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495、 我見凡流終不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類。為禍者共誅之,放禍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則受誅,自古早有定議。”

  ——這是丁奇對白少流剛才那個假設的回答。

  林太為觸犯了共誅戒,

  證據確鑿,被陸高乾撞破,此事無疑。

  假如陸高乾是受到了林太為的威脅和逼迫,擔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發林太為,這是另一種情況。

  現實中經常有這種事,某人看見有歹徒行兇,不敢站出來阻止,發現了歹徒作惡的線索,

  也不敢報警揭發,害怕歹徒傷害到自已。

  但陸高乾不屬于這種情況,他也不應該是這種人。

  陸高乾是昆侖修士,昆侖十三大派之一元朔門的弟子。類比上述情況,他相當于“體制內”的公務員,比如一名警官。

  當時的情形,林太為斬殺侯念明之后已受傷,就算他不受傷,陸高乾的修為也比他高得多。林大為根本威脅不到陸高乾,陸高乾完全可以將其當場制住。

  陸高乾卻放過了林太為并為其隱瞞,任由其觸犯共誅戒,斯為任惡。

  在既有責任又有能力的情況下,任由他人作惡而無視,若人人如此,危害的是所有人,斯為放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

  不論其動機是什么,陸高乾根本就沒有資格原諒林太為。假如作惡者連懲罰都沒得到,

  人們又談何阻止?

  修行界自古也不是發生到過這種事,前人早有嚴密的問論,對此情況該怎么處罰也早有定議:為禍者共誅、放禍者共逐。

  共誅就不用說了,所謂共逐有幾種形式,最主要的就是廢去修為、逐出宗門。

  對于大成修士,其修為境界是他人廢不掉的,可令其自封神氣法力放逐世間,其人也可以選擇閉生死關不再現身人間。

  假如只是一名沒有修為的普通人怎么辦?這個問題則不在討論范圍內。

  對陸高乾該怎么處罰,問論至此其實已無疑義。

  假如三十年前陸高乾放過了林大為,故意為其隱瞞惡行,但并沒有別的舉動,昆侖盟查明之后當共逐。但實際上陸高乾之惡更甚,以此鉗制驅使林太為繼續為惡,亦當共誅!

  白少流又問道:“難道不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華真行差點又想找張椅子坐下了,白少流這種話也能問出來嗎?這當然不是他本人問的,就是代表某些人一種觀點,還是承接前面那個假設。

  此回合的問論,已經超出了共誅戒范疇,談的也不僅是林大為與陸高乾,

  甚至不僅僅是修士,

  延伸到更廣義的世事中。

  假設陸高乾放過了林太為,是憐其事出有因。而林太為痛哭流涕,發誓痛改前非、誠心悔過,再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事情已經出了,無可挽回,何必再搭上林太為的一條命?假如他從此洗心革面,是不是值得拯救呢?

  丁奇的回答居然是唱偈:“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放下屠刀,先請自囚。苦海不渡,談何三昧。佛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華真行突然間又來了興致,將身子站得更直了。因為丁老師這番話中的聲聞智慧,以他的修為和見知居然沒有完全聽懂。

  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是啥意思呀?華真行只是朦朧有所感,卻又琢磨不透。

  這是兩個和尚在辯經嗎?在場也有佛門修士,可是白少流和丁老師都不是僧人,他們好像也不是在辯經義,似乎只是在借話頭。

  其他一些話,華真行倒是聽明白了。

  常人理解的放下屠刀,可能就是殺人者不再殺人,其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年紀大了提不動刀了,風聲緊了不敢了,后悔了不想再殺人了,想殺的人已經殺了不必再殺人了。

  但是從修行的角度,這哪一種情況都不是放下屠刀。

  人們很熟悉一種佛門典故,比如某位殺業累累的大軍閥、名滿江湖的大俠客,某日突然厭倦了皇圖霸業、江湖爭殺,決定皈依佛門……

  這樣的故事還可以加點老料,大俠是因為某位老和尚一言點醒,幡然而悟,從此世上少一屠夫,青燈下多一僧徒。

  那么問題來了,這里不評價屠夫,只評價老和尚的行為,他是善行還是惡行?

