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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獵狼(四)

  奧特山脈的腳下,沃夫率領自己的族人連續突襲了幾個村莊。

  他什么也沒有得到,當地的居民都已經提前離開,人去屋空。

  事實上,下山之前他又損失了一些族人,狼人們對天花這種可怕的疾病毫無抵抗力,他只好又燒死了一批染病狼人,那一些剛剛發病的族人則被他關押起來,任其自生自滅。

  這是一個很艱難的決定,甚至威脅到他在族人心目中的威信,但他不得不如此。

  如果肖恩或者諾蘭醫生知道,恐怕也會對天花有更深的認識。天花雖然可怕,但人類患上后還是有相當一部分會活下來,只不過臉上會有麻點。強壯的狼人,居然比人類還要對這種病毒缺乏抵抗力。

  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或者說這種不接觸的戰爭形式所帶來的切身慘痛,讓沃夫感到恐懼。

  然而這場戰爭自從沃夫帶領狼人走出狼穴,沿著奧特山脈東移,禍害人類,就注定這是一場你死我活的戰爭。

  作為狼族中的首領和智者,沃夫知道他遇到了一個相當可怕的對手。

  因慘痛而憤怒,所以沃夫急需給熱那亞人一個慘痛的教訓,否則他無法威服自己的族人們。

  隨著越來越深入熱那亞行省地界,狼人們找不到一個人類,倒是見到有騎士遠遠地窺探。這些熱那亞人騎著馬,十分警覺,只要狼人稍微靠近,他們就騎著馬遠遁。

  這是一種不祥的預感,熱那亞人似乎有所準備。但一想到熱那亞人在戰場上拙劣的表現,沃夫就將這種不好的感覺拋到腦后。

  急于復仇的心理此刻已經填滿沃夫的狼腦,損失實在再嚴重了。

  因為狼人嬰兒極低的成活率,一直是困擾族群的大問題,如果活下來,還要面對食物短缺和疾病的侵襲。

  在食物缺乏的年景,一些年老的狼人會主動離開族群,自生自滅。

  如果他們是真正的狼倒也罷了,一次可以生好幾個。

  狼神讓他們個體十分強大,比人類更強壯更敏捷和更有力量的軀體,但又無法讓他們整個族群如人類那樣繁衍后代。

  狼人們抓住兩頭老牛,茹毛飲血的天性促使他們將老牛宰了,飽餐一頓。雖然狼人們不會嫌棄人類種出來的糧食,也不排斥煮熟的食物,但帶血的肉食才是他們的最愛。

  “人類都跑了,怎會丟下兩頭牛?”沃夫狐疑道。

  他的副手狼人亞瑟道:“那些膽小的人類,恐怕都嚇怕了膽,這兩頭老牛大概是走不快被丟棄了,正好讓我們有新鮮的肉吃。”

  “不要小瞧人類,你看,他們不費一槍一彈,就讓我們損失了近百位勇士。”沃夫自嘲道。

  亞瑟用自己鋒利的牙齒狠狠地撕咬了一口牛肉,嘴角沾滿血跡,恨恨地說道:“那我們就殺光所有的人類,熱那亞人!”

  狼人們現在把熱那亞人跟普通人類區別開來,成了一個特別的物種,仿佛熱那亞人才是最兇惡的一類。

  “王,你害怕了。”亞瑟忽然又說道。

  “我得承認,我們遇到了一個可怕的對手。”沃夫瞥了他一眼道,“難道不是嗎?我們甚至都不知道那個制造這場災難的兇手到底是誰。肖恩康納利?”

  “我早說過,不要輕易跟人類交易。”亞瑟道。

  “亞瑟,你是在指責我嗎?”沃夫的喉嚨中發生出低沉的吼聲。亞瑟低頭表示臣服道:

  “王,我不是在挑戰你的權威,你被巫師稱為族中最有智慧的狼人,是帶領我們走出山林的最佳人選,這是狼神的旨意。我的王,你低估了人類的狡詐,雖然跟你交易的并不是我們的敵人,但顯然你激怒了他們的敵人。”

  “不,我的交易并沒有錯。人類的個體柔弱的像一只羊羔,但他們會種地養活自己,會發明藥劑給病人治病,會冶鐵制造戰斗的兵器,現在他們還有步槍和大炮,這就是他們強大的原因。

  但他們自私自利,貪婪和不團結,如果我們不趁著他們內亂和相互攻擊的時刻,走出祖居地,占有一塊地盤,總有一天我們整個種族都會消失。”

  沃夫搖頭說道,頓了頓又道:

  “或許我錯估了叛軍的力量,他們只能在圣努威小打小鬧,如果他們能越過龍江的話,形勢就大不一樣了。坦白地說,我不希望任何一方獲勝,他們永遠僵持下去最好。

  到時候,我們就擁有更多的奴隸,為我們種糧食,養牛養羊和制造兵器。我們就可以把祖居地所有的神族后裔遷徙過來,我們的孩子不必忍受饑餓和疾病的困擾,他們可以順利地長大,也許可以識字,學會管理如人類那樣的城鎮,學會制造兵器和火藥,學會制造各種有用的東西,這是我們走向強大的最快捷徑。”

  沃夫描繪的前景,令亞瑟神往。

  “這個世界,本來至少有一半屬于我們神族。”沃夫道,“我們會建立一個真正的國家,有國王,有貴族,有巫師,有將軍和士兵,還有文官和教師,大家各司其職。人類現在擁有的,我們都要擁有,并且我要讓所有的神族子孫不必為食物和生存而擔心,不必在山林中與野獸為伍,而人類將成為我們的奴隸,這就是我的夢想。”

  “王,這是一個偉大的夢想!”

