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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二五號舍刺殺案五

  仁字號內的考生,在用過晚餐之后,緊繃了一整天的神經放松下來,很快大部分人就無法抵擋排山倒海的困意,進入到了夢鄉。

  只有幾個人強打精神,繼續讀書和運動消食兒。

  木憶榮詢問那幾個較晚睡覺的人,當時可有人注意到書生仲舉的情況?

  當時縮在號舍內讀書的幾人,全都搖頭表示用過晚餐之后,變得十分困頓,在強打精神看了一會兒書之后,便全都吹熄了燭火歇下了,并未注意其他號舍內的情況。

  剩下兩三個在院中做運動的人,說是為了消食兒,圍在院中跑了幾圈。

  當時他們確實有看到靠近恭桶伙房的二五號舍內有亮著燭火,書生仲舉正端坐著讀書,時間大概是在亥時末左右。之后,他們相繼歇息,就沒有再注意二五號舍內的情況了。

  至于書生仲舉是何時死亡,又是被何人殺害,他們就完全不知道了。

  考生君健是在凌晨與拂曉之間,丑時末左右發現書生仲舉死亡,而最后有人見到書生仲舉的時間為亥時末。

  所以,書生仲舉被害的時間,大致為半夜子時初到丑時末的這兩個時辰之間。

  問完所有的仁字號考生,木憶榮將目光落在昨夜執勤的監考官滕宣身上。

  十分有眼色的滕宣立刻上前,不等木憶榮發問,就是率先告知,他夜晚有負責巡夜查看號舍內狀況。

  監考官一般都在院門口當值,昨夜,在所有考生安寢時,他按例入到仁字號考試院內進行巡查。

  當時,他有到二十五間號舍近前,核對里面歇息考生的數量。一共二十五間號舍內,全都躺著人,人數一個都不少。

  而根據更聲可以斷定,當時的時辰為子時正。

  木憶榮聞言,語氣平淡的緩緩問出:“那你能否確定,當時躺在號舍當中的人,就都是仁字號的考生嗎?”

  聞言微微一怔的滕宣,遲疑了半晌之后搖搖頭:“當時天黑未能確認人員具體相貌,只確認了人數,是下官的疏忽。”

  夜間的監考官,基本上就都只是確認號舍內的人數,并不會挨個兒確認考生的樣貌。

  滕宣并沒有做錯什么,但還是十分謙虛的承認錯誤,態度良好,給人以誠懇老實的印象。

  木憶榮又詢問監考官滕宣,能否確定當時的書生仲舉,是否還活著?

  思忖了很長時間的監考官滕宣,斟酌著表示,他當時并未發現任何異常。

  木憶榮一下子就蹙起了眉頭,瑞草也狐疑的打量起監考官滕宣,看得滕宣渾身像是有蟲子在爬一般十分的不自在,面露不安的問木憶榮,他說的話有哪里不對嗎?

  抬手指向二五號舍的瑞草,讓監考官滕宣看里面一上一下的木板,道這明顯并非睡鋪該有的樣子。也就是說,書生仲舉直到被害時,可能都未安寢,仍舊在秉燭讀書。所以滕宣又是如何道當時所有人皆歇息下了,且并無異常?

  聞言松了一口氣的監考官滕宣,道他可以肯定,他巡查之時,二五號舍內并未亮著燭光。而且他也可以肯定,當時二五號舍內的木板已經拼接在一起,上面躺著一個人,至于是否乃是書生仲舉,他就無法斷言。

  說完這些的滕宣再三堅定的表示,昨夜他點數號舍內的人頭,確實每間號舍內都有人在安寢,絕對沒有弄錯。

  聞聽此言,木憶榮與瑞草對視一眼,全都緊鎖眉頭,思量起來。

  按照監考官滕宣的說法,書生仲舉在子時正時已經安寢了,但是他后來可能為了讀書,復又起身,將木板安放成上下,立于坐著讀書的樣子。

  那么,他又為何要離開二五號舍,到了什么未知的場所,被人殺害?

  監考官滕宣最后看到書生仲舉的時辰是子時正,考生君健發現尸體的時間是在拂曉的丑時,進一步的縮短了書生仲舉可能被害的死亡時間,是在子時正之后,到丑時末之前這一個半時辰之內。

  而瑞草根據書生仲舉尸體僵硬的程度進行了初步推斷出,他的死亡時間是在尸體被發現之前的一個時辰左右,不會超過兩個時辰。與二人所述時間上大致符合,因此可以斷定二人并沒有說謊。

  再一次暗暗打量了一遍監考官滕宣和考生君健的神情之后,木憶榮問盯著二五號舍的瑞草,有什么想法?

  “首先,睡下之后又起來讀書的書生仲舉,為何會自行離開二五號舍?”

  根據監考官滕宣所說,他在子時正,有看到二五號舍內躺著一個人,暫時假設那人就是書生仲舉。

  之后,書生仲舉在監考官查崗完畢復又起身,將兩塊兒木板分成了上下,應該是要繼續溫書。

  當時其他號舍內的考生皆以熟睡,但若是有人在此時強行帶走書生仲舉,必然會造成很大的響動,驚醒其他的考生。

  所以,應該是書生仲舉自己離開了二五號舍,去到了一個暫時未知地點,被人殺害。

  疑點之二,就是書生仲舉尸體上的傷口,有些奇怪。

  通常,一個人從背后握刀捅向另外一個人,很少能夠準確無誤的刺中后心的位置,尤其是在黑夜。

  而且,以普通人的力量,很難將匕首等利器插進胸骨之間。

  且在刺殺時,會因為力氣小,導致兇器卡在胸骨之間,不會這么干凈利索的一下子就刺穿心臟并拔出。

  木憶榮聞言蹙起眉頭,按照瑞草的說法,兇手行兇的地點,極有可能是在明亮之處。還有就是,行兇者孔武有力,而懂得拳腳功夫的陶大勝,確實附和罪犯側寫。

  不過瑞草也表示,有時會存在不常見的巧合,即使力氣小的人,找準了刺殺方向,也是能夠將利器穿過胸骨,刺穿心臟。

  木憶榮問行兇兇器為何物,瑞草初步斷定為匕首,乃是生前行兇。

  但書生仲舉生前是否服用其他毒性藥物,還得等大理寺仵作老李來進行具體驗尸才能知曉。

  雙眼緊盯二五號舍的木憶榮,捏著下巴問瑞草:“你說,行兇之人,為何一定要將書生仲舉的尸體,從新放回他的號舍內?”

  假設,兇手是號舍內的考生,在殺害了書生仲舉之后,無法處理尸體,就將尸體放回二五號舍內,這乃是最簡單便捷的處理方式。

  木憶榮認同瑞草的這種想法,仁字號舍內的所有考生,是最有可能犯罪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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