  聲聞智慧與每個人的認知有關,所以聽在華真行的耳中,丁老師是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居然是非索港大頭幫的金大頭。

  假如在新聯盟沒有出現之前,金大頭來到東國旅游,恰好走進了蕪城的九林禪院,遇到了三個老和尚,被其點化,痛悟前非。

  于是金大頭就在九林禪院出家為僧,光頭都是現成的不用剃,或者就在當地找了份正經工作,比如送快遞兼職念佛做義工,總之再也不回大頭幫去當頭了……

  第二個例子,是東國的一個連環殺人犯,跑到了九林禪院,找到了三個老和尚,坦承身份與罪行,表示愿意悔過自新,希望能在寺中藏身,然后就被老和尚們收留了。

  這兩個例子有什么區別?區別不僅在于秩序是否存在、程序正義能否實現?在修士眼中更重要的,是老和尚這么做的原因以及由此導致的結果。

  首先看第一個例子。

  當年的非索港處于秩序崩潰狀態,有無數個金大頭公然存在。金大頭的目的可不是為了逃避懲罰,無論老和尚勸不勸他,幾里國和東國官方都不會抓他。

  九林禪院的老和尚改變不了幾里國的現狀,非索港的街區也不歸他們管,他們只是勸金大頭改過自新,至少不要再為非作歹。

  上面提到的大軍閥、大俠客之類的故事,基本也屬于這種情況。懲罰他們的秩序是不存在的,否則該進監獄就進監獄,寺廟不是他們該來的地方。

  對三個老和尚而言,這是力所能及的善行。

  至于第二個例子,老和尚的目的就是幫助逃犯躲避懲罰,其行為就是窩藏逃犯,這是標準得不能再標準的惡行!

  三個老和尚當然應該被派出所一起帶走,而這座故意窩藏逃犯的寺廟,假如不封掉都是警方失職!

  若說懺悔,監獄里更適合贖罪,若說向佛,地獄里更需要念經。至于說拯救,這才是拯救,既是對屠夫的拯救,更是對無辜世人的拯救。

  有杠精可能又要問了,假如這個逃犯當初犯罪是迫不得已,又或者是被冤枉的呢?這種情況不在此題之中。

  聽到這里華真行也有點犯迷糊,丁老師說來說去,為啥總要給蕪城九林禪院的幾個老和尚出題目呢,難道就是欺負人家今天沒到場嗎?

  其實白少流這一問,代了表很多人將形而上的頓悟,曲解為形而下的詭辯,將所放應下的妄念、惡意、我執,都曲解為現實的犯罪行為。

  其實“放下屠刀”這個動作的本身,就包含了坦然面對罪責的行為。華真行聽明白了,但還有些詫異,他奇怪的是,這么淺顯的道理,為何還要在這種場合問論?

  問論進行到這里,基本很順暢,就是白少流和丁老師在依次問答,在場每人的聲聞內容各有差異,但誰都沒有插話。

  這時卻突然有人開口道:“梅盟主,各位道友,我有言。”

  循聲望去,說話的是真華門執事周榮,一位形容干練的女修。在這次昆侖盟調查中,她也負責各路信息的分析匯總,這應該跟她的職業有關,在世俗間就一名律師。

  梅野石:“周道友請講。”

  周榮:“梅盟主昨日提到了定風潭覆滅往事,暫不談魯慕白后來之舉,當他與尚海平動手之前,其實并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在其失手殺了尚海平之后,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再說此番林太為之事,暫不談三十年前,只說其前日所為。林太為自始至終,并未真的動石不全與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其言未行之時,可否挽回?僅從此論,是否必當共誅?”

