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慶巖每次回來都能拿不少銀子,秦氏的手很巧會繡繡品賣,家里日子過得好,供著讀書人,還買了十六畝地,小有積蓄。許家老兩口和大房也沒少得他的錢,也買了六畝地。
許慶巖行蹤神秘,掙的銀子又多,村人大多懷疑他從事的行業不正當,甚至有人說他是江洋大盜。
許慶巖最后一次回家是六年前,之后便再也沒有回來過,人們都說他肯定是被官府抓住砍頭了,或是被人殺死了。
秦氏苦等四年,也覺得丈夫是真的死了。由于悲傷過度,她一直纏綿病榻至今,許蘭亭一歲時又得了一次重病。家里供著許蘭舟和古望辰讀書的同時,又給他們治病,除了地里的產出沒有任何進項,花光了所有積蓄,還賣了八畝地。
原主的未婚夫古望辰,從小聰明異常,極會讀書。他的爹早死,同寡母苗氏相依為命。苗氏自知養不起兒子走科舉,就厚著臉皮去跟秦氏攀關系,想把許蘭因說給兒子當媳婦,許家能幫著供兒子讀書。
許慶巖和秦氏都不喜歡苗氏,卻異常喜歡聰明俊秀的古望辰,又覺得自家閨女長在鄉下,肯定找不到比古望辰更有前程的女婿。自家供出古望辰,他們倆又有青梅竹馬的情宜,閨女今后的日子也會好過。他們便同意了,在許蘭因七歲、古望辰十一歲時給他們定了親。此后,古望辰讀書和買筆黑紙硯及參加各種活動的錢都是許家出,許家還經常給他做新衣。
古望辰極有天份,又用功,終于不負眾望,在前年,也就是他十七歲時中了秀才。這件喜事讓原主喜出望外,為了給古望辰攢去省城考舉人的錢,今年四月在苗氏的攛掇下偷偷賣了家里的六畝地,氣得許蘭舟跟她打了一架,秦氏稍微好些的身子又被氣得加重了。
原主的爺奶大伯大堂兄都跑來把原主大罵一頓,許老太還打了原主,又跑去古家要錢,古望辰躲了,苗氏不還……
但原主并不后悔,因為古望辰說了他考完秋試后,不管中不中,都會娶她。想到自己馬上就要當舉人娘子,原主心里溢滿了甜蜜。
古望辰八天前就啟程去了省城石州府參加鄉試。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許蘭因想起來,前世她正在追的一篇網文重生之庶女錦繡里第一深情男配的名字也叫古望辰……
重生之庶女錦繡講的是庶女蘇晴重生后步步錦繡,最后如愿當上郡王妃,成為人生贏家的故事。只不過書還沒有寫完許蘭因就穿了過來,結尾到底怎樣她也不知道。
那部書里,男配古望辰早死的鄉下未婚妻就叫許蘭因,作者對這個女配的描寫非常少,加完了只有幾百字。說她驕縱,蠢笨,嫉妒心極強,還因嘴饞偷梨子被抓現行。因為家里出錢供了古男配讀書,對古男配母子相當不尊重。她那樣無德無才的鄉下村姑,配才貌雙全又溫潤如玉的古男配,是暴斂天物。許女配共出場四次,每一次都是去蘇家莊哭求女主蘇晴放過她的男人,氣得蘇晴背過氣去,被古男配毫不留情地呵斥。
古男配中了舉人回鄉后,第一時間跑去向蘇女主報喜。得知消息的許女配又吃醋了,跑去蘇家莊跟古男配起了爭執,在回來的途中失足掉進河里淹死了。
許女配的親人連名字都沒寫,只寫了許女配死后,母親氣死,大弟失蹤,小弟病死。作者是用批判的語氣寫的,意思是許女配作,把自己的命作沒了,一家人也被她作死了。在次年古望辰中了進士后,為表現自己對未妻妻一家的知恩圖報及情深,出錢為許女配及家人重修了墳墓,得到鄉人的贊譽。之后,古男配又以要為未婚妻守制為由,推掉幾個不錯的親事,在兩年后被書中女主力勸才娶親。
為早死的未婚妻守制是借口,他不愿意成親的真正原因是心里裝著蘇女主,別的女人都入不了他的心。
因為炮灰女配跟自己同名同姓,許蘭因讀書時更多的是站在許女配角的立場看問題。哪怕把許女配寫得再蠢,把古男配寫得再好,她也覺得許女配可憐可悲,古男配就是忘恩負義的大豬蹄子。
而且邊看書邊吐嘈,只要愛慕衷情女主的男人就都是好人,不管怎么做都正確。
古男配吃軟飯是迫不得已,變心是因為女配本身德行不好,對自己的母親不敬,蘇女主又太美麗聰慧。人前,他是正人君子,溫潤如玉,努力進取,屬于寒門勵志典范。人后,對女主情深款款,情深得走火入魔。女主即使嫁了人,他也娶了別的女人,他心里依然只裝了女主一個。但發乎情,守乎禮,屬于身體守禮,精神出軌那種……
女主在水邊,他會輕聲吟誦,“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依人,在水一方……”
女主在花下,他會輕聲吟誦,“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女主笑了,他會輕聲吟誦,“一笑傾人城,再笑傾人國……”
哪怕自己站在自家的院子里,也會望著月亮吟誦,“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勞心悄兮……”
心理活動更是肉麻的讓人無語。比如:
蘇姑娘,我心悅你……
你不心悅我嗎,噢,我理解……
真想拉拉你的小手,可我不能褻瀆你……
你明天就要嫁人了,以后你還會想著我嗎……
我明天就要娶妻了,我的心里只有你沒有她……
古望辰被寫成一個花癡神經病,酸得許蘭因牙槽子痛。她是心理醫生,覺得世上或許會有這種不太正常的癡心男人,這種男人或許也有可能中進士,但絕對不可能處事八面死玲瓏,在仕途上一帆風順。八成是作者文筆太稚嫩,又太想表達古男配對女主的癡情,用力過猛寫過火了。令她不可思議的是,居然還有許多女讀者喜歡古男配,為他付之東流的深情哭過……
只純粹是名字上的巧合,還是自己趕了一次時髦穿進了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