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自然之理,畢竟皇貴妃和富察家關系不大,若是要論起關系,那么就是昔日令皇貴妃還是宮女的時候,在長春宮伺候過孝賢皇后,這算是有一丟丟的香火之情,但若是要靠著這個,就想要富察家的助力,只怕是不能夠。
金秀回想了一番剛才福康安的話兒,顯然,他有關于令皇貴妃的話兒,也沒說什么特別的,若是富察家都有這個意思,福康安應該要警告自己,但他似乎只是為了要六宮安寧,不讓皇帝擔憂生氣才是最好,其余的似乎也沒有多說什么皇貴妃身份地位等等的話兒。
寬了索綽羅氏的心,金秀卻不免這個事兒還是上心了,一路回家也沒有說話,只是低頭想著什么事兒,索綽羅氏還以為金秀心緒欠佳,還是在思考著舒妃的處境,于是又抱歉的說道,“這一次入宮,只怕是辛苦你了,你且放心,娘娘的意思,我會告訴老爺的。”
舒妃答應了金秀,許她不入宮,索綽羅氏這個時候再確定一下,以安金秀之心,金秀卻還是出神,末了才對著索綽羅氏說道,“太太,咱們這護軍的女兒是不是都要選秀?”
“倒也不是全部,只是這駐扎各省的護軍,一定級別之上的才有資格選秀,而咱們北京城里頭的,不管品級大小,都是要選秀的,”索綽羅氏說道,“按照慣例是三年一選,不過這些年,倒是也不一定,戶部請奏萬歲爺,萬歲爺若是有這個意思,那么再下旨就選秀。”
“這里頭似乎還有些門道?”金秀問道,“太太,我家里頭不知道這個,你和我說說唄。”
金秀還真不太清楚選秀是怎么選的,當然了,電視上見過很多次,不過那個肯定大部分都是假的。
于是索綽羅氏會開始介紹了大玄選秀的規矩制度,大玄從太宗時就規定,凡護軍八旗人家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里隨侍皇帝成為妃嬪,或被賜給皇室子孫做福晉未經參加選秀女者,不得嫁人。閱選時,按護軍八旗的順序,一般七八個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后們挑選。被挑選女子的名字,每排寫一張單子,留宮中存檔,這種名單,在檔案中稱為“秀女排單”。
“這是祖宗家法,”索綽羅氏在馬車上和金秀說道,“本來咱們萬歲爺之前,只要是超過了十七歲,那么是都不必再選秀,只是如今的萬歲爺在了的時候,這個規矩又改了。”
永盛皇帝進一步規定,如果護軍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護軍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然而,就在這一規定發布的第二年,閩浙總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請求皇帝允許他年過十七歲的兒子恒志與兩廣總督馬爾泰的女兒完婚,但是,馬爾泰的這位千金還沒有參加過選秀女。此事令乾隆皇帝大為惱火,命令德沛立即趕赴京師,當面訓飭,同時強調:
“我朝定例,護軍秀女,必俟選看后方準聘嫁。凡在護軍之人,理宜敬謹遵行。近見尚有未經選看之秀女聘定許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責者,雖系蒙朕恩俞允,究與體制未協。選看混秀女,原為王、阿哥等擇取福晉;若在未經挑選之前即行結親許字,非為廢弛舊制,并恐無奏事責任之人,或不敢陳奏之人,伊等已行許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關系;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歲即行選看,并無耽擱之虞。”
這里,永盛皇帝振振有詞地說了三條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是為諸王和眾皇子挑選妻室,并非是為了給自己充實后宮;第二,一旦因選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緣,也是因為沒有遵守“我朝定制”,違法在先,并非皇家的責任;第三,即使為了選秀等上三年兩載,應選秀女也不過十六七歲,不會耽誤她的終身。最后,永盛皇帝命令“戶部通行傳諭八旗,所有未經選看之秀女,斷不可私先結親,務須遵例于選看后再行結親聘嫁。”
永盛二十年,再次補充規定:應閱視的秀女,在未受閱選之前私自與宗室王公結親者,其母家照隱瞞秀女例議處。
索綽羅氏娓娓道來,對著這些事兒倒也清楚,“我阿瑪以前就在戶部當這個司官,故此我清楚的很,倒是也不瞞著你,入選秀女若是要入選,那是難的,可若是要落選,倒也簡單,昔日我也是仗著阿瑪的關系,入選是入選了,可也沒有在宮里頭當差,隨即就出宮了。”
這就是有關系的人的路子了,和尋常人大不相同,金秀不是那種大公無私之人,自然不會覺得這樣靠著自己的關系有什么不妥當,她聽了索綽羅氏的話,于是忙發問:“太太,您這意思,秀女兒也不是一定到后宮當嬪妃,或者是當宮女?”
“是,”索綽羅氏溫和解釋道,“宮女和嬪妃之外,戶部和內務府還會根據秀女們的年齡,生辰八字,姓氏等等,再根據王公宗室們的年歲來婚配。”
這算是秀女們的三個出路了,實際上金秀這個姓氏,講真沒有任何關系入宮,大概率就是當宮女,她的姓氏門楣很低,大概率也就是當宮女,和舒妃身邊的馬佳氏宮女差不多,當當小諸葛是可以的。
納蘭永寧的意思,大概是想叫金秀入選宮中當嬪妃,憑著索綽羅氏娘家戶部的關系,還有納蘭永寧在內務府的關系,能夠讓金秀走到最后,就是走到皇帝跟前去,確定成為嬪妃的那一刻。
金秀還真的沒想到還有這第三條路,她點點頭,“這么說來,將來這福康安,也是會找個秀女許配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