  周榮問了一個很特殊的問題,她以魯慕白和林太為舉例,特指了一種情況。

  從事實來看,魯慕白并沒有動尚海平的家人,后來尚家人是被岡比斯庭大神術師凌吉偉給暗殺了,這些反倒成為凌吉偉要挾魯慕白的把柄。

  至于林太為,他只是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爺的身份信息,事實上也沒有真的去動石不全夫婦的家人。

  人是否應該為只是說了但并沒有做的事情受到處罰?就算處罰,是否有必要按“天下共誅之”的標準執行?

  換句話說,假如因為一句口嗨,就要受到昆侖盟的聯合追殺,“量刑”是否過于嚴重了?

  華真行聞言不禁暗暗皺眉,這就是在偷換概念嘛,在這種場合,怎么還有人會問出這種問題?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會上,正一祖師就應該講得很清楚了。

  但看今天這個架式,還就是要拿出來再講一遍!

  時代在進步,后人取得成就總會比前人更高。但是別忘了,后人的進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礎上,每個時代的成就,都不是當代的人從無到有憑空創造的。

  隨著時代發展,有些不符合時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需要做出變革,但并不意味著前人的成果也要徹底被否定、發展基石也要被動搖。

  這就不是進步,而是退步了。時代的進步并不是一種必然,有進步就可能有退步,甚至會有衰落、崩潰與滅亡。

  比如在華真行眼中,方外門這次取代了元朔門,成為昆侖盟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之一,就是一種進步,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變革。

  但有人將話題扯到共誅戒的頭上,是幾個意思?

  只聽梅野石答道:“言即是行,共誅即誡此行,否則無需立戒。共誅是我等之責,而非某人之權。”

  當年正一祖師是如何宣共誅戒的,華真行聽廣任介紹過,相比之下梅野石今天的回答并無任何出彩之處,顯得四平八穩,可能是因為場合與聽眾不同吧。

  梅野石首先指出了一個概念,言論本身就是行為的一種,而不是獨立于行為之外的另一種東西。

  之所以在很多時候,我們將“言行”并稱,強調“怎么說的”與“怎么做的”之間的區別,是因為言論是一種獨特的行為,有時候往往決定不了行為的結果。

  人們的愿望未必都會實現,人們說的話也未必都會成真,就連大成真人都辦不到,哪怕他們是真心的。

  言論只是整個行為過程的一部分,并不代表行為的全部。但反而言之,我們不能否認言論也是行為的一部分這個事實。

  言論本身也會造成后果,有后果就要承擔責任。

  然后梅野石強調,共誅戒主要就是為言立戒,重點針對這種特殊的行為,而且有一個前提,行為的當事雙方都是修士。

  它并不是界定普通人之間的行為,也不是界定修士與普通人之間行為,只在修士與修士之間立戒。

  共誅戒的內容很簡單,就是修士之間無論發生任何沖突,都不得以對方的親眷家人為要挾。

  這話說得很清楚,連要挾都不可以,更不必談什么傷害了。共誅戒,是沒有“言者無過”這個概念的。

  為什么定的這么嚴厲?因為當事雙方都是修士,這種行為根本無從防范,無法阻止,只要出現了就會造成嚴重后果,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比如甲和乙爭奪一件法寶,甲對乙說:“如果你不把法寶讓給我,我就讓你全家都生病!”他甚至都不用說我要殺你全家,只要給個暗示就行。

  乙能怎么選擇?他是繼續爭奪這件法寶,還是保證全家人的安全?

  假如選擇后者,就等于屈服于對方的要挾;假如選擇前者,又面臨一種道德困境,變成為了一件法寶而不顧家人安危。

  若看緣起因由,其實甲根本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

  有人又要說了,乙可以選擇當場和甲拼命!可并非每個人都有拼命的勇氣,更何況乙未必是甲的對手,就算實力相當,也未必敢保證就一定能拍死甲、不讓甲逃離。

  還有人可能會抖機靈出個餿主意:甲若這樣說,那么乙也可以同樣說。比如甲說若乙不退出爭奪,就殺乙全家,乙也說假如甲敢這么做,他也會殺了甲全家。

  世上沒有比這更餿的建議了,玩兩個窮兇極惡者之間的囚徒困境嗎?乙的目的假如只是嚇唬甲,那么他怎敢保證甲會在乎呢,假如甲并沒有親眷家人呢?