  亞瑟站起身來,心潮澎湃,他鄭重地跪倒在沃夫的面前。

  沃夫將亞瑟扶了起來,道:

  “亞瑟,這個夢想并不是我突發其想,這是歷代狼王的夢想,也是我們所有神族子孫的夢想。但現在,讓我們忘記這個偉大的夢想吧,我現在只有一個小小的夢想,我要讓那個叫肖恩康納利的人類貴族成為我的奴隸,我甚至已經想好了如何讓他死的更好看一些,否則這無法澆滅我心頭的怒火。”

  “王,我一定會為您實現這個小小的夢想。”亞瑟道。

  遠處的地平線上,出現了一支騎兵,他們也不靠近,只是遠遠地與狼人們對峙。

  斯賓塞連長從馬鞍槍套上取下自己的卡賓槍,這是一種適合騎兵用的線膛槍,結構與步兵所有的貝斯式步槍沒有區別,只是槍管稍短。

  另外,除了可套在卡賓槍上的刺刀,每位騎兵還配有一把手槍和一把馬刀。

  斯賓塞的部下實際上還不到一個連的規模,都是民防軍中最好的騎手。說是最好的騎手,也只是南方人中最好的而已,他們出現在這里的目的只是為了拖住狼人。

  騎兵是負擔,騎兵是花銷,但騎兵不可或缺。

  一般認為北方草原的牧民是最好的騎兵兵源,但實際上帝國騎兵,無論是胸甲騎兵還是龍騎兵,農夫占了多數,而在南方更是如此,讓他們騎在馬背上不掉下來就很費力氣。

  騎兵們排成兩個橫隊緊密隊形,膝碰著膝,每個橫隊五十人。

  由于騎兵通常并不需要大量輸出火力,斯賓塞作為指揮官應位于排在第一橫隊的前面,以作出無畏沖鋒的表率。但這一次他們不是進攻方,因而他站在第一橫隊右側位置,

  一名少尉位于最左側,另外幾個士官則分散位于兩個橫隊列的中間位置,以起到穩固戰線的作用。

  斯賓塞的副手,一名中尉則位于最后。

  狼人們很快分出一隊約二十個狼兵迎了過來,他們奔跑的速度極快,很快就出現在眼前。

  第一次如此接近兇殘而丑惡的狼兵,士兵們很自然地心生懼意。

  “他們長的真他馬的丑!”斯賓塞突然大聲地說道。

  有士兵發出笑聲,這笑聲稍稍減輕了他們緊張的情緒。

  “預備!瞄準!”斯賓塞下了命令。

  騎兵突然陷入寂靜之中,只聽到狼人們奔跑和低吼聲。

  三百米、兩百五十米、兩百米,這已經是較為精確射擊的范圍,有的士兵差點忍不住開槍。

  斯賓塞仍然沒有下達射擊的命令。

  然而,狼人們手中多了個黑色的物體,然后猛地加速沖鋒,二十只黑色圓球往騎兵們的頭頂上飛來。

  “不好,手榴彈!”斯賓塞大呼,“跟我沖!”

  當即立斷,他一馬當先,帶著騎兵往前沖。

  狼人們強大的臂力,使得手榴彈越過近百米的距離砸了過來,雖然大部分要么成了啞彈,要么燃燒太慢。

  但狼人的戰術出人意料,他們居然用上了手榴彈。

  這種武器自從發明以來,曾經創造出“擲彈兵”這種兵種,但隨著線列戰術和火炮的發展,現在已經沉寂,除了防守要塞,很少有軍隊把這種武器當作一種戰術武器使用。

  狼人制造的手榴彈顯然技術上不太過關,但仍有至少七枚爆炸,只是有一些扔歪了,一些扔過了,一些爆炸產生的碎片太少因而威力有限。

  即便如此,這也給騎兵帶來強大的震撼,一瞬有十多個人倒下了。

  好在有軍官與士官們的約束,沒有讓緊密的隊形崩潰。

  “全體,開火!”斯賓塞大吼。

  密集的槍聲中,狼人已經殺到了跟前,闖入了士兵們射出的火力網,狼人們不甘地倒下,他們幾乎已經可以沖到了離騎兵三十米的距離。

  僅僅是一波齊射,如此近的距離,狼人成了靶子。

  不用軍官們吼叫,騎兵們低頭裝填彈藥,在馬背上做這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盡管火藥都被提前定量備好。按照戰術要求,他們通常在射出子彈之后,就會套上刺刀,發起沖鋒。

  只有一個狼人,神奇地毫發無傷。

  他喘著粗氣,舉著巨斧,茫然地看著身邊倒下的同類,然后像是醒悟過來一般,轉身就跑。

  斯賓塞舉著卡賓槍,扣下扳機。

  那個狼人像是被人推了一把,撲倒在地。

  “向前,慢步!”

  “向前,快步!”

  騎兵如墻式向前移動,將那位還未死透的狼人踩在鐵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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