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六妹富金、十妹多富,看見她們安安穩穩的坐在金將的身邊,趙楷的心中五味雜陳,他不能認得她們,也不能表達氣憤。
在韓州的孤村中除了勞作沒別的事可做,夜深人靜時,朱鳳英沒少對趙楷說過北去一路上的事情。
兩個妹子一直都是委屈著自己,保全著別人。
尤其是這個十妹,當年才十七歲,若沒有她跟在千戶國祿押解的隊伍中,太上和太后,朱皇后,以及眾多的親郡王妃可能都走不到上京。
在路上墜馬損胎的二妹、朱鳳英和邢秉懿,可能就死在半路上被人拋掉了。
然而此時此刻,兩個和他有血緣關系的人,就坐在設野馬和賽里的身邊,那是他不共戴天的仇敵。
可是這能怪得了她們嗎?她們死了就好嗎?
太上,大哥都曾握住過掌國重柄,甚至自己這樣的男人們若能抗的住金軍,嬛嬛,六妹富金,四妹福金,普通的宮女,以至尋常百姓家因戰亂而流離的女子都不會面對這樣無可奈何的生活。
嬛嬛說的對,人要做事情得先吃飽肚子,她在偷偷的勸自己別沖動。
三哥對她說,“那好吧,我就給你們這個面子。”
十帝姬對趙楷說,“我們和賽里真要去見劉平叔,請他放遼王的人,但是我猜劉平叔也做不了主吧,他一定會將此事稟報宋國的皇帝……你們吃了我的東西就要為我們傳信,告訴劉平叔早些知道我們來了。”
趙楷咬著嘴唇不看她,面無表情。
十帝姬又回來倒了一碗酒,端過來給趙三哥,“我們是有誠意的,我和六姐不然就不會跟著來,你去了汴梁,在劉平叔跟前別再詆毀我們,壞我們的事情。”
賽里喝道,“你聽到了嗎?我們救自己的人是非常非常有誠意的!喝完了酒,拿上你們的兔子快走吧!”
趙楷喝了酒一句話不說扭頭就走,遼王沒發話,但手下沒有人再攔這幾個人。
趙楷的幾個人還捆著呢,也沒人給他們解繩子,不過今天這條命揀回來的太古怪,直到走出金營很遠了,趙楷才將兔子夾在腋下,給幾人解了繩子。
手下啃著兔子說,“那兩個金國的土娘兒們心還不錯,但長的真很漂亮。”
趙三哥喝道,“住嘴!她都說了不讓我們詆毀。”
休息了片刻,他們起身去會合自己的隊伍,幾人隱入夜色中……
斜也倒是有了點縹緲的希望,他暗示賽里,如果賽里真的能把他的那些人拉過河來,日本國的使者可以暫不開口。
賽里說,我大哥是非常非常有誠意的,你怎么還不相信?這會兒我夫人連送信的人都已經找好了,看吧,宋國的帝姬也不止來的這兩個,興許過了河,趙構也不會怎么著我和設野馬。
設野馬知道,在見到日本國的使者之后,賽里的主意已經調整了,他們不可能在斜也的眼皮子底下殺人滅口,那就至少得先穩住斜也,讓斜也看一看大勃極烈派他和賽里南下的誠意。
往汴梁有人送信兒,往上京也得趕快送信兒,讓大勃極烈早做打算。
如果汴梁之行的誠意有了,才好為爹在上京周密應對騰出點功夫,讓他趕快抹平錯漏,那時他和賽里可以再想法子激怒趙構,借趙構之手斷送掉斜也那點力量,此行才算圓滿的達到目的。
而在上京還有好幾個宋國的帝姬,她們就是設野馬和賽里的護身符。
要不說爹就是爹啊,他多么有先見之明,在許多人的不理解中,在許多失勢的夫人們背地里的咒罵聲中,一下子提高了帝姬們各自的地位。
如果他和賽里真敢過黃河,趙構也未必真敢怎么著他們。
這個決定出現的有點兒倉促,違背了大勃極烈的千萬叮囑,但情況突然變了,這是個說的過去的法子,趙構將來除了又氣又恨還能怎么著?
他若敢把大勃極烈的兄弟和兒子扣住,那趙構在上京的那些姐妹一個都別想再得什么好!
如果大勃極烈登上了皇位,這個皇位將來就是設野馬的,設野馬總得做出點讓人刮目相看的事來,讓人們都看一看未來太子的膽量的本事。
張伯英的平亂戰報總是讓人抄寫兩份,一份送臨安一份送建康。
八月上旬楊華和鐘相、鐘昂的亂匪已不能在常德府立足,被官軍追攆著流躥到沅州地面上去了。
在常德的較量中,亂匪由八千人銳減到了兩千人,張伯英在給臨安的戰報中信心滿滿的聲稱,他將在短時間內根除匪患,請太上放心。
朱勝非也沒閑著,他將常德府宣傳新租法的成果,重點也是兩份上報,一份送臨安,一份送建康。
他說,新法受到了當地官民的一致擁護,反正不擁護的都死了,沒死的人里肯定也有不擁護的,但是肯定也不敢說出來。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亂匪雖說不怎么講究,但也只能說有些人以往做的確實太過火,早就激起了民憤。
就比如乾德縣,若非有亂匪涌入,縣里記的兩本帳也不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縣令手下的一班人明面上記著赤歷①,背著人的地方還有私歷。
朱勝非不看不知道,原來縣中一直將征上來的糧錢物兩邊記帳,各種的加耗、斛面、科罰,使征繳額翻了不止一倍,但上供的是法定數目,剩下來的都在私歷里記著呢。
朱勝非將兩歷對比一看,方知該縣一直將按著制度不得移易、改變的各類財物偷偷的大肆轉移,簡直一點限制都沒有。
也只能說張伯英追的太急了,亂匪還沒來得及洗劫私庫,鎖都沒來的及砸、帳都沒來得及看一眼就逃命去了,臨逃走之前只來的及咔嚓了縣令一家,沒留一個活口。
另外,該縣還有個記帳的屬吏也未能幸免,聽縣民說他也不是好東西。
有人打官司告狀,要到他那里領契紙,這是打官司必須履行的手續,本來應該由縣里免費供給原被告兩方,但是卻被他私下里以每份五十文賣出去了,僅這一項,每月居然可積攢到三五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