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的!他們絕對是瘋了!著還是我們偉大,高貴,光榮,驕傲的血族嗎?這根本就是血族之恥!”
“以多欺少也就算了,竟然還用槍對付一個普通人?!哦,不對,老板不是普通人,老板把他們打怕了……“
杰斯特怒火中燒,根本不顧身上的傷勢,在巖洞里跳來跳去,咆哮如雷!
凌云卻十分的冷靜,岡才猝不及防之下,他吃了一個大虧,但卻并沒有氣餒,而是盤膝生在地上,心念電閃,思索起了對敵之法。
近攻?他擁有冥血魔刀和黑暗風暴;遠攻?他擁有金色長弓和純銀箭…“
除了這幾樣之外,他還有大把的火靈符,無數的銀針,以及自身的純陽真氣,甚至是騁陽漩渦,吸功大法……”
最后,他還有一項從來沒與使用過的,絕丸能克制血族的功法,神武純陽仙訣,但這個功法自身消耗太大,不到關鍵時敖,他不想輕易使用。
現在,自己這一方,叫虧就吃在人少,勢單力孤,雙拳難敵四手;另一個,就是對方擁有很多槍,又是從高空中居高臨下,進行密集射擊,他們占盡了地利。
“哇哩哽哽!”
凌云左手猛然一抖,向著洞口射出了四枚鐵釘,只聽兩聲慘叫,兩名飛到洞口窺探的血族,瞬間被凌云射瞎了雙眼,當空墜落!
“嗎的,他們用的竟然是沙鷹手槍,這么多沙鷹手槍,看來陳家這次下了狠心了啊……”
杰斯特狠狠爾用鋒銳的利爪,把打入自己后腰上的一顆子彈挖了出來,破口大罵道。
凌云心神一動,突然開口門道:“杰斯特,沙鷹手槍的有效射程是多少?”
杰斯特和保羅的愛好不同,對槍支彈藥的了解程度是超專家級的,他立即就回答道:“老板,普通沙鷹手槍的有效射程是兩百米左右,但根據我身上的子彈來看,這此沙鷹手槍,都是經過改裝過的,有效射程至少是三百米……“
凌云一聽,心中大喜,陡口道:“有效射程才三百米啊?我還以為至少也要一千五百米…“
作為一個修真者,凌云對槍支的態度,和對汽車的態度一樣,根本就是零了解,他從心底里排斥這此科技范疇里的東西,更不愿意花費時間去了解。
凌云本來以為,槍炮這私熱武器,有效射程起碼要在千米以上,所以劃才被那么密集的子彈掃射,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躲迫了 畢竟,在釣龜島海域戰斗的時候,凌云已經見識過了槍炮甚至導彈的威力了。
杰斯特冷笑道:“老板,其實普通槍支,對我們血族來說,殺傷力根本就不大,就算是在有效射程之內,那此普通槍支都對我們造不成什么傷害,何況我們血族的速度夠快,還會飛,可以輕易逃出槍支的有效射程……”
“只要逃出了槍的有效射程之外,那子彈的飛行速度和射殺威力就會大大的減弱,就算能打到身上,也跟小石子打中了身體差不多!這一點,就算是對普通人都是一樣的。”
凌云眼睛一亮,微微點頭,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
可這時,只聽杰斯特又提醒似的說道:“可是老板,他們是在高空向下射擊,子彈的飛行速度只會越來越快,那射殺威力不但不會減弱,反而會倍增,所以我剛才才會受傷……“
凌云恍然,天上下冰雹的時候,那豆子般大小的冰雹,都能砸穿汽車玻璃,就別說射出槍膛的子彈了。
不過他卻也心中大定,瞬間想到了主意,淡然微笑道:“那我們如果到他們頭頂上去呢?”
杰斯特一愣,眨著銅鈴般大小的淡紫色眼珠子,呆了一呆說道。“老板,那當然是換成我們賺便宜了,根本不需要兩百米,只要保特在他們上方一百米以上,他們的子彈就無法傷害我們了……”
“可是老板,您這個想法實在是太驚人了,他們現在己經占頜了天矛峰的峰頂,咱們根本沖不出他們的封鎖的!”
“哈哈哈哈……“凌云突然仰天長笑,猛然從地上站了起來,抬手一指天矛峰對面的山嶺,對杰斯特傳音入密道:“那座山也有千米多高,而且山頂距離天矛峰峰頂至少八百米遠,難道我們不會先去那座讓,上去嗎?”
人少是劣勢,但卻胳在機動靈活,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可以陡心所欲,耍的敵人團團轉!
杰斯特作地又是一呆,他興奮怪聽道:“哇哦,尊貴的老板,您實在是太英明了,這一點我怎么沒有想到呢?!”
