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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挽回

  是的,曹玦明決定在清河縣城買房子。

  既然青云已經明說了不會離開清河,也不會隨他去什么姜家、曹家或是所謂的魏家,那他再行勸說也是無用,甚至還有可能招來她的反感。為了維持青云心目中的“好哥哥”形象,等將來她想起往事時,能將其母的秘密告之于他,他覺得不下點血本是不行的。反正她不肯走,他索性就陪著留下來。姜家那邊是不會來人的,他頂多就是多花點時間,為了查清楚父親的死因,他不在乎。那么,為了讓青云相信他的誠意,在清河置產安家,大概是最好的選擇。

  他對青云道:“你既然不走,那在你家人來接你之前,我就不能丟下你離開。橫豎我如今是要周游天下,歷練自己的醫術,在清河做幾年大夫也有好處。治的病人越多,我的眼界就越開闊,比困在家里死讀醫書要強多了。既要長住,每月付租金給人也不是辦法,更何況與他人同住一個院子,門戶不嚴,日子也過得不踏實,倒不如買座宅子安心些,等將來我要走了,再轉手賣出去也是一樣的。”

  居然有人會為了照顧表妹,在異鄉買一座房子住下!青云覺得自己有些被感動了:“曹大哥,你不用勉強的。我真的可以照顧好自己。你要游歷就去吧,反正我不走,你想要看我時就回來。”

  曹玦明溫柔地笑笑:“我意已決,就象你說的,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我已經決定了,你不必多說。”

  青云聞言,也不再啰嗦了,每個人要做什么決定,都要為自己負責,她不認為曹玦明這樣做是自己的責任,便將話題轉到實際操作方面:“一座房子可值不少錢呢,你有這么多銀子嗎?不如租一個獨立的宅子算了。”

  曹玦明輕描淡寫地道:“租不如買,我有銀子,這幾個月收不少診金了。”

  他家本有些家底,留在京城的時候,也存了不少積蓄,只是這些銀子多數交給了他母親,好讓她在家鄉生活無虞,他出門時身上只帶了二三百兩,為了找人、打聽消息,早已用得差不多了。所幸這小半年來,他在清河行醫,除去平民與流民外,還有不少家境富貴的病人慕名而來,讓他收入了相當豐厚的診金。這些錢拿些出來買座宅子,是綽綽有余的。

  青云聽了他的解釋,心里忍不住有些酸溜溜的。她自打穿過來,兜里連一文錢都沒有,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拉上所有能拉得動的人馬,起早摸黑,絞盡腦汁,才勉強積下一點錢,前后加起來還沒有一百兩呢,蓋個鋪子都要精打細算到一塊磚。而曹玦明居然不聲不響就積下了幾百兩的身家,買個宅子連眼皮都不眨一下。果然知識就是財富么,醫藥行當千百年來都是最掙錢的……

  曹玦明早已看中了一處宅子,離他們現在的住處并不遠,就在縣衙后街的街口處,是一座三進的舊宅子。這宅子原本是屬于縣衙以前一個書吏所有的,這名書吏是黃念祖任職清河縣令時期的親信狗腿之一,沒少幫著他干壞事,所以當黃念祖倒臺被清算時,也沒逃過去,不但家產充公,家眷入官發賣,而且因為只是個小人物,很快就被判了死刑秋后問斬了。他的宅子就被列入了縣衙的名單,只是因為當時查抄的宅子中,有不少是黃念祖一伙人從本地富戶那里強取豪奪來的,雖說那些倒了血霉的富戶有不少都滅了門,但大多數都有親人逃脫了,所以東西并不算是無主的。辦黃念祖一案的朝廷官員離開前,明令要求清河縣衙保留這些房產和財物,等苦主歸鄉時發還。這位官員如今在朝中早已高升,很是受皇帝寵信,所以清河縣衙上下就算窮得發不出俸祿,也仍舊動都不敢動它們。

  眼下情況卻又有些不同。縣衙里的老資格鐘縣丞主動找到縣令周康面前,向他獻計。黃念祖一案了結已有年余,不少苦主都返回清河,領走了過去的財產,剩下的東西,不是苦主家眷走得太遠了,遲遲沒有得到消息回來,就是真的沒了主的——比如那些全家死絕的富戶,又或是屬于犯官們的財產。這些東西留著也是白留,不如拿出些來拍賣,也好給縣衙多添點資金。

  鐘縣丞還進一步提議說,前些日子為了安置流民,縣衙上下眾人都辛苦了,雖說是職責所在,但眾人盡忠職守,也該給些獎賞。因此,縣衙可以請來懂行的人為那些房產、財物估價,如果縣衙的人想要買,可以只付估價的八成,但是有一點——不許賒賬。

  周康認為這是個短時間內為縣衙套取資金的好辦法,親自叫了劉謝拿賬冊過去,三人對坐,把那些至今無人認領的房產和財物捋了一遍,挑出一部分屬于犯官的,可以肯定絕不會有人來領的財產,列出明細,再從縣里、府里請了幾位懂行的老人來幫著估價,然后在縣衙內部放出了風聲。