  更現實的問題是,乙不認可甲的做法,卻要采取與甲同樣的做法嗎?甲雖然該死,但甲的親眷家人何辜?

  最危險的情況,是甲真的這么做了,乙呢,也要那么做嗎?最終的結果是什么,甲和乙的親眷家人皆無辜遭殃?

  問題再轉回來,就算按照最理想的模式,乙的修為在甲之上,當即出手把甲給拍死了,那么他還要面對周榮剛才的質問,憑什么只是一句口嗨,乙就殺了甲?

  面對這種質問,乙如何為自已辯解?

  梅野石的聲聞智慧中包含的信息,比上述內容還要復雜得多。

  比如聽在華真行耳中,又出現了另一種可能。比如伏凌客去找梅野石,讓梅野石出手滅了華真行,否則他就殺了梅野石全家。

  這種事情很荒誕,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出現,只是一種假設而已。

  以梅野石的修為,完全可以當場拍死伏凌客。可是伏凌客同時又告訴梅野石,拍死他沒用,他還有同伙,只要他死了同伙那邊就會立刻動手。

  那么梅野石怎么辦,是選擇保全家人的命,還是保華真行的命?

  假如這么想,其實就掉進了思維陷阱——伏凌客所畫好的思維陷阱,但為什么要跟著這種人所畫好的思路走?

  現實的道理很簡單,梅野石無權為了保護家人去傷害華真行,他只是有責任去阻止伏凌客的這種行為。

  修士說出的這種話,絕不能理解為普通人的口嗨,因為他們不是普通人,說到就可以做到,修為越高越是如此,若是大成修士,更是說了便會去做的。

  假如他真要做,普通人根本防范不了。

  華真行突然想起了楊老頭曾給他的一個警告,假如有歹徒拿槍指著你,你絕對不要去賭對方的槍里有沒有子彈、槍法夠不夠準。

  這個道理不僅適用于被歹徒槍指著的當事人,也適用于趕到現場的警察以及圍觀群眾。修士本人就相當于一把槍,當他做出這種要挾時,就絕不能視為口嗨。

  立共誅戒,就是要跳過這種思維陷阱,盡量讓所有修士都遠離這種困境,它最主要的意義并不在于事后懲處。

  假如目的只在于事后懲處,散行戒就夠了,沒必要特意再立一個共誅戒。事先劃一條紅線,這道紅線絕不能碰,誰碰誰死,天下共誅。

  梅野石的話應該說得夠明白了。可是周榮仍然問道:“梅盟主,我尚有一惑。當年之魯慕白,前日之林太為,話已出口,事未實行,便已陷必死之境地。

  如此境地,只能做困獸之斗,或殺人滅口,或受人鉗制,再無回頭可能,此事難道就不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嗎?

  之所以如此說,共誅戒已立千年,今日仍有人觸犯,比如魯慕白,比如林太為,這還是已查明的,未查明的又有多少?

  魯慕白因此受岡比斯庭所制,林太為因此受陸高乾所制,而后為禍更大。共誅戒并未防范其行,反令其受制更為大惡,如何才能避免?”

  周榮并無大成修為,當然沒有掌握神念,更別提更聲聞智慧神通了,所以她就是正常的開口說話,卻讓華真行聞言一驚。

  華真行驚訝的不是周榮的問題本身,而是驚訝于居然還有人會說出這種話來!這就像在大學的數學課堂里討論一百以內的四則運算,難免給人一種荒誕感。

  許是因為職業的關系,看見周榮,華真行莫名就想起了曾經的董澤剛。

  周榮以“怎樣更好地執行共誅戒”的名義,提出了一個建議。在華真行看來,這就是把明確的規則模糊化,增加了人為操作的空間。

  梅野石剛剛提到了言行之辯,周榮就現場演示了一番。周榮這種說法,目的是怎樣更好地執行共誅戒嗎?當然不是!