凌云微微一笑道:“行了,別拍馬屁了,咱們趁著敵人不注意,從密林中清伏上山,然后迅速飛到他們的頭頂上方,殺他們一個回馬槍!”要是連這點幾困難都解決不了,凌云也就不是凌云了 “你化身蝙蝠吧,這樣目標會小一些,在地面上的戰斗,交給我來!”
凌云丸杰斯特囑叫一聲,便不再管他,而是拿出了兩把銀全,分別捏在了雙手之中,放開強大的神識,往洞外一掃,立即把洞外幾十米之內的情況,摸的一清二楚!
凌云現在的神識極限,直徑節圍已經有百米,半徑范圍恰好有五十米,不然的話,他也不會在距離地面五十米的高度,挖這個石洞藏身了。
“他們沒有再派人下來,應該是占領了高處,等待陳家的援兵到來,咱們偏偏不給他們這個機會!”
凌云冷笑一聲,從洞口飛身而出,身形直落懸崖底部,一下子就鉆入了濃密的亂樹叢!
杰斯特化成一只小巧蝙蝠,緊陡著凌云射落密林,身影消失不見。
凌云進入密林之后,并沒有急著沖上對面的山嶺,而是先抬頭看了一眼,目光穿透了密林的枝葉縫隙,只見夜空中四五百米高度,就是云霧繚繞,隔斷了上下方的視線。
雖然說凌云桐有防陽神隊,目力強大,在夜間視物猶如白晝,但這也是有距離極限的,在這糕止,環抱的深夜里,一點兒燈火也沒有,他能清晰視物四五百米遠,已經是極限了。
當然,在繁華城市里又不一樣,鱉華城市的夜晚,總是幻光處處,借助那些燈光的幫助,凌云在千米高空往下看,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凌云看不到就人,敵人自然更不可能發現他,凌云暗笑一聲,開始展開身法,在夜色密林中穿行快速登山,杰斯特則在凌云前方,穿插飛行,進行探路。
“杰斯特,你們血族的五感六悄,哪一種最為強大?”
凌云在迅速登山中,不忘繼俘詢問血族的弱點。
沒想到前方卻傳來“吱”的一聲,凌云苦笑,心說原來血族進行終極變身之后,就真的成了吸血蝙蝠了,并不能進行說話。
他陡即不再詢問,開始全力登山,千米高峰,對凌云來說不過是幾分鐘而已,在快要到達峰頂的時候,杰斯特終于變回了人形大鳥模樣。
他悄悄的停了下來,認真對凌云說道:,尊敬的老板,我們血族,是耳力最為強大其次是嗅覺,對血液的嗅覺最為敏感,然后才是目力,尤其是目此,至于疼痛感,只要不是要害部位,直接可以忽略……”
“我們是蝙蝠…”
凌云笑了,蝙蝠,主要是夜間活動的動物,全靠回聲定位系往,飛行捕捉食物,耳力自然強大。
“很好,走吧,趁他們不注意,咱們上峰頂”
凌云當然不會對這些去做深度研究,他只要知道,血族的耳力很強大,就足夠了?
兩人很快來到了峰頂,凌云飛身來到杰斯特后背之上,杰斯特猛烈房動翅膀,沖天而起!
急劇的拔高,拔高,再拔高!主仆二人迅速的射向高空,直到兩千多米的高度,凌云搖手一指天矛峰峰頂,下令道:,用最快的速度,向著他們的頭頂飛!”
杰斯特也憋了一口悶氣,他為了報仇,使出了吸血的力氣,招鹿動翅膀的頻率提高到了極限,迅速向著天矛晦上方飛去!
“好快的速度!”
凌云感受到了杰斯特的飛行速度,心中不免暗暗贊嘆,心說自己達到練氣四層,會御空飛行之后,大概也只比杰斯特快那么一兩分 杰斯特現在的血統,可是血族之王的血統,雖然是手爵,可要論極限飛行速度,已經超過普通伯爵,接近侯爵了。
不到半分鐘,千米之遙一晃而過,凌云和杰斯特已經來到了天矛晦的頭頂上方,六百米處!
兩千米高度,山風太大,銀會根本發揮不了半點兒作用,凌云早已收起,他望著天矛峰峰頂密密麻麻,盤旋不停的黑壓壓的血族,嘴角兒泛起了一絲冷笑!
金弓銀箭在手,凌云迅速開始了尤情的射殺!
“哩哩哽哽哽“連珠箭!
金弓的有效射程是一千五百米,那是說的往天上射,現在距離不到六百米,又是往從高處往下方射殺,這種感覺,只能說太爽了!
“啊啊啊啊啊啊”
凄厲的慘所聲,接連不斷的響起,天矛峰峰頂的血族驚恐的看到了頭頂射下的利箭,他們做夢都想不到,那個恐怖的惡魔,怎么能突破他們的封鎖,來到了他們的頭頂之上!
一瞬間,他們全部成了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