  起初還有人猶豫,覺得這些東西不吉利,而且縣衙也有斂財的嫌疑。但鐘縣丞為大家開了個好頭,他主動為妻子買了幾個精致的木匣子,是用來裝珠寶首飾的,又給自己添了幾個大木箱用于裝書,再給女兒買了幾匹料子,還有許多零零碎碎的東西,眾人都記不清了。他花了足有八九十兩銀子,不算少了,卻起了極好的示范作用。

  縣令周康暗暗后悔沒有頭一個站出來,面上不露,卻買了一百多兩的東西,都是些筆墨紙硯一類的文房用品,還有幾部書,兩把太師椅。

  事實上,這些官府抄沒的東西,除去房產與田產外,那些金銀、珠寶、古董、字畫……但凡是一眼就能看出價值不菲的東西,早就被審案的官員帶走上交國庫了——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全部上交——而一些少見的名貴藥材,也都孝敬了審案的官員們,剩下來交給清河縣衙處置的,都是些大而笨重的家具、擺設,一些陳年衣料,或者不大值錢的小物件,也許當中也有價值不菲的,但遠不如金銀財物動人心魄。

  不過,縣令縣丞都買了,底下的小人物們怎么好不花些錢?也有人不感興趣的,就把消息悄悄透露給相熟的親友,讓他們來挑選自己喜愛的物件,再以自己的名義幫他們拿下。

  曹玦明就是從鐘縣丞那里得到的消息。由于他看中的這座宅子已經有些年頭了,前任主人又是犯官,拋荒一年多后,房屋都顯得有些破敗,因此估價的人給了個很低的數字。曹玦明特地前來與青云商議,不是讓她看那宅子好不好,而是希望她能出面說服她干爹劉謝,以劉謝的名義拿下,可以打八折。

  青云問清楚打了八折后的房價,立刻就做了決定:“還等什么呢?這么便宜的房子,不買就傻了!舊一些又有什么要緊?咱認得好木匠,重新修整一下就行了!”

  曹玦明笑道:“我還尋思著,若是劉主簿愿意出面,不如再買些家具。我聽鐘大人說,那些家具都是犯官家里使的,他們搜刮了不少銀子,家里用的都是上好的東西,也許會有些破損,修一修仍是好的,比買新的劃算。”

  青云連連點頭:“這話說得是!咱們雖認得好木匠,但好木料卻不易得,要是那些舊家具便宜,就多買點兒下來,讓人重新修一下,就跟新的一樣了!哪怕是壞了的,將木料拆下來重新做新的,也能賣不少錢呢!”

  曹玦明有些無奈,明明青云也是世家出身的女孩兒,怎么離了父母才一年,就張嘴閉嘴都是錢了呢?他想買舊家具,是打算自己用的,從沒想過要轉賣出去!

  青云又想起一件事:“那宅子我記得,高大娘跟我提過,三進的大宅子,前后足有三四十間房呢!這么大的地方,曹大哥真要買嗎?價錢貴不說,修起來也費銀子。依我說,也許還有小些的宅子,也便宜些,你帶著麥冬半夏他們住,也不會顯得太冷清了。”

  曹玦明卻笑說:“我其實沒打算一個人住。那么大的宅子,只給我們主仆三人住,也太浪費了。不如妹妹隨我一同搬進去,連劉大人也搬進去,咱們一人占一進院子,寬敞之余,也能避了嫌疑,相互照應起來也方便。若是妹妹心里覺得不舒服,可以出一小份買房錢。妹妹覺得如何?”

  青云大吃一驚:“你是說……”她有些遲疑,“不用了……干爹在吏舍住得挺好的,我在這里也習慣了。”

  曹玦明卻道:“劉大人已是堂堂主簿,雖說因縣太爺之命,暫時只能屈居吏舍,但連陳捕頭還能占三間房呢,他卻只有兩間,叫人看了也不象話。鐘縣丞與葛典吏都在外頭有房舍,劉大人住在外頭也沒什么,就在后街街口,與吏舍不過是一墻之隔,進出衙門極方便的,說出去也有體面。”他再看向青云,目光很是溫和,“還有姜妹妹你,你出身世家,卻與流民為伍多時,已經很委屈了,我怎能看著你繼續居于市井,自己卻搬進深宅大院之中呢?你就聽我一回吧,我可以向你保證,絕不會攔著你出門。那宅子后院有小門通往外街,很是方便的,你愛去哪兒就去哪兒。你若是舍不得高大娘,還可以請她過去陪你。”

  青云更加吃驚:“請高大娘陪我?!”

  曹玦明點點頭:“對,高大娘的屋子橫豎是要出租的,不如就讓她把你和她的屋子都租出去,自己搬到那邊宅子里與你做伴,我每月付她工錢,包吃住,她只要象如今這樣,幫劉大人與我料理些家務即可,打掃宅子另有人去做,不會累著她的,她也可以多存點兒養老錢。姜妹妹,你覺得如何?”

  青云是真的感動了。曹玦明好象為她考慮到了方方面面,她根本就沒有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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