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朝,冉閔還很懵逼,便將王猛留在了建章宮,坐而論道。
“景略,今日的大朝會上,你為何站在文章的那邊說話?寡人想要富國強兵,就不得不變法,而變法就不得不推行均田制,而均田制想要順利推行,還要效果顯著,就不得不進行人口普查,而想要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人口普查,就必須要推倒士族這只攔路虎!”
“但是士族們絕不會配合均田制的推行,也不會讓我們順利進行人口普查的。他們這么多年來不知道藏匿了多少的人口!這一次的高煜之死,就是寡人要鏟除宗主督護制,鏟除士族豪強的塢堡的一個契機呀!”
冉閔有些憤慨,有些不解,花費了這么大的氣力,好不容易抓到了潁川陳氏的小辮子,正想要擴大影響,利用這個事件大做文章,對士族們的塢堡下手呢,可是王猛這廝怎么一點都不配合,反倒還跟他對著干呢?
王猛淡淡的搖搖頭道:“大王,請恕臣下直言,關于此事,大王你做得確實不厚道。須知法不誅心,唯論言行!這,才是法家之精髓,這,才是變法之精髓呀!”
“此話何意?”冉閔有些不解。
王猛侃侃而談道:“大王,你不能隨意憑借自己的主觀臆測來確定一個人的好壞,行為是判定一個人功過的準則。命令或法令一經公布,就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就依法論處!”
“而現在高煜確實是死在了陳氏的塢堡之中,這是事實,但并非鐵證。要給一個人定罪,需要證據確鑿,使其百口莫辯,但凡人證物證俱在,談何辯駁?但是大王你沒有,你只是憑借著主觀的臆測,憑借著個人的喜好,帶著個人的目的去蓋棺論定,這不是在給咱們的變法增添許多阻力嗎?”
還給變法增添了阻力?
冉閔更是不解。
但是冉閔已經明白了法不誅心的意思。
“法不誅心,唯論言行”,是戰國時期法家的重要思想之一。
法不誅心,對罪與非罪進行了明確規范。
將“法不誅心,唯論言行”應用于司法實踐,有效厘清了人的內心想法與言行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
簡而言之,就是確定一個人是否犯了罪,要看他的言行是否是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的。法律不懲治人的內心想法,只懲處有現實危害的觸犯法律言論和行為。
王猛繼續道:“大王,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在法不誅心,唯論言行的理念指導下,人的內心思想是不觸犯律令的,也沒有寫進律令。即使有人主張對思想危險的行為進行懲處,官府也應以罪刑法定為依據,作出無罪推定,而不是作出有罪推定。”
“法律可以禁止人的言行,卻無法禁錮人的思想。對于每個人來說,內心的思想總是很活躍,也不乏危險的思想。比方我們和某一個人發生矛盾,或者某件事令我們很氣憤,內心甚至會產生將對方殺死一百次的想法。但事實上,那只是一時之氣,心情平復之后還會對自己有這樣的想法而羞愧。”
“要是法律誅心,對人的內心思想以犯罪進行懲處的話,恐怕世上沒有人不犯罪的了。法不誅心,唯論言行能有效防止別有用心的人以法律之名,行泄憤、報復、迫害他人之實。”
看著冉閔似懂非懂的模樣,王猛笑了笑:“大王,臣說了這么多,你都聽懂沒有?”
冉閔頷首道:“景略,你說的這些寡人都知道。寡人也知道作為一國之君,應當以身作則,不應該濫用職權,公報私仇,為了自己的目的而將刑事擅自扣在一個人的頭上。”
王猛點了點頭,沒說什么。
冉閔起身,向著王猛作揖道:“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景略,寡人自知這是不應該做的事情,但是寡人想要新法順利推行下去,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啊!”
“這不是大王你將罪責強加于別人身上的借口。”
王猛幽幽地嘆了口氣說道:“大王,須知法家主張的是法治而非人治。”
“噢?這法治為何?人治為何?”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人治之思想,在于依靠道德高尚的圣賢通過道德感化來治理國家。”
“儒家重視人治,主張為政在仁,法固然不可缺,但執政者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人治主張君主以身作則,施德行仁,并尚賢使能,任用得力官吏推行禮治,以達文武之治,布衣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的境界。”
“簡而言之,就是主張把人治與禮治、德政結合起來。孔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人治則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種賢人政治。人存政舉,人亡政息!這難道是大王你想要的嗎?”
