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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準備之后...
灰原哀獨自回家找姐姐去了。
由林新一、降谷零、貝爾摩德三人組成的、成員里沒有一個是正經警察的“警視廳專案小組”,也終于踏上了前往群馬縣進行現場勘察的旅程。
而旅途開始的第一步自然是出門、下樓、去地下車庫。
來到地下車庫之后,林新一習慣性地掏出車鑰匙,準備將自己的豐田小轎車開上。
但降谷警官卻微笑著把他帶到了另一輛車前面:
“林先生,克麗絲小姐,還是坐我的車吧。”
“我的車技還算過得去。”
“這次就讓我給你們當司機好了。”
“嗯。”林新一倒是也沒堅持。
他們一共就三個人,本就沒必要開兩輛車。
而降谷零這次準備的是一輛看造型就很有勁的越野車,跟他自己那輛平民款豐田轎車相比,顯然更適合此次前往群馬縣山區的旅行。
于是林新一便和貝爾摩德一起上了降谷警官的車。
而他們上車才知道...
降谷警官堅持要開自己的車,不僅是因為他的車更好,還是因為他車上放著很多他為此次行動準備的裝備,轉移起來麻煩——
因為事先看過那份現場報告的質量,所以他早就為重返現場勘察的旅途做好了準備。
其中一些登山裝備、野外用品就不說了。
最捉人眼球的裝備還是...槍。
“這么多槍...”
林新一為車內這武德充沛的“豪華內飾”瞠目結舌:
其實車里放的武器數量并不算多,但品種卻異常齊全。
從手槍、步槍、沖鋒槍到霰彈槍樣樣都有,滿足了車主在不同使用環境下的各類槍戰需求。
而這些槍還被整齊而隱蔽地擺放在乘客伸手就能夠著的座位底下,解決了用戶拿槍用槍的最后一分米難題,實現了在緊急情況下用戶手對槍短平快的快速響應。
“這次去勘察...”
“用得著帶這么多武器么?”
坐在這輛移動軍火庫里,林新一都有些緊張了。
他感覺他們這不像是去群馬縣查案的,而是去洛圣都逛街的。
“哈哈...不用擔心。”
“這只是我的職業習慣而已。”
“我們這次是以警視廳調查小組的身份去群馬縣勘察的,明明上和曰本公安都無關,應該不會惹上什么麻煩。”
降谷警官這話說得有道理。
沒人會對一些只是單純負責查案的“普通刑警”動手。
不管是黑衣組織,還是什么其他對手。
“不過...”降谷警官聳了聳肩:“有備無患嘛。”
“林先生你放心,假如我們真的不走運,遇到了什么需要用槍的事情。”
“我們公安也有充足的安保力量,可以保證你和克麗絲小姐的安全。”
“‘足夠的安保力量’...”林新一愣了一愣:“‘難道這次行動,你們公安還另外增派了安保人員?”
“不不不...”
“林先生你誤解了我的意思。”
“我說的‘充足安保力量’...”
降谷警官露出了一個克制的笑:
“指的就是我。”
林新一:“......”
盡管知道面前這位特工先生身手相當不凡,但他的嘴角還是忍不住抽了一抽:
“就你...一個人?”
“我一個人夠了。”
降谷警官發出了曰本蘭博的聲音。
林新一無言以對。
而降谷警官也不急著開車出發,只是語氣輕松地對林新一和貝爾摩德說道:
“你們要是還不放心的話,也可以自己挑把槍帶上。”
“雖然大概率用不上,但有槍總比沒有好。”
“對了...”
說著,他又沖林新一笑道:
“林先生,我看你的檔案里有登記過合法的持槍證。”
“你也是個槍械愛好者,槍法應該不錯吧?”
“額...我的槍法...咳咳...”
“跟降谷警官你相比,應該還是有那么一點距離的。”
林新一非常“謙虛”地避開了這個話題。
然后他低頭在這輛移動軍火庫里挑了一挑,最后信手挑出來一把...
對槍法要求最低的霰彈槍。
這把霰彈槍和那種常見的長管霰彈槍不同,它大概只有半條手臂長短,看著特別短小精悍。
“這是什么槍?”
