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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節 淮債(1)

  呂頤浩之所以支持,并不是他覺得淮引好,他只是需要軍費。

  韓世忠部每月就需要二十萬貫以上的軍費,這讓呂頤浩從哪去湊?他雖然可以截留江北稅收,可是很多地方根本就收不上來。他直屬地區只有開封府和應天府兩地,這是宋朝名義上的東京和南京,可是這兩地比什么地方都殘破,開封府以北直到黃河岸邊,幾乎都找不到幾個人,是一片黃泛區。應天府被劉豫改作歸德府,并不是什么富庶地區,漕運現在都很不穩,而且收復兩京之后,趙構一高興,早就免了兩地五年稅賦,就算有錢也不能收。

  剩下的地方,稍微有點錢的,也就是長期被藩鎮統治,不久前被趙鼎弄回來的高郵、天長軍,以及揚州,其他地方不是殘破,就是藩鎮的藩地,根本不可能提供稅賦。

  在呂頤浩看來,他執掌江北,地面寬了很多,財政其實比他在建康府路的時候,更加緊張。

  現在不但要管韓世忠部的糧草,趙立部也需要他接濟。因為趙立先后放棄了真揚藩鎮,徐豪藩鎮,現在就留著一個陳留縣,趙立是陳留王不假,可一個陳留縣怎么可能供應趙立三萬大軍的開支。

  除非朝廷不想要趙立這只部隊,否則就得支應趙立。趙立部的戰斗力有目共睹,呂頤浩要想北伐,就離不開趙立的軍隊。

  趙立部的軍費,并不比韓世忠部少多少。因為趙立不貪財,部隊是實打實的三萬,韓世忠部號稱四萬多,真實數量有三萬就不錯了。所以趙立軍的消耗,只是略微比韓世忠部少一些,也將近二十萬貫每月。

  一年下來四百萬貫現錢,讓呂頤浩從哪里去挖?

  能真正解他燃眉之急的,其實就是揚州。揚州每年提供的財政都在漲,目前每年可以給他一百萬貫,作為一個州,能拿出這么多錢來,在整個國家都是獨一份。但依然遠遠無法滿足呂頤浩的缺口。

  作為能將一個州經營的拿出一百萬賦稅的攬財能手晏湲,自然就進入了呂頤浩的視線,呂頤浩多次召見晏湲,向他詢問斂財之道。晏湲給他出的主意是借債,朝廷都借了鹽債,呂頤浩為什么不能借一筆淮債?

  而且張浚已經搶先一步搶了先河了,張浚做事可比呂頤浩更不顧一切,弄起軍費來毫不手軟。張浚在四川印的錢引數量,已經是以前的二十倍。可依然無法滿足軍費,因為張浚需要負責的軍隊很多,除了川陜的吳階部之外,還有岳飛部一直需要張浚接濟,還養活了趙立部一段時間。

  因此張浚在得知朝廷發了五千萬貫鹽債之后,一邊不斷向朝廷要錢,回頭就通過成都的公所借了一筆川債,用川鹽作為擔保,以五分的利息借了一千萬貫現金。張浚可以做,呂頤浩為什么不能做?大家都是地方帥臣,都是大都督,趙鼎沒有找張浚麻煩,肯定不會在這個問題上向呂頤浩發難。

  所以呂頤浩接受了這個建議,但是要借錢,就得找商人。丟人不丟人?呂頤浩不在乎!

  呂頤浩如今位高權重,如果光看官職,一點都不比蔡京低。但論權勢比蔡京就小多了,因為南宋濫賞的問題比北宋更嚴重,存在小功大賞,無功濫賞的弊病。主要是皇權衰微,不得不用這種濫賞濫封來拉攏人心。劉光世這種將領,沒什么功勞,官卻一升再升,因為朝廷得罪不起他。

  文官更是如此,呂頤浩、趙鼎、張浚這些人,都是跟趙構一路南下的,有伴駕的功勞,而且還有擁立之功,他們原先就有不低的品級,一封再封,結果人人的官職都很高,不是太尉就是太師,蔡京努力二十年的成績,他們兩三年就做到了。

  但缺陷是,他們普遍沒有實打實的功勛,呂頤浩其實已經有了一些積累。他在建康都師,前年北伐,他負責節制的部隊收復了兩京,他也了大量戰功,雖然沒有封王,卻已經是公爵。

  如果進一步立功,封王是肯定的。哪怕皇帝這次沒有開口,但既然兩京可以封王,大名府肯定也可以封王。大名府不但是劉豫現在的偽都,而且是正經的大宋北京。收復北京肯定能封王了,這個王爵大概率就得落到呂頤浩頭上。因為趙立已經是王了,韓世忠不可能也封一個王,他資歷不夠。李慢侯是藩鎮,封王太敏感。只有呂頤浩,作為文臣,不受猜疑,而且名義上節制諸將,不管誰攻陷了大名府,這個王爵肯定就落到了呂頤浩頭上。

  當王爺當然很吸引人,但呂頤浩更在意的是,有這個頭銜和功勛,他就能徹底壓倒趙鼎和張浚那些權臣了。

  所以他急于要一筆軍費,只要能借到錢,他什么都不顧了。

  于是晏湲牽頭,一大幫揚州的大鹽商決定承包這一筆債券,兩公主和李慢侯承銷鹽債攫取了一萬五千萬貫的巨額利潤,這種事早就傳開了。有實力的大商人,誰不想做這筆買賣,況且很多大商人在淮海公所平臺上,都積累了豐富的金融業經驗。

