廢墟深處,一支五千人的龐大隊伍正在前進著。

  這支隊伍的首領赫然是夜叉神樂園三大戰帝之一,血錘戰隊隊長莫勒王,曾和葉塵有過交手,追殺過葉塵和狩魔戰隊。

  能率領五千人馬,莫勒王顯然是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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