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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無恥

  錢媽媽用手護著燭臺走近了曹氏:“太太?”

  曹氏雙眼被燭光映出了水光,聲音猶帶幾分哽咽:“錢媽媽,聞山哥他……他是不是生氣了?他甚至不愿意再與我多言!”

  錢媽媽連忙安慰她道:“太太多心了。方將軍方才不是說過了?他好不容易才把原本看守上房的官兵支走,爭取這一刻鐘的時間與太太說話。如今時間差不多了,他本就該走的。他也是擔心會叫其他官兵發現端倪,對太太不好。他長年在軍中,說話行事不免帶上了那些粗人的習性,略有些粗心。太太不必想得太多。方將軍若不是對太太一片癡心,二十年都不曾變過,又怎會盡棄前嫌,冒險助伯爺一臂之力?”

  曹氏拿帕子擦了擦眼淚,稍稍平靜了些:“你說得是。當初我與他私情曝光,哥哥幾乎把他打死,又趕出曹家,他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有今日的成就。他心里本該有怨,若不是鐘情于我,也不會主動與哥哥和好,甚至愿意幫哥哥做事了。我實在不該猜疑他的。”

  擦干眼淚后,她又露出了幾分落寞的表情:“可是……我說饒過謝璞性命的時候,他還是生氣了。他覺得我與謝璞有情,才會說這樣的話,但我是真的于心不忍!謝璞根本不知道我與聞山哥的事,這些年對我不壞。我妨礙了他與文氏的姻緣不說,又謀取了他上百萬的家產,如今更打起了他全副身家的主意,甚至還要壞他的性命!這太過了些……哥哥拿走他的銀子便可,何必非要害死他?我自有法子說服謝璞答應和離,甚至還有把握帶走兩個孩子,一樣能與聞山哥成就姻緣。留謝璞一條性命,也算是全了我與他的夫妻之義了,在兩個孩子面前,我也好交代。哥哥不肯聽我的話,也就罷了,怎的連聞山哥也……”

  錢媽媽嘆了口氣,勸道:“太太,您素來是個再心慈寬仁不過的好人,才會不忍心對謝璞下死手。可您也想想,這些年謝璞待您真的好么?您堂堂公府千金,下嫁他一個商戶子,生兒育女,侍奉婆母,主持中饋,哪一樣做得不周全?可他又是平妻又是納妾,生了一堆庶子庶女叫您養活,一次又一次傷您的心,這也叫待您不壞么?我看伯爺與方將軍這回非要下狠手,未嘗不是想為您出氣的意思。”

  曹氏欲言又止,但終究還是沒有出聲。

  謝慕林卻已在心中大罵了。謝璞與文氏是自幼定下的婚約,兩人都沒有毀約的意思,甚至都搶先完婚了。是曹家明知道實情,還上趕著非要插一只腳進來的。

  如果曹家覺得曹氏是公府千金,下嫁商戶子,又要與平妻相處,太委屈了,那當初又何必要嫁?不就是為了錢嗎?

  曹氏這些年也沒少往娘家摟錢,上百萬兩的銀子呢!公府千金既然都為了錢,自賣自身,做了破壞別人婚姻的小三,現在撈足了好處后又反悔,把自己當成無辜的元配去踩人,是不是太無恥了些?她都跟方才那方聞山有二十年感情了,又有什么臉說自己很傷心很委屈?

  還有,謝璞的三個妾是怎么來的,曹氏心里就沒點數嗎?謝慕林分明記得謝映真曾聽父母說過,大小金氏都是平南伯曹三爺送過來的,還死皮賴臉地要了三萬兩銀子的身價銀去。至于宛琴,那完全是曹氏自己主動安排開臉的!謝璞接受了這三個妾,稱不上清白純潔,但曹家人如果要因此指責他不尊重曹氏,完全就是賊喊捉賊了吧?

  這個錢媽媽太不要臉了,曹氏明知道實情也不吭聲,也不是什么好人!

  謝慕林可不會因為聽到她說了兩句不忍心的話,就真以為她會放過謝璞了。

  果然,錢媽媽接下來再勸:“倘若只是小事,太太看在大少爺大小姐的份上,不愿傷了謝璞性命,自是太太仁慈。可如今茲事體大,若是謝璞不死,王家那邊就保不住了,可能會牽連到伯爺,甚至危及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危及整個曹家!還有方將軍,此事原與他毫無干系,他是一心為了太太,方才參與進來的。萬一叫人發現實情,他的錦繡前程豈不是要受阻了?要知道,他可是拿命去拼了十多年,方才得到皇上信重,用不了多久就能升為禁衛大統領的人!這個位置有多重要,太太心知肚明。孰輕孰重,您可要想清楚呀!”

  曹氏立刻便冷下了心腸:“你說得是。事有輕重緩急,我不該感情用事的。橫豎……我護住了顯之與慧兒,替謝璞留下血脈,便也算對得起這十幾年的夫妻情份了。”

  厚顏無恥!

  謝慕林在黑暗中暗罵,目送她二人開門離去,門一關,她便再也忍不住了。

  謝慕林翻身坐了起來,深呼吸了幾下,才把胸口這口濁氣吐盡,但內心那種憋屈的感覺,卻無論如何也無法消去。

  她聽出來了,怪不得曹氏與她手下的錢媽媽等人不再把二房放在眼里,原來是因為她們早就篤定,謝璞要倒霉了,她們無需再顧慮什么,自然就沒必要再對二房做表面功夫了!

  既然曹氏打算在謝璞罪名定下后,便帶著一雙兒女離開,然后嫁給她的所謂真愛方聞山,那她一定會要求和離。理由嘛,多半就是謝璞犯了罪,不再配做她的夫婿之類的。

  只要拿保全兒女做借口,謝璞很有可能為了讓孩子脫身,松口答應讓他們母子三人離開,甚至連家產都會雙手奉送。而曹氏一但脫身,便再無后顧之憂,到時候謝璞是死是活,謝璞的其他兒女是死是活,又跟她有什么關系呢?

  平南伯曹三爺與方聞山等人既然都鐵了心要置謝璞于死地了,后者的罪名就輕不了,禍及家眷是絕對的。真要讓曹家人陰謀得逞,謝慕林就真要往大牢里走一趟了。之后那什么殺頭流放、貶為官奴之類的地獄模式,再不情愿也要去經歷一回。

  謝慕林才不想做這樣的炮灰呢!

  她又深吸了幾口氣,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回想方才曹氏與方聞山、錢媽媽三人的對話,她大概能推測出,他們打算陷害謝璞貪了河工的銀子。

  以謝家的財力,要讓這個罪名聽起來可信,那錢的數量就絕對不能少。

  這么大一筆錢,不可能無緣無故就消失了。要誣告別人貪|污,錢一定是確實被人貪了的,貪錢的人說不定就是曹家,又或是與曹家相關。

  謝璞一向為官清廉,而且家私百萬,作風又不奢侈,根本不缺錢花。他不可能去貪河工的銀子,甚至在開州知府任上,為了治河修壩,還自掏腰包——這件事,謝映真是親耳聽母親文氏跟底下的掌柜說過的。曹家人要誣陷他,就得有充足的證據。賬簿之類的肯定得有,但要把這件事與謝璞聯系起來,幾個假證人是不夠的。

  所以就有了那封偽造的信。

  一封由專業人士偽造,卻又蓋上了真印章,然后被藏在謝璞書房里的信。

  此時很有可能就在謝映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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