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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番商的黃金果

  租下一間商鋪,自家商品就好賣了許多,不知能賺多少銀子。

  早些時候,他們打良鄉商鋪的主意,可商鋪的東家都不傻,不愿賣。

  謝玉回京城倒賣絲綢,看了邸報,大呼慶幸,得虧這一趟回了京城,帶上銀子就去良鄉。

  可到了良鄉,他傻眼了。

  哪里有什么商鋪,分明就是一個草棚子,連門墻都沒有,一眼就望到頭。

  這不就是光賣地皮和草棚嗎?

  “兄臺也是來買商鋪的?”

  “是啊,怎么連個門墻都沒有。”

  “租金還貴的嚇人,不是忽悠人銀子嗎?”

  趕來的士紳大失所望。

  士紳有田有地,比四處游蕩的商人還要有銀子,卻反倒不如這些游蕩的商人果斷,聽說開賣,這些商人眼睛都不眨一下,開始交銀子。

  謝玉就是其中之一,擠在人群中排隊。

  他以前是四處飄蕩的流民,一家老小都躲在江上的一艘破船中,拿著妻子的嫁妝做小買賣,運氣好,賺了點小錢。

  眼下在良鄉有了牙行,生意越做越大。

  擺地攤對士紳來說丟臉,對他來說,沒什么大不了的。

  在良鄉買了商鋪,就能將江南的生絲和布匹運過來,再從這里采購緊缺的貨物回江南,兩頭倒賣,跑商!

  日后良鄉定會匯聚更多的商人,甚至比廣東的港口還厲害,此舉定然能賺銀子。

  “敢問官爺,這草棚里門鋪怎么賣?”

  “二百兩銀子租一年,那個……我不是官爺,只是幫著良鄉賣鋪子的。”王不歲笑道。

  一百畝的地,被王不歲分成了四百間。

  每間二百兩銀子,一年總共八千兩銀子。

  “先交錢,后入駐。”

  對于士紳來說,二百兩銀子也只是讓他們肉痛一下,到不了傷筋動骨的地步。

  但二百兩銀子買一塊破地,實在太侮辱智商了。

  謝玉身上倒是帶著二百兩銀子,一聽這么貴,有些猶豫:“無墻無門,到了夜里怎么辦,運到塌房?”

  “夜里自會有人看守,還有衙門的官差。”

  謝玉一聽,痛痛快快交了銀子。

  過了一日,王不歲就將一百畝的草棚賣出去大半。

  和良鄉衙門的差役對賬時,張賢震驚不已,十日就弄到六千兩:“嚴大人是活財神啊。”

  良鄉原是京城的一處窮鄉僻壤,平平無奇,甚至連平平無奇也稱不上。

  一塊破地蓋上草棚,竟能變得如此值錢,讓他有種財神爺住在這里的感覺。

  草棚出租后,許多商人連夜上貨物,爭取第二天早上,可以開門做生意。

  張賢來到草棚:“怎么那么多番商?”

  “京城的士紳將良鄉的貨物帶到港口,吸引了許多的弗朗機人和大食人,他們便跟著來到了良鄉。”王不歲道。

  番商們喜歡生絲、瓷器、茶業,還有良鄉出的新玩意兒。

  自然而然把他們招來了。

  一個大食人的攤位上,擺著十二個金燦燦的貨物,掛上出八十兩一個。

  極高的價格,引來不少商人圍觀。

  “這是什么?”

  “這是黃金果,用你們漢人的話來說,能作藥引,放到丹爐里,可以煉制出延年益壽的金丹,八十兩一個,你要不要?”菲爾杜西用一口不太標準的京腔道。

  謝玉眼中一亮,正一道的道士有的是銀子,若是賣到道觀里,給他們煉丹……

  他走南闖北,見多識廣,一眼就看出來這東西值銀子。

  長得極為像金玉,就算忽悠,也能從道士手里忽悠一筆銀子來。

  想全部買下來,但交了一年的鋪租,銀子不夠了。

  “能不能少點,我全要了。”

  菲爾杜西心中大喜,他來大明一趟,商品貨物都賣完了,只好擺出他帶來的一些糧食,沒想到,真有人買。

  “八十兩銀子一個,少一個,不行。”菲爾杜西說著一口生澀的京腔,還伸出手晃了晃“不行”。

  謝玉掏出三百二十兩銀子,買了四個。

  菲爾杜西給他打包,夜里商人少,到了明天一早,這幾個黃金果一定能全部賣出去。

  他把牌子上的價格撕掉,重新寫上價格,一百兩一個。

  清晨,天邊露出一抹紅暈。

  嚴成錦在院中跑了幾圈,前院和后院栽滿了樹木,許多是名貴的植物,府上的空氣極好。

  “這鞋子為何與昨日的不一樣?”

  千金怯生道:“少爺穿的那雙舊鞋,底子磨破了,奴給少爺換了一雙。”

  嚴成錦這才放下心來。

  何能準備轎子,昨日草棚商鋪出租,今日少爺定然會去良鄉一趟,不說他也知道。

  嚴成錦坐上轎子,去良鄉瞧瞧草棚賣得如何。

  還未入秋,今日竟涼爽起來,呆在轎子里有些冷,他連忙把冰鑒的開口封上。

  空調一關,溫度正好。

  到了良鄉,嚴成錦稍微撩開一點轎子,草棚的攤位昨日才賣出去,今日竟全部擺上了貨物,一望過去,十分壯觀。

  在草棚的邊緣一列地攤。

  一個頭戴著圓環頭巾的番人,地上擺著一個大地毯,顯然是波斯一帶的商人。

  吸引了許多番商前來,這到不奇怪,良鄉或許會像沿海的港口,成為番商們的聚集地。

  嚴成錦看到他擺放的貨物時,差點沒跳起來。

  就如同打游戲逛地圖時,路邊偶遇一個野生神器。

  玉米?

  我擦……

  竟有番商將玉米帶到了大明!

  史料記載,玉米比紅薯更早進入大明,只是作為四大主糧之一,玉米早期是用于供給大戶人家的水果。

  不懂玉米的烹飪之法,以為它像果子一樣,要熟透了才能采摘。

  熟透了的老玉米又硬又硌牙,還沒辦法消化,一粒粒進去,便一粒粒出來。

  所以傳入了極長的時間,沒有多少人愿意種植。

  許多農戶家中的田地有限,種了玉米,就沒辦法種水稻和小麥。

  相比之下,玉米遠不如水稻更有用,所以極難推廣。

  “沒想到商人帶動貨物流通能力如此之強,良鄉有許多稀奇的玩意兒,這些番商定然是聞風而來。”

  一看掛出來的價格,嚴成錦就知道,這人不是什么好鳥。

  黃金果,一百兩銀子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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