  最大的風險,是朝廷會賴賬。公主敢做這筆生意,是公主本身就不太怕朝廷賴賬,何況還有一個朝廷不能得罪的大藩鎮。一群揚州的鹽商,卻沒這種能量。他們必須排除這種他們承擔不起的風險,于是他們提了很多要求。

  用鹽票和糧票交割,是這種票據,已經跟揚州官府、江北百姓綁定了。每年數以百萬的農民習慣將糧食換成糧票,分為麥票和米票,而鹽商自己大多都持有鹽票,他們也做鹽票高拋低吸的買賣,用鹽票的話,他們很方便。

  因為關乎數百萬農民的利益,糧票交割自然帶來了一定的安全性。

  但這筆錢是用賦稅做抵押的,官府照樣可能抵賴,因此他們找到晏湲作保。并且將他們的風險直接綁定在藩引上,綁定在糧票和鹽票上。

  他們要求晏湲給他們印一筆水火錢,他們用金銀銅錢換取藩引交給晏湲。

  所謂水火錢,全名“水火不到錢”,指的是換界時候,一些到期的舊錢引并不會來換新錢引。官府每年印的錢引是有數量的,因此到期的數量是可以查到的,但每年都有一些舊錢不來換新,通常被認為是因為水火災害,這些錢消失了。所以沒來換的部分,叫做水火錢。

  這筆錢就是官府多印出來,可以自己留著花的余錢了。晏湲給他們的印的水火錢,是五年后換界的錢。如果五年后官府賴賬,不還他們的本息,這筆水火錢也到期了,他們就可以在民間拋售藩引換錢。

  事實上,他們的風險是跟藩引綁定,藩引又跟千千萬萬老百姓綁定,只要老百姓肯用,官府不廢除藩引,這筆到期的水火錢,就能讓他們收回本錢。

  這種揚州鹽商們商量出的辦法,晏湲跟呂頤浩商量之后接受了。呂頤浩沒想過賴賬,至少當前沒有賴賬的打算。至于以后會不會賴賬,呂頤浩自己也不確定,必定權力更傾向于不約束自己。當年李綱要殺張邦昌的時候,絕不會想到還會有一個劉豫,權力的每一次任性,其實都是在斷自己的路。殺了張邦昌這個主動把皇位歸還趙氏的文官,劉豫就不敢向趙氏投降了。

  于是一筆一千萬貫的官債就這樣完成了。

  晏湲印了一千萬貫時間為五年后的水火錢給鹽商集團,鹽商們從市場上收購鹽票、糧票,以及大量現金,交給呂頤浩的都督府,債息為五分。他們會虧嗎?不會,他們繼續轉嫁風險,將債券拆開發賣。他們做的可比李慢侯狠多了,李慢侯在發鹽債的時候,分拆的可是一萬貫一張,只讓大商人來做這么買賣,承擔這筆風險。

  鹽商們卻分拆到了五貫以下,顯然面對的對象就是普通老百姓。這回倒不是讓老百姓來制衡官府,純粹是一筆買賣。

  他們將官府給他們的水火錢,作為憑據,發賣給一個個老百姓。告訴他們,手持這種水火錢,憑票按月找他們領利息,他們賣給呂頤浩的債券利息是五分,給老百姓分三分,自己留了兩分。但卻等于一轉手一分錢都沒出,單憑組織攤銷,白得兩分利息,而且一次性計提了出來。一倒手,凈賺二十萬貫。

  對于老百姓來說,手持五年后到期的水火錢,每月可以領利息,五年后可以還本,而且就算官府不還本,水火錢也能用啊。所以老百姓也愿意接受,有點閑錢的,禁不住一個鹽鋪掌柜、伙計的推銷,反正也沒多少錢,于是一貫、兩貫的也就有人買了。

  鹽商采用這種手段,也跟他們的經營狀況有關。由于李慢侯改了鹽法,產銷不限,導致大量過去那種總商性質,靠壟斷包賣發家的鹽商不適應,許多都做虧了,甚至破產。但一些適應的鹽商,卻迅速崛起。這些鹽商有一個特點,那就是規模特別大。大多數人有自己的船隊,運銷迅速,快速變現,快速回本,周轉非常快。很多人有自己的鋪子,直接面向客戶,一次性采購成百上千石食鹽,發到一家家鋪子里,薄利多銷。更有自己制鹽,自己銷售的。

  最頂尖的大鹽商,打通了產銷一條龍產業鏈,自己的鹽場,自己的鹽船,自己的鹽鋪,除了給官府交稅之外,整條產業鏈的利益都在自己手里,極力壓低鹽價,打擊競爭對手。

  因為面向消費者,所以他們攤銷的對象,也瞄準了普通消費者。就將債券拆分開來,一貫一貫的去賣。沒有實物債券,就是一張張水火錢,票面略低于老百姓給的現金。一斛米在揚州價值一貫五百到兩貫錢之間,鹽商收兩貫錢,給一斛米票水火錢。鹽票也類似,因為還要考慮將來收回來呢,官府可是要求將來要回收的。否則一千萬貫水火錢流入市場,那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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