  由言知行,見因知果。從觸犯共誅戒必誅,到某種情況下可以不誅,那么屆時誅還是不誅,就看掌握權力的人怎么操作了。

  周榮還很含蓄地對共誅戒的必要性提出了質疑,共誅戒已存在一千多年,但并沒有阻止今人仍在不斷地觸犯共誅戒。

  既然如此,共誅戒是否還有必要存在?

  有些觀點是不值一駁的,更不應該在這種場合出現。自古法律都禁止殺害無辜,可是自古及今都有人犯下罪行。

  你可以很輕易得出一個結論,禁止殺人的法律存在,并沒有阻止世上有殺人犯的出現。但是你不能由此得到另一個結論,就是禁止殺人的法律沒必要存在。

  因為沒有發生的事情,人們是看不見的。因為共誅戒的存在,極大減少了修士之間互相要挾的行為,使眾人皆無后顧之憂,這早已是昆侖修行界的共識。

  周榮大概也覺得此說不妥,所以話風一轉又變成——共誅戒是否有必要修改?

  她還是以魯慕白舉例,在其尚未真正造成嚴重后果之時,就已經面臨天下共誅的處境,反而會將其逼到魚死網破的境地,或者不得不受人鉗制。

  其言下之意,就是如今的共誅戒是否過于嚴厲了?這一問才更有迷惑性,真正代表了某些人想帶的節奏。

  這時有人突然開口吟道:“醉使青牛蹋青苗,你若無法便無天?萬金難求登云徑,卻賴農家幾文錢!”

  循聲望去,開口者是來自昆侖仙境的散修領袖、在場輩分最高的修士陶然客。

  緊接著又有一人開口道:“桓侯病入膏肓后,卻疑世人求藥灸。此生習得長生術,何故見事思下流?”

  接話者是一名道士,坊龍觀觀主楊繼道,他也算是此地的東主。

  青城劍派執事年秋葉亦開口道:“春播谷麥為生計,身裹織紡御冬寒。我見凡流終不免,你說大患是衣餐。”

  華真行從未見過這個場面,難道是周榮的一席話,點燃了大家的創作熱情?其實這幾位念的詩都很特別,稱為讖言詩或偈語詩。

  華真行差點都來了興致,可終究沒有開口也弄一首,他今天已經打定主意盡量不說話,再說他也不擅長此道,看樣子還得繼續學習。

  假如華真行沒聽錯的話,這幾位好像在罵人?

  立共誅戒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在場所有人,那么質疑者的目的,難道是要保護那些犯了共誅戒的人嗎?

  我們應該把心思用在什么地方,是保護自己以及親眷家人不受傷害;還是想盡辦法,讓那些企圖傷害我們的人怎樣逃脫處罰?

  魯慕白犯共誅戒,為求生不得不受淩吉偉的要挾,林太為犯共誅戒,為求生不得不受陸高乾的驅使,這是共誅戒的問題嗎?

  人人都要吃飯,人人都會死,吃不吃飯都免不了一死,于是就用不著吃飯了,或者干脆便將死亡的原因歸結于吃飯?

  如今只問一句,諸位愿不愿意有另一位修士,用親眷家人來威脅自已?如果回答是不愿,便是達成共誅戒的基礎共識。

  假如不承認這個共識,昆侖盟也就不必要存在了……大概就是這幾位要表達的意思吧。

  梅野石倒是沒唱偈念詩,等他們念完了詩,才面不改色地反問道:“陸高乾此刻可受誅,又因何當受誅?”

