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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六百四四章 得罪與否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沒有對錯,只有利益。

  這話從某些角度來看,這句話仿佛是在給地溝油之類的東東找理由,但是現在的確是賈鴻漸判斷很多事情的依據。比如說得罪不得罪稅務部門的事兒,賈鴻漸內心深處考慮起來呢,并不是考慮到底得罪人這個事兒好不好,并不是考慮自己如果亂得罪人恰當不恰當,他并不是從道德或者自己人生規劃的角度來想這些事兒的,并不是考慮以前稅務部門是否對自己好,并不是考慮稅務部門做出來那個決策的人是不是一個好人。他賈鴻漸考慮要不要得罪稅務部門,最重要的評判標準就是——利益!

  就跟賈鴻漸以前考慮得罪不得罪人的時候,是用利益來思考,是在考慮得罪了有沒有好處一樣。現在賈鴻漸考慮的呢,那就是讓自己家的華夏衛視來諷刺以及深挖稅務部門新政策的缺點,到底有什么得失利弊。得呢,不用說,就跟以前明朝的文臣一樣,通過抨擊皇帝來獲得一種不畏強權的清名,然后被士大夫階級點32個贊。賈鴻漸可以得到的好處不外乎是清名,成為國內廣泛敬佩的“輿論監督先鋒”,從而得到更高的收視率,得到更多的好評,然后各種廣告投資也會更多,同時觀看的人群“質量”也會上升。從這點來說,好處都是間接的。

  那么壞處呢?壞處就是被稅務部門憎恨?被各種查賬?愛查查唄,賈鴻漸這人相當愛惜羽毛,他不會留下來自己會被別人抓小辮子的機會的。一個會連續快十年做各種慈善事業的人,而且是真金白銀的投入錢來做慈善,而不是跟后世各種NGO非政府組織一樣。想要靠著做慈善來賺錢。這樣的一個人會不完稅?所以他會怕稅務部門來查?他巴不得稅務部門來查!那樣他這么多年正正經經交的稅,那些沒有偷稅漏稅而多交給國家的錢就真正的發揮了作用了——那樣通過全國媒體報道,所有人都會知道華夏高科就是一個傻乎乎的會每一分錢都交稅的企業!而這樣的一個新聞不正好符合華夏高科那種“讓世界變得更好”的口號么?不是更能提升消費者的信任感么?

  那么跟稅務部門關系差了之后,還有什么壞處?想來想去,好像也沒有什么壞處了嘛!賈鴻漸他們又不是一般的企業。又不是被無辜的欺負了就沒地方告狀,所以他不相信稅務部門會整天沒事兒干來查稅玩兒。這樣一來,只要賈鴻漸他們不逃稅漏稅,那稅務部門還有什么辦法來惡心賈鴻漸?好像也沒有什么了嘛!畢竟他們只是負責收稅,又沒有什么檢驗產品合格不合格的權限,他們到底能怎么折磨華夏高科?說白了怎么都折磨不了!甚至哪怕想著現在得罪人多了。將來會不會有人落井下石什么的事兒也是多余!因為賈鴻漸不會在商場上混一輩子啊!他到了2012年就退休啊!他怕啥?只要他能保證自家的企業2012年沒有危機那就行了!到了那時候,這企業估計就會成為大到不能倒的典型企業。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怕有人落井下石?他賈鴻漸都退休了還怎么落井下石?

  所以想來想去呢,賈鴻漸發現得罪了稅務部門沒啥負面影響,反而是有點好處,那咱還要得罪稅務部門么?當然要得罪了!咱賈鴻漸什么時候做過虧本的買賣?既然買賣不虧本,還能賺錢。那就做唄!于是在賈鴻漸的一聲令下,這華夏衛視的人就開始準備各種資料了。要做專題報道批判相關部門呢,自然資料是要準備足的,特別是各種數字資料。比如說各行各業行銷時候的廣告費用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稅務部門不是一刀切的制定2么?那咱就來一個全國范圍的調查,看看各行各業的企業投入的廣告費用大概是多少個百分比,這回頭拿出來了夠打臉的吧?甚至連帶著國外的一些公司咱都可以看看能不能從上市公司的業績公報里面找到點蛛絲馬跡。然后用來做對比!

