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如韓懷義等人預料那樣。
德州跟隨紐約州的改革引起了整個共和黨陣營的混亂。
首當其沖就是克拉克的聲譽再度遭受重擊。
作為總統他實際上也是共和黨在美國的黨魁,甚至可以說他首先是共和黨黨魁其次才是美國總統。
但是,他治下的德州分部領袖卻做出這樣的舉動。
這說明他作為共和黨黨魁首先是不合格的。
民主黨人可不是吃干飯的,立馬笑掉大牙。
而過去牙尖嘴利的共和黨人卻難得的沉默了,原因非常簡單。
大部分人還是有良知的,桑托斯的行為意味著德州的百姓能吃的上飯,這是桑托斯不得不的選擇。
明眼人都知道紐約州的行為是正確的。
他們哪怕不能學習他這么做,卻也不能攻擊桑托斯或者反對這種做法,要不然,這和殺人有什么區別?
但也有人只談利益,首先是自己利益而后牽扯到黨派利益,其實最終還是為自己的利益。
比如時任財政部長的梅隆。
梅隆這個人其實很精明。
他的崛起之路首先是家底雄厚,因為他們家族掌握有梅隆銀行。
其次他轉走高官路線,目的是從政策掌握者手中提前獲取信息。
比如他們家族最愛做的就是,忽然買下大片土地或者街道,沒多久這里就會被政府認定要拓寬或者建設,于是他們1美元買的東西很快變成10美元。
而梅隆早年間還成立WL梅隆專業公司,從事和石油開發業務相關的項目。
然后他們碰上了洛克菲勒的美孚,要不是他們家族財大氣粗的死撐,梅隆也不會有今天。
也就是說,梅隆和德州勢力是有仇恨的。
因此,當德州開始這種行為后,梅隆首先跳出來號召大家評判德州的“先斬后奏”。
這尼瑪,先上報白宮你們能批嗎?墨跡的時間又會死多少百姓?
桑托斯首次對華府的態度失望透頂之際,梅隆又在黨內對其進行更深度的攻擊,并有將其開除出共和黨的意思。
他甚至派人威脅桑托斯,言下之意,你這么做,你的未來就此為止了。
桑托斯自然大怒,我都這歲數了,我還和你扯什么前途?
雙方就此翻臉,只是沒有徹底公開而已。
而梅隆并非嘴炮了事。
他很快就宣布撤離在德州的投資,借口是地方上違約,新羅馬的加入讓他相關產業受到排擠和不公正待遇。
新羅馬在進,勉強開始穩定局勢,梅隆卻退,新羅馬的十分努力轉眼只剩五分。
德州一時混亂四起,,梅隆抓住這種局勢又開始大放厥詞表示新羅馬如何如何。
與此同時他還出臺了政策,限制對非民用行業的商人的貸款。
首要打擊就是船大難掉頭的美孚,他自己卻已經提前將德州本為數不多的項目暫時停擺,并將工人失業的包袱丟給桑托斯。
美孚自然顯然麻煩。
一時間,德州成為了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廝殺地。
或者說,這里成為了梅隆商團和新羅馬商團的火并之所。
但桑托斯在查理的授意下很快反擊,開始取締對方放棄項目的營業許可,并將這些產業以拍賣的方式出售。
韓懷義依舊不觸動老友的利益,出錢幫助洛克菲勒拿下了德州全境的石油產業。
洛克菲勒付出的代價是,以運費成本供給瓦坎達N噸原油。
梅隆得知情況后,立刻又開始抨擊洛克菲勒賣國,他開始肆意挑撥新羅馬是一位經濟入侵者,借機向美國索取財富,在發美國的國難財。
緊接著其他州,尤其是對方大本營,匹茲堡所在的賓西法利亞州竟發生了多起打砸新羅馬產業的暴行,民憤似乎集中向外人。
可是韓懷義很快就利用紐約日報毫不客氣的對華府進行回擊。
韓懷義說:“只有蠢貨面對危局時,不想著去幫助百姓,而是制造事端轉移矛盾。無能之輩意圖用這種古老的愚民政策讓民眾把對自己的無能,變化為對假想敵的攻擊動力。”
“這樣的事在落后的封建或者帝國時代屢見不鮮。”
“鄙人以為,這種事現在和以后還會重復發生。”
“我甚至感覺,美國現任的財政部長應該是戰爭部長才對,因為他除了對自己的家族事業精通之外,他對整個國家經濟的危局毫無辦法,如果有,那么就是打砸搶。可是這些信從的暴徒們最終還是不能改變自身的處境。”
“很遺憾,當地軍警對于這些暴徒竟無能為力。”
報紙隨即刊登出德州如今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實際數據。
隨著新羅馬的入駐,和政策的復刻。
德州如今在洛克菲勒和新羅馬的聯合出手下,57萬失業工人包含一戰老兵都已經得到基本救助。
最起碼,這里沒有餓死的人了。
而這本來就是他和對方的嘴仗。
梅隆通過各種方式在限制新羅馬再度擴張。
韓懷義則表示你這廢物不行就讓我們來。
吵歸吵,其實大家還在各做各的事情。
誰知就在這時,忽然有個人跳出來針對查理。
他說:“查理閣下的戰爭指揮藝術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閣下對于美國內政未免太過于指手畫腳。失業工人對于吸血外國資本的憤慨,和華府有什么關系?”
這個人叫麥克阿瑟,時任美國陸軍參謀長。
他算是詹姆斯的門徒,但他早有自己的打算,或者說這個自有主張的人,看到韓懷義對軍警的批判后,就不甘寂寞的站出來刷了波存在。
他說的也不算很惡毒,只是偏向如今還得勢的梅隆而已,畢竟克拉克和梅隆統治除了德州和紐約以及加州之外更大的地方。
但他也想不到,韓懷義看到他的名字就怒了。
韓懷義立刻道:“沒錯,在我面前,論打仗你就是個弟弟。”
麥克阿瑟???
韓懷義還沒完了:“聯邦軍人不可參政,不知道你這個弟弟在此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外資企業在美國遭遇暴徒襲擊而遲遲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竟不是政府的責任,難道還是企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