林新一有些好奇地問道。
“這個...”降谷警官正想回答。
貝爾摩德卻隨意瞟了一眼,搶著答了上來:
“看樣子,這應該是拿雷明頓M870改的截短霰彈槍。”
“而且這把槍的槍管長度比市面上任何一款M870的衍生型號都短,目的應該是縮小體積,把便攜度和隱蔽性都提升到最高。”
“我想...這應該是曰本公安為自家特工量身改裝的特殊型號吧?”
“沒錯。”降谷警官點頭表示認可:“這的確是我們曰本公安內部使用的定制型號。”
“不過,你竟然一眼就能看出這是M870的改款...”
一般女孩子可不懂這些。
就跟男生很難分辨出口紅色號一樣。
所以看到貝爾摩德如數家珍地說出這把槍的型號,降谷警官不禁生出了些許好奇:
“克麗絲小姐,看來你也很懂槍啊!”
“當然,我可是正宗的南方姑娘。”
貝爾摩德露出了紅脖少女的微笑。
她絲毫不掩飾自己精通槍械的事實,也不怕因此引得別人懷疑。
原因也很簡單,還是那個道理:
這年頭誰還沒點業余特長了?
高中生都能在夏威夷學會打槍、拆彈、開直升機了。
她一個在籽油空氣里長大的正宗米國人,懂點槍法不很正常?
降谷警官果然沒有對此感到懷疑。
而貝爾摩德則趁熱打鐵,饒有興致地圍繞起槍械這個話題對降谷警官問道:
“降谷警官。”
“說起來我還真有些好奇,你們這些秘密特工平時都用什么武器呢!”
“有沒有電影里那些奇奇怪怪的玩意?”
她擺出一副槍械愛好者的樣子,不動聲色地吸引對方與之討論。
“當然不像電影那么夸張...”
“我們大多數情況下用的也都是些常見的軍警制式裝備,只不過選擇上比較自由,哪種順手就用哪個。”
這對特工來說只是些無關緊要的信息,所以降谷警官也沒保密。
于是貝爾摩德緊接著便好奇問道:
“那降谷警官...”
“你作為特工,一般都喜歡用哪種手槍啊?”
她表面上是在跟對方進行無關緊要的閑聊。
但實際上,對降谷零的試探已然在看似毫不重要的話題里開始了——
現在降谷警官對他們毫無防備,而這個問題看著又絲毫不涉密、不敏感,所以他很有可能會下意識地說出自己的心理話。
而他喜歡哪種手槍...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情報。
因為組織成員配槍是有講究的。
作為一個具有高組織度的準軍事化恐怖組織,“酒廠”外圍的那些打手都是由組織統一訓練,統一配備相同款式的手槍。
而這些嘍啰用的,都是酥蓮產的TT33。
因為前幾年酥蓮才剛剛被分食解體,現在還正處于“休克療法”下的經濟總崩潰狀態。
吃不上飯的軍工部門為了賺錢連核原料都能搞失蹤,槍械這種小玩意,那就更是成噸成噸地往外賣。
大量酥制槍械因此流入國際軍火市場,并且以量大管飽、物美價廉的優勢,擊敗了來自世界各國的競爭對手,成了地下黑市的寵兒、犯罪分子的伙伴。
林新一此前碰到的涉槍案件,兇手用的無不是黑市上買來的酥制TT33手槍。
(這也是柯南原作里出現最多的匪徒專用槍)
就這樣,這款槍幾乎成了爛大街的“街槍”,成了曰本年輕罪犯的第一款手槍。
而正因為TT33在曰本犯罪界的廣泛流行、大量出現,使用這款酥制手槍進行犯罪,便最難被警方追查到槍支來源。
更別說,買酥蓮貨還省錢。
所以組織給那些外圍嘍啰們統一配備了黑市上買來的TT33。
除非這些打手閑著沒事去自費花錢買槍,否則他們就完全沒有選擇自身武器型號的余地。
但組織的核心成員就不一樣了:
那些核心成員待遇好、權限高、自由度大,想用什么用什么,組織都給安排著。
因此他們在選槍配槍上都各有各的愛好——配槍的信號不同,甚至都成了他們各自的招牌特色。
比如說,琴酒就鐘愛伯萊塔M92F。
伏特加愛用勃朗寧M1935。
愛爾蘭喜歡SIGP220。
波本走到哪都帶著他那把HKP7M8。
至于貝爾摩德自己,則特別中意勃朗寧M1906、瓦爾特PPK這類體型袖珍的小玩意。
現在她已經大約確定了這位降谷警官在組織里的范圍:
活動在東京都地區的組織成員,有自由活動權限,格斗能力較強,疑似為有代號的核心成員。
如果能再知道他喜歡什么手槍,說不定就能幫著進一步縮小調查范圍。
要是他喜歡的還是什么比較冷門的型號,那效果自然更好。
而這靠看是看不出來的...
