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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三十七章 糾結舒展驢稱馬

  李易明白,依法執法,是一種理想狀態,實際上不可能,因為法官是人。

  法官就像球場上的裁判一樣,其無法做到準確判罰。

  涉及到一個判罰的尺度問題。

  李易決定救,六十九個人啊,全絞了,六十九個家庭就完了。

  救完之后,別人發現詐騙也不會死,那就繼續詐騙,變本加厲,人多就行唄?對不?

  “你們為什么不派人先到李家莊子問問?那不就好辦了么。”

  李易想大哭一場,太難了。

  要國法,還是要人情?

  旁邊的人幫著翻譯完,紙條傳遞到眾人手上。

  大家看過上面的內容,一同沉默。

  李易所為難的事情,他們同樣鬧心。

  本以為是個專業的團伙,以騙為生,結果是一群尋常的百姓。

  “李大夫?”宋璟為難,瞅李易。

  “我乃散官。”李易回答。

  “易弟!”李隆基不得不開口。

  “我想想啊,犯了罪吧,就應該……啊!自首,對,讓他們來自首,把所有的錢全還回,不,多一倍,再打二十杖。

  諸犯罪未發而自首者,原其罪。寫了,唐律疏議寫了,告訴他們自首。”

  李易嘟囔著突然急中生智,咱們允許自首。

  李易汗都出來了,詐騙數額太大了,重罪免,也得打。

  “他們哪有錢多還一倍?”蘇颋為嫌疑人操心。

  “他們已經回家,再運一批石頭過來。叫他們多找人手,多裝船,還能賺一筆。正好這邊需要。”

  李易面對錢的事情就輕松許多,簡單。

  “如此,是否過輕?”宋璟從另一個角度說。

  “法的目的不是罰,是杜絕犯罪。被騙者無損失,眼睛除外,沒治療好,瞎掉,他們要承擔。

  既然允許自首,就是給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過而不改,斯成過矣。今能改過,來首其罪,皆合得原。若有文牒言告,官司判令三審,牒雖未入曹局,即是其事已彰,雖欲自新,不得成首。

  眼下沒發文牒,被騙的人沒有損失,打二十杖就行了。

  不然別人自首,還要判,以后就沒有人自首了。”

  李易恨得牙癢癢,心情并不好。

  “東主,電報,還是那里的。”有人送上來,李易瞅一眼,長出口氣。

  “如何?”大家等不急,先問。

  “他們商量了一下,害怕,跟家人說完,要帶著騙到的錢來長安。

  告訴家人,等他們走了,去當地官府代他們自首。

  這樣搶時間,不然等發了文牒,再自首就不算了。

  來人,發電回去,與他們說,找人挖麥飯石送過來,加倍懲罰。”

  李易繼續擦汗,心情又好起來,至少那些人屬于主動自首,而不是告訴他們自首后再自首,那樣自己總覺得自欺欺人。

  他說完,電報才翻譯好,大家看看,果然沒錯。

  一個個的眉頭舒展開來,這樣二十杖打的時候可以輕點,否則至少讓他們趴上三個月。

  “為了杜絕下一次再出現此類事情,當在京兆府成立一個專門免費幫人鑒定東西的部門。”

  李易處理完大事,還要再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當鋪有鑒定的人,通常不說實話,只讓他們幫忙看,他們要收錢,不給錢,或給少了……

  “免費的有人愿意去幫忙鑒定?”李日知出聲。

  “并非一個人或幾個人,由官方發公告,需要競爭,互相比,厲害的人才有資格輪換著給別人鑒定物品。”

  李易一句話解決問題,負責鑒定的人代表了地位。

  免費鑒定就一天,翌日換人。

  凡是坐在那個位置上的人,代表了本事。

  “那般的話,其他此行業的人還如何吃飯?”劉幽求跟著發問。

  “只給鑒定東西,不說價格。如從吐蕃拉來一頭野馬,鑒定說是什么?別說值多少錢。”李易回答。

  “野馬還能是什么?當然是馬!”姚崇插一句。

  “錯,吐蕃野馬是驢。”李易用那樣的眼神看姚崇。

  “真的?莫非你欲指馬為驢?”姚崇不信。

  “對,是驢!干旱的時候用蹄子能刨出水,其他的小動物跟著一起喝。”尺帶珠丹補一刀。

  “有趨,因何故?”李旦認為有意思。

  金城公主解釋:“野驢長得比一般驢高大,有的可重達千斤,才稱呼為馬。

  它們挖的井,有的超過五尺深,通常找到一個出水的井,它們會經常修補。

  我回來的隊伍中有隨隊的野驢,被安排去飼養,另有牦牛及其他活物。”

  “去看看。”李旦要溜達,大家需要放松。

  李家莊子的動物園中養了許多動物,包括老虎、狼、豹子、熊、熊貓……

  長安百姓總來看,屬于近水樓臺。

  京兆府其他的縣,孩子在旬休的時候,要是大人到長安,還有額外空余的時間,也來圍觀。

  每一種動物的所在地,掛著牌子,上面介紹,跟李易那時的一樣。

  一些鳥類也被養殖著,包括金雕一大家子,另外大緋胸鸚鵡總是說來說去。

  百姓們愿意出錢買東西喂,需要在動物吃飯的時候,過了吃飯時間,動物已吃飽,動物園便不賣了。

  野驢的地方有十二頭,一家驢。

  此時的它們不刨坑,有水,而且還是小水渠,可以下去洗澡。

  “果然高大,比尋常的驢高出一頭。”

  張九齡第一次見,他看驢,驢隔著網也在看他。

  顯然這些日子野驢適應了,習慣被人圍觀與喂食,就是活動的范圍小,跑著不過癮,只能繞圈跑。

  “此物能幫著拉車?”李旦問金城公主。

  “能。”金城公主篤定。

  李易跟著說:“還可以用來跟家馬雜交,長得也很漂亮,現在的野驢比家驢就好看。”

  這玩意兒在他那時不能馴養,一級保護動物。

  吐蕃早早就用上了,要不是吐蕃自己日子都不好過,大量飼養、繁殖、雜交,能夠形成產業群。

  沒有汽車的時代,牲畜便是一切。

  雜交的騾子兼具野驢和馬的優點,比驢聽話,比馬耐力強。

  “野驢在吐蕃多嗎?”李旦想到了李易所想的事情。

  “多,幾百頭一群的總能見到。”尺帶珠丹回答。

  “好!好啊!往后雜交就有得用了。”李旦把別人的東西直接想成自己的,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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