  這句話是自問自答,因為陸高乾現在還沒死呢,仍被和鋒真人的劍意鎖住神氣,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講的是昆侖盟的議事與執行原則,與世間的秩序治理原則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決,可是投票表決本身并沒有實質意義,它只是形成某種秩序的授權方式。在場的二十五派執行宗門,并無權直接決定陸高乾的生死。

  這就像部族里的丟了一件東西,小偷沒抓到,于是全體族人投票認為誰是小偷……這種做法與結果都是毫無意義的,也是不應該的。

  真正秩序原則,是大家首先達成共識,認定偷竊行為是錯誤的,約定其需要受到何種懲罰。那么偷竊行為發生時,先拿到證據,證明某個人偷了東西。

  有了證據也抓住小偷之后,那就根據族人的約定來處罰。假如不按照約定執行,那么無論是原諒還是重罰,都失去了依據,族人的約定也失去了意義。

  在今天這個場合,大家討論問題的基礎,就是昆侖盟已經達成的共識。而方才周榮所問已經超出這個范圍,變成了是否推翻共識。

  周榮仍然開口道:“那我還有最后一問,若魯慕白,若林太為,話方出口,事尚未成,該如何挽回?”

  梅野石:“方才白莊主與丁掌門已有問論,提及‘放下屠刀、先請自囚’。屠刀當放則放,尚有一線生機!

  應當場從認其錯,立誓不犯,負荊于宗門、傳告于昆侖。這一線生機自古皆存,本無需另議,今日既有人問起,那便明確之。”

  聽到此處,華真行突然明白過來,為何白少流和丁齊方才有那樣的一問一答,扯什么放下屠刀?原來話在這里接著呢!

  梅野石正式回答了周榮提出的問題,還是以魯慕白為例。

  從頭捋一捋魯慕白觸犯共誅戒這回事,是其女莊陽泉嫁給了昆侖修士尚海平,結果莊陽泉又勾搭上外商凌吉偉,婚后七個月就生了個混血的大胖小子。

  尚海平盛怒之下砸了家,跑去當面質問莊陽泉,凌吉偉本人居然跳出來了阻止。尚海平哪里還忍得住,動手將凌吉偉給揍了,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尚海平因此被警察帶進了局子,差點承擔刑事責任,還好被家人撈了出來。

  尚家咽不下這口氣,他們在當地還算有些勢力,決定將莊陽泉和凌吉偉都給送進去。凌吉偉的罪證不好收集,可是莊陽泉的罪證還是搞到了一批,主要是經濟犯罪。

  魯慕白聞訊私下約出山海平,要求他放莊陽泉一馬。尚海平則說此事不是自已干的,而是他的家人不可能就這么算了。

  魯慕白則要求尚海平回去阻止自已的家人,否則魯慕白就會親自動手。此話一出口,兩人的臉色都變了,尚海平當場反問了一句:“魯掌門,你可知共誅之戒?”

  周榮剛才要問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魯慕白該怎么辦?

  梅野石給了明確的回答,此時魯慕白確實還有一線生機,便是丁奇方才所唱的偈語“放下屠刀,先請自囚”,當場就認錯改過、立誓不犯!

  魯慕白或許可以想別的辦法去幫自己的女兒,但絕不能用這種方式去要挾尚海平。

  他需要坦然向尚海平承認,剛才不應當發出那樣的威脅,并且立誓并不會那樣做,然后回去將這件事告知宗門,并通知昆侖盟。

  在這種情況下,昆侖盟不會殺他,也沒必要發動天下共誅。但魯慕白定風潭的掌門肯定是做不成了,面壁禁足恐怕都是最輕的處罰。

  假如魯慕白還想在人間行事,那就封禁其神通法力,終生不得再動用。昆侖盟對此情況早有定論,其實也寫在各大派包括定風潭的門規中。

  魯慕白當然知道這些,剛才發問的周榮其實也知道。

  這樣的處罰雖然留了一線生機,但看似也太嚴厲了。可是再轉念一想,真的很重嗎?假如從一個普通人的視角,其實等于沒處罰呀,魯慕白還是可以做個普通人!