因為對方現在在以“降谷警官”的身份活動,他不一定會帶著自己在組織里用的手槍。
還是得靠套話,套出對方下意識的回答。
如果和他現在的配槍一致,那就查這個型號。
如果不一致,那種兩種型號都查。
最后能查到就是血賺,查不到,試試也沒什么不好。
總之,作為一個專業的情報人員,貝爾摩德非常擅長從這些看似毫無意義的瑣碎信息里獲取情報。
而此時此刻...
降谷警官似乎對她的試探毫無防備。
他想都沒想,就要回答上貝爾摩德的問題:
“我最喜歡的手槍是...”
貝爾摩德期待地豎起耳朵。
然后...
“等等!”
剛剛始終保持沉默的林新一,突然咋咋呼呼地喊了一聲:
“我想到了!”
“......”貝爾摩德笑容一僵:
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一個問題...”
林新一全然忘了自己這次行動的最大目的,其實是試探降谷警官的身份。
他只是捧著手里那把短款M870霰彈槍,若有所思地問道:
“這個案子里,兇手的用的也是霰彈槍。”
“你們覺得...他們用的會是這種截短霰彈槍,還是那種長管霰彈槍?”
“......”貝爾摩德一陣無語:
讓你出來破案,你還真就只記得自己是警察了?
怪不得他之前兩次和降谷警官合作,結果什么都沒試探出來...
“唉...”她在心里無奈一嘆。
但還是順著林新一的思路,回答上了他的問題:
“應該是長管霰彈槍吧?”
“這種截短的霰彈槍...在曰本應該不太好弄到。”
曰本也是一個嚴格控槍的國家。
尋常人能從黑市上弄到一些走私過來的酥蓮手槍,就算是很有門路了。
想搞到霰彈槍這種威力的大家伙,還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據我們公安的數據...”
降谷警官也附和著說道:
“曰本歷年發生的霰彈槍槍擊案中,幾乎就沒有是短管霰彈槍作案的。”
“因為這種截短霰彈槍普通人的確很難弄到手。”
“那些槍擊案中最常出現的霰彈槍,還是各種獵槍。”
曰本雖然禁槍很嚴,但在打獵用槍上卻管得相對較松。
所以民間保有的獵槍數量很多,而這些能從正常渠道購買的獵槍,無一不是那種體積龐大的長管霰彈槍。
“對...”降谷警官分析道:“兇手用的,應該就是這種長管獵槍。”
“這樣一來,他從現場帶走彈殼的行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間人士雖然容易弄到獵槍,但這些合法獵槍的槍彈痕跡數據在相關部門那里都是有備案的。
如果兇手用的是合法備案的獵槍,那他要是不把彈殼從現場帶走的話...
警方就能直接從彈殼上體現的槍彈痕跡特征,找到這個兇手。
順著這個思路...
他既然特地帶走了彈殼,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記的獵槍。
不然如果他用的槍是黑槍,就算把彈殼留在了現場,警方也沒法從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這種猜測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細想了一想,說道:
“那我覺得,兇手應該和死者認識。”
“他們不僅認識,而且還都熟悉那個案發現場的位置——”
“他們有可能,是約在那里見面的。”
“這...”降谷警官有些無法理解林新一這跳脫的思維:
大致猜出兇手用的是長管獵槍,怎么就能判斷出,他是和死者約在案發現場見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會合,一起進山的呢?
“很簡單。”林新一笑了笑:
“長管獵槍體積太大,如果帶在身上,是不管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發現尸體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腳走。
而搬運尸體可是一個力氣活。
一個正常人是沒辦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尸體,從山下搬到山里的。
所以案發現場大概率就是陳尸現場。
死者是活著進了山里,才被人在那里用槍打死的。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設兇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會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死者,你看到一個和自己因為巨額贓款而產生矛盾的人,身上背著一把再明顯不過的獵槍,邀請你和他一起鉆到深山老林里‘單獨’談話...”
“你還敢進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