  這樣一來就足夠打臉了吧?當然了,光是這樣還不夠,賈鴻漸還要領導者華夏衛視的團隊進行各種“越野”的策劃,通過自己的腦袋來想到底怎么繞過稅務部門的政策!首先當然來說就是把廣告費用改成公關費用,把公開廣告改編成為更加隱秘的私下拜訪!畢竟稅務部門那是一個非常嚴謹的部門,他們制定的規則肯定就是要按照媒體給開的發票來計算稅的!也就是說只要媒體開的發票金額是他們企業前一年銷售的2就可以了,那本來比如應該投入10的廣告費里面的其他8,就采用各種其他的方式來走賬唄!比如說各種上門拜訪的差旅費用啊,比如說各種企業管理咨詢的費用啊,各種“文具”的費用啊等等等等!還真怕沒辦法走賬了?很多企業平常遇到了需要招待客戶“大保健”的時候。那費用都是可以走“辦公用品”呢!這都可以算成是成本入賬呢,還怕真正的拜訪入不了帳?

  別的不說啥,華夏衛視如果真的還想原價賺廣告費,那完全可以出去開一個關聯的企業管理咨詢公司,然后上門來“咨詢”的企業。那就可以把他們全年剩下的8的廣告費交過來用來“咨詢”,接著2明面上來跟華夏衛視簽訂合同這不就完了?這都不用陰陽合同,這直接兩份合同那就能搞定!搞定完了之后,人家企業是不是還跟往年一樣了?實際上花了10的錢,表面上在媒體上花的廣告費就是2,其他的走稅務部門沒有明文限制的成本費用就行了啊!

  甚至經過了一番思考之后,賈鴻漸甚至還想出來了一個同樣不錯的招數——這稅務部門本身收稅呢,那是分國稅和地稅的。而按照現行的規定,企業的所得稅這是屬于地稅!屬于地稅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一個地市就收這個地市范圍內企業的所得稅!所以這意思就是說,如果像是中國電信或者是中國移動那種企業,就是子公司分公司遍地的企業,他們就很容易繞過這個規定——比如以前是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的總部負責全國性質推廣廣告,比如什么“神州行我看行”之類的,然后各地的子公司分公司呢,那就負責各種當地的促銷廣告。如果要是按照以往的方式來打廣告,那么按照稅務部門的要求,全國范圍內的推廣廣告那就必須是總公司前一年銷售額的2。

  可是如果把推廣廣告給分成區域廣告呢?比如說上滬移動這邊作為子公司,跟上滬這邊的媒體簽訂合約,就在上滬范圍內播放“神州行我看行”,然后首都那邊就是首都的子公司跟當地媒體簽,這樣一來是不是全國所有的省市自治區甚至還有地級市都可以有自己的廣告覆蓋了?這再加上了總公司投資2的廣告費用,這是不是整體費用就比單單總公司投資全國廣告費用來的多了?最后多兩倍三倍都正常!甚至沒節操的操作的話,到最后把2的限額給通過技巧翻倍成了8甚至10都有可能!這只要多分層就行了!

  比如讓中國電信在長江以南地區,分成什么嶺南地區分公司,那就包括了三個省的范圍了,他們這個分公司再跟三個省的電視臺分別簽署廣告合同。接著呢,三個省的子公司再分別簽署合同,然后各種地級市的分公司再簽署合同,最后各種辦事處再跟區縣簽訂合同……這么一來還愁覆蓋率不高?而且因為分層多了,媒體的影響力是逐漸往下降的,所以搞不好最后總的廣告費用還會比以前有所降低!這主意太聰明了有沒有?雖然整體來說廣告投放的效果會稍微差一些,但是問題是這就是明目張膽的鉆空子,人家根本沒辦法告!這就是合理“避稅”!這是天王老子來了都沒有辦法的!

  看看,光是這么一會兒的功夫,賈鴻漸就想出來了幾招了?回頭要再花個兩三天想想,那不能想出來三五個合理“避稅”的方法?說真的這么一想的話,賈鴻漸都詫異稅務部門的那幫人指定相關規定的時候,到底有沒有想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話,估計他們都根本沒想過下面的人會有各種辦法來繞過他們的新規定吧?要是這么說來的話,至少在制定規矩的經驗上,可能給稅務部門想出來這個方法的人,還真不如賈鴻漸思考的全面呢!至少賈鴻漸給公司里面指定新的節約政策的時候,出發點還是結果主義,還是想讓基層員工都能按照賈鴻漸想的去做,而不是單純的就拍腦袋想出來一個政策,然后根本不思考有沒有漏洞就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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