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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章 撿到的

  “恩,名子到是好,”年輕姑娘在一邊的撐起自己的臉,雖然有些坐姿隨意,卻有著一股特別的隨意灑脫,別人做這樣的動作是什么樣子的,許錦秀并不知道,可是眼前的這位年輕姑妨做著之時,為何卻總是感覺賞心悅目。

  就似飛雪而下,那一個慵懶的女子,淡抬眼睫,而后一笑……

  潔如雪,香如梨,也是冷如霜。

  “他們呢?”

  年輕姑娘再是指都會躡在地上兩個小的。

  “他們……”

  許錦秀連忙的抱住了自己的一對兒女。

  “這是海哥,大名王海,是我的長子。”

  這個……她再是握緊了小女兒小小瘦瘦的肩膀。

  ”她是我的小女兒,小名叫妹妹。”

  小女孩抬起小臉,一點也不怕生,還對她咧開了小嘴笑著。

  “嗯,”她有模有樣的瞇著自己的小腦袋,“妹妹是叫妹妹,”而后她伸出自己的兩根手指,“妹妹兩歲了。”

  那姑娘仍是那般的姿勢,卻是向小女孩伸出了手,小女孩連忙的站了起來,也是跑了過去,這小胳膊小腿的,到是靈活,就連的許錦娘都是沒有拉住她。

  而小女孩已經跑到了年輕姑娘的面前,再是拉著她的手不時的搖著。

  “姐姐,妹妹都說名子了,姐姐怎么不說?”

  “我姓沈。”

  沈清辭摸摸小女孩的小腦袋。

  “那姐姐叫什么?”

  小女孩還真是一個固執的名子。

  “恩,”年輕姑娘突是一笑,“我叫沈清辭。”

  姐姐的名名好聽。

  小女孩再是扯了扯她的袖子,妹妹名名也好聽。

  沈清辭微一抬眼睛,那雙清眸間的貴氣,足以令人無地自容,沈清辭這個名子可能在這么一個小地方,到是無人得知,畢竟她不是什么高調之人,在京中也是鮮少出去,而且此時天高皇帝遠,自是無人知曉她到底是誰?

  可是在在京城那個地盤之內,她自是十分有名,童女之身,二嫁,最后又是成了寡婦,這么多的東西,都是在她身上,而她的名氣也都是因此而來。

  至于問她為什么對三母子感興趣,到不是因為別的,而是這個小的,這個叫妹妹的孩子,瘦瘦的弱弱的,只有一雙眼睛十分大。

  到是像及了小時候的她。

  或許便是本著一份愛屋及烏。

  “她可有大名?”

  沈清問著許錦秀。

  許錦秀搖頭,“還未曾取過,”妹妹生出來之時,家中正是多事之秋,王二郎也幾乎都是逢賭便輸,也以為妹妹便是他的克星,當時都是將妹妹給丟了,還是她將妹妹撿了回來,當時妹妹只有一口氣,也是差一些就救不回來,若不是妹妹當初緩過了這一口氣,可能她的妹妙早就已經不在人世了。

  妹妹這個名子,還是海哥給娶的,因為他一直都是喊著妹妹妹妹的,自小若是她在忙之時,也都是海哥這個孩子照顧著她,海哥像是妹妹這般大時,就已經知道給妹妹換尿布,抱著妹妹哄了,而當時他自己都是連路也是走不穩。

  所以現在妹妹兩歲了,卻仍是沒有自己的名子。

  “這樣啊。”

  沈清辭捏捏小女孩的小臉,我替她娶個大名吧.

  “好。”

  許錦秀的紅唇動了動,也是感覺自己這個娘當的如此的失敗,就連妹妹的名子也都是忘記了取。

  沈清辭再是摸摸小女孩的小臉,真的同她小時候挺像的,那時的她,怕也便是找到了如此,雖然娘已經很努力的喂她了,可是她卻仍是長不胖,而她四歲之時,也才像兩歲的幼兒一般。

  “《九嘆怨思》:“情素潔于紐帛”。素潔:高潔。”

  “就叫素潔如何?”

  “王素潔。”

  小女孩咧開小嘴笑著,這張小臉到是像及了許錦秀,長大成人之后,定也是一個標志的姑娘了。

  “謝姑娘賜名。”

  許錦秀也是喜歡王素潔這個名子,叫起來好叫,而且也是出自于名句,到是比她自取的好聽。

  沈清辭將自己的手收了回去,小女孩已經跑到了娘那里,也是抱著娘不放。

  “你日后有何打算?”

  沈清辭問著許錦秀,她不可能一直呆在此地,這已是她呆的最久的地方了。

  “我……”

  許錦秀慘笑,我還能去哪里,王二郎賣了我,除非我能自贖自身,否則,終是有一日,她將會被當成了貨品一般,被賣給陳拐子,而日后的命又是如何,誰又能知道?

  就是可惜了她的一對兒女。

  她突的跪了下來,也是拉著妹妹跪下。

  “求姑娘救救我的兩個孩子,錦秀下一輩子,必竟當牛做馬,以報姑娘救命之恩,”她心里很清楚,若是這兩個孩子落到了陳拐子的手里,必也都是活不下去。就算是活下去,這一世也都是不得善終。

  沈清辭從自己的身上拿出了一樣東西,再是放在了桌上,你看看這是什么?

  許錦秀從地上站了起來,兩個孩子一邊一個拉著她的衣角,也是對娘十分的依賴。

  許錦秀從桌上拿起那一頁紙,而她看完,不由的瞳孔微微的縮了一縮。

  “這是?”

  許錦秀自是識字的,畢竟她是秀才之女,家中也只有她一獨女,自幼,父親便是將她當成了男兒養大的,就是她沒有出息,禍及了父母,也是累及了自己還有兩個孩子。

  “姑娘,這是……”

  許錦秀仍是不信的看著手中拿著的東西,這個是王二郎的借據,她是認得王二郎的筆跡的,字寫的歪歪扭扭,勉強也算是識了字,上面還有一個手指印,手指中間缺了一些。

  而能將手印按的缺成如此的,也便只有王二郎一人。

  王二郎的手指中間以前受過了傷,那里也是缺少了一塊皮肉,所以他的手印便是如此的,與王二郎夫妻五年,她怎可能不知?

  沈清辭微微的抬了抬眼皮,撿到的。

  “撿到的。”

  林錦秀真的不知道如何應對?她只是想要知道,陳拐子若沒有了此物,如何的還能向王二郎要銀子,又如向王二郎逼債。

  想來,他也是知道了,王二郎這輩子也都還不起一千兩銀子,既是還不出來,那以最后也便只能用著自己的女人與孩子抵了這份債,而到時還要這欠條有何用,人都是給了人家,這欠條也便是做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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