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正是一年里最熱的時間,《歡喜冤家》又是古裝戲,這個季節帶著重重的頭套、穿幾層衣服拍戲未免太過受罪,導演跟制片人一合計,不如現在先把拍戲的幾個重要場景一次性搭好,劇組再等一個月,到九月初正式開機。
這樣一來,晨星倒是有了一點空檔,她很想念蘇玥,就琢磨著去美國陪他幾天。
小晗一聽,立馬潑了她一頭冷水,你還沒有辦護照,還要去簽證,這一整套手續辦下來,差不多也要一個月,你還去得了嗎?
晚上晨星跟蘇玥聊天的時候,就提到了這個問題:“我本來想去看你來著,小晗說辦護照很麻煩,恐怕我辦下來就該去拍戲了,只好算了。”
得知她愿意過來,蘇玥很高興,說:“你等一下,我打個電話確認一下。”
蘇玥跟負責幫他辦理雜務的助理郝洪文聯系了一下,讓他了解一下,怎樣才能用最短的時間辦好來美的簽證。
郝洪文問了晨星的詳細情形,說:“這種情況,最快也要十天才能辦下來。”
蘇玥覺得自己后半年恐怕出來的時間很多,晨星如果能隨行,那是再好不過了,就讓郝洪文想想辦法,爭取十天之內給晨星辦一張一年期的因私護照。
然后他給晨星回話,讓晨星明天上午去見見郝洪文,他會在十天內幫她辦好簽證。
晨星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小晗,小晗頓時傷感起來:“你想去看蘇玥就能去,我連劉清宇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聽說他去了國外,我想找他都不知道去哪里找。”
晨星不會哄人,只好出個餿主意:“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去?說不定劉清宇也在那里呢!”
小晗搖頭:“劉清宇是執行任務,他就是在那里他也不能見我,何況你去會情郎,我一個電燈泡跟著算哪一壺?蘇玥不想掐死我才怪呢!”
晨星給蘇玥打包票:“他才不會呢,他都快忙死了,我去了他也沒空陪我玩,咱倆一起去,到美國到處逛逛,肯定會玩得更開心。”
小晗有些心動,這次她在劇組出事之后,父親強令她在家休息幾個月,之后又談了戀愛,也沒有接新劇,她的一個電影的合約要到九月中旬才開機,紅橙娛樂給她的兩部戲都要明年再拍,她最近也沒什么大事。
她有現成的護照,要出去很簡單,就跟晨星說:“你讓我想一想,我還得給我父母、劉清宇的媽媽說一聲,免得他們擔心。”
晨星笑道:“你如今這么乖巧嗎?動一下都要告知準婆婆?是不是劉清宇對你不放心,特地要求的啊?”
小晗否認:“哪里啊,只是他媽媽待我挺好,有什么事都想著我,我總得投桃報李吧?何況劉清宇不在家,我跟她說一聲也免得他們擔心。”
說起這個,小晗又惆悵起來,坐在那里發了一會兒呆,說:“我真后悔,劉清宇走的時候,想親熱一下,我沒答應他。”
“你不怕疼了?”晨星很意外。
小晗白了她一眼:“你個白癡,只有第一次才會那么疼,而且會出那樣的事,主要是因為我們都沒有經驗,后來清宇也專門抽時間去林教授那兒學習了,他說只要方法對,不會那么疼的!”
晨星吃吃笑:“我記得,那兩天你一接他的電話就罵他:以后再也不許碰我!這才幾天,你的想法就全變了,看來那個誰說的,善變是女人的天性,真沒錯!”
小晗掐她:“還取笑我,你也有這一天的,我不信你們一直都這么清真,等你們關系到了那一步,像你這么好色的,說不定天天追著蘇玥親熱!”
晨星設想了一下,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自己只是喜歡欣賞美色,又不是喜歡糟蹋美色。
因為凡雪的媽媽持之以恒地鬧事,刑警大隊只好以案情復雜為由,將艾明輝又關了一個月。
眼看一個月的期限也到了,刑警大隊仍然沒有找到足以認定艾明輝有罪的扎實證據,艾家為艾明輝聘請的律師再次找到承辦案件的刑警大隊,要求馬上釋放艾明輝。
而凡雪的媽媽也沒有閑著,她一直上躥下跳,發誓一定要為女兒報仇,她知道女兒手里有她跟艾明輝親熱的攝像資料,為了將艾明輝繩之以法,她親自去銀行的保險柜里將那個心形掛墜取出來,交給了刑警大隊。
可是刑警大隊將這個小型攝像機打開,里面竟然什么都沒有。
他們將這個結果告知了凡雪的媽媽,她一聽馬上炸了,坐在地上呼天搶地地大罵刑警隊被人收買,故意破壞了她提交的證據。
刑警隊也對這個瘋婆子沒有辦法,她能鬧騰這么久,還好好地活著,說她背后沒有人,誰信啊!
無奈之下,刑警隊只好請了痕跡專家鑒定,痕跡專家認定:這個微型攝像機里的視頻資料,在一個月之前就被人刪除了,而且刪除得十分徹底,根本沒有恢復的可能性。
凡雪的媽媽馬上抓到了問題的核心:這個資料到底是誰刪掉的?居心何在?是不是跟女兒被害有密切關系?
而負責鑒定的痕跡專家告訴刑警:這種刪除方式,必須是計算機方面的高手才能做到,凡雪本人初中畢業,肯定不具備刪除這個東西的能力,所以,這個資料的刪除人嫌疑很大。
刑警隊又再次審問了艾明輝,詢問他知不知道凡雪手里的攝像資料,艾明輝自然說自己不知情。
也是合該有事,痕跡專家在對這個心形掛墜多方檢查后,在掛墜攝像頭的部位,提取了大半枚指紋,而這個指紋經過比對,跟這個案件開始立案時就被盤問的艾明輝的保鏢黑子的指紋很相似。
黑子又被叫過來協助調查,警方經過多輪盤問,黑子的文化水平不高,一來二去就被警方繞暈了,做了幾次筆錄之后,黑子露出的破綻越來越多。
這下子刑警們有了底氣,再次變更了對艾明輝的強制措施,從拘留改成了監視居住,但是拒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