“不,這不是寡人想要的。”冉閔果斷地搖搖頭。
王猛又道:“推崇人治,不是不可以富國強兵,但是局限性有限,除非是賢明的君主在位,不然國家想要強大絕無可能。如春秋時的齊桓公,戰國時的齊威王,他們都是依靠人治來使得國家強大的,但是富不過三代,他們一死,國家就漸漸衰落了。”
“何以也?就是因為主張這種國策的國君薨了,而繼位的國君又施行了另一種國策,故而這是人存政舉,人亡政息!”
“反之,就是法治。人治與法治是相對的,最為鮮明的例子就是戰國時的秦國!秦孝公重用商鞅進行變法,使秦國在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里,從一個瀕臨滅國邊緣的西陲小國,一躍成為了戰國七雄,乃至于后來的秦王嬴政奮六世之余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為何齊桓公薨后,齊國的霸業就沒落了?但秦國卻是在秦孝公、商鞅相繼去世后,秦國卻是愈加的強盛,甚至是長達百余年幾代人的強盛?這就是人治與法治的區別!”
王猛擲地有聲地道:“人治,人還在,政令就能繼續推行下去。但是人死了,政令也將不復存在!而法治,則是人無論生死,國策不變的情況下,即便是出現了碌碌無為之君,國家也還能強盛下去!政令也還能繼續推行下去!”
人治,即德治。
華夏古代德治與法治是兩種不同的治國主張,但實際上并沒有哪個朝代使用單一的治國方略,基本上是并用的,不過區別的是各有側重。
同時,也應看到,很多時候,德治和法治都服務于皇權。所以,實際上會表現出三種情況:
一、皇權至上,德法兼用。大部分的歷史時期都是這樣,這是典型的人治。這又分兩種情況,君主推崇德治,那么身后多數能拿個仁宗、孝宗的廟號,而推崇法治的強勢君主就復雜了,如秦始皇、隋煬帝等。限于篇幅,這里不展開討論。
二、法治為主,德治為輔。這種情況一般是君主較為弱勢,相權或其它權勢強于皇權,如曹操時期。
三、德治為主,法治為輔。一般是什么德宗、寧宗時期,皇帝或許儒弱,同樣也有權臣。
華夏古代,雖說儒治、法治方略是基于在人性前提,比如儒家傾向善、法家傾向惡,企圖依賴思想教育(德育)或法律懲罰(律法)來進行國家統治,但是最終強化的還是君權為核心的統治結構,君主變化了,治國方略就會有變數。
因此,能繼承和堅持先皇治國方略的,多數不會是糟糕的朝代,比如文景之治,仁宣之治。
冉閔聽了王猛說這么多大道理,總算是聽進去了,于是讓人把陳亮無罪釋放了。
“景略,但寡人對宗主督護制深惡痛絕,還是想要鏟除各地的塢堡,解放被藏匿的人口,你何以教寡人?”冉閔虛心納諫。
聞言,王猛云淡風輕的笑道:“大王還想不明白嗎?大王代表的是朝廷,是大魏國的主君,鏟除塢堡,解放被藏匿的人口,這本就是伸張正義之舉,大王又何必遮遮掩掩地搞這些陰謀詭計呢?恕我直言,大王完全可以堂堂正正地派兵去要求士族自行搗毀壁壘,釋放奴隸。”
冉閔聽到這話,頓時眼前一亮!
對啊!
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干嘛這么瞻前顧后的呢?
要知道,歷史上鏟除塢堡的王朝可不在少數。
東漢建立后,漢光武帝曾下令摧毀塢堡,但禁之不能絕。
此后各個朝代都有打擊塢堡的戰事,遠的不說,就羯趙一朝,石勒與石虎都曾不遺余力地攻破中原各地的塢堡。
就連冉閔的祖父和父親都曾經做過乞活軍的將軍,在塢堡里反抗趙軍的入侵!
冉閔完全可以名正言順地派兵去攻打各地的塢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