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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托尼出場

  不論哪個時空,哪個年齡段的托尼·斯塔克,都是張揚個性的人。

  他的天才大腦很清楚,在圣杯當中,做一個螳螂捕蟬黃雀在后的人,隱藏的越深,他的勝率越大,但他就是不愿意這么做,因為不符合他的性格。

  刺耳的破空呼嘯聲在紐約上空響起,配色燒包,紅、金雙色的鎧甲包裹的身影從斯塔克大廈平臺起飛,橫跨小半座紐約城,在眾目睽睽之下,來到了海邊的沙灘。

  公孫與少年知道暗中觀察的英靈或者御主不止一個兩個,但是沒想到會有人直接闖入他們戰斗附近,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出現在他們上空,毫不掩飾蹤跡,然后緩緩降落。

  正在拼招的兩人一觸及分,警惕的望向從天而降的紅金色鎧甲人。

  事實上從一開始兩人就沒有拼盡全力,在明知道有人窺探的情況,怎么可能全力以赴,盡管戰斗在其他人看來已經足夠激烈,但那更多的是技巧上的比拼,和技能有關的東西半點都沒有露出來。

  換而言之,兩人從頭到尾,在互相試探彼此實力的時候,卻也聯手演了一波所有人,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的戰斗或許會逐漸升級,最終沒人打擾也會至于釋放寶具之前。

  “well,非常棒。”

  一聲重物落地的聲音響起,鋼鐵俠落地,頭部位置的盔甲如同液體一樣充滿機械秩序美感,科幻十足的滑落,露出雙鬢發白的托尼·斯塔克那張極具辨識度的臉。

  托尼并沒有完全解除戰衣,十分騷皮的對明里暗里的人或非人警告道:

  “現在出場的是世界首富、花花公子、大慈善家、天才科學家、超級英雄,托尼·斯塔克先生,希望沒有人在斯塔克面前失禮,畢竟你們要知道,很有可能有百八十顆又粗又長,還能分裂生仔的大家伙對準這里。”

  眾人無語,但凡對托尼·斯塔克了解的人都清楚,以這貨的家底和實力,百八十顆搗蛋真不是說說,更過分的是某人的準備絕不僅于此,搞不好有一支鋼鐵軍團或者外太空支援平臺待命。

  在大多數人感到對托尼·斯塔克的出現頭疼的時候,高空中隱身模式的威震天體內,火箭蹦跳了起來,大眼珠子滴溜溜的轉著。

  “看到了嗎!納米技術的鎧甲,雖然還不知道效果怎么樣,但是真的太酷了!”

  “我也這么想。”

  奎爾點了點頭符合,宇宙中很多科技是遠超地球的,但是單兵武備能夠做到托尼·斯塔克這種程度著實罕見。

  要知道,納米技術在宇宙當中也不是什么尋常貨色。

  就在這時,卡魔拉冷冷的道:

  “我們不會陪你們送死的。”

  德拉克斯點點頭,握著拳頭,又憨又兇的道:

  “沒錯,真男人就要靠自己的身體戰斗,用武器算什么本事!”

  格魯特湊數一樣說了一句,但是除了火箭沒人能夠完全理解。

  “小家伙,你們實力太弱了。”

  威震天不怎么討厭火箭,但對于火箭的異想天開,毫不留情的說出事實。

  “那個人類發現我們了。”

  勇度和奎爾等人頓時一驚。

  “什么!?”

  威震天卻是沒有解釋的意思,一方面他覺得抹不開臉,另一方面,他感覺托尼·斯塔克很不對勁兒。

  雖然托尼·斯塔克的身份在地球上并不是秘密,隨便一搜托尼·斯塔克的名字就能夠得到大量的關于托尼·斯塔克的消息,包括他和佩珀·波茨的戀愛過程和日期,令威震天不得不感嘆地球上記者的神通廣大。

  但不知道為什么,威震天就是覺得托尼有些不對勁兒。

  地面沙灘上,梅琳達走進一些,看著托尼道:

  “你為什么會出現在這里?還是說你也是御主?”

  托尼眉梢一挑,神色依舊輕佻,拖著尾音幾個起伏,忽然笑道:

  “當然不是。”

  說著晃了晃手,兩只手的手背上干干凈凈,的確是沒有令咒的痕跡。

  八百米外抱著狙擊槍的科爾森皺了皺眉,距離太遠,高倍鏡中看的不是很清楚,但他感覺這個托尼好像比他印象中‘成熟’了許多。

  梅琳達和托尼接觸不多,沒覺得有什么異樣,其他人也是如此,畢竟所有人印象中性格張揚的托尼,不像是會騙人的樣子。

  “我是來招人的。”

  托尼同時看向公孫和少年,侃侃而談的發出邀請道:

  “來做我的員工如何?或許你們沒有聽說過我,不過你們很快就會了解,我可以幫助你們延長留在這個世界的時間,這樣,一場圣杯戰爭的勝負就無關緊要,而且,圣杯也是被制造出來的,等我解析圣杯的技術之后,圣杯要多少有多少。”

  少年看著托尼,淡淡的道:

  “我知道你,被譽為最天才的人,但是,某不愿。”

  雖然托尼的確有能力,但少年有著自己的信念和堅持,他已經和此世的御主做出了約定,好男兒一諾千金,無論如何都會拼盡全力的完成。

  公孫的回答則簡潔許多,冷淡的道:

  “番邦蠻夷,不可信。”

  所有人都能夠感受到公孫對于托尼的冷漠和不屑,準確的來說,這種態度并不是針對托尼,而是一種習慣。

  托尼挑了挑眉,和其他人一樣有些疑惑不解。

  梅琳達卻是暗暗苦笑,她從小移民美利堅,但接受的是兔子家的傳統教育,對兔子家的輝煌歷史也十分了解,自然明白公孫為什么會是這個態度。

  兔子家起起伏伏,但在三百年前的時代,一直是地表最強,而公孫所在的那一代,更是堪稱最輝煌最強盛的時候。

  在那個時候,兔子家雄踞大半個亞洲,實際影響力輻射至歐洲,強盛至極,出現過單騎滅國的狠人,為了地位最低的商人都能不遠千里橫跨大漠滅國。

  最囂張的時候,‘人’的定義僅局限于兔子家,其他的···

  統稱為‘猢猻’,即沒有教養的野猴子。

  這是何等的驕狂與輕蔑!?

  諷刺的是,那個最輝煌的一代毀滅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被當時主宰十分信任的蠻夷叛亂所致···

  公孫要是能給托尼好臉色,才會讓梅琳達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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