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語馨也不再退卻,開啟因果法則領域。可能是因為異火比較節省能量原因,王語馨直接用異火覆蓋住整個身體,也朝著高原巨獸沖去。
高原巨獸一個右側掌打過去,王語馨并沒有去擋,高原巨獸的右掌直接穿過王語馨的身體。而在高原巨獸的眼中,王語馨已然在他的更前方,好像在凝聚著什么。
這招是當初要去圍剿閻羅殿之前,王宇傳授給王語馨的法術,影子分身術。對戰時,可以凝結出影子分身欺騙過對手的眼睛,可攻可守,極為好用。
言歸正傳。高原巨獸很快也就反應過來,沖著王語馨沖去。不過王語馨的聲音突然從高原巨獸的背后傳來:“傻大個,我在這里呢!”
高原巨獸聞言急忙回過頭,看到王語馨已經朝他沖了過來。高原巨獸也是不懼,立即轉身沖了出去,打算和王語馨正面剛。
王語馨躲閃過高原巨獸的好幾次攻擊,但俗話說:守久必失。王語馨的腦袋被高原巨獸猛拍了下去。
可是高原巨獸的這掌依然穿過了王語馨的身體,看來這依然是王語馨的影子。高原巨獸怒氣沖沖的轉過身對王語馨說:“你騙我,這個你才是真身。”
“果然是個十足的傻大個,我說什么你就信。”王語馨嘲笑的看著高原巨獸說:“看來我贏了。”
“哼,想得美!”高原巨獸說著又朝著王語馨沖去。可是這次王語馨并沒有任何動作只是大喊:“乂愞,亻迗亇呚垰。”
王語馨剛說完,高原巨獸莫名其妙的趴了下去,慣性將它送到王語馨的面前,再看時已經暈厥了過去。
王語馨突然猛吐了一口血,滿地的異火也直接散去。王語馨有些慶幸,剛好遇到被異火克制的冰屬性對手,否則就算會神語的她,也不一定能直接鎮住對手。
“想不到語馨小姐年紀輕輕就會神語。”敖烈一臉欣賞的看著王語馨。
“是啊!而且還和因果法則配合起來,確實意外的好。”金翼也贊揚道。
“哼,投機取巧罷了。本王到是要看看她下場比賽該如何應對。”熊神王目光不善的看向王語馨,那只高原巨獸就是熊神王的手下。
獨孤三元搖了搖頭,直接大聲說:“王語馨選手獲勝。”
“我要休息半燭香。”王語馨說完直接盤膝坐了下去,倒出三顆丹藥直接服下。
除了個別的幾個人之外,誰也不清楚王語馨吃下的是什么丹藥。只見半燭香的時間還沒到,王語馨已經滿血復活,依然一臉酷酷的挑釁著所有參賽選手:“下一個。”
不過可能她是一個用一百分來說,至少能打九十九分的女帝。這樣的挑釁令人生不起反感,還帶著一種別樣的美。瞬間吸粉無數,也導致仙界出現了一股持續百年的‘下一個’的潮流。
言歸正傳。王語馨驚艷,當然會招來個別女仙帝的嫉妒。比如說現在上場的這個女仙帝,就一臉嫉妒的向王語馨說:“到此為止了,你是乖乖的下去,還是本帝動手?”
“有病!”王語馨說著已經向女帝沖了過去。女帝不屑看著殺過來是王語馨,自以為是的笑道:“本帝才不是剛才那個傻大個,你的本體就在本帝的身后。”女帝說完,拔出仙劍朝身后斬去。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當這個女帝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在擂臺外了。而場上王語馨依然在和另一個妖帝打斗著。
“本帝這是怎么了?”女帝詢問著旁邊的小伙伴。
女帝的小伙伴瞥了瞥女帝,一臉凝重的說:“你沒能打過那個叫王語馨的選手,而且。。。”
原來當初這位女帝以為王語馨還是老套路的用分身作為吸引,可是她并不知道,其實王語馨就是典型的近戰型仙帝,遠程攻擊的除了異火外,根本沒有其他手段。
就在女帝拔劍往后砍的時候,王語馨已經近身,只用一招,便把這個女帝秒了。
其實這個女帝也不弱,是上官明月的手下。靠走后門上擂臺的,怎么可能會太弱。如果女帝按部就班的和王語馨打,那誰贏還說不定呢!只能說她被嫉妒心蒙蔽,或者太自以為是了。
知道事情原由的女仙帝滿是不甘的看著擂臺上的王語馨,憤憤的對她的小伙伴說:“師妹等下你上,本帝就不信她還能進二十強。”
女帝的小伙伴師妹則是搖了搖頭說:“來不及了,這是她的第十場。如果這場被她拿下,那她妥妥的二十強了。”
“怎么會這樣?本帝到底昏迷了多久?”女帝有些驚訝的問到。
師妹滿是無奈的說:“也不久,就兩個時辰左右。主要是這位王語馨選手只要一有空隙就用因果法則結束比賽,哪怕是兩敗俱傷。
還有就是她有好丹藥,每次打完后,只要服下幾顆丹藥,就又活蹦亂跳了。”
“哼,算她命好。十強賽如果被本帝遇見,保證打得她好幾個月下不了床。”女帝一臉憤恨的看著王語馨說到。
而擂臺上的王語馨,在最后一場也是陷入了苦戰。雖然在場地里布置下了因果領域,但是她遲遲不敢用因果法則。因為她在沒有任何優勢的情況下用用了因果法則,那她就輸了。
也是因為在因果領域里,王語馨才能躲過對方一次又一次的殺招。也并不是說王語馨打不過他,而是對方太過老練,剛開始的時候就用虛招騙過王語馨,用最小的代價和王語馨以傷換傷。
而那個妖帝還有一個優勢,那就是他會飛。其背后長著一雙巨大的翅膀,看樣子應該是金翼的手下。
王語馨謹慎的看了看妖帝,一臉認真的說:“等下,我有件事需要問問裁判,看會不會壞了規矩!”妖帝聞言,先是愣了愣,隨后點頭示意自己暫時不會攻擊。
緊接著王語馨看向裁判席的眾裁判問:“各位裁判,我能否召喚出自己的仆人來幫我打比賽,按道理說應該不算違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