  假如魯慕白如此選擇,他可能不會死,定風潭這派宗門也不會覆滅。

  有這一線生機在,難道就能阻止魯慕白鋌而走險嗎?實際上并沒有!魯慕白明知如此,仍然選擇向尚海平動手。

  他可能是想殺人滅口,也可能是想拿下尚海平逼其保守秘密,總之一念之差便是死局。

  這事本就是化名凌吉偉的岡比斯庭大神術師杰姆馬利納格茲布下的一個圈套,魯慕白自已踏進了陷阱。

  二十多年來,無人知曉這一段內情,因為魯慕白、凌吉偉、尚海平這三人都死了。直到上個月,三夢宗大弟子丹紫成跑去幫莊陽泉搬家時,才發現了線索。

  梅野石說完了,和鋒又開口道:“問論至此,緣法已分明。今日已解惑,他日若有人再起鼓噪,當與禍同流,此乃昆侖之定議!”

  梅野石接著問道:“當誅陸高乾,諸位可有異議?”

  在場的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代表皆無異議,梅野石又看向陸高乾:“陸道長,請自決。”

  陸高乾卻搖頭道:“貧道不自決,請受誅,爾等誰來動手?”

  梅野石一伸手,祭出了一面古色古香的銅鏡。丁奇趕緊上前道:“梅盟主以青冥鏡誅陸高乾,未免有傷天和,還是方外門來動手吧。”

  這時又有人開口道:“華總導因此受傷,就讓華總導親手了結他!”

  華真行微微一怔,這里怎么還有他的事?但他打定主意就當沒聽見,甚至都沒有看過去,但站在他背后的王豐收卻微微一皺眉。

  王豐收當然沒動也沒說話,可是在華真行的元神心像中,卻仿佛見到這位王大使掏出小本記下了。這類似于心理測寫,可以視為某種意義上的他心通吧。

  話還沒有說完呢,只見刀光一閃,陸高乾突然萎地。原來是冼皓從丁奇身旁走出,一言不發就來了一刀,等眾人反應過來,她已經收刀回去了。

  論修為陸高乾當然比冼皓高得多,可他此刻被和鋒真人的劍意束縛,根本無從躲避,然后便是令很多人都目瞪口呆的一幕。

  冼皓斬出的這一刀很特別,與其說是刀光還不如說是刀的軌跡吞沒了光線,暗影掃中陸高乾的身形,沒有留下任何傷痕,陸高乾隨即萎地便失去了生息。

  在眾目睽睽之下,只見其人速度迅速干枯、龜裂……散落成一地塵埃,只留下發簪。

  很多人都被嚇了一跳,梅野石卻仍面不改色,冼皓動刀還能留點渣渣,假如讓他動用青冥鏡,那恐怕連灰都不會剩下。

  梅野石:“陸高乾已伏誅!諸位謹記,共誅之戒,要在共誅!共誅乃昆侖之責,而非我等之權!”

  話說到這里,華真行已豁然開朗,終于明白昆侖盟今日為何要安排周榮問那么一串問題,就是為了明確共誅戒的性質。

  共誅戒的核心,并不在于規定某種行為是禁止的,而就在于“共誅”二字。

  這是昆侖盟必須承擔的職責,而非可以選擇的權力。有人對共誅戒的質疑,其目的恐怕就是想將必須承擔的職責,變成可以選擇的權力。

  不得以神術師的普通親眷家人安危為要挾,在岡比斯庭的神術師守則中也有類似的規定,但它與昆侖共誅戒的區別,就在于“共誅”二字。

  須天下共誅之,岡比斯庭沒有這樣的共約,或許是組織與執行能力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邏輯出發點不同。

  假如有人觸犯了共誅戒,會遭到昆侖盟的集體追殺,最主要的力量保證就是二十五派執行宗門。這對他們而言是一種集體責任,也是不可推脫的義務。

  有權可以處理,和有責任必須處理,這兩者之間有本質的區別。

  請